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再教育营”

     2017年至今(尤其2019年以来),由于中国政府/中共政权(以下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称呼之)在新疆广泛设立“再教育营”及使用其他大规模拘留手段,关押以维吾尔族穆斯林为主的人群,引发了国际广泛批评和巨大争议。 

    该问题十分重要且敏感,因此争议极大。我个人以有限知识做些简单分析评论,并尝试提出一些解决“再教育营”争议及相关问题的个人建议,并希冀于或许可以对解决相关问题起到某种作用。 

     “再教育营”设立的概况与背景 

     首先,是“再教育营”及类似设施与各种拘押措施(以下以“再教育营等”概括称之)的概况。综合各媒体、研究机构等处信息,“再教育营”等共计关押了数十万至上百万人,以维吾尔族穆斯林为主。而这些“再教育营”处于完全的封闭状态,没有西方媒体可以独立进行采访,也没有其他任何非中国官方许可的人员可以探访。而监狱等其他关押场所也都如此。 

    而设立“再教育营”及大规模拘押政策的背景,则是新疆在数十年来尤其2008年后发生的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以及可以追溯的更久远到数个世纪以来新疆的维汉回各族冲突、穆斯林与非穆斯林冲突,还有与之相伴随的“新疆独立运动”/“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简称“疆独”)。在较晚近的冲突和暴恐事件中,最突出的是2009年7月5日发生在新疆乌鲁木齐的“7.5事件”。据报,该事件造成近200人死亡、1700多人受伤,受害者大多为汉族非穆斯林。2014年发生在昆明的暴恐事件虽造成死亡人数相对较少,但因发生于远离新疆、汉族人口占绝对优势的内陆而备受关注。在各暴恐事件中,受害者大多均为汉族非穆斯林,以及一些亲政府的维族人士(包括许多维族公务员和警察)。 

    而这些暴恐事件,也正是成为了设立“再教育营”的导火索和辩护理由。除了暴恐事件本身,还有许多其他相关的理由或者因素。其中最主要两点,就是“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遏制伊斯兰极端主义”。 

    自17世纪以来,主权国家已成为现代国际系统和国际关系的基本组成要件。主权国家包括单一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无论哪种国家,都强调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主权和领土是国家的基本要素)。虽然此后也有民族自决原则,但民族自决原则长期以来在现实中是低于既成主权国家维护统一和领土完整的重要性和优先性的。虽然到了20世纪至今,人权及民族自决权越来越受到重视,但仍不如主权国家维护统一和领土完整的程度优先。无论是民主国家,还是非民主国家,均是如此。因此中国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为由反对“疆独”及相关言行,是有充分法理依据的。 

    另一个因素是伊斯兰极端主义的兴盛造成的威胁。伊斯兰极端主义与近现代社会相伴相生,一直困扰着世界。伊斯兰极端主义不仅停留在思想和口头,还有实际的行动,即所谓“圣战”。“911事件”无疑是伊斯兰极端主义/伊斯兰恐怖主义造成实际危害的典型案例。同样,无论民主国家还是非民主国家,都坚决反对伊斯兰极端主义,也都有使用暴力手段打击伊斯兰极端主义。但是在具体对待不同程度不同情况的伊斯兰极端主义时,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方式,力度和优先性也都不同。但无论如何,以“打击伊斯兰极端主义/恐怖主义”为由反对暴力恐怖袭击和相关预备工作,也是有充分理据的。 

   “再教育营”合法合理合情吗? 

    那么,这意味着中国政府设立包括“再教育营”等形式大规模拘押维族穆斯林等群体,就是正确的吗? 

    事实当然并非这么简单。首先,中国的“再教育营”并非是关押暴恐分子的(那些暴恐分子都在监狱等其他场所或者已经死了),而是关押并未直接参与制造暴恐事件的人。据各方消息,“再教育营”关押的主要是与伊斯兰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可能有关联的人士。而这种“可能”则是指政府认为其有相关思想和行为迹象的人。而这些“迹象”或者“关联”包括但不限于接触宗教信息(包括阅读《古兰经》)、表现出虔诚的信奉宗教(例如频繁出入宗教场所、不抽烟不喝酒)、与海外亲友有往来、赞赏他国政治、妇女超生、似乎有预备暴恐迹象(如给汽车加过多汽油)以及“两面人(维族穆斯林等体制内人士被认为对体制不忠诚假忠诚)”等。而且并非说这些人一定做过以上的事或者表现,被怀疑有以上行为及表现,同样可能被关进“再教育营”。在这样的政策下,包括维族穆斯林官员、学者、艺术家、白领、工人、农民、学生等诸多职业和特性的人都被关进“再教育营”,且占到新疆维族穆斯林人口的十分之一甚至更多。 

    第二,这种拘捕关押并非经过正当的法律程序,而是使用非常手段或者说就是非法手段实现。也就是说,这种拘捕关押往往是在没有充分证据(或者完全没有证据)、被捕者不一定触犯法律的情况下就进行的。 

    第三,“再教育营”是对外高度封闭和保密的,除了得到特殊批准可以进行探访、采访外,一切对外保密,外人很难知道里边完整具体真实的情况。而且,西方国家曾提出派官员记者及各种观察员独立探访调查,但是被中国政府拒绝,中国只接受带有附加条件(指定地点指定时间、有中方人员陪同)的探访。 

    第四,关押多久、何时释放、怎样才够释放条件,并没有明确的标准,而是非常主观的,受是非本身以外因素影响的。 

    以上四点,足以说明“再教育营”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而且显然是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的。这种大规模和有针对性的、缺乏程序正义的、封闭不透明的、长期的拘押,必然存在严重的人权侵犯问题。而且这种加害方主动制造的高度不透明下,任何人权侵犯指控都应有一定可信性(虽然未必真的完全可信)。 

    当然,对此有许多人做辩解,除了矢口否认有以上情形的,还有各种其他辩护方式。典型的,如认为他们是潜在的暴恐分子、如果不拘捕会有更大麻烦,会变成车臣那样,或者西方频繁遭遇恐怖袭击的情况;认为同情他们就是对暴恐受害者的不尊重;认为这种辩护是虚伪自私、自己挨炸就不会这么说了;认为我太天真,不知道种族宗教暴力的残酷性零和性,空谈不切实际的人道人权等。 

    这些问题我都可以做出回答。 

    首先,无论如何,对等性原则应该放在首位。所谓“对等”,就是在合情合理、反击性目的前提下,对对方敌对的思想、行为做出适度的、类似的、成比例的反应,不应该过于超出某个符合情理的范围。无论多少维族穆斯林内心有极端主义和分离主义倾向,实际行动的只有那占其人口极少数的暴恐分子及其直接协助者。对于直接参与者当然可以有力惩罚,但是不应该大规模波及虽然可能对暴恐分子行为有同情和某种程度掩护,但并未直接参与暴恐行为的人,哪怕他们属于某种类型的敌人。除非,他们以前对我们这样做过(虽然按某种道理也不该这样)。 

    即便不谈那些和暴恐完全无关的人非常无辜,即便或许被动参与对暴恐分子进行某种掩护的人,也不能超出限度惩罚。不错,在暴恐行动中,维族并没有做到每个人都完全“割席”(虽然其实大多数是“割席”了的,没有多少人真喜欢恐怖主义,也不认为这能带来好东西),也不应该施加过度惩罚、波及太甚。 

    就像南京大屠杀,的确存在中国军人藏进民宅、被平民掩护的情况。但是,这不能成为日军在南京大规模杀害和强奸平民的理由,也不应该杀害战争中投降的俘虏,起码那种大规模系统性的杀戮和强奸是绝不可接受的(当然这不是说偶然事件就能原谅,但是程度一定有分别)。 

   当然,新疆“再教育营”的侵害是远不如南京大屠杀的(这一点我后面还会再解释),二者不在同一层级。但是,这种大规模波及和人权侵犯,仍然是罪恶的,需要被谴责的。 

    事实上,在新疆暴恐事件和维汉冲突中,维族仍然是相对更加受害的一方。不谈连带的各种从歧视到任意拘留乃至杀害的影响,直接暴恐冲突及后续中,维族也相对受害。大家当然看到了“7.5”事件中维族穆斯林暴恐分子的残暴,但是其实忽视了该事件发生后,中国政府采取了强力平息措施,杀死和拘捕了数百至数千(甚至更多)恐怖分子及嫌疑人关联人。除了被军警直接杀死的,其余悉数被关进监狱。有些被判处死刑,有些则是被判处长期监禁。那些未被判死刑的未必比判死的更幸运,因为他们普遍遭遇了残酷虐待。这些人被称为“危安犯”,在监狱中是被最严厉对待的罪犯。据一些出狱的非“危安犯”口述,“危安犯”在里边往往被残酷殴打,打骨折之类很普遍(别打算得到良好治疗或者干脆就不会治)。当然恐怕还有更加没有被注意的残酷虐待,只要把“阿布格莱布监狱”中虐囚程度乘个十倍百倍就行了(当然这是比喻)。此外,在未发生暴恐事件期间,同样有许多涉嫌策划恐怖袭击的罪犯和嫌疑人被杀死或者拘押,这样的数字应该是惊人的,遭遇也和那些暴恐后的恐怖分子和嫌疑人差不多。 

    说白了,对于那些暴恐行为,中国政府、军警已经替以汉族为主的死难者报了仇,而且杀死和弄死弄残的是受害者数量许多倍。所以,从“对等性”上汉族及其他受害者已经“赚了”,所以还有必要再加码报复吗?还要怎么样才够呢?(当然上面这些话是很冷血甚至“反人类”,但是也很符合情理) 

   当然肯定许多人认为那不够,一个无辜的暴恐受害者死,几千几万恐怖分子或者支持恐怖分子的人命都不够换。这感情当然可以理解,但是这种想法是不好的。“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已经是最大惩罚(且文明社会已明令禁止)了,再加码就是畜生了。即便加的码没纳粹、日本鬼子那么残虐,而是现在这种程度,也是不可接受的。 

    我当然知道“对等性”这东西在残酷现实面前的脆弱,但是更要维护,且并非无效(相反很多时候这种“对等性”原则减少了许多杀戮,从古至今都是)。 

    第二,暴力征服、超过限度的强迫,不会带来真正的臣服,只会增加仇恨和促成反抗者的向心力,还很可能招致极为剧烈的反弹。民族压迫是痛苦的,人权被侵害是痛苦的,民族压迫加上人权侵害那是更加痛苦,是凌迟之痛可相喻的。中华民族、汉族历史上被多次暂时征服,受过从北方到东西两洋的诸多民族的入侵和伤害(虽然每次程度和具体情况不一样,历史阶段也不一样),应该对此感知最为痛彻。 

   所以,指望永远用暴力压服维族穆斯林?这是否可能呢?这样做的确在中短期内制止了一些恐怖主义,但是不可能永久阻止,相反,这只是为更大灾难制造祸根(虽然现在仍然有可能避免)。所谓“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十世可复仇乎?百世可也”并不是只有汉文明才有的骨气。我说这些并不是说鼓励一定要搞仇杀,也不是说未来完全不可避免,只是强调暴力征服从根本上的无效性。 

   还有,有些人“跪久了站不起来”,习惯了牢笼般的生活,不代表任何人、任何民族都如此。人虽然欺软怕硬,但是也普遍知道是非善恶。的确,你对别人好,别人不一定对你好甚至还恩将仇报;你对别人坏但是你有权有势有各种压倒性优势,可能受害者还会“跪舔”,可其实更多情况下仍然是好换来好,恶换来恶。还有,一时半刻(哪怕放在历史上是十年百年)的得失不代表永久的得失。最重要的,是要明白,暴力征服(不包括自卫反击和有节制的占领与报复)是不对的、不对的。只要维族还有一个人,地球还存在一天,早晚会翻案的(同样的道理,汉族也一样)。 

   相反,不去暴力征服或者有限度的压制,虽然短期可能免不了恐怖袭击,会有人受害包括死去,但是长远未必是坏事或者起码不比把事做绝要好。维汉本来没有难以化解的血仇,现在倒是加上了一笔可能变成难解之仇的账。 

    第三,追求绝对的“完美”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且这代价的承担者往往是更多无辜的弱者受害。极权、强权在某些目标上的高度追求,往往是以牺牲其他利益尤其人权为代价的。从秦始皇修长城的累累白骨,到苏联白海-波罗的海运河的惨烈死难,都反映了极权不惜代价达成目的的残酷。而这些毕竟在功过上有争议,然而还有些则明显得不偿失,例如最近新冠期间中国封城和隔离的影响,不说别的经济社会和人权伤害,仅仅导致很多人耽误就医问诊和破产自杀、收入减少各种压力痛苦下寿命缩短,恐怕都是新冠造成类似的死亡者数量的许多倍。 

    反恐问题也一样。为了让恐怖袭击“清零”,就把一个民族中很大比例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人通通关进其实就是集中营的“再教育营”,伤害的人权又比恐袭多了多少倍?在现代文明社会中显得多么丑陋?对现在和未来的维汉两族创伤有多大?对世界又会造成怎样的不良示范?预防是必要的,但是为了预防去制造更大灾难,得不偿失(当然“得”和“失”的人未必是同一个、同一群)。很多国人总拿车臣说事,但是强悍残忍如斯大林和普京,也没有把车臣人全关进监狱去(俄罗斯的车臣人一共就几十万人,想通通关起来并不难)。民族之间冲突也是要讲某些规则的,比如“两国交战不斩来使”、找个场所打个输赢而不刻意攻击平民、不强奸女人和伤害婴孩等。把其他民族那么多人关在封闭空间,让他们任人摆布处于高度被侵害环境中,以及必然会有的各种残酷迫害包括摧毁人的尊严和独立自由,是比普京通过暴力镇压车臣那种酷烈更酷烈的行为。 

   还有,恐怖袭击虽然的确可怕,但是如果理性的看,包括新疆在内绝大多数地方的恐怖袭击造成的伤亡,远低于疾病、事故、意外等其他原因造成的伤亡人数。单单一场普通流感(而非新冠这种重性流行病)就导致美国这样规模的国家每年冬天数万人死亡。交通事故每年也造成中国数十万人死亡和残疾。美国每年被雷击致死的人数都有至少数十人,超过大多数年份本土被恐怖袭击死亡的人数。即便说每年中国、美国各自发生的其他非恐怖主义性质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刑事案件造成的伤亡,也明显多于两国各自发生的恐怖袭击(即便在恐怖袭击高发期)。当然恐怖袭击也有其无差别、在公共场合实行、手段残忍等特殊性,但我们也要看到其相对于其他造成人死亡或者受伤的因素,所造成的后果其实并没极端可怕和不可接受。我们完全可以在打击恐怖主义的前提下,当成生活中一件可怕但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事,加以防范和对抗即可,而不是非要“清零”。 

