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辽宁省发生一起与村委会选举有关的恶性血案,引起人们对基层选举中贿选问题的关注。

据中国的《了望》新闻周刊报道,辽宁省北镇市赵营子村一村民当选村委会主任后,因曾赠送过两瓶酒和一个菠萝被举报有“贿选”行为,因此无法任职。他愤怒之下将举报人一家5口全部杀害,制造了据悉是辽西地区近10年来最恶性的血案。

*村委会选举前后频频发生暴力*

《了望》新闻周刊说,近年来,农村民主建设虽有较快发展,但一些地方在村委会选举前后频频发生不同程度的暴力,上述血案就是这种选举暴力升级的表现。

《了望》新闻周刊的分析指出,选举前后出现突发性矛盾,甚至安全隐患,上级部门应变不足,甚至“和稀泥”,使矛盾激化。另外,贿选界定存在法律真空,实践中不好把握,处置不当容易滋生事端。

原湖北省潜江市人大代表、农村基层选举问题专家姚立法认为,导致基层选举中暴力问题普遍存在的原因是,选举法不健全,基层党委发现暴力问题时又不予以公正处理。

他说:“这个暴力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来自政府方面,比如政府动用警察干预选举,威胁竞选人。或者是给他一笔钱,要他退出竞选。当然竞选者和选民之间也存在暴力,这个暴力实际上是竞选者之间或竞选的支持人之间存在暴力。”

山东省党家庄镇党西村村民张庭夫2003年在村委会选举中当选为村委会主任。他说,去年村委会选举时,由于缺乏监督,他放弃参加竞选。

他说:“农村是恶人治村,土匪发财,是这样一个不公平的现象。说起暴力,农村的恶势力不得了,普遍存在,权利很难维护。贿选普遍存在,也是有后台的。说起村委会民主选举这一块,实际上就是一个金钱交换,不是什么民主,人们拿钱买动基层政府的个别人,受到个别人的支持。”

*卡特中心:个别案例不足以说明全部*

长期与中国合作发展基层民主选举的美国卡特中心的中国项目主任刘亚伟指出,中国是一个大国,村庄就有60多万个,因此出现个别案例,不足以说明中国的基层选举的全部情况。

刘亚伟指出,虽然贿选在农村基层选举中的确存在,但是,它反映了村委会选举竞争的程度:“如果村委会选举没有任何意义,选民并不介意谁当选,或者是候选人对这个并不有兴趣,他也不会去贿选。从这个角度来讲,间接地说明,这些选举应该说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对村民的利益,或者是当选的人可能掌握的资源和权力,都是很大的。这是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村委会选举的法律,特别是村委会组织法关于选举的界定并不明确,在下面具体操作的人不知道哪种方式就构成贿选。”

刘亚伟指出,从基层选举的程序来讲,百分之70到80的村子都是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程序做的。刘亚伟说:“问题较大的是选后当选村委会主任如何与村委会、村民代表会以及党支部互相协调,把村里工作作好。这方面可能是问题比较大的。有贿选并不是坏事,而是说明选举更加激烈,倒是促进政府把法律尽快修改,使选择程序进一步规范化,而且在出现问题时,有正常的渠道反映、处理问题,甚至把官司打到法庭上去。”

《了望》新闻周刊引述专家的分析指出,阻挠选民到会、选举中严重起哄、砸毁票箱等影响选举正常进行的行为虽称不上严重犯罪,但日积月累,容易引发更严重事件,甚至血案。

《了望》新闻周刊说,在村委会组织法没有刚性处罚规定的情况下,建议从完善立法和加强制度建设入手,辅以配套的监督等措施,实现既治标又治本的目标。

关键词:中国,基层选举,村委会选举,贿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