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梁山早期王伦到晁盖看一个组织的蜕变


 


一、不义的犯罪团伙


据《水浒传》记载,梁山早期是一个落第秀才王伦在那里纠集一批人占山为王。这时期梁山是以杀人越货、拦路抢劫为业;形成对抗天下、仇视社会的局面;其宗旨在于泄愤与图财,没有什么为国为民的目标;以得过且过的心态来应对时势,没有长远的打算;如此一个反社会的团体,说白了也就是一个赤裸裸的犯罪团伙。


记得林冲走投无路,欲上梁山时,在梁山水泊边上一小店,碰到梁山派出的以开店为名而行打探消息之实的小头领朱贵,他跟林冲说:“小人是王头领手下耳目,姓朱,名贵。原是沂州沂水县人氏。江湖上俱叫小弟做旱地忽律。山寨里教小弟在此间开酒店为名,专一探听往来客商经过。但有财帛者,便去山寨里报知。但是孤单客人到此,无财帛的放他过去;有财帛的来到这里,轻则蒙汗药麻翻,重则登时结果,将精肉片为子,肥肉煎油点灯。”这简短的一段话,集中而形象地刻画出了王伦统领的水泊梁山集团的不计善恶、只论财帛、图财害命、嗜血成性的本质。其残暴性表现在抢了人财物后,还“将精肉片为子,肥肉煎油点灯”,读来令人发指。如此反社会、反人类、反道义的行径是在人类任何历史时期都不容的,是完全罪恶的。


纵观人类的历史,一个集团或组织的建成,主导、维系组织的纽带有几方面。其一是信仰,即以共同的信仰为纽带而结成的团体,这种应该叫信仰组织。人类历史上一切的宗教组织都是这种以信仰为基础建立的组织。这应该说是人类已有历史上最长久、最牢固、最强大的组织。人类至今为止,从文字可查找的资料来看,还没有任何一种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战胜一个信仰组织,更不能代替信仰组织。可以预见,在未来社会,只要还有人类存在,信仰组织就不可或缺。可以肯定,以宗教为基础的信仰组织是人类组织的最高形式。其二是利益,即以共同的利益为纽带而结成的团体,这通常就叫利益组织。人类历史中出现的许许多多的组织,大多是利益组织。利益组织具有时效性,变动性特点。它会随着不同时期,及同一时期的不同群体而出现不同的利益需求,进而结成不同的利益团体。如人类历史上的各种政党、社团,就通常是这种利益团体的表现形式。其三是犯罪,即因为犯罪不容于社会而结成的一种团体,即是通常所说的犯罪团伙。这种因犯罪而游离出正常社会之外,为正常社会所不容的团体,应该说自有人类以来也就存在于这个社会,也将只要有人类存在就会继续存在下去,这是人类中反社会的成份,是源于人性中的恶。人类历史上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黑恶势力团伙,就是这种犯罪集团的表现形式。


人类社会的三种组织形式,从不同层次与不同侧面反映出了人性中的不同需要。信仰是人的神圣性的反映,它将人从动物界中提升出来,使人类的生命赋予了高贵的意义;利益是人的世俗生活的需要,它使人类在现实生活中的不同诉求得以汇集并求得平衡,世俗生活的利益表达必须以利益组织为载体;至于犯罪团伙,则是人类人性中罪恶一面的表现,是人类自我叛逆的反映,虽然不是人类所需要的,却是人类不可避免的东西。


应该说人类有史以来对于信仰组织与利益组织有过很详细的研究,然而对于犯罪组织却缺乏足够的认识与提防。从人类历史来看,犯罪组织通常根源于人性中的恶,以反法律、反人性、反道义的形式存在,以满足不义的欲望与报复社会为目的。犯罪组织因恐惧社会的正义追讨、逃避现实的法律制裁而凝聚成团。对社会的犯罪与不容于社会是犯罪组织中成员的必备条件。


王伦时期的梁山是个典型的犯罪团伙,这从林冲被迫上梁山的经历可以集中体现出来。林冲是东京八十万禁军的教头,因被高衙内陷害,九死一生,被逼无奈杀了朝廷的官而在朋友推荐下投奔梁山,如此身负血海深仇的人,到梁山时居然还不为王伦所收留。虽然其中原因有多方面,但梁山入伙的规矩却是要“投名状”。看看王伦对林冲投奔来的谈话就知道:王伦道:“兄弟们不知。他在沧洲虽是犯了迷天大罪,今日上山,却不佑心腹。倘或来看虚实,如之奈何?” 林冲道:“小人一身犯了死罪,因此来投入伙,何故相疑?”王伦道:“既然如此,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林冲便道:“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朱贵笑道:“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请之‘投名状’。”林冲道:“这事也不难,林冲便下山去等。只怕没人过。”王伦道:“与你三日限。若二日内有投名状来,便容你入伙;若三日内没时,只得休怪。”