    当然了,如果不“清零”,那就难以像现在这样无一个暴恐袭击受害者,几乎一定会有暴恐,会有人死于暴力。哪一个人死都是他/她整个世界的毁灭,没人愿意死,我即便有牺牲精神,也不会愿意故意去被恐怖分子炸死。但是这就像客观现实中,总有许多人因为故意伤害或者过失伤害直接间接而死一样,是不可能完全杜绝的。不可能因为人存在犯罪可能,就把全人类都关进监狱带上锁链,对于伤害他人可能性多一些的人也一样。男人都可能强奸女人,所以全都化学阉割了吗?我们更多只能化学阉割既遂犯而不可能阉割“潜在的强奸犯”。这听起来很可怕,可是这就是现实。就像知名的残酷的“道轨难题”,放任火车按原路压死四个和改变道闸救四个但压死另一个,包括我在内都不可能直接去选择某项,因为太残酷了。但是事实上人类世界天天都会做出成千上万类似的甚至后果更可怕的抉择,只不过前提条件往往比较模糊。但是我们不可能不做出选择,那样就会有更可怕的后果(而这样选择“作为”本身就意味着各种生死存亡,就是可怕的事)。 

    第四,不要只愤恨公开暴力、个体恐怖主义行为,而轻忽制度暴力、国家机器式暴力。可以说自人类由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后至今的任何时期,由制度和国家机器(或者严格说不是国家机器但类似于国家机器(如地方政权统治机器))造成的伤害,都远多于个体(或者少数反叛群体)制造的暴力。当然,很多时候制度和国家机器暴力有正当性,但是还有很多时候不正当。即便相对正当时往往伤及无辜造成的伤害也大于个体暴力。此外,个体恐怖主义的制造者绝大多数都死了(死于自杀式袭击、被镇压死)或者终身监禁,几乎不会逃脱惩罚。但是制度和国家机器暴力中的施暴者则经常可以逃过惩罚或者减轻惩罚(且这是常态,被清算才是异态)。 

    我所说这些并不是说要反对制度和国家机器暴力的存在,相反有时候还要加强才更好。但是,不应该因为个体恐怖主义的易曝光性和凸出性(没错,是这个“凸出”而不是“突出”),忽视相对隐蔽和习以为常的制度和国家机器暴力,尤其在二者发生冲突且并非善恶相对分明时。当然可能人们也未必在总体上和时时刻刻都轻忽制度和国家机器暴力和只看到个体恐怖主义,甚至有时候是相反的,但是也不能忽视相反的相反。 

    前面我也已经提到了,在暴恐冲突中,维族恐怖分子虽然杀害了一些汉族为主也包括其他民族的人,但是后来不仅这些人基本都死了,连带的相关者甚至一些无辜者也死了,所以显然是制度和国家机器比个人恐怖主义有更大损伤后果。虽然这并不是说制度和国家暴力不该存在(反而是应该存在的),但是人们在评判及后续应对中应该考虑到这样的对比,不是再让制度和国家暴力不必要的加码。 

    第五,即便对外国人都不应该这么做,何况对自己同胞。无论未来如何,起码现在维族人还是自己的同胞,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中国政府既然以反分裂和国家统一为名在新疆行事,就更不应该特地选择性去残酷对待维汉两族的其中一方、那么过分的偏袒。维族历史上也没有全面征服过汉族,反倒是汉族在维汉冲突中长期处于优势。而如今汉族仍然有这个优势,可以相对从容的选择解决问题的方式(包括让暴恐分子无一漏网)。在这样的情况下,把另一个民族中上百万人都关进集中营,于情于理都非常不合,令人痛恨。 

   “再教育营”人道主义灾难还没到极端恶劣的程度 

   首先需要说,“再教育营”是罪恶的、不能接受的,需要批判和改变的。但是,一分罪是一分罪,不为罪恶隐瞒一分,也不为罪恶虚构增加一分。 

   相比纳粹屠杀犹太人、南京大屠杀和日军在华其他系统性暴行、奥斯曼土耳其对亚美尼亚大人的屠杀、苏联大清洗、中国文化大革命、孟加拉大屠杀(1971年孟加拉解放战争之前和期间的屠杀)、红色高棉屠杀、卢旺达大屠杀等巨大罪恶,新疆的“再教育营”及其他侵犯人权状况还是“小的多的”。 

   虽然有约百万以维吾尔穆斯林为主的人被投入“再教育营”,但是不等于这些人都被杀害或者非常残酷的虐待。根据各种信息综合分析,可以得出,对于其中的大多数人,“只是”没有刑讯和残酷虐待的关押教育。他们被关押的环境当然是简陋的、类似于监狱但是应该比多数中国监狱要好一点的拘留设施内。他们需要接受洗脑教育、强迫反宗教和做出一些有辱其宗教信仰的活动,被辱骂威胁等。一部分人需要强迫劳动,劳动没有收入或者收入微薄。 

   而有较少的一部分人(可能在1%-10%,也可能更高或更低)尤其涉嫌较重“问题”的、拒绝低头认罪和服从的,受到高烈度暴力殴打、长时间坐“老虎凳”/不许睡觉/饿饭等各种方式的刑讯与虐待,以及带有强烈侮辱性质的伤害(包括性方面如各种形式的侵害),有些人因此致残致疯致死。其中女性会有一定概率被强奸和虐待,也几乎一定有这样的大量个案发生,并积累较多案例。但这些案例仍然“只是”占了所有被关押者中较小一部分。且不是系统性和非常酷虐的强奸。此外,生严重疾病或严重受伤无法得到积极治疗甚至根本不治疗,也是一种残酷的虐待。 

    或许我低估了、高估了,不过我认为大致应该是这样比例的情况。这除了比起前面那些巨祸“较轻”,也比印尼占领东帝汶时期、印尼“930事件”后排华屠杀、利奥波德二世统治下的比属刚果屠杀、朝鲜持久清洗、“伊斯兰国”所作所为等“为轻”。 

   当然,我所说这些毫无否认罪恶之意,而是说提醒人们这世上还有更残酷的情形。这种比较是很残忍,但是还是要比较,否则对不起所有受难者。 

   即便如此,这种关押剥夺自由、制造恐惧和压迫、被迫忍耐服从、造成尊严丧失人格毁损等心理创伤、失去工作和收入、家庭离散(子女失去父母照看,老人没有子女赡养)等,已经是巨大的罪恶,会留下持久的创伤。(核心就是,丧失自由、任人摆布,就让一切恶可能发生) 

   而对于维吾尔穆斯林群体整体而言,这是一场残酷的挫伤,也会造成人口大幅减少的后果。当然还有很多具体伤害,我会在文中各处提及,而主要就是这两点可以概括。 

   还有,即便是一个人被强奸也是强奸、一个人被毒打死也是杀人,对受害者而言,她/他自己的痛苦就是这个人的世界的痛苦、这个人世界的毁灭。而这种残忍的暴行,在新疆“再教育营”中一定发生且发生了不少了的。 

   同样,每个人都有将枪口抬高一寸的选择,每一次对无辜者的相对仁慈,每一次有所克制不超出必要限度的伤害,都是对这个世界爱与和平的贡献,都是灵魂的一次救赎。 

   需要强调的是,现在和未来,都一定要详细调查整个人道主义灾难,绝对不应该为了所谓和谐或者和解,就回避真相、压制诉说和举证、避重就轻。同样也不应该夸大,而是事实是什么就是什么。 

   反对“再教育营”不代表轻忽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 

   但是,我说以上的话并不代表同情甚至支持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相反我对宗教极端主义深恶痛绝。 

    首先,我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尊重宗教信徒。但是,在作为无神论者的我看来,宗教的核心即“神”是根本不存在、100%一定不存在的东西,即便全世界80%以上的人信各种各样的“神”。宗教虽然有其存在于历史与现实的合理因素,也对人类社会乃至世间万物有一定的正面作用,但是其唯心性、排他性、保守性的特性决定了其极大的局限性和谬误性,有着几乎无法摆脱的各种负面作用(虽然世间其他各种思想包括无神论思想也有各种负面作用)。 

    而宗教极端主义/(包括原教旨主义和极端化的“异端”),则是宗教中负面的、危害性的因素最多的一个分支。无论是基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印度教、佛教及其他任何宗教,其中都存在这种极端主义分支。虽然极端主义未必时时刻刻都有特别实在的危害性,但是其危害性显然是巨大的。其鼓吹非正义非自卫暴力、反智主义、完全排他主义,当然会危害人权、人类、地球的生存和文明程度。 

    只不过,由于宗教在不同区域分布不均,因各种现实状况(包括该宗教自己造成的状况),极端主义的程度、表现形式不同。其中,伊斯兰极端主义之所以相对突出,很大程度在于伊斯兰教分布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状况与其他宗教分布区域的相应状况有很大差别,如缺乏现代民主和法治、工业化程度低和经济结构存在问题、社会封闭、经济社会不平等程度强等,至于这些与伊斯兰教的因果关系,那是一笔复杂的账不好搞清。但是这些因素让伊斯兰极端主义在各宗教极端主义中显得尤为突出。它的突出主要不是思想(看看基督教和犹太教的原教旨主义者又是怎样的思想),而是行为。其非国家形式的极端主义在各宗教极端主义中尤为突出(当然其国家形式的极端主义也是突出的,只是没有非国家形式的极端主义突出)。 

    而新疆地区的环境并不好,看起来应是滋生极端主义的温床。由于历史上与其他民族宗教的冲突,维吾尔(在19世纪常被翻译为畏兀儿)穆斯林常年生活在不安定的环境中。而新疆虽然石油资源丰富,但是在现代工业社会前石油并无用武之地,所以其实长期是比较贫瘠的。至于一些“绿洲”,只不过是沙漠与山脉中的点缀,而且深居内陆,所以整体当然是贫瘠的。这就导致其生存状况相对恶劣。 

    (以下叙述可以说是新疆维吾尔穆斯林的“简史”,内容较长,有点和文章架构不搭,但是有必要写,权当插入一篇文章) 

    不过,由于种种原因,包括畏兀儿/维吾尔穆斯林在内的新疆地区穆斯林,在很长一段历史上相对于其他地区并不极端。一些统治当地的杰出政治人物相对开明的民族政策,也让他们不至于走极端。例如民国建立后,地方强人杨增新在新疆掌权长达17年,期间对汉回维各族相对一视同仁,让新疆各族都过上相对安定富足的生活。他之后的金树仁将新疆搞得一塌糊涂,但时间较短。金树仁之后的盛世才又是一个能干的枭雄,虽然残酷镇压反抗,但也让新疆得到很大发展,各族相处也相对和谐。盛世才统治期间,维吾尔穆斯林思想文化领域有很大成就,还逐渐接受了泛突厥主义思想。风头正盛的维吾尔穆斯林当然也不至于搞极端主义。但是这让维吾尔穆斯林有了更强的民族认同,并且背靠苏联谋求独立或加入苏联。发生在1944-1949年的“三区革命”即是维族穆斯林对抗国民政府、谋求独立的政治军事行动,其中还伴随着针对汉族的种族屠杀,显示出此“革命”有着强烈的民族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性质。 

    如果国共内战是国民党获胜,那么新疆部分地区有可能会被苏联鼓动独立(虽然也不一定)。但是中共意外取得了国共内战的胜利。当时中共和苏共关系亲密,苏联因国家利益和意识形态决定让维吾尔穆斯林放弃独立或并入苏联,转而半说服半强迫的要求其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后,由于马列主义意识形态对民族主义和宗教思想的压制、消解,维吾尔穆斯林很长时间保持了相对的和平与对中共统治的忠诚,以及与汉回等其他民族的相对和睦。文化大革命虽然严重破坏了维吾尔穆斯林的平静生活,但是当时并未造成其民族主义、宗教信仰的强化,反而弱化了二者(因为文革要“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民族主义和宗教是重点扫荡对象)。期间虽发生了针对维吾尔穆斯林的杀戮,但是同时当年新疆和内地也有大量汉族被杀害或其他原因致死,而非维族在巨祸中单独受害。 

    但是改革开放后,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包括文革创伤后遗症开始出现,维吾尔穆斯林的民族主义和宗教情结明显增强。而这时新疆深居内陆相对贫瘠的地理区位劣势开始凸显,民众生活水平相比沿海乃至中部变得相对落后。至于石油资源带来的收益,新疆人受益不均,以建国后赴疆汉族人为主的新疆建设兵团成员获得了大部分石油收益,更早居于新疆的那些汉族和维族收益较少。如果从新疆汉维两个民族整体看,汉族显然从石油收益中获益较多。此外,由于维族多分布于贫瘠的南疆及农村,汉族则较多集中在相对富足的北疆及城镇,所以汉维贫富差距很明显,且改革开放后显然是增大而非缩小了差距。 

   当然,这种差距与全球殖民主义时代兴盛时,殖民宗主国国民及被殖民地区人民的收入差距相比要小的多(也比其实也是殖民主义的满清统治时期满汉贫富差距小的多),也没有明显的制度性体系性民族压迫,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甚至一度比汉人有一定优越地位,即80年代以”两少一宽”为代表的各种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所以即便有维汉贫富差距和民族隔阂,但当时的新疆显然不是汉人统治维族的殖民地(虽然“新疆建设兵团”有一定殖民色彩)。 

    虽然有一定的贫富差距,但是1980年代胡耀邦当政期,推行一种几乎是逆向歧视汉族的“开明“民族政策,不顾史实提出所谓“汉族要为少数民族赔罪”的说法(当然这说法毛泽东时期就有),压制汉民族主义同时却纵容少数民族民族主义,让汉族让渡利益给少数民族,所以维吾尔族仍然没有极端主义思潮,更没有大规模暴力恐怖主义,相反还颇为拥护胡耀邦统治期的中共政权/中国中央政府。只不过,这时的维吾尔穆斯林强化了民族和宗教认同,且恰恰和胡耀邦这种盲目的、没有一碗水端平、不考虑长远后果的“开明”有密切关系。 

