星期三,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对《慈善法》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该草案禁止“慈善组织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活动“。批评人士担心,这一条款日后可能被执法机构滥用。
《慈善法》草案如果通过,将成为中国在慈善领域的首部法律。该草案于去年10月经过初次审议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布,12月经过二审,如今在人大会上三审。
中国官媒新华社周三的报道指出,该法“鼓励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强化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义务“,“规范了慈善组织的财产运用和管理“,同时明文规定,“个人以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需要取得公开募集资格“,禁止“慈善组织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活动“。
路透社报道指出,事实上,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在多项现行法律下都是违法的。新慈善法特别提及这一点,可能会让中国执法机构的行动空间更大,而且自2012年底以来,中国以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由逮捕多名维权律师,加强了对公民社会各个领域的管控。
此外,《慈善法》草案还禁止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开展公开募捐,并处以最高达10万元的罚款。一些专业人士认为,这一条款对于个人救济和私益行为的定义不够明确,剥夺了个人自救的权利。
同样在周三的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称要加强国家安全领域相关立法,“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中,将五种恐怖相关活动列入刑事追责范围。路透社指出,中国将新疆等地区的暴乱事件归咎于伊斯兰武装分子,但不少维权组织都认为是中国政府对该地区和维吾尔人的严格控制导致了冲突。
此外,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目前也处在制订中,这部法律给予警方对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和资金来源进行全面管控的权力。西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则要求中国对其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