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中国社会骚乱(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加,中国发生社会革命的可能性却微乎其微。中国科学院专家指出,中国民众在面对社会不公义时,大多选择私下解决;而调查也显示,民众对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工作满意度其实在上升。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社会与经济行为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二平博士指出,中国的群体性事件从1993年的超过1万起,持续增加到2005年的超过6万起,2007年已经超过8万起。
他说,2008年的群体性事件虽然比2007年高,但增加的幅度已经低于2005年到2007年这段时间。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1月31日透露,2008年的群体性事件统计将在3月“两会”之前完成;但他没有说明当局会否对外公布。
王二平11日受邀在驻华外国记者协会(FCCC)的一个讲座上发表上述研究结果,并接受提问。
被问及群体性事件数据的权威性,以及地方政府是否可能造假,王二平表示,数据是官方提供的正式材料。他不排除一些地方政府可能在数据上做手脚,例如提高统计口径,以减少统计数字。
根据官方定义,涉及5个人或以上,针对行政当局或有政府背景的利益集团的社会纠纷,都被视为群体性事件。王二平表示,“群体性事件”是官方发明的中性说法。他说,当局一般都比较“宽待”涉及群体性事件被捕的民众,有别于其他治安或刑事案件。这说明政府知道自己也有责任。
中国社会问题研究院(CSPRA)去年12月引用光明网的一篇文章说,据公开报道的数字,群体性事件在2006年超过9万起,并一直保持上升势头。“这意味着我国社会群体性事件年发将有10万起左右。”
对于一些外国观察者以为群体性事件频发,代表着中共的治理危机,或是试图推翻中国政府的革命,王二平不表赞同。
王二平形容群体性事件对当局就如“体癣——它让你不舒服但却不至于致命”;被问及中国未来发生革命的可能性,他表示“任何事情皆有可能,但革命的几率微乎其微”。
他认为,涉及群体性事件的民众主要不满地方的行政管理,他们有合理的诉求,但是无法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表达,他们不似官方所说的有组织性(某些事件有微弱的组织),最重要的是它是一种目的有限的手段。
他说:“群体性事件是弱势群体对当地政府施压的策略。”
中科院从2004年到2008年对五个中西部省份193个县,近1万个城乡居民的调查发现,民众对于中央政府的工作满意度在2005年略超过50%,到2007年约65%;对地方政府的满意度在2005年只有约1%,2006年上升到近30%,2007年比上年略降一两个百分点。
王二平认为,这说明地方政府的工作也在改进,并获得民众认可,特别是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满意度差距在缩小,对预测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有积极意义”。
此外,中国民众在遭遇不公义时,很少首先选择抗争。2008年的调查发现,46%选择私下解决,32%选择上访等法律途径,10.3%选择忍气吞声,只有11.1%选择一些不恰当的对抗行为。
如果纠纷无法私了,仍然有绝大比例的民众选择恰当的途径,如向媒体反映,向政府上访,到法院打官司。
王二平在回答本报时指出,群体性事件与政府满意度同时增加的矛盾,在于后者调查的地域限制。
中科院网站说,这项社会预警研究“对以县(市)为单位当年和来年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正确预测率可达到50%至90%”。
王二平说,与其亡羊补牢不如曲突徙薪,政府对于群体性事件无论采取放任或高压的应对手法,结果都不会理想,有效的纠错机制应该是多倾听人民的声音。调查了解城乡居民的社会态度,就是对政府工作失误的一种好的纠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