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经中华民国政府召开的制宪国民大会三读通过而诞生。为纪念《中华民国宪法》诞生70周年,记者专访著名中国作家和近代史学家、《谁是新中国》一书作者、《黄花岗》杂志主编辛灏年,请他谈谈民国制宪和《中华民国宪法》对当今中国大陆实现宪政民主的重要意义。本台已经播出了专访的上半部分,辛灏年谈民国制宪;今天播出专访的下半部分,辛灏年谈《中华民国宪法》对中国大陆实现宪政民主的重要意义。
1946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经制宪国民大会三读通过后,于1947年元旦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自此,中华民国进入宪政时代。从1911年辛亥革命胜利至1946年制宪成功,中华民国先后起草过八部宪法草案。辛灏年评价1946年诞生的这部《中华民国宪法》时说:“它是一部集35年宪法草案之精华的宪法;它是一部历经军政、训政的长期实践才最后形成的宪法;它还是一部由当时中华民国各党各派共同制定的民主宪法,共产党也参加了制定。”
中华民国的宪政时代,在中国大陆维持了不到两年,中华民国政府便在中共发动的内战中败走台湾,中共在大陆重建了一个专制政权。但是,中华民国的宪政并没有终止,《中华民国宪法》继续在中华民国台湾实行。辛灏年认为,在台湾保存发展民国宪政,国民党功不可没。他说:“不管今天在台湾的中国国民党已经堕落成什么样子,我们不能否定他的这一历史功劳,那就是在台湾,中国国民党及国民政府坚持着《中华民国宪法》,推动了《中华民国宪法》框架上的民主宪政建设,终于还政于民。”
那么,这部70年前在中国大陆诞生、至今仍在中华民国台湾施行的《中华民国宪法》,对当今中国大陆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辛灏年指出:中国大陆近些年来出现怀念民国、推动民国回归的“民国热”,与人们对民国宪法的研究、对民主宪政的渴望分不开。他说:“对《中华民国宪法》的研究,帮助大陆人民分清谁是民主谁是专制这样一个历史的大是大非,答案就是中华民国走的是民主宪政之路,而60多年的中共反动统治跟民主宪政毫无关系。它解释了中共1949年渡江前夕最后一次国共谈判当中,毛泽东首先要求推倒《中华民国宪法》的根本原因,因为只要《中华民国宪法》存在一天,毛泽东搞专制就是非法的,就是倒退;它定性了中共的所谓建国,不过是中华民国历史艰难发展上的一段专制复辟乱世罢了。”
辛灏年指出,近二十多年来,海外民运人士不懈的追求中国的民主宪政转型,起草过多部宪法。如今有更多的人认识到,唯有回归民国的宪政之路,才是对变局在即的中国大陆在变中求发展的历史阵痛中,减少混乱和流血,顺利完成向民主宪政过渡的稳妥而便捷之路。他说:“我来到海外以后,见到民运人士拟定的宪法,他们要搞一部自己认为最好的宪法。但是我们的朋友要知道,你认为好是不行的,别人认为好才行,要让历史认为好才行,要让现实的政治认为它适宜才行。《中华民国宪法》既是一部成熟的宪法,又是一部成功的宪法,只要以它为原则和基础,结合转型中的中国大陆社会现状,略加修宪,就可以将中国大陆的民主过渡推向正确的方向,这比重新制定一部宪法,要实际得多,也安全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