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网络安全法》草案二审如火如荼,现正征求社会意见。在美国、欧洲、日本等46个商会,联名致函中国总理李克强,指《网络安全法》如落实,等同贸易壁垒、阻碍经济发展。国内独立人士就指,草案将大陆互联网纳 “国家主权”范围,“人权”与 “主权”之间,国家再次侵犯人权。(何山报道)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网络安全列入年度立法规划,官方指是“适应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宣示网络空间的 “国家主权”,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惩治网络违法犯罪,并保护一切个人和企业在中国网络的合法权益。
《网络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正征求社会意见。
互联网第四届安全大会下星期 (8月15至17日)在中国召开,大会将首次举办 “四国多边闭门论坛“,美国、俄罗斯的军方代表,Google、IBM、微软等网络安全企业将参与。
美国商会、商业欧洲、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等46个团体,则向总理李克强发出联署,指如果草案一旦落实,网络安全将被削弱,中国与全球数码经济将被割裂。信中指,落实《网络安全法》,中外公司交流将增加新障碍,中国经济发展将受到阻碍,促请中国修改有关规定,并指这是世界贸易组织认定的贸易壁垒。
联署的行业协会来自亚洲、澳大利亚、墨西哥和瑞士等国金融服务企业等。中国外交部等涉外主管部门暂未回应事件。
大陆独立评论人士欧彪锋对本台讲,在国家 “主权”与 “人权”之间,国民要懂得分辨轻重,国家美其名保护国民,造大了国企,日后国人与用户,只会有更少的议价权力。
欧彪锋说:一个公民有基本的价值观,人权理念,会去思考这个人权与主权的关系,这主权是统治者的手腕,为了宣示主权,就慢慢吞食了人权。
官方文件指,《网络安全法》是《国家安全法》在网络空间的延伸,是有很强国家强制力色彩的法律。网络使国界、边界概念淡化,安全法是将虚拟空间进一步纳入 “主权管辖范畴”。网络经营者有责任将储存及数据服务器的物理空间位置,安放在中国境内;且数据要与境外的关联服务器、存储设备隔离。
另外,跨国企业一旦被定性为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如其运作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将要面临数据“切断”的法律后果;此外,安全法严格规定,在获得安全评估之前,实行数据安全管理和数据传输管制,严禁内部人员实施数据传输。
目前,大陆《网络安全法》的讨论 “外热内冷”。北京方面曾声称, “反恐法”和 “网络安全法” 并非针对境外公司。国内讨论方向,与海外将高速互联网,是否需要成生活必需品?上网是否是 “人权”的一部份 ,背道而驰。
分析指,网安法通过,获利的将是国内主打 “网安市场”的大中型企业,可催生万亿生意。不过,大陆互联网亦将 “内联网”化,形成一个自给自足的孤岛。
近日,网信办、人大法工委、公安部等100多人,已经在北京商讨立法的问题。据报,《网络安全法》年底前有望正式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