从林冲入伙梁山要“投名状”,可以看出王伦梁山,是只有不容于社会的人才能容于梁山的赤裸裸的犯罪本质。不容于社会是梁山入伙的前提条件,共同犯罪是梁山团伙人员休戚相关的维系纽带。可见这个组织的凝聚力就是犯罪,是罪恶将他们捆绑到了一块,结成存亡与共、唇齿相依的关系。这种建立在犯罪前提下的组织是即没有信仰,也不是一种纯粹的利益,它甚至常常是为犯罪而犯罪,因犯罪而不得不持续犯罪。这个组织恐惧社会与正义成了组织延续的动力。


如此一个不容于社会的犯罪集团,它的前途就是最终被社会正义力量所剿灭,所以从这个组织产生就决定了它灭亡的归宿。如此一个没有前途而必将灭亡的团伙,是否有其光明的有希望的前途呢?应该说任何一个组织的存在都有寻求延续的本能,那么犯罪集团要想有个光明的前途就必须有个彻底的改变,由不义的、不容于社会的性质,转为义的、能容于社会的组织。这种由不义的犯罪团伙,转变成义的符合社会需要的“替天行道”的组织,那是一种脱胎换骨的蜕变,是凤凰涅磐式的浴火重生。应该说在佛教与基督教中是设定过这种蜕变的路径的,如佛教中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基督教中的“认罪、悔改、重生、得救”。然而现实社会对于组织是否真存在这种蜕变的可能呢?从王伦梁山到晁盖梁山的转变过程,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很多启示,看到一个社会组织蜕变的条件。



二、不义到义的蜕变


一个不义的不容于社会的犯罪团伙如何蜕变为一个义的符合社会需要的集团呢?从组织自身来说,任何没有受到外在的、足以危及组织存在的强力作用时,组织通常都会以其固有的惯性向前发展,而不会生出实质性的改变的。也就是说一个组织的改变只有在外界不可抗拒力量的促使下,在面临存亡危机的关头中,才会发生。


早期王伦梁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犯罪集团,这个集团最后怎么成为一个“替天行道”,名垂青史,千百年让后人传颂的集团呢?这个转变应该从晁盖入主梁山开始。可以说梁山实现从王伦到晁盖的置换,从而达成这个组织由不义到义的转变,完成了由犯罪团伙到以符合社会利益需要的利益组织的转变。


晁盖是一个村的保正,“是本县本乡富户,平生仗义疏财,专爱结识天下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不论好歹,便留在庄上住;若要去时,又将银两赍助他起身”可见这个晁盖是义字当先,是以天下大义为重的人。如此一个人因为看到社会黑暗,官府贪腐,于是跟几个道义之士联合起来劫了“生辰纲”,也就是“北京大名府梁中书收买十万贯金珠宝贝玩器等物送上东京与他丈人蔡太师庆生辰”的不义之财。当然晁盖的劫财与王伦的越货是有本质不同的,首先晁盖劫的是朝廷贪官的不义之财,其次晁盖劫财过程中也没有滥杀无辜。可见晁盖所行是符合道义,是符合广大民众愿望,是大快人心的事。


晁盖劫了“生辰纲”后也想到梁山入伙,然而王伦不敢接纳,其中原因固然很多,但王伦与晁盖根本就不是同路人,一个所行为义,而一个所行不义,显然势成冰炭,应该是其中最根本的分歧。在晁盖一帮人马来到梁山时,事实上梁山就面临何去何从的抉择。是继续沿袭曾经的罪恶,只干些杀人越货的勾当?还是转而归到义路上来,成为时代反抗不义的营盘?这在晁盖与王伦的相逢中,成了梁山命运转折的十字路口。


由于王伦坚持以往的犯罪道路,没有背负天下道义的担当,因而只能权衡自身眼前的地位得失,而坚决关闭了晁盖入伙,以革新梁山的大门,让晁盖他们另投他处。若历史真是如此,晁盖他们转到了别处,那中国历史上的水泊梁山就不会流传至今了,《水浒传》可能就是另一个故事了,王伦的梁山也只能是千百年中不断涌现的贼匪中的一支而淹没在历史的红尘中了,当然等待梁山团伙的命运就只能是灭亡。然而事情在此关键时刻起了变化,曾经上梁山的林冲,在此时候深感到晁盖他们的道义,认识到一番替天行道壮举的意义,为社会大义,为梁山组织的命运,林冲选择了弃旧图新。于是他先稳住晁盖等人,再去力图说服王伦接纳晁盖,当发现最后不能实现和平融合,转变梁山时,林冲毅然举起了结束王伦的刀。通过对王伦的结束,迎晁盖入主梁山,实现了梁山由犯罪集团到顺应民心、“替天行道”的义师的转变。