   这时维吾尔穆斯林的前途还晦暗难明。如果中国走向民主,维吾尔族是以少数民族身份待在中国,还是通过各种方式独立出去,无法明确预料。但1989年六四事件让这种不确定性变成另一种不确定性,即维吾尔穆斯林究竟是在专制下(而非民主下)待在中国还是分离出去。 

    而六四至今整体上看(只是这段时间给出的答案,不代表未来),是和汉族一起痛苦的生活在专制中国,表面上遵守统一和民族团结,实际上却离心离德。典型的表现,就是极端主义在滋长、恐怖主义活动的大量出现。以1990年巴仁乡暴动为起点,维吾尔穆斯林中的极端主义分子开始了长达30多年、且未来也难以看到尽头的恐怖主义活动。恐怖主义活动的背后,是极端主义思潮的泛滥。 

    说到这里,需要提及一下,新疆包括维吾尔穆斯林在内的各族穆斯林之所以在很长时间内不比其他地区穆斯林极端的一个原因是,他们多信仰伊斯兰教逊尼派中的哈乃斐派。这一派别及相关教法相对其他派别为宽松,尤其和同样为逊尼派的瓦哈比派/萨拉菲派相比明显温和。而六四后的中国新疆穆斯林尤其维吾尔穆斯林,很多转而皈依了极端的瓦哈比派/萨拉菲派。这一派以占其派比例少数、但是极为活跃的“圣战者”而知名于世。其思想是明显的原教旨主义/极端主义,并且鼓吹对异教徒发动“圣战”。 

    同时,泛突厥主义/大突厥主义思潮也在新疆维吾尔穆斯林中复兴(“复兴”指相较于盛世才时期的第一次兴起)。建立从土耳其到新疆地区的“大突厥国”的狂想,成为一部分维吾尔穆斯林的梦。为了这个梦,他们不惜诉诸包括无差别恐怖袭击在内的暴力。 

    宗教极端主义与极端民族主义,成为新疆维吾尔穆斯林中部分极端人士思想的“双翼”。新疆也变得动荡不安并威胁至内地。恐怖主义是表现,实质则是极端主义与暴力手段的兴盛。至于更深层的原因,则是对专制体制下缺乏自由民主、公平正义的不满。这方面维族与汉族是一样的,也就不必要详细介绍了。 

    总之,从维吾尔人(几乎都是穆斯林)形成民族认同后,曾经长期有过和汉族和平共处的时期,而不像其他一些民族之间有着长期的压迫关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尤其专制主义下缺乏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各种正当和不正当思想和诉求同时被压抑,导致民族和宗教认同中极端主义的泛滥。而汉族同样深受其苦,也无法理直气壮反对如被满人长期压迫(而且这种就不属于冲突,而是一方对另一方长期压迫且极为残酷,其实就是殖民主义)的历史。各族一起在专制主义下的大监狱生活(这点很像满清统治时期,但是也有不同。当时满人居于统治地位残酷压迫汉族,蒙古族也受其压迫但略有特权,汉族维族(及维族前身)都是被压迫者。现在中国的汉族虽然居于主导地位,但是并不是统治地位,很多汉族受压迫和痛苦程度超过大多数少数民族,且这些痛苦绝望者总数应该比少数民族所有人口加一起还多。更值得一提的是,维族汉族及藏族等,正是因为满清征服压迫才一同进了“大监狱”并且延续到今天的“后清”。“后清”不是玩笑调侃甚至一定程度也不是比喻,仔细想想就明白了)。 

    对新疆维吾尔穆斯林的简史的讲述分析告一段落,回到宗教问题上。 

    由于宗教的那些负面特性尤其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还有伊斯兰极端主义相对凸出的特点,导致全球伊斯兰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十分兴盛。而随着越战的结束、冷战的平息,伊斯兰极端主义的危害相对更加凸出。而2001年“911事件”,则成为伊斯兰极端主义掀起的第一个恐怖高峰。而“第二个恐怖高峰”可以认为是2014年兴起、至2018年相对衰弱的“伊斯兰国”的攻城略地。这不仅对于世界格局造成了极大冲击,也让“伊斯兰恐惧症”在世界蔓延,让伊斯兰教在世界上的名声受到很大损害。 

   但我们在反对“伊斯兰恐惧症”的同时,也不能因此放弃批判宗教的劣性。尊重宗教和批判宗教并不矛盾(虽然你非要说矛盾那也没办法)。世俗主义应该是人类未来的方向。或者,起码应该是“宗教文化化”的。 

    什么是“宗教文化化”?为什么要“宗教文化化”?这个问题我没有特别系统的理论,起码目前没有能力创造这种理论。但是简单说来,也就是将具有强烈“神性”的宗教,改变为更具有人性的、去神圣化的文化性质,变得如其他非宗教的意识形态那样可以直接质疑、批判及改造。 

    宗教的特点如前所述是唯心性、排他性的,而且“神”是不容质疑的,只能在神圣经书(基督教为《圣经(旧约、新约)》、伊斯兰教为《古兰经》及圣训、犹太教则是《圣经(旧约》)中寻找言论作为思想信条和行动指导纲领。这显然是不对的(很抱歉没有不尊重宗教,但是我必须使用这个词)。 

   不可否认的是,这些经书在其成书时,的确是伟大的。因为相比那个时代其他意识形态、文化习俗,基督教、伊斯兰教等都是非常进步的。例如,在妇女权利方面,《圣经》和《古兰经》比那时候其他大多数泛神信仰、泛灵信仰都要更利于女性,比当时大多数没有信仰的人对待女性的方式也更有利于女性。其他很多思想包括对人的价值的塑造、为人处世之道等,都可谓相当“文明”,是那个时代黑夜中的明珠。 

   但是,任何东西都有时代局限性,不可能到现在还可以普遍的遵循。拿一千多年、两千年前的东西来衡量现在世间万物尤其人类社会,并且作为行为准则,显然是落伍的(当然会有一些东西是人类恒久的价值,但并非那时一个思想体系、一部书所有东西都有恒久价值)。但是宗教的教条不容直接质疑而是只能不同解释(教徒拒绝承认经书会有错、会有需要随时代而抛弃的东西,最多说“那些话是神圣的正确的,但是我可以这样解释”),这就让宗教即便经过改良仍然有局限性,并且导致极端主义总能有吸引力。因为极端主义很大程度就是原教旨主义。“原教旨主义”何义?仅仅字面就能看明白,即极端尊奉经书原文原意的价值观。去看看经书原文,就知道这样遵循多么可怕。 

   而文化就不同了。文化是相对世俗的,或者起码非宗教性质的,这就可以不断被公开和安全的批判。在这一点上,中国就长期有非常好的历史。中国历史上宗教大多数时候都是孱弱的,兴盛的是儒学为最大派别、百家争鸣的非宗教性思想文化。虽然儒学也在很长时间内被推崇为一种类似宗教的、一度也不可以被批判的思想体系,但即便强调儒学独尊最严酷的时候,也没有宗教那种需要严苛遵守和高度排异的情况。而儒学没有被当成宗教一般尊崇的时代,则更是很自由,各种思潮都可以奔涌流放。也正是如此,中国长期都没有受宗教束缚,也没有特别多血腥的宗教战争。当然最重要的是让社会思想和人的价值观可以不断修正,随时代有所发展。当然中国受皇权禁锢很严重,文化自由也受打击,但束缚程度远不如宗教。 

    所以,我认为,“宗教文化化”是宗教进行改革甚至革命的唯一好的出路。而“宗教文化化”,其实也就相当于世俗主义。又所以,中国的各宗教包括伊斯兰教,也需要进行这样的改革。否则,那只有无神论可以代替。 

   再所以,我认为解决新疆的伊斯兰极端主义,的确需要世俗化。新疆维吾尔穆斯林的人权和宗教信仰自由需要被尊重,但是世俗方面的人权比宗教信仰自由更需要尊重。还有,尊重新疆维吾尔穆斯林的人权同时,也要反对其宗教极端主义,并且也要同时批判宗教的负面问题。最终,还是要推进世俗主义。 

   某种程度上,中共也是要推动维吾尔穆斯林甚至其他穆斯林的世俗主义,只不过使用了错误的方式,方式错误不代表方向错误。新疆维吾尔穆斯林、中国的穆斯林、全球的穆斯林、全球的基督教徒犹太教徒所有教徒,都要接受世俗主义或者起码不排斥世俗主义。 

   当然,中共推动的世俗主义是专制下社会达尔文化和犬儒化的世俗主义,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是推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科学理性的世俗主义。我们既要肯定中共推动世俗主义的大方向,又要反对中共推动世俗主义的具体方向,也要反对推行世俗主义的方式。也就是说,既要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乃至应该可以大胆批判宗教本身,又反对中共的“再教育营”政策,让未来的新疆、中国变成民主进步的世俗主义地区和国家。 

    民族问题: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是优先但非绝对优先 

    说了宗教,再说民族。民族与宗教不同,它是一种颇有正面意义的思想体系。虽然它的确在历史上曾造成许多血雨腥风(当然现在仍然是血雨腥风),但是也促成了当今文明的形成。当然,未来人类应该不分民族国界,天下大同(虽然现实未必会如此)。但是,在大同之前,民族这个意识形态/思想体系仍然是有价值的、必要的。 

   民族主义也不同于种族主义。种族主义是基于基因,民族主义更多是基于文化。基因有固定天然的传承性,起码目前人无法改变基因。但是民族是可以转化的,所谓“华夏入夷狄夷狄之,夷狄入华夏华夏之”,当然也可以“入夷狄仍然华夏”、“华夏后仍然夷狄”。所以,他不像种族主义那么极端,所以是可以暂时保留的。 

   不仅可以暂时保留,也必须暂时保留。因为,世界的现实仍然是以民族/国族为形式存在、发展、竞合的。这样的情况下,抛弃民族主义,就等于单方面弃械投降,只会在残酷的国际竞争尤其冲突下成为牺牲品。犹太人、吉普赛人的经历就是例证,如今罗兴亚人、库尔德人的处境也在告诉我们这个世界的残酷。这些是极端例子,还有更多没这么惨这么极端但是仍然各种吃亏受损的,亚非拉到处都是,发达国家之间文明一些但是也不是没有激烈冲突,美法英德加澳等国民主程度非常高、国际化程度非常高,但这些国家之间仍然利益不和、冲突不断(看看最近困扰法国与英美澳等国关系的“潜艇事件”),何况其他。 

   当然我也知道,民族主义本身就是造成这样残酷后果的一个因素。可是如果某些力量单方面抛弃它,只会落得悲惨下场或者起码被边缘化,利益冲突中一时可能获得礼让,但是终究还是牺牲品。人类还是丛林或者没有完全摆脱丛林,平等博爱还很遥远,各种算计冲突仍然普遍甚至必不可少。所以,我们必须坚守民族主义。即便未来放弃民族主义,也要像裁军一样让其他相关国家相对“对等”的弱化民族主义,最终世界大同。 

    而作为有担当有责任感的国人、汉族人,既要有对世界人民的博爱之心,又不能为博爱把自己的同胞当成祭品。我们不护短、不粉饰自己国家民族的丑恶,不袒护自己的民族的恶人包括对其他民族犯下罪恶的恶人。但是,也不能“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那样是对同胞的背叛。华夏儿女、炎黄子孙,虽然内斗频仍,但也相互扶持,才从古走到了今。我们民族有过共同的甘苦患难,一起品尝了世界变迁中的苦辣酸甜。这就像一个大家庭,有利益纷争但是也是命运共同体,是他者眼中的他者,是己者心中的己者。即便为了全人类利益,我们也要首先壮大自己、在国际丛林中优胜后,再改造四方,比现在美欧国家对待他国更加文明和博爱,让世界变成美好人间。 

   中华民族尤其汉族多灾多难,大多数时候尤其近现代多是被入侵而非入侵他人,比其他民族更加清白和少历史欠账。而在海外的华人汉人,也比其他大多数民族更加隐忍。但我们对本国人,却总是颇为凶狠。我们不要从“内残外忍”变成“内明外残”,但也不要总是在国际竞争中离弃同胞。就像印尼两次血腥排华,我们不见得要报复印尼,但是是不是起码把那些与我们血脉相连、有共同认同和共同患难史的同胞接回来,或者不接回来但想办法加以保护呢?看看犹太人怎么对待离散在世界的同胞吧,我们也和犹太人一样在现代文明开幕后还惨遭巨祸,为什么不能也去关爱同族同胞呢?撒手不管后,那些屠华的手就软了吗?只是让他们更加无所顾忌。即便当成对待外国公民,也应该有人道帮助,为什么为避嫌、低调而不顾那么多生灵惨死? 

    所以,民族主义不可弃,反而需要有条件的扬。 

    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下,又如何解决新疆维吾尔人的问题呢?当然,在反对“再教育营”的同时,还是要坚持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反对“疆独”。民族自决权是重要的,但是民族自决也要考虑其他民族利益。 

    把我另一篇文章中讨论国家统一问题的文章截取发在这里吧: 

    关于“大一统与未来民主宪制关系”我曾经在推特上做过很多次发言,评述二者并不矛盾,以及领土、人口、主权作为国家的核心利益,对于国家和人民的重要性。除例如新疆部分地区等特殊情况外,我反对任何地区的独立,主张国家的统一、失地的收复、领土的完整。在此只选择我在推特上评论统独问题、民主与统一问题的一些系列推文,略做修改,摘录于此: 

   我并不赞同那些支持独立的民运人士的看法和言论。如果某位民运人士是印度人,然后他要求莫迪让克什米尔公投、把军队撤出旁遮普和孟加拉以及印度东北七邦,看看莫迪会不会同意?会不会以危害国家安全拘捕了他? 

   同样,印尼、菲律宾、尼日利亚这些民主体制国家,也都对试图独立的区域进行武力镇压,如印尼的亚齐、西巴布亚地区(而东帝汶的独立则付出了10万至30万人即总人口十分之一至四分之一的惨重代价),菲律宾的棉兰老岛穆斯林聚居区,尼日利亚的比夫拉地区。而欧美一方面承认了捷克和斯洛伐克的“天鹅绒分离”,但对同样为民主政体的乌克兰,克里米亚即便通过公投“回归”俄罗斯,顿巴斯地区也有两州脱离基辅的管辖,建立了两个“共和国”,西方国家全都拒绝承认。格鲁吉亚的南奥塞梯和阿布哈兹也是同样的情况。而发达国家中,虽然有苏格兰独立公投,但更多发达国家则是想方设法对分裂和独立运动加以阻挠和镇压。如加拿大对于魁北克独立问题,就设置了《清晰法案》加以法治上的限制,本质上当然是为了阻止魁北克独立。而西班牙中央政府,无论在佛朗哥独裁时代,还是1980年代至今的民主时代,对加泰罗尼亚独立运动的压制也都是很强力的。而在加泰罗尼亚公投后,欧盟和美英法德日韩等几乎所有西方国家,全部声称尊重西班牙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承认加泰罗尼亚独立。而日本对于阿依努人民族意识觉醒后的“民族自立”运动,以及琉球自治乃至独立运动,也都采取了软硬兼施的手段打压,并坚决反对琉球独立。美国的“加州独立”、“德州独立”等运动也被美国联邦政府压制,当年林肯武力捍卫美国统一的南北战争更是血腥残酷。 

    民主和专制国家,都要维护领土完整。以捍卫主权来维护统治或增加支持率,是一个现实原因。但更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是为了维护国家核心利益。自从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订和“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建立,就确立了主权国家的概念和权利,并成为至今国际秩序的基石。而这与民主与专制无关。在没有更好的替代体系,且世界依旧由各主权国家为单位进行竞合的情况下,这套秩序依旧有存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此外,每个地区的人民都需要考虑全体人民的利益、每个个体人民的利益。如果独立出去变成人权更糟的国家,对当地国民不利、对其少数族群不利。而且独立出去也会对原属国家造成军事、经济各领域的潜在或明显威胁,危害国家战略利益。王力雄先生在《天葬–西藏的命运一书中对西藏问题就做过相关论述。 

   而且,独立、自决有复杂性、虚伪性就像台湾有2300万人(有投票权的约1900万人),即便过半同意独立,那不过半的人怎么办?他们的权利不应该得到保障?表面上看,支持通过公投独立是尊重占原国家少数人的民意。但这少数人中的多数人又剥夺了区域内反对独立的少数人的利益。例如台独者认为,10多亿人的意见不能阻挠2300万人的民意,那2300万人有没有尊重至少几百万反对独立的台湾人的民意? 

    南周有一篇文章《民族自决权的贫困》就对这种情况分析的很透彻:“倘若苏格兰真的独立了(一阶独立),那支持留在英国的人聚在一起,只要过半是否可以再从苏格兰独立出去(二阶独立)?这个地区再……聚集到更小的地方……独立出去(三阶独立)……如此没完没了……” 

    这样的案例并不是空想,苏格兰旁边的北爱尔兰地区,在爱尔兰独立后,就是因为民众有六成支持留在英国,四成主张独立或并入爱尔兰共和国,然后打了几十年仗。难道40%就要服从60%?还有像乌克兰的克里米亚和东部三州、格鲁吉亚的南奥塞梯和阿布哈兹、塞尔维亚的科索沃和伏伊伏丁那、克罗地亚的克洛伊那、波黑的塞族共和国、马其顿的阿族自治区、摩尔多瓦的德左地区、巴基斯坦的西北边境省……还有印巴分治和苏联解体后印度和俄罗斯一大串想独立的……都是次阶独立。 

   虽然以上案例都没有无限分裂下去,但是造成了更多冲突和混乱。最重要的是,他们大多数没有独立,这本身就是对自决、民族自决的讽刺,说明决定能否实现自决的是权力、力量、国际局势,而非自决的法理基础。例如,从法理上来说,既然国际上允许乌克兰脱离苏联,那乌克兰东部自然也有权利脱离乌克兰;台湾的亲大陆和反台独的当然也有权在聚居区脱离台湾独立后的国家再组成个国家;假如新疆独立,新疆的汉族、哈萨克族,同样也有权从那个国家独立出去。如果不允许,那又是为什么?也就是说,支持与参与自决的人普遍使用双重标准、逻辑不自恰,这就等于摧毁了自决的合理性。 

    以上所述那些地区现在所属或名义所属的国家通过民族自决独立了,但这些地区自己却没有独立,或者不被普遍承认,哪怕它们有和它们名义所属国家自决时同样的理由,难道这不是对自决的最大讽刺吗?这样的例子简直不胜枚举。如果都这么下去,那就真的“巴尔干化”、“高加索化”,打成一团了。 

   所以,不要把“独立”、“自决”当成理所当然的事。而且,也不是独立就什么都好了,人权状况甚至更糟车臣实际独立那些年,极端宗教分子和分离主义者不仅不断制造恐怖袭击,还和地方军阀、乃至有权势有武装的家族,到处劫掠、绑票、杀人伊朗和伊拉克都支持对方境内库尔德人的独立运动,却都反对己方境内的库尔德人独立建国 

   李伟东先生曾经发过关于七七事变82周年的推文:“我在想,日本当年为何敢蛇吞象?因为在日本眼中,中国是分裂成很多快儿的,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实际统治者和军队,他们可以逐步分而取之(先收买勾兑然后武力取之)。为何1937年扩大了武力征服,因为蒋公基本统一了中国并开始现代化并不与日本妥协,如果不趁着中国尚弱,就没机会了。” 

    这也是我坚持国家统一的原因。领土和人口是国家的基本要素、国力的核心部分,没有国家肯主动放弃这些比黄金还珍贵的社稷砥柱。印度自诩“世界最大民主国家”,可它为了国土完整和战略利益,多次使用武力,对海德拉巴、果阿、克什米尔、锡金和东北七邦都曾用兵。可许多国人反而怂恿、鼓吹国家分裂。他们不明白或者根本不在乎国家安全与利益,这种短视、无知和狭隘是非常可怕的。如果美国分裂为五十一个国家,它还有现在引领世界的能力吗?如果现在的美国只有1776年独立时的十三州,其国力恐怕还不如英法德。如果南北战争时双方都难以胜利,美国分成两块,它如今也不可能成为世界最强大的国家,也不会对世界有如此影响力。因此,领土、人口的重要性及附着于二者的巨大发展潜力,是任何一个国家出于国家利益都不应该放弃的。 

    (在我写了上面引用的这段所属的文章并发表之后,世界上又发生了两件事。一件事是中国香港发生反修例运动并发生骚乱,骚乱和和平抗议者无一人被直接杀害。通过软硬兼施方式平息后,中国政府/中共政权推行《港区国安法》,收回大部分治权,“一国两制”几成虚话。然后,西方国家因此对中国进行强烈谴责和制裁;另一件事,是印度废除宪法中对查谟-克什米尔特殊自治权的规定,将自治权力收归中央政府,并且镇压当地穆斯林的反抗,并酷刑对待反抗者,有不少和平抗议者死亡。然后,西方对此非常低调,起码远没有在香港事件上关注度高。公平乎?正义乎? 

   当然我们自己也要反思,为什么这样?中国是专制国家,印度是民主国家(哪怕现在在变成威权主义),是不是被“双标”的原因?这种“双标”对不对?我们该不该承受?) 

    所以,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至关重要。 

    但是,我们也可以看看另一种情形,并且设想一下中国。那就是苏联解体。很多人以为苏联解体主要是西方故意和平演变,以及少数民族闹独立。其实事情不是这么回事,或者不完全如此。首先,西方并没有把苏联解体当成第一目标,而是希望苏联民主化透明化,这样就已经有利于西方利益和世界和平了。西方是这么想的,大多数时候大多数力量也是这么做的,只有少数激进反苏势力如CIA希望苏联解体并对此有一些参与。 

    但是苏联还是解体了。为什么?第一,是因为民主化之后,戈尔巴乔夫政权面临是大开杀戒才有可能(也未必)保住苏联,和不去流血实现和平解体,这两个选择。选哪个?戈尔巴乔夫首先选择的是第一个并且也真做了,在“热点地区”如波罗的海地区(立陶宛)和高加索地区(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杀了两位数的人。然后反抗者仍然激烈抗争,怎么办?戈尔巴乔夫犹豫了。下面应不应该暴力镇压? 

    还没等他选好,国家就解体了。但是,主因不是因为少数民族的反抗,而是最大加盟共和国俄罗斯的独立。这就是第二点,俄罗斯的独立才是苏联解体的特别重大因素,而非少数民族的分裂运动。 

    为什么?因为,苏联时代从列宁到戈尔巴乔夫,贯穿始终的是对大俄罗斯主义、俄罗斯民族主义的压制。人们总说苏联是“俄国”,可其实,苏联任何一个领导人都弹压俄罗斯民族的独立意识,并且想方设法削弱这个最大民族和最大加盟共和国的话语权,俄罗斯这个加盟共和国(全名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下称俄罗斯加盟国)被严重虚化了(这某方面像中华民国的“台湾省”这个行政单位在90年代被虚化的状况)。不仅制度上虚化,反映俄罗斯民族主义尤其有大俄罗斯倾向的文学作品和社会思潮都被压制,让俄罗斯人为苏联骄傲而非俄罗斯而骄傲。二者冲突时当然是要抬高“苏联”而贬斥“俄罗斯”。俄罗斯民族也被虚化,他们更多时候被要求认同为“苏联民族”(虽然苏德战争/卫国战争爆发后,召唤苏联公民的主要理由还是民族的而非阶级的)。 

   此外,在各种政策措施上,都让俄罗斯这个加盟国去为其他14个加盟共和国中相对贫弱的让渡利益。从财政收入到教育医疗,俄罗斯加盟国都让给兄弟加盟国许多真金白银和真金白银都换不来的重要利益。1954年,为庆祝俄乌合并300年,赫鲁晓夫还把克里米亚从俄罗斯加盟国划归乌克兰(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戈尔巴乔夫上任后,有些代表性职位几乎平均分配给了15个加盟共和国以试图团结苏联,也就是俄罗斯加盟国的权重在某种程度和立陶宛、阿塞拜疆、乌兹别克斯坦等国一样了。 

   看到这些,是不是感觉非常眼熟?没错,“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还有一些不太一样的,但是是不是归根结底也一样? 

   在这样的情况下,俄罗斯民族主义者叶利钦崛起。叶利钦得到俄罗斯人的广泛拥护,主要不是他支持自由民主,而是主张俄罗斯民族主义、强调对帝俄时代俄国的怀旧。然后,俄罗斯从苏联脱离的呼声越来越高。虽然在苏联是否保留的公投中,大多数(73%)参与投票的俄罗斯人投了同意(但还有很多人抵制了投票)。但是到了苏联真解体时候,没有几个俄罗斯人讲“保卫苏联”、“我是苏联民族人”。相反,叶利钦在挫败苏共保守派的“819政变”后,和另外两个较大的加盟国白俄罗斯、乌克兰宣布共同但分别的从苏联独立。而这种独立背后是民意的赞同和默许。然后,苏联就轰然倒塌了。 

    苏联解体后,北约不仅放弃“华约解散北约也解散”的承诺,还进一步东扩,在波兰驻军、和立陶宛等波罗的海三国建立密切军事政治联系,把打破均势威慑的反导系统安在俄罗斯“家门口”。除了白俄罗斯比较亲俄,另外的13个独立的原加盟共和国不是反俄就是和俄国若即若离。 

   那么俄罗斯人后悔苏联解体了吗?各种民调都显示,大多数人回答的是“否”。这除了苏联专制极权暴政之外,又有多少其他因素呢?反正现在的俄罗斯人可以不再有忌讳的歌颂自己民族的英雄、杰出人物,可以以俄罗斯人为骄傲。同样立陶宛等对俄咬牙切齿的国家也可以光明正大的讲对抗俄国的民族解放历史。当然俄罗斯人还是比较尊重立陶宛等国这种表达的,只要不去用特别侮辱的方式批评俄罗斯,俄罗斯人也挺能理解立陶宛人的。因为他们自己也得到了某种民族方面(而非民主专制之争)方面的解脱。俄罗斯人也很关心在其他国家的俄罗斯族人,立陶宛等国对本国俄罗斯族人的公民权比较尊重,恐怕不仅是普世价值的熏陶,也有俄罗斯的注视。俄罗斯与乌克兰的各种冲突,既有民主与专制较量的因素,也和普京在内许多俄罗斯人真的关心同族同胞有关。(其实别说俄罗斯,像有些类似的塞尔维亚、捷克,可以问问他们的国民,究竟更多想像当年那样“委曲求全”的当个联盟国家的“老大”好,还是现在这样离开当年更大的国家,自己独立出去舒服?哪怕失去了很多) 

     我前面讲了国家统一与领土完整的重要性。可是我们可以看看苏联、俄罗斯、立陶宛等国的情况,然后再看看自己国家和各民族各地域。民主之后我们想通过什么方式维护国家统一?对新疆西藏,是不是学印度那样民主照样暴力镇压?学西班牙对加泰罗尼亚那样不那么暴力的压制?能成吗? 

   更重要的是,汉族、汉地十八省,怎么对待和俄罗斯族在苏联中类似的问题?而且还有个巨大不一样,那就是俄罗斯族被虚化但是起码头顶上没有别的民族作威作福,而中国现在连“满清”两个字都不许在正式学术研究中出现,少数不得不提满族民族压迫和屠杀的研究,也只能各种变通用词。岳飞、文天祥、史可法不能被官方认定为民族英雄,各种回避弱化。徐锡麟、邹容、陈天华这样的革命先烈不能进教科书(起码中小学那样几乎所有人都学的通识性教科书中没有这些人及其事迹,大学历史专业教科书有提及但是只影响很少的人,且这种提及也是打折扣的),讲近代革命史居然能将反满问题删到几乎无法发现。某些势力垄断了历史话语权并压制其他历史表达,对满清诸刽子手的美化成为舆论主流,清朝被当成一个非常正面的朝代予以褒扬。当然还有从建国以来至今的各种涉及现实利益的政策,看看谁在各种直接政策中获益最多?然后又是谁得利但是觉得现在反而吃亏了? 