从梁山王伦时代向晁盖时代的转变历程,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组织蜕变的条件:


首先社会需要决定着一个时代组织的历史使命。在北宋哲宗年间,奸臣高球当权,官僚腐化,冤案遍地,自然灾害不断,社会民不聊生,各种矛盾日益激化,社会思变之心日炽,一种代表民意的组织出来寻求社会的正义是时代的要求。顺应这个要求,晁盖一行决定要“替天行道”,高举义旗,于是他们劫了“生辰纲”,寻找可以便于防守以成大事的梁山。由于梁山当时以王伦为首,并没有承担起那个时代为民请愿、伸张正义的使命,于是要么毁灭梁山,要么改变梁山,就成为梁山组织必做的抉择。这就是所谓时势造英雄,其实时势也必然会造出承担使命的组织。


其次组织转变需要一个替代、革新的外部力量。如果王伦时代的梁山组织没有面临晁盖集团的入伙改造选择,那么这个团伙就要么有一天被其他力量剿灭,要么就被其他力量来改造,总之如果没有外在事关梁山去向力量的出现,梁山只能按照自身的原有轨道运转,不会有革新。这种可以代替原有组织力量的出现,是改变一个组织的必备条件,甚至在社会需要已经来到时,这种原有组织之外力量的出现,常常起到改变原有组织的决定性作用。


再次组织革新需要内部可转变的因素。王伦时期的梁山组织,其犯罪本性决定着它无法承担起历史的托付,但它组织内部是有认同历史大势,顺应民愿的力量的,这种力量的存在决定着这个组织具有革新的可能。当这种可能在外力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就会演变成一种实际的和平转型的因素。设想如果没有林冲对新出现的“替天行道”的晁盖力量的认同,梁山组织就不可能以较少的代价实现和平转变,它就要么是延续这种犯罪等待下一次被剿灭,要么就被新生的力量抢夺过去,重建新的梁山组织。梁山这个犯罪组织,最后以只变换头领的较少代价就实现整体转变成一个“替天行道”的组织,只有在内部革新力量存在的情况下,通过内外互动,来达到低成本的转型。


王伦的梁山在历史的契机下以较小的代价实现了到晁盖梁山的和平转型,使一个原来只是不容于社会的犯罪团伙,转变成了一个顺应民心、担负社会使命的“替天行道”的集团,从而完成了一个组织由不义到义的蜕变,进而成就了梁山在历史上的辉煌。


三、从梁山组织的蜕变条件看时下社会的变化


 梁山组织从王伦时代向晁盖时代的转变,很经典地陈述出一个组织走向重生的必备条件,即社会历史的需要、外部革新力量的出现、内部认同历史力量的存在,在这几方面的综合作用下,梁山组织得以实现由犯罪团伙到“替天行道”的转型。事实上人类社会诸多组织的转型也都是在这三方面因素作用下达成的。如前苏联的转型就是一个现代王伦梁山到晁盖梁山转型的重演。


前苏联自列宁利用当时社会矛盾建立起专制极权统治以来,以布尔斯维克为外在组织形式,以权力统治集团为内在主宰核心的犯罪组织掌控着苏联。这个统治集团事实上是一个反人类、反道义、反历史的犯罪团伙,其血腥与残暴为人类历史所罕见。如此一个祸国殃民的犯罪组织,并且手中掌握着强大的国家暴力机器,如何实现其转变?是最终剿灭它,还是通过和平途径改变它?这实在是摆在人类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最后苏联非常幸运地以较少的代价实现了和平转型,将一个荼毒天下百姓的统治组织转变成一个遵从民意的组织,从而复制出了梁山转型的现代版。为什么前苏联能实现这种转型?总结起来,原因也不外乎就是具备了梁山转型的三条件。


首先社会需要上。人类历史发展到现代,在几千年的血泪摸索中,人类认识到了一些普世的价值,及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那就是自由、民主、人权、宪政、法治是人类不可违背的理想追求,人类一切的努力应该立足在这个基础上。任何背离这些价值追求的行为,不管它有多么高远炫目的蓝图,都最终证明要么是精心的欺骗,要么是无知的幻想。前苏联人民在背离人类普世价值半个多世纪后,终于猛醒到自身的需求,认识到现代文明的实质,重续人类对自由、民主、人权的追求。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能代表民众这种价值追求的组织的出现就成为时代的需要。


其次外在组织力量的出现。前苏联在世界民主大潮下,产生了顺应时势的民间代表力量。这种力量有强大的民意基础,足以冲击当时的统治团伙的力量。在强大的民意压力下,统治组织手头掌握的暴力工具也失灵了。这时候统治集团面临的是继续执行以往的犯罪统治,还是顺应民心,改轩更缰?显然这时候摆在这个统治集团面前的路是要么等待被新起的力量消灭,要么自己改变,走向重生。这种顺应历史,反映民愿的新生力量的出现,决定着苏联原有统治集团必须革新。