   没什么可回避的,就是东北。还有,大多数东北人价值观、行为方式,和汉地十八省一样吗?是不是他们中很大一部分人总是以野蛮残虐为荣(而且他们觉得现在已经很克制了。当然也确实有某种道理)?是东北的汉满蒙回朝之间差别大,还是各族东北人和关内汉族人差别大?其中起码一部分人是不是心心念念着伪满(当然他们不认为那是“伪”满,而是“满洲国”)、“大清”、“大金”?是不是对库尔德人的历史命运颇为关注以及隐含着某种“感同身受”?是不是有的东北人公开说南方人各种抱怨不满,是因为当年屠的不够?是不是动不动就骂东林党,说是他们的活跃招来屠杀的?当然他们也对骂他们抗战期间不抵抗、攻击满清而觉得委屈,认为被欺凌,所以才回击南方。 

   如果真的大多数东北人都这么想而非一少部分,那分家或许对双方都好。当年孙中山的“驱逐鞑虏”其实是颇有远见的,国家领土不一定越多越好。现在好了,又吸血压迫几十年,从关内获得的转移的财富何止万亿,各种政策红利更是无尽财富,这以后还会继续。他们称自己为“共和国长子”,但是根据东北人在中共夺取政权中的作用,以及现在在中国的地位,其实简直是“共和国之爹”。然后他们还说自己吃亏(甚至他们真觉得自己吃亏,哪怕他们拿着定量粮吃饱喝足时候,其他地方到处饿死人(并不是没产粮食只不过被拉走了。拉哪里了?当然是被那些定量户吃了)。至于后来的下岗,呵呵,多少安置费被你们自己人贪污了。一些人去当性工作者?看看其他很多地方多少人为家庭不得不去卖身的?数量还是比例都高得多。当然这又是反过来嘲笑的谈资)。(当然我也知道,一定程度上,部分东北人的各种丑恶,最多最频繁的直接受害者也是东北人,尤其女性。可以看看马三家事件。东北老百姓也饱受官僚主义、丛林法则伤害) 

   当然也有一部分东北人真诚的爱祖国同时也爱关内同胞,有热心肠、正义感、自律意识。这些人当然是好人,但是愿不愿意站出来把真正的事实说清楚呢?愿不愿意放弃各种既得利益呢? 

   还有北京其实也可以在未来公投一下,觉得是和东北一起过好,还是和汉地十八省一起过好。一个中国皇权专制的据点和北方保守主义思想文化与言行体系的中心,不要也罢。 

   如果东北和北京真想和汉地十八省继续作为一个国家,愿不愿意放弃户籍特权和其他一切不合理的政策红利?想联合还不愿意放弃利益,那看看其他地方的人是不是还乐于如此输血。 

   当然汉地十八省结合,也应该自愿。强扭的瓜不甜,不是吗? 

   至于东北、新疆、西藏真的从中国独立(内蒙古和外蒙古合并)之后,被美日俄甚至印度这些国家部署来部队、导弹,甚至研发了核武器甚至未来可能的基因武器,能以小博大把汉地的汉族中国威慑住甚至有彻底消灭后者的能力,即便有这种极端的可能性,那是不是就要委曲求全的继续一起过日子呢?当国内的民族矛盾大于和其他国家、民族的矛盾,而且成为常态,维系统一还有多少意义(就像当年汉族和满清的矛盾,就远大于清朝和八国联军的矛盾,“三民主义”的“民族主义”主要当然不是反帝而是反满)? 

    不仅孙中山,章太炎、陈天华、汪精卫、黄兴等辛亥革命前后的汉民族主义者,普遍都是主张只要汉地十八省(或许还可以包括十八省以外汉族聚居区)的统一和独立自由,而放弃对其他民族地域主权的索取的。其实看到辛亥至今汉族被虚化和压制的历史,不得不说他们的看法是很有远见的,是真正利于汉族的利益与尊严的。 

    以上只是设想,我当然还是希望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但是要单方面忍耐、放弃各种巨大的利益,我不知道那么多亿中国人有多少乐意。至于各方都乐意忍,如果真能这么顾全大局,那这样也未尝不可。但是现在的国人大多是被蒙蔽的,根本不知道利益分配的真相或者一知半解,更没有权力影响利益分配。 

    回到最现实:新疆“再教育营”问题有没有解? 

    以上设想仅仅是设想,但是最现实的、已经发生的事情最需要解决。 

    我前面已经说了,不能因为有恐怖袭击,所以就设立集中营大规模拘捕关押。但是,不这么做也确实可能有恐怖袭击发生。那么,有没有替代方案? 

    我觉得起码有不现实但是其实能实现的改良措施。那就是,强化司法审判、缩小“再教育营”、同意外国独立观察员监督关押人员人权状况,以及国际社会的广泛监督讨论。让那些可能有极端主义思想、言行的人,一方面还是可以送进“再教育营”,另一方面则是在观察员眼皮子底下接受教育、劳动。所有能设置监控录像的地方全部开启并且允许观察员查看。涉及一些人权争议,让观察员共同参与处理。 

   同样,新疆全境除军事和警备设施和其他机密设施,以及政府驻地,其余地方都开放观察员查看监督。 

   此外,也可以开放任何非暴力机构、非涉密机构的工作给各国志愿者,让他们来新疆从事经济建设、扶贫、教育、医疗等民生工作,以及直面恐怖主义威胁。 

   此外,自这些人进入新疆之前的人权侵害,既往不咎。但是要允许诉说和调查。 

   这些观察员、志愿者可以来自欧美国家,也可以是穆斯林世界国家的。但是不能是宗教极端分子,反科学的保守派穆斯林或者基督徒犹太教徒也不可以。他们没有执法权和任何治外法权,但是可以观看、监督整个“再教育”过程,以及在新疆全境观察监督、参与民权民生工作和处理各种棘手问题。还有,一切生活费用及衍生费用由派出国、国际组织或其个人承担,中国不承担任何雇佣费用。如果中国能够同意这样做,那剩下的事就是这些国家愿不愿意献出“爱心”,派人来中国了。如果不愿意来人、不愿意出钱,那中国人骂的没错,他们就真是虚伪了。 

   这其实不难实现,如果各方都有诚意的话。而且搞好了将是实现中国乃至世界和平和解的样板。 

   只不过,即便这种其实搞起来有益无穷、充分考虑了各方利益的设计,还是不会做。中国政府/中共政权不愿意将一切暴露给别人,哪怕承诺既往不咎。否则,将危及统治。西方和那些穆斯林国家口口声声关心新疆人权,但是如果让他们自费身体力行来护卫人权,直面各种复杂的民族宗教冲突,还要花大力长期扎根生活,付出更大牺牲,也不可能有太多人真能做到。他们自己国家也还一大堆事情呢。 

    当然,还有一个更简单的方式,就是中国将一切认为其可能从事暴恐或者不利于中国国家利益但是还没犯罪的人全部废止国籍驱逐出境。犯罪的如果不是罪大恶极需要死刑或终身监禁,也可以在服刑完毕后驱逐出境。哪些国家愿意要他们,可以来接。同样,那些关注新疆人权的西方发达国家和穆斯林国家需要优先承担责任。当然这样肯定有损这些被驱逐者利益,因为是他们生活的土地。但是起码免了人权迫害,保住命也不用受折磨还不够好吗?不过这样的设计,各方大抵还是不会接受。那是一千多万难民,比叙利亚内战危机多的多了。就算高举泛突厥主义旗帜的土耳其,大抵也不会把这些人都接走。看看罗兴亚人的情况就知道了。 

   所以,这世界大抵是不会好的吧。各方都不会付出多少真正的代价,哪怕将代价减轻到相对原来低很多,也还是不会达成共识,更不会付诸实践。 

    当然,我所说的假设中,对西方国家及其他穆斯林国家涉嫌道德绑架了。我只是一种设想,且指一种理想状态下的选择,一种近乎幻想式的建议。他们不接走维吾尔穆斯林,其实也无可厚非,毕竟这些不是他们的国民。他们对自己国民都未必那么好,何况对其他国家。关心中国新疆维吾尔穆斯林人权的同时拒绝接受难民,也并不是不行。而且,现在恰恰这样做是“最现实”的。 

    解决新疆问题必须尊重汉族利益 

    非常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国际社会在关注新疆问题时,不应该先入为主的“拉偏架”无条件支持维族及其他少数民族,而应该持平中立、对具体问题就事论事,在维护维族人权同时考虑到汉族人的利益和关切。汉族与维族都是新疆的常住民族,都有权捍卫自己的利益。新疆历史上的民族冲突也是汉维回互有杀戮,且维族一方的种族主义、教派主义和排外倾向更强,而非汉族压迫维族。当今的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对于汉族的威胁,也是实实在在的、不可被“再教育营”问题遮蔽的。讨论新疆问题和提出各种批评和建议时,应该充分考虑到汉族的利益、对伊斯兰恐怖主义问题予以正视和重视。汉族人民同样是中共独裁统治的受害者,同样需要同情和支持。而且,不要以其他国家的民族压迫状况来简单的嵌套中国的民族问题。正如我在本文中多处提及的,汉族并非中国的统治民族,反而在历史上长期是民族压迫的受害者之一,而如今的中共政权也是千方百计压制汉民族主义。所以国际上认为的中国民族问题是“汉族对少数民族的压迫”,其实是个巨大的谬误。 

    所以,国际社会必须认清新疆问题、中国民族问题的复杂真相,尊重汉族合理合法的那部分利益与关切,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新疆问题的批判和建议、对维族回族哈族等少数民族的人权问题的关切,才能得到中国人民尤其汉族人民的理解和呼应。如果国际社会无视占中国人口90%(也占新疆人口40%)、但是却需要压抑自身民族情绪和忍耐民族让利的十多亿汉族人民的利益,那新疆问题就不可能得到妥善解决。国际社会一味同情维族、将罪责归于汉族,那汉族人民宁可站在中共政权一边支持新疆的“再教育营”及其他残酷政策。国际社会和中国政治反对派人士要讲道理、一碗水端平、了解看似简单问题背后复杂的真相,新疆问题的解决才有希望。 

    结语:正视历史、揭露真相、实现正义,中国与世界才有未来 

    无论如何,对于新疆“再教育营”事件造成的人权侵犯,包括那些可能比例较小但是非常残忍酷虐的罪恶,在现在和未来都必须正视,揭露和批判以及实现正义。批判与揭露,那必然面对淋漓的鲜血;实现正义的手段,当然包括一定程度的惩罚。 

    这样做,当然会有利益受损者,也极可能有失去生命者,以及造成其他连带后果。如果指望批判与揭露不刺激出一丝仇恨、没有一点社会波澜,那是痴人说梦。 

    但是,即便如此,我们仍然需要正视淋漓鲜血、揭露批判及实现正义。因为如果不这样做,只会有更大更恶劣的后果等着我们,“我们”包括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当然也包括中国各族各地人民。 

    隐瞒、弹压,当然能一时半会带来和平,可是其实是在积累矛盾、加剧仇恨,以及让类似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发生,以及再发生比以前的事情更可怕的东西。罪恶的发生,除了人性本质的恶以及各种思想和现实动机外,不被注视和批判、不被惩罚,是非常重要甚至至关重要的原因。 

    就像各种阶级压迫、民族压迫、性别压迫,以及那些极为突出的恶果如杀人、强奸、大规模屠杀,之所以能长期存在,就是人类对人权的轻忽、对残酷的隐瞒和对受害者隐隐或明明的责备及对加害者的相对宽纵,以及因为种种现实原因和顾虑而不去实现正义,所造成的。 

    在近现代以前,人类对阶级压迫、种族杀戮、宗教仇杀等是习以为常的。这很大程度在于对强权暴力的歌颂、对弱势受害者的鄙夷,以及对各种被侮辱与被损害者发声的压制。这些压制并没有真正让仇恨消失、痛苦减少,相反实际上的罪恶日日月月年年都在发生。我们看到近现代世界多么丑陋,其实近现代以前更加丑陋,只不过我们对于那些丑陋习以为常,那些丑恶也确实是那个时代局限下的必然。这种习以为常和人们的各种对旧秩序的服从,也让历史难以进步,丑恶继续发生。 

    而近现代的进步,很大程度就是在于对旧秩序的否定、对传统上约定俗成思想和行为的反叛。人文主义理性主义兴起、对伤害人利益与尊严的丑恶的揭露反思批判、“笔”逐渐代替了“刀”成为主导世界的因素、法治对人治的代替,都在闪耀着人性的光辉。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思想解放、法国大革命为代表的欧洲政治革命、工业化下人类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的巨变,都含着对历史的叛逆和对人权与正义的追寻。民主、法治、平等、博爱、人道、和平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然后才有了今天这样与古代截然不同的世界。 

    文明是需要建构的,进步式的历史变迁是要人为争取的,哪怕这种建构和争取的方式和内容是颇有争议的,结果也不是那么完美无瑕(相反问题很多)。 

    以纳粹屠杀犹太人的前情与后续为例,因为这个太具有划时代意义了。在以前,反犹主义排犹行为是约定俗成的,甚至当年许多杰出人物如莎士比亚也是有反犹倾向的,甚至说他是反犹主义者也没有问题。犹太人在世界上一直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对象。而且,如果按照“责备受害者”观点,那犹太人的确是有一些劣性的,有着“充分的”理由排犹,欺凌与杀害犹太人被视为一种颇有合理性的行为。 

    而纳粹屠杀犹太人,则是反犹主义的最高峰。400万至600万犹太人惨遭杀戮,且过程颇为残酷。而二战胜利后,犹太人在各国支持下对纳粹暴行进行了清算,追缉了许多纳粹战犯,有些被处死、有些被判刑。而德国也将“否认大屠杀”的行为作为刑事犯罪加以惩罚。而回忆奥斯维辛在内各种残酷历史的作品也可谓数量惊人和影响巨大。而这个过程中,有着许多艰难残酷的挖掘、反思。 

    从此之后,犹太人真正的在世界上站了起来。他们的处境与旧日完全不同了。没有政治家再敢公开的赞扬希特勒和纳粹主义,即便有所“辩护”,也是建立在否定其“正确”的大前提下的。犹太人得到了正义,也得到了实现正义之后的幸福。 

    但是如果我们看这个正义实现过程,其实并非那么文明优雅、正当正义的。犹太人成功复国的过程,其实充满着肮脏的政治博弈。标志着犹太复国主义进入实践的,是《贝尔福宣言》的发表。而这个宣言就是英国政府为维持在中东的殖民主义和地缘政治利益而做下的,相对牺牲的是阿拉伯民族的利益。而美国对犹太人复国及后来以色列政权的支持,同样是出于在阿拉伯世界楔一根“钉子”的考虑。事实证明这种策略也颇为成功。而阿拉伯国家则因此被压制、分化,统一的阿拉伯民族难以形成。巴勒斯坦人民更是生活在极大痛苦之中,加沙这座“大监狱”困着几十万不比真正囚徒好多少的生命。 

    还有,促使排犹主义在德国兴盛的“刀刺在背传说”,真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吗?我们当然不能因此赞同对犹太人大屠杀,但是也不能否定犹太人当年和日耳曼人为主的其他德国人没有一条心。还有,正如《邻人》一书中描写的波兰人仇杀曾经作为邻里的犹太人,所恐惧的理由是犹太人可能招来苏军。那么犹太人会不会招来苏军?苏联虽然也有排犹倾向,但是和波兰人更是仇敌。苏联高层中有很多犹太人(比例可以说是极高的),这也是苏联排犹程度并不那么高的原因。相对于旧俄国及波兰,苏联对待犹太人是相对好的。所以,波兰的犹太人有亲苏情结,也并不奇怪。 

    那么,即便犹太人追求正义的过程并不光彩,自己在历史上也有各种“问题”,当今也在做着“损别人牙眼”的事,就否认其追求正义的正义性了吗?当然不是。相反,犹太人对正义的执着追求,让正义得到彰显。从此之后,起码到目前,没人敢给纳粹翻案,任何主流公开文献没人敢否定大屠杀。即便有人拿屠杀羞辱犹太人,或者公然否认屠杀的存在,犹太人也可以理直气壮,因为已经让罪人得到了惩罚,那些攻击没有多少杀伤力。(更重要的是为世界立下了一个前例、标杆,即民族种族大屠杀是不应该被容忍的、人的生命是可贵的。此外还立下很多好的先例,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那么,如果没有追求到正义,又是怎么样呢?看看中国和日本吧。日本侵华期间造成上千万中国人死亡,且很多死难者受害者遭遇极大痛苦。他们经常杀害战俘和平民,实行各种残酷的“扫荡”和“清乡”。还有,日军在强奸方面是二战各国军队中军纪最差的,且擅长以各种变态方式公开和秘密的凌虐女性、同时羞辱其家人。而绝大多数参与者都逃脱了历史审判,只有松井石根等极少数人被处死(讽刺的是,他既没下命令制造南京大屠杀(实质上决定的是皇族朝香宫鸠彦,其拒绝中国军队投降的请求(如果中国军队通过交涉后投降,本来可以让南京像二战中巴黎那样得到和平占领的),并下令“杀死所有中国俘虏”),也没亲自参与杀人和强奸,反而试图阻止悲剧),且当了真正罪大恶极者天皇裕仁以及具体参与者那些日军中下级军官及士兵的替罪羊。在中国的日本军人几乎都被遣返回国。不仅是1945年投降后的大遣返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以在当时条件下非常优厚的方式对待了遗留的战犯(可以去了解下抚顺战犯管理所的情况),包括伪满洲国战犯和山西残留日军。山西残留日军多与系统性屠杀平民、大规模性虐中国抗日根据地女性有关,但是已审判和确定其犯罪后仍然将其轻判、释放。国共两党或者说两个政权都放弃了对日追责和索赔。 

   当然这些行为好听点说,就像蒋介石声称的“以德报怨”(毛泽东则是直说“感谢日本皇军侵略中国”了),其实无非是希望以这种牺牲受害者利益的方式,换取日本对其政权的支持。看起来颇理想主义的举动,其实有着非常实用主义的考虑。国民的生命对他们而言就是草芥,或者是可以换取利益的筹码。这当然也换取了许多真金白银的利益,如日本对华援助促进了中国经济发展,也养肥了许多并非当年日军侵华直接、主要受害者的中共干部精英。这才是真的“吃人血馒头”。(当然也有人说美军也姑息了731部队,是美国放弃追责日本天皇。当然这同样需要谴责。但是美国逐渐放弃追究日本战争责任(这有一个过程,而非一开始就放弃追责),究竟是他们一开始就乐意的,还是因为日本战争罪行最大受害国中国的国共两党都主动放弃追究,所以美国才选择“算了”?例如罗斯福向蒋介石多次提及将冲绳给中国或者促成冲绳独立,然而蒋介石一再推却。至于中共,直接就在批判美国、袒护日本了。恩将仇报、仇将恩报,莫此为甚) 

   当然,蒋介石和毛泽东这样做,也不只是为了实际利益。蒋介石是传统士人风格的领导人,毛泽东的价值取向也颇有古风余韵,二者都很喜欢展示博大的个人魅力和宽广的胸怀。所以,他们宽容对待日本及日本战犯,也是通过这种大度,获得舆论的赞美,换取宽容博大的名声,以及得到一种被“夷狄”钦敬佩服的自豪感、成就感。而后来他们也的确因此获得了这样的赞美和名声。只是,那些抗战中的死难者,尤其日本侵华中受到极大侮辱与损害的女性,并不会因此得到昭雪与正义,而是含恨的被刺在残酷的历史记录簿上。 

   这样的不注重正义,拿国人的牺牲者当可抛弃和交换的筹码,当成博取自己宽厚仁爱名声的工具,短期或者某些功利角度甚至道义角度是有利的,但长远而言,这种不良示范只是让国家和人民更加不在乎是非、正义,不再珍视人权尤其本国人人权,国家、民族和人民变得既麻木又暴戾。在国家与民族间的关系上,也成了心理弱势的一方。没错,这种伤痕至少在当今时代不会被特别公开的、露骨的提及(虽然其实也偶尔也会有),甚至加害方对受害方还时常有些愧疚和同情。但是历史并不是停滞在某个终战、结局时刻而不再发展变化。在风云变幻的国内国际局势中,受害方总是还会与加害方及其他第三方再有各种冲突纠葛(也不可能没有冲突纠葛,除非一方彻底消失),并不乏残酷的利益争斗。这些民族创伤就会被双方乃至多方以各种形式提及、暗示。甚至不提及,就是一种提及。无论是民族还是国家以及组成民族和国家的个人,都会有尊严、情感,对外面的反应不可能完全无感。残酷的创痛会对各方的地位、处境、权利、利益造成巨大的持久影响。所以那些历史伤痕就会成为包括受害方和加害方的工具、筹码、武器。在这过程中,虽然并不一定时时都是相对的弱势一方、曾经的受害者再受害,但重要问题上和绝大多数情况下往往是受害者一方是更加痛苦的,尤其在那种极为惨烈酷虐的经历之后。这不仅影响心理,当然也会影响现实利益。受害者往往永远无法真的骄傲的、理直气壮的和其他方一样去争取各种利益与话语权,明亏暗亏都会吃的痛苦不堪。这种阵痛几乎将永久持续,并且会在某些时候造成极大的破坏力。 

    在此摘录严歌苓的《南京杂感——写在“南京大屠杀”六十周年祭》的内容,可以说明一些问题,表达我想表达的一些话: 

     母亲去世后的第八天,我已在南京夫子庙状元楼酒店的会议大厅里了。这里是“南京大屠杀历史学术国际研讨会”的会场。我似乎急于要从令我喘不出气来的悲哀中走出来,或说,是想借集体性的祭奠来疏导自己个体性的悲哀。母亲恰是南京人,一九三七年岁尾的那场大屠杀发生的时候,她只有四岁,并不记得什么,因此我是从未听她讲到哪怕是极不可靠的一点印象。例如外婆在世时,常念叨“跑反”或是“跑鬼子反”,想必指的就是逃避这场浩劫吧。 

  我早就听说了这个大会,还听说一些日本人也会来参加。我只是把会议日期记得很牢,并不知道会址。八月十二日这天,两位《南京日报》的记者来为我做一个专题采访,谈的都是我近年的写作。我忽然想到,一场重大的国际会议,对于记者们,一定是个顶热门的选题。于是我问他们是否知道会址所在,他们相互看一眼,回答说:“不知道有这个会议啊。”我说;“这么大的事——尤其对南京人,你们怎么会不知道?我的朋友大老远从美国回来参加呢!”看见我一脸的不可思议,他们略带惭愧地解释,因为报社有各种分工,也许这不属于他们的分工范畴。我“哦”了一声,表示认同他们解释的合理性。但我面孔上的困惑一时消散不去。两位记者都十分年轻,举止言谈以及穿戴都还是十足的校园气。对于他们,生活中有太多更为贴切的选题。已作史的事物,再重大,也难引起他们的激情了。早些天,我托了一些亲眷去打听会址,最有成果的消息是:有座纪念馆在江东门,到了那里可能就找到这个国际性大会会址了。 

  江东门我不止一次在有关南京大屠杀的各种文献中读到过。它是当时集体屠杀的地点之一。我问亲戚们,可知道去纪念馆的路怎么走。他们都说没去过。南京可供他们度周末的地方太多了,玄武湖、莫愁湖、燕子矶、夫子庙……他们和全国的人一样,正从人人平等的贫困中起飞,正忙碌于家庭的建设,比如装潢修饰他们很有限的生存空间。至于参观一场发生在六十年前的大屠杀,他们不具备亦不需要这番心情。这场震惊世界上所有民族的浩劫,对于他们已变得遥远而抽象;它的存在,只是一个历史符号。假如我没有出国,或许也不会和他们有太大区别,也会呵护好刚得到的这点机会和权利,抓紧时间营造和改善自己的实际生活。想想看,上下五千年,我们有过多少太平无事的片刻容我们沉耽于小康之乐呢?其实我们祖祖辈辈的梦想,并不是任何大得不着边际的主义,而是泥土般扎实的“二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仅这点,我们祖祖辈辈念叨至今,却少有实现的时候。假如我今天仍居住在祖国本土的一隅,就轮不到我来感叹人们对历史的淡漠了。 

  我终于得到大会的会址了。我的朋友史咏专程从芝加哥赶到南京,在开会的当天早晨给我打了电话。史咏近年来常常往返于南京和芝加哥之间,为他出版的大型图片册《南京大屠杀》增补资料。当我捧起这册大书时,它的分量和质量使我不禁想到他近年来每天十二小时的劳作,也不禁会想他的这份良知和激情若有传染性就好了。 

  到了会场已九点多,会议已开始了。厅是很堂皇宽敞的厅,主席台上方有幅横栏写着大会的名称,左右各有两条木匾,是副对联,属于大厅原本的装饰。我听着中日双方学者的发言,不自觉地研析起这两行以篆书刻在木牌上的对联来。上联:一张琴半壶酒,下联:一尺剑万卷书。字迹是深绿,篆刻在深赭色的木质上,显得颇古雅。与“南京大屠杀历史学术国际研讨会”的横披当然是各说各的。那么,这副对子要说的,或要喻示的是什么呢?无非是一种境界,一种潇洒、简朴、不无美好的生活趣味,一幅象征太平和睦、高雅淡泊的静物图景,一份对于素净宁静的人生的向往。 

  那把剑是供你去舞,而不是供你去征战的,与六十年前日本军人手里使我们同胞身首异处的那把毫无相同意义。对联的十二个字告诉人们:就这些了;这就是我所要的全部。正如我表妹和其他的南京亲戚们,他们一块泥一根草地在重重废墟之上,搭建他们的一份理想与温馨,我难道可以伸着怪罪的食指说:“该醒醒了——你们也是南京人!”他们也只要那一点,虽不如对联所提示的那般清雅,但他们也只要废墟与废墟间那个空隙,容他们耕一耕仅仅两亩的田园,容他们几季收获,容他们片刻的丰足。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有着与他们相同的、贯穿世代的集体潜意识,那就是:趁着天好,能得多少收成就得多少吧,谁知明天会怎样。我们不得不学会眼光短浅、及时行乐,不得不如此健忘和无限度的宽容,我们要抓紧时间过几天好日子,因为集体潜意识暗示我们:这些好日子是赚来的;从内忧外患、从外族铁蹄、从自相残杀中赚来的。 

  我怎么可以对两位记者拿出怪罪的腔调呢? 

  会议之间,我走出状元楼酒店,步入热闹的夫子庙街市。人真稠密,终日像剧院刚散了戏。夫子庙在一九三七年岁末也被烧成一片废墟,也有过横尸遍地的冷清。现在的房院街道以及喧哗人声是从那残垣上和冷清上重建的。据说“文化大革命”期间,它又经历一次摧毁,现在的一切是一劫再劫之余生了。能走在这样热闹安全的街道上,我应感到幸之又幸。 

  望着迎面而来的面孔,数不清的面孔,我不由地猜想,这当中的谁是幸存者或幸存者的后代呢?他们可知道有座豪华酒店里正在开着一个什么会议?可知道一些人万里迢迢地来了,为了一笔几乎被勾销的重大血债,而他们正是血债的债主?他们对那个修得草率并字迹斑驳的草鞋峡遇难者纪念碑可有想法?…… 

  三天的会议结束后,来了一批日本的高中生。他们将和南京市的高中生一块儿度过一个夏令营,以纪念南京大屠杀的遇难者。我看见这两个民族的青春如此融为一体,如此地反衬着日本国内对大屠杀持否认态度的人们,以及中国对此麻木不仁的同胞们。这是个令人欣慰又令人苦楚的反衬。内心深处的和解最终会在两个民族之间达成,却不再是稀里糊涂的和解。我这样想着,乘坐的一辆Taxi被突然拦截在状元楼一侧的路口。拦车的是两个穿白衬衫系领带的年轻人。他们冷峻的面孔告诉我,他们是在执行公务,我问此处不可走,哪里可以通行。他们说任何计程车都不允许接近状元楼,因为有一批日本中学生住在此地。 

  “你们知道这批日本中学生是来干什么的吗?”我问,顿时觉得好笑又可憎。 

  两人说他们并不清楚,只是执行上级命令。 

  我说:“他们是来哀悼南京大屠杀的三十五万遇难中国人的。” 

  他们没有搞清这个消息和他们执行公务有什么相干。 

  我很想再问他们一句:“你们知道那三十五万南京人是谁杀的吗?”但我控制了自己的尖刻。闹到最终他们也没放我的计程车过去,我只得拎着沉重的行李在炎热中走到酒店门口,那儿停着大轿车和小轿车,是会议用来送与会代表去机场的。 

  最后的这个小插曲又使我想到很多。在世界上,我们的民族大概属于灾难最深的民族之一。经历这么多灾难却仍然能保持如此之高的人口基数。似乎每个灾难深重的民族,都有高于其他民族的人口基数。似乎愈经摧残,人丁愈旺;愈是战争、饥荒、贫穷,愈是生养繁衍得不可收拾。于是就有了“中国人是杀不完的!”这样一句豪言壮语,也就有了“砍头只当风吹帽”、“杀人不过头点地”之类的对残忍的浪漫化接受。这些统统成了我们善良、宽容的组成部分。有人说,德国人因杀犹太人而真诚忏悔了,日本人为什么连错也不认?德国人的忏悔,是跟犹太人认真、负责的对待历史的态度分不开的。也就是说,要想结清一笔债务,债权人和负债者双方都必须认真、负责,必须合作。而“砍头只当风吹帽”之类的浪漫语言;不可能不影响我们民族对生命价值的态度,进而影响对于生命权利(人权)的态度。假如我们对于自己的生命价值都如此不珍视,抑或过分慷慨,我们又能到哪里去讨人权呢? 

   南京大屠杀和日军其他暴行过去仅仅二三十年,中国就连续发生镇反、人为大饥荒、文革这三大巨祸(当然这三者情况相对有所差别)。这两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又有多少让人感觉可怕的相似与连接?且不说正是日军侵华对中共政权战胜国民党政权、成功执政起到非常关键的影响,才有机会造下这些罪孽。当年的不珍视人权,对那么多死难者没有真正的重视,没有实现正义,又让后来的人们制造暴力和旁观暴力有了多少无所顾忌和不在意。当年经历过日军铁蹄蹂躏的国人,也有很多幸存者(当然说实在的幸存者是大部分,正如摘录的严歌苓所说一些话那样)。那段历史对他们有怎样的影响?当他们没有愧疚的屠杀手无寸铁、没有多大罪孽(甚至有些有大功于人民)的人时,又和当年的日寇有怎样的心灵连接?这些人对人权和生命的不珍视、对正义为何的无知,以及那种狂暴,有多少是先天的兽性、有多少受制度时势影响,又有多少和当年他们在日军侵华时经历的一些残酷有关?人类的习性有先天继承,也有后天继承。后天的继承往往来自于耳濡目染和约定俗成。然后再看看侵华日军和文革红卫兵,有没有某些连接?。 

   需要补充一点,1960年大饥荒时候,中国还在苏联并未逼债的情况下,为面子强行还债,显然加剧了大饥荒。在大饥荒时期,中国还在向外出口粮食,还援助阿尔巴尼亚几十万吨粮食。这又是一例对外夷宽宏、对国人残忍的悲剧。从古到今除了满清,好像古今中外从未有过如此牺牲自己治下国民、取悦外国的统治者。 

    还有,这种宽恕在国民政府统治区也催生了悲剧。日本投降后台湾的228事件,国军和大陆接收人员血腥杀戮台湾本省人,恐怕也和看到台湾人较为亲日、国民的日式风格比较明显,所以产生的发泄和报复心理有关吧?蒋介石和国民政府饶恕那些日本战犯和日本本国人,国军官兵无法真正释怀,于是报复到了更弱的台湾人身上。还有,国民政府放弃对日索赔,那也只会让出了大力、饱受苦难的国府人员更加有理由腐败,为补偿自己的损失转而掠夺本国人尤其是作为日本前殖民地的台湾人。这就是宽恕的后果。 

   当然,这种宽恕伤害最大的还是中共统治下的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这70多年,前30年多少直白的野蛮,后40年多少阴险的残酷,追溯前因,都来源于哪些方面、哪些历史? 

    引用黑泽明《七武士》中一段话,很能说明问题:       

    “好啊,你们把农民都当作是什么了?以为是菩萨吗?简直笑话,农民是最狡猾的了,要米不给米,要麦又说没有,其实他们什么都有,掀开地板看看,不在地下就在贮藏室一定会发现很多东西……到山间深谷去看看,有隐蔽的稻田,农民这号儿人,吝啬而且狡猾,表面忠厚但最会撒谎,一打仗就去杀残兵抢武器,听着,所谓农民最吝啬、狡猾、懦弱、坏心肠、低能、是杀人鬼,但是…是谁令他们变成这样的?是你们!是你们武士!为打仗而烧村,蹂躏稻田,恣意劳役,凌辱妇女,杀反抗者,你叫农民怎办?怎么办啊!” 

    日本侵华的历史伤痕,深深刻在中华民族尤其华北和江南汉族的身上、记忆里。我们因为种种原因,想要通过单方面的隐忍和宽容来化解问题、抹除伤痕,结果则是让这些伤害通过不同形式转移给了更弱者,以及带来其他更多的悲剧。 

    不反思历史、追求正义,而是试图简单的宽容和淡化,也会让后遗症在未来残酷的发作。不仅日本否认南京大屠杀或者各种淡化狡辩的常态影响着有形无形的各种利益与价值,为文革翻案也在事情仅仅过去40多年后蔚然成风。即便那么多血淋淋的历史在那里放着,许多人包括这些人认同的中共政权的杰出人物都于文革中受难甚至惨死,他们仍然希望回到那个时代。而且,当今中国虽然未完全回到那个残酷时代,但是已经有了许多类似的迹象,且已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可以看看中国在最近新冠、洪水的灾害中人民之间的相互冷漠、敌视、对立,以及弱势群体几乎完全无助的绝望。 

    而新疆“再教育营”的悲剧乃至中共政权在新疆、西藏制造的各种针对少数民族的压迫,又是否继承了满人对汉人的种族压迫、南京大屠杀中日本对中国的暴虐呢?因为旧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结构没有根本反思和改变、没有对罪恶深刻而透彻的认识和付出代价去弥补,没有形成对生命的珍视与爱护,就会形成恶劣的示范效应和心理暗示。“既然别人可以压迫我,他们都没反思也过去了,那我也去压迫别人”,就成了一种似乎“理所应当”的逻辑了。何况,利益角度也一定有“从强者失后从弱者补”的行为,这种行为在人类社会乃至生物界都广泛存在,所谓“踢猫效应”即是。这当然是错误的,但是人类在现实中却无处不在。正是这种貌似合理的逻辑,让新疆“再教育营”的悲剧和在西藏的镇压也发生了(虽然程度不如满清压迫汉族和日本侵华)。 

    不仅如此,其实如今新疆、西藏乃至回族与汉族的血仇,也是满清时期结下的,是满清有意“分而治之”的结果,没有满清、满人,以及满洲入侵和扩张,也就不会有现在新疆、西藏的人权问题。满清统治时期的中国可谓“各民族的大监狱”。也正是满族对汉族及其他各民族的压迫,以及人身和思想的禁锢,建构和塑造了中国境内不平等的民族关系,并遗祸至今。如果当年对满清的民族压迫和民族屠杀进行了清算,后世就会懂得不制造压迫和杀戮的必要性;如果充分检讨满清时期中国不平等的民族关系,就不会在今日再次出现如此大的民族对立与冲突及种种悲剧。而现实中宽纵满人的行为,形成了民族压迫和民族杀戮不被追究的心理暗示,缺乏对满清种族统治的反思则导致畸形民族关系的持续,促成了今日新疆“再教育营”的悲剧。(关于满清统治问题,我另有一篇文章《与张博树老师商榷-兼论满清对中华的影响》进行叙述分析,在此就不多重复了) 

   这并不是为“再教育营”人权灾难辩护,而是说只有像“剥洋葱”那样层层挖掘,才能将各方的责任厘清,固定下各自的罪恶与责任,按照罪恶烈度和时代背景等综合对比,逐次谴责和共同否定,形成反对一切人权侵害的共识,并瓦解发生这些悲剧的政治经济文化因素,才能实现拨乱反正和开拓和平民主平等博爱的未来。当然,现在发生的,是最需要制止的。反思过去,正是制止现在、防止未来的人权灾难。在这个过程中,谁悔罪最多最真诚、付出的补偿越多,越愿意放下自己狭隘的荣誉而考虑他者的感受,更在乎人权和正义及人类未来,人们就应该相对更支持谁(反之就相对对抗、杯葛谁)。而不是谁强大、谁野蛮、谁不诚实和推卸责任,却去支持谁。 

    中国近现代经历的这些灾难,就是从不正视历史、真诚面对残酷真相、实现正义的恶果。模糊化过去固然有片刻的安宁,可是会制造更加令人恐惧的暗流。这种暗流一定会反噬(除非真的将一切完完全全的“斩草除根”、永久压制(现代技术如信息化加持下,这还真有可能实现),但是那样的结果对受害方岂不是更可怕?也将是让人类背负更重的罪孽、面临更大的恶果)。 

    那么人类尤其各民族各宗教各种群体之间,真的会永远冤冤相报下去而无休止吗?我们当然无法彻底杜绝一切,但是却有可能得到某种缓和。前面举的犹太人清算纳粹的例子,在这里仍然是有效例子。当加害者普遍真诚忏悔并付出足够的代价后,很多问题起码可以得到巨大的缓和,或者在特定时期就等于是彻底解决了。现在以色列人还有欲望报复德国人吗?当年的纳粹大都伏法(尤其那些最关键的参与者)并永远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德国绝大多数人也都承认大屠杀和根本上否定希特勒等人,已经充分和历史“割席”。德国在二战中及二战后也付出了惨痛代价。这样,两国两个民族不仅没了巨大仇怨,反而有了一种相对友好于普通国家的关系。而且,在这样的大前提下,希特勒、纳粹治国历史,反而可以被相对平和的探讨,即便有赞美大多数情况下也不会影响本质的问题。 

    这已经是人性、人类的伟大胜利。此外,南非、卢旺达也实现了人类惊人的和解奇迹(哪怕并非没有一点问题,相反问题很大)。巴尔干各国各民族之间、斯里兰卡、黎巴嫩、伊拉克、尼日利亚、印尼等,也实现了重大的成就,起码目前仍然处在一种相对可以接受的情形之中。柬埔寨对红色高棉的充分清算与反思,也说明了历史问题也可以做到一些盖棺定论的、几乎再不能彻底翻案的?这说明人类并非只能冤冤相报或者重复罪恶,起码能在一定时期内和很大程度上,人性和人类还是有救的。 

    但是发生在叙利亚、利比亚、刚果、苏丹、埃塞俄比亚、高加索地区(俄罗斯联邦与车臣、亚美尼亚与阿塞拜疆)等地的事情,让我们明白罪恶并未远去,而是在持续发生。让他们停下来?停下来当然要有揭露真相、反思、实现正义。否则“停下来”只会有更大的“停不下来”。看看俄罗斯和印度吧。 

    有幸的是,这世界上还有一些曾有历史罪孽但如今还算不错的国家,是国际社会的重要参与者,并且愿意付出部分代价牺牲,来让世界变得可能更美好一些、有希望一些。西北欧和美国算是代表吧。虽然这些国家内部也有不同的势力、不同的想法。特朗普的上台和其代表力量的得势,就是对这种相对好的情形的一记重击(而且他的上台未必没有一定道理,且他们起码直接表现还是比那些残酷状况下的国家好的多,哪怕他们所作所为的影响其实有巨大间接破坏性危害性)。 

     所以,探寻真相、正视历史、追溯过往、实现正义,未必100%能有什么好结果,但是总是相对好的。 

    “相对好的”,这正是我们应该做什么、怎么做的一个标准。这世界上恐怕没有任何完美无缺的东西。任何巨变和力挽狂澜,也不可能没有各种不应该有的事情发生、没有一个受害者。我们只能选,不选也是一种选而且后果可能更恶。在腐朽的国民政府和后来残暴的中共之间,我们应该选择国民党政权。当然我们或许有第三个选择,但是没有时候只能选一个。虽然在某些时间,按同样标准或许选中共才是“最好的”。我这些设想当然有事后之嫌,但也是一种有价值的比喻。 

   再残酷一些,在文化大革命和日本侵华中选择(不仅是选两件事,还包括选择其中所有罪恶)必须发生一件,那我宁可选择发生文化大革命。被一个怀有极大恶意、行为极端暴虐的外族征服,比国内一场类似程度的变乱造成的伤害更大,前者比后者更加敌我分明。这丝毫没有给文革脱罪的意思,可以看我前面的话)。这种选择很残忍很反人类,比道轨难题还残忍,可是有时候是不得不这样选的,没有选的勇气,那就是让给更加恶的人选择。 

    还有一些选项,像个体罪恶和集体罪恶,以及犯罪的不同环境条件背景,那我们也要看各种情形选择支持与反对。就像有人指责抗日将领孙元良企图强奸女学生,这事当然只是嫌疑(且嫌疑也是未遂的嫌疑),但是即便是100%事实且情节恶劣,那他抗击日寇仍然值得赞誉,仍然功大于过。他是为了让更多人不受强暴和虐杀。但是,这也不应该让受害者受害变得理所应当。同样,像韩国进步主义政党“共同民主党”曝出一系列以权谋私、性侵害、贪腐丑闻,如果我是韩国国民肯定还继续投票给他们。因为对面保守阵营更可恶,投给他们只会让韩国发生更多以权谋私、性侵害、贪腐,以及其他种种不公不义。 

   我们只有这样选择,才可能有人类更光明的未来。当然我们也可以不选择而是完全大爱无疆、完全和平与爱的对待一切,那样必定没有好结果。起码在当今的人类社会的重大问题上、关乎亿万人命运的事情上,是没有那种选项的。 

    当然现实中我们是可以努力去最大限度减少罪恶的,并不是必然选择一个完全固定的没有任何补救方式的选项。我们只是要在各种物质的精神的、现实的超越性的各种变量综合下,选择其中一种最不差的。具体说,仅仅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其中就有太多的变量。轻重缓急也是很难简单说清的。公平正义,具体哪个公平正义优先,怎样最大化公平正义,也很难。但是我们要选,一定要选。而且这些虽然残酷,但是我们这个时代,总体上仍然是比此前任何时代都更有选择能力和腾挪空间的(虽然不久的将来未来未必)。 

    还有,揭露真相,当然是血淋淋的,但是并不是说非要完全的血淋淋。就像证明性侵犯的罪恶,并非把整个过程都录下来放在网上才是必要的最大震撼力。但是我们也不能回避太多,否则只是向罪恶低头,导致罪恶继续发生以及出现更大罪恶。当然如果真的发生相关展现,我们也应该勇于面对。我们也可以努力改变人们对很多真相的认知和对待方式。很多东西我们是可以妥协的。我们现在做的已经不错了。 

    当今时代,无论如何整体上看都是人类最好的时代。但是在局部,还是存在巨大而广泛的恶。不揭露真相、反思历史、实现正义,人类只会跌宕起伏的沉沦,更多的生灵涂炭。 

   但是这样的伟大时代恐怕不会持久。气候变化危机就是人类最近的惊天挑战。它不仅是天灾,更会造成极大的人祸。不要以为自然灾害中只有人在洪水中挣命、在震后砖砾下呻吟,还有因此触发的各种杀人、强奸、劫掠、压迫、欺凌、遗弃、侮辱与损害,以及上升到民族、国家乃至人类之间的类似的大规模的残酷暴行。在几百年至几千年前,气候变迁曾让战马与弯刀在欧亚横行和暴戾。而未来,则很可能是坦克、导弹和核弹的呼啸悲鸣。在生存危机直指现实时,人类的那些人性与契约恐怕大多都没了用或者被扭曲化。海水吞噬大片人口稠密区、洪水高强度泛滥、干旱变成更多地区常态、各种疫病更大规模发生……这都已有了开端,只不过未来将呈倍数乃至几何级增加。 

    这样情况下,阶级、民族、宗教、性别及其他各种群体及价值形态间的矛盾将高度激化,会发生什么不难想象。这一切,也就会发生在不超过1000年以内,一部分严重情况发生在不超过50年以内。 

    人类有幸暂时经历了核危机、生化武器危机等灭绝人类危机的考验,并且将危机转化为动力,让世界更加繁荣进步。可是,这一切只是幸运而非必然。看看人类的进化史吧。从茹毛饮血走到农耕田园再到工业繁荣,从主奴关系变为雇佣关系,从动物性蒙昧到开化启蒙,看似一切在进步改善,可是中间经历了多少苦难和波折反复。不要把幸福当成常态与必然,那是多少仁人志士前赴后继、流血牺牲的结晶。 

   而且,大多数人类在经历前所未有文明时,也有一部分人类经历了过去不曾有过的伤害和苦痛。在文明社会,苦痛有时也会更痛、悲剧经常也会更悲惨。悲剧就是美的毁灭,越美越文明,毁灭起来就越令人心痛和可怖。就像鲁迅所说“直面淋漓的鲜血”,他指的是他去世之前的残酷历史。假设鲁迅活到南京大屠杀和文化大革命之后,不知道他是否有勇气去直面、如何直面。恐怕鲁迅根本想不到,他去世之后的中国居然会经历这样几乎完全无法接受的历史剧痛。刘和珍死了,他痛心疾首。可数十年后的北京,上演着更惨的悲剧和更坏的后果。他更无法接受,自己的各种正义和深刻之言,却被选择性的利用,成为制造包括文革在内极左巨祸的一种舆论工具。迄今,他的话反而被恶毒宵小之徒利用,按照他原话本意相反的解释,来戕害他所亲爱的同胞。他会不会反思,究竟如何说话,才能真正启蒙国人世人走向正确的方向,而非被反其道而行之。或者,他知道这些,就不再说话了。 

    说到这里,我也或许可以理解国人为什么不去那么关注、反思,除了专制政权的压制和人民的相对愚昧,也是这历史实在太沉痛和难以接受,总是要想办法逃避掉沉重的枷锁吧。如果每个人都沉浸其中,那或许全民族都要深深的抑郁甚至更加可怕。我们如何既充分反思历史、避免重蹈覆辙,又能不至于沉浸于仇恨、绝望与麻木?在复仇主义之外,要通过什么方式能够充分消解这种创痛与耻辱?这个课题不知将困扰国人世人多少年。 

   我们不能永生,不知道我们逝去之后的未来会如何。或许人类最终相亲相爱如同美好的一家,享受着如今人类无法想象的优越与文明(就像古人穷尽思维,也不可能想到有汽车、互联网、智能手机一样,也不会想到,相对来说,民主法治起码在发达国家会那么昌明、思想文化有着想象不到的繁荣,人民能那么和平安定富足的生活、生命和尊严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再也没了任何战争、杀戮、专制、迫害(或者小到忽略不计、极为偶发)?也不可能知道或者完全知道,那时的人类又会有怎样的价值观、如何评价当今的我们。公平正义、家国情怀、人道理性,还是那个时代人类所推崇的价值吗?或许人类文明倒退成如二战、文革中那种酷虐状况,并且不是局部而是更广泛的发生,成为常态而非异态? 

   当然也可能有更可怕的情形。就像20世纪之前,没人尝过生化武器的极大痛苦,但是两次世界大战尤其二战,生化武器被大量使用,中国是最大的受害国,共计十多万中国人惨死于细菌战化学战与人体实验。当然,广岛长崎的原子弹也让人类真正见识了核武器的可怕。如果没有这些前例,人们或许会对生化武器、核武器的威力不以为然。同样,未来会不会有更可怕的东西?是完全可能的。科技高速发展给了人们极大的生活优越性,但是也让人对于他人及世界的毁灭能力变得无比巨大。古代一个人武艺再高强,一次冲锋陷阵也只能杀死很少的其他人。但是现在一个人操纵某种科技物,就能导致几十万人甚至更多人死亡。随着科技发展,未来这种毁灭能力只会越来越大而非越来越小、做出毁坏也只会越来越容易而非越来越难。即便不出现新的科技物,旧有的核武器和生化武器威力也会无限增大。1950年代,美苏的核弹单颗威力已是1945年的数十倍至百倍。至于生化武器,看看非典和新冠这种自然中出现的病毒,都造成了多少损害。人为制造的一定远比这恐怖。人类今天的文明是走在钢丝绳上的(全靠人类各种人性中的感性理性在维持),而非在平坦的康庄大道。 

   再或者,人类就在不太远的未来彻底灭亡了。一切青史尽成灰。 

   但是,即便发生那样的结局,也不代表我们现在的努力与抗争是无用和无意义的。一代人做一代人的事,当然要做尽可能让时代进步快的事、做让当代和未来人类少受苦难的事。我们尽力而为,问心无愧就好。即便虽然大抵还是有愧的,但是起码让愧疚少一些吧。 

王庆民 

2021年11月3日 

共和历230年雾月菱角日(初稿) 

2022年6月19日 

共和历230年获月黑麦日(修订) 

    (我承认自己说的有些话是过于激进的,似乎像是煽动仇恨。但是如果这样说,那所有揭露真相的行为都是在煽动仇恨。那我们就选择任罪恶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下去吗?我这种写作也是强调一种宣泄,激烈的宣泄恰恰是对现实暴力的替代。这就像文学和影视作品中的暴力,并不是要导致现实中的暴力,而是让人们知道暴力的可怕,以及起到心理上的宣泄与对实际施暴的替代。还有,我并没有任何实际权力,仅仅是言论评析。对于权力要制衡,对于言论有宽容,反思沉痛历史同时又让人们警醒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如制度建设、公民参与、舆论监督,去制衡、约束真正可以施暴者,畏惧和阻止真实的暴力。这不正是现代的言论自由、舆论监督的意义吗?激进的言论也的确可能被利用,但是为了害怕利用就不说话了吗?何况我在文中一再强调和平和解的可贵,认为真相与和解是最好出路) 

   (我在文中分析了“再教育营”对维族的迫害是过分的、超过限度和比例的,强调对等性的重要。但是根据现实,一旦产生仇恨与冲突,尤其流血和死亡,“对等性”这种理性就根本抵不过希望最大限度报复和压制对方的感性了。而且,“再教育营”及新疆各种高压管控政策,包括其中的暴力镇压和惩戒行为、制造的令人压抑恐惧的气氛(所谓“威慑力”),也确实在防止暴恐、阻止民族仇恨变为实际暴力上最有“效率”。如果放松,哪怕放松一点,就可能导致暴力行为的报复性反弹,几乎必定会有被压抑和迫害的人铤而走险制造血案。我不得不承认,暴力、高压,对防止暴恐确实是有效的,尤其在当今高度信息化的社会。绝对的压制,的确可以带来绝对的安宁(哪怕被压制者内心多么愤怒)。这样的现实,让我觉得更加绝望了) 

    (有人可能会问,我在这文章中提了那么多选择、方案,那自己愿不愿意承担代价?我当然愿意承担一定的代价。但是你说我是不是愿意自己去直接被恐怖分子炸死、当成解决新疆“再教育营”的牺牲品,那说实话不会。我一边讲应该如何如何比较好,但是却不愿意直接的让自己成为其中的罹难者。我讲要损害谁的利益,又要如何如何宽容。那么,我自己愿不愿意成为“损害”的一方呢?又愿不愿意宽容别人呢?如果我所说的东西中,有些事发生在我自己身上,我确实无法做到承担那些相对极端的损害,也不愿意宽容那些几乎难以被宽容的罪恶。当然这确实是一种虚伪,也是我的局限,是人性中懦弱的体现。但是这是否意味着我不该说、不能说这些话了呢?就看着这曾经发生的、正在发生的、未来可能发生的一切,沉默以对吗?) 

   (有人指责我在文中有强烈的民族主义、国家主义倾向。我承认是这样,但是这是基于客观现实不得不这样选择。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确更仁慈友爱,但是他们毕竟不是中国国民所属的国家。除了少数人能够移民、流亡到这些国家,得到相对于中国较好的生活环境,绝大多数人仍然生活在中共统治的中国,一切权利和生计还是要靠中国现在的统治机器(姑且以“中国政府”称之)提供。当然,这些权利权益是人民本来就应该有的,不是中国政府恩赐的。但是也不可否认,现在中国政府和人民仍然有着契约关系,是一个共同体。外国毕竟是外国,即便他们再仁慈友爱,也不可能提供超过中国政府所“提供”给人民的各种权利和民生保障。最多,有一些外国友人来奉献、提供一些援助,以及敦促中国改善人权。但这无论受益广泛性还是量,都无法与中国政府提供的相比拟。十多亿国人的教育、医疗、养老、治安等事关重大的权利和民生需求,显然还是由中国政府负责而非欧美国家承担。 

    这当然无可厚非,可也证明了民族、国家仍然是至关重要的共同体,是群体区分和利益划界的标准。包括我在内的已抵达海外的人,不能因为自己已经不再完全享受中国政府的权利民生管理服务,就置其他仍然在国内的十几亿人于不顾,让人们放弃民族主义、国家主义。除非,能够让欧美开放国界全民融合,所有中国人和欧美人享受相同或者相近的基本权利和民生保障,那时候就可以谈废除民族主义、国家主义了。这短期内当然不可能,长期可能性也不大。 

    我们要明白,即便现在中国是极权暴政,但是它既是枷锁,也是庇护。尤其在如今相对安定和平(相比战乱时期)、统治秩序广泛建立的情况下,它必然既是枷锁同时也是庇护,甚至更多是庇护。就像在国内痛骂政府包括警察的政治异见人士被抢劫、伤害,肯定还是找中国警察报警,而不是让外国警察来处理问题。即便在个别事情上,外国起到的直接作用也比中国政府大,但是这仅仅是冰山一角而不是整体和普遍。就像对于绝大多数家庭,有家庭暴力,但是往往也有相互扶持。别人可以调解家庭暴力、提供一些帮助庇护,给些吃的和衣物及住宿,但是不可能让受害者长期享受和别人所在家庭一样的待遇(除非你加入别的家庭了)。甚至更激烈一些,像一个女人总是被婚内强奸,但是她如果受外人强奸时,大抵还是要让自己丈夫提供保护。你因为他们婚内强奸而否定他们夫妻关系存在的意义,看起来很正直,可又让受害者去哪里长期接受保护,你能照顾她一辈子吗? 

    我们在强调家庭、国家内部不应该压迫和伤害的同时,也要明白,它也是一种保护。即便有极少数人因为极大痛苦和不满而脱离原有家庭、国家,但是你不能否定其他家庭成员、国家国民接受家庭、国家庇护和服务的合理性。除非你真的给了这所有人比其原来家庭、国家还要好的庇护和服务(而且是长期的甚至永久的)。这目前当然是不可能的) 

   (正如文章中所说没有珍视人权、以单方面宽容造成更大祸患那样,还有很多可以思考的。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国民政府对于满清统治集团的相对宽大,这种以德报怨是否真的换来了以德报德?溥仪两次复辟,是不是说明这种宽大其实并不能在利益纷争下得到比以怨报怨更坏的结果?满清统治集团的残余和继承力量,又在日本侵华、中共战胜国民政府过程中,起到了怎样巨大却隐蔽的作用、在当今中国又有多大的作用力?满清统治中国的各种制度、文化、治国方式,又对当今中共的统治、中国这几十年的历史进程、中国社会状况,有怎样的影响(或者干脆就是继承者)?多少人的生命、权利和尊严因这些影响毁灭或者说横遭践踏?并不是说这些完全就是满清及其继承力量造成的,但其在其中起到了多大份量的作用?这些被相对而言极大忽略的问题,究竟应不应该忽略?如何才能既不陷入极端的复仇和清算、永远的冤冤相报,又能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清除前朝统治中那些残虐、不公不义、相对于其他统治者更恶的东西?不快刀斩乱麻,又会贻害多少人、让社会黑暗延续多久?“少”民主的国民政府,输给“无”民主的中共,是不是恰恰是因为国民政府还有一些民主、有反抗的空隙,所以输给了内部高度统一团结没有异议的中共(有点像最近塔利班战胜阿富汗政府,入主喀布尔)?“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能不能改变?为了仁义的好名声宽容那些恶人,是实现和解进步还是埋下祸根?但是如果真的干了那种“快刀斩乱麻”并且不惜使用残忍手段复仇与清算,那是否又变成了另一个满清般或者胜于满清的恶佞政权,变成比侵华日军更暴虐的兽军、比占日本人口大多数的日本右翼更加令人痛恶的民族主体,成为更恶的屠龙者?那样还值得支持吗?在道德与实用、短期与长远利益的对比中,究竟应该怎么办?有没有可能真的二者兼得?如何既能凝视深渊,又不被深渊吞噬?未来有没有可能既一个生命都不直接和间接伤害,然后又能完美解决历史的创痛与遗留,不遗祸后人、不转嫁给弱者和不发声的“老实人”(“弱者”和“老实人”不仅指个体也指群体)?我们每一个具体的人又应如何在所参与或裹入的重大问题与社会变迁中做出怎样的抉择?) 

   (托尔斯泰、甘地,都是伟大的和极具影响力的和平主义者,一生致力于人类和平、和解。可他们并未能真正阻止发生悲剧。在他们身后,俄国内战和古拉格,印巴宗教仇杀,导致至少几百万人丧命,遗祸至今犹存。所以,即便当个和平主义者,又有什么意义呢?即便做到他们这种程度,对现实仍然于事无补。倒是美国、苏联与纳粹及日本作战,制止了更暴的暴行(当然也有许多无辜者命丧),建立了崭新的现代社会。后来,美国在冷战中又抵住了苏联的扩张,让自由世界得以存留。我当然不是鼓吹复仇主义、激进主义,可是面对不公不义、历史旧账,一味鼓吹爱与和平,又有多少实际意义?或者只是让柔弱者选择吃亏忍耐、让强者更加得寸进尺了而已。尤其那些大规模的虐杀、强奸,真的是单方面原谅了,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吗?还是鲁迅说的好,“一个都不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