再次统治集团内部革新力量的存在。在历史大势面前,前苏联统治集团内部出现了戈尔巴乔夫这样认同历史大势,顺应民间意愿的改革派力量。这种统治集团内部革新力量的出现,就决定着苏联原有极权犯罪统治组织以和平形式转型到现代民主宪政统治的可能。


在世界文明演进的大潮中,在苏联社会新生变革力量的促使下,在统治集团内部改革力量的积极推进下,苏联虽也有短暂而局部的动荡,但很快完成了一个由犯罪性统治集团向文明民主法治团体的转型。这种统治集团顺应历史低成本的蜕变,体现了现代文明社会人类的一种成熟与智慧,也延续着人类历史上如梁山组织更新的范例。


比较水泊梁山及苏联转型的历史,看看中国今天的现实,我们发现这个社会变革的需要已经极其急迫,中国社会在人类文明大潮前已经严重滞后,社会变革的基础早已具备,然而中国却迟迟没有出现变革。作为统治集团的组织没有完成从过往犯罪团伙向现代顺应民心的“替天行道”集团的转变,是决定着中国社会变革没法根本性起步的原因。为什么作为背离历史、违反人性、敌视文明的犯罪集团没有出现向现代文明依法的统治组织转换呢?从组织蜕变的三要素来看,我们显然还缺少外在的可与犯罪集团抗衡及代替的力量。这种外在的促使原有组织蜕变的力量没有成长起来,是让原有组织延续而拒斥革新的根本性因素。只要民间没有成长起可与原有组织相抗衡的力量,就不要指望一个组织会自动更新,会由一个犯罪团伙蜕变成一个顺乎民意的组织。


对于犯罪组织自身是否存在林冲、戈尔巴乔夫,我们无须费心去追索、探讨,在没有晁盖、没有苏联民间力量兴起的情况下,林冲是不会成其为林冲的,而戈尔巴乔夫也无法成为戈尔巴乔夫。也就是说如果社会没有成长出真正能够替代原有组织的力量,原有组织自身的革新力量也是没法表现出来,更没法起到促使组织蜕变的作用的。所以外在于原有组织力量的成长、壮大,是今天中国社会当务之急的事。如何尽快培植起一种外在于原有社会统治组织的力量?对此我曾作过一个极为简单的概算。设想一个人如果从八九“六四”的屠杀中走出来后,决志每年要动员联系一个志同道合者,并且也让他联系的这个人以同样的每年动员结识一个志同道合者为目标,以此类推。今年是“六四”屠杀第十八周年,那么以他为起点的动员起来的这个群体就将是262144人。这是一个人以其理念衍生出的一个理念共同群体,设想如果有两个人,三个人,或者更多人,那中国十八年来将是怎样的一个变化呢?若如此,那中国今天还缺乏一支与原有统治组织相抗衡的力量吗?中国今天的犯罪团伙还能如此肆无忌惮吗?然而直至今天,我们却没法看到这种力量,因此也就不能指望原有组织良心发现,主动皈依现代文明,顺乎天下大势,实现自我更新。


从水泊梁山早期王伦集团到晁盖集团的转变,我们应该深切认识到:在社会变革需要已经急迫,顺乎历史的外在于原有组织的力量是否成长与壮大,将决定着原有组织是否能走向更新。当然有的人也许会问,如果外在于原有组织的力量已经成长了,而原有组织自身却没有林冲、戈尔巴乔夫,是否就没有和平转型的可能呢?在此首先我们要相信人类向善的本性,相信在那个罪恶集团中肯定存在着认识历史大势,顺应文明潮流的人。同时只要民间力量真正成长了起来,退一步说就算没有这种力量的存在也无阻于历史的脚步,因为重生还是灭亡,那原本是罪恶组织的选择。


200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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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梁山早期王伦到晁盖看一个组织的蜕变


 


一、不义的犯罪团伙


据《水浒传》记载,梁山早期是一个落第秀才王伦在那里纠集一批人占山为王。这时期梁山是以杀人越货、拦路抢劫为业;形成对抗天下、仇视社会的局面;其宗旨在于泄愤与图财,没有什么为国为民的目标;以得过且过的心态来应对时势,没有长远的打算;如此一个反社会的团体,说白了也就是一个赤裸裸的犯罪团伙。


记得林冲走投无路,欲上梁山时,在梁山水泊边上一小店,碰到梁山派出的以开店为名而行打探消息之实的小头领朱贵,他跟林冲说:“小人是王头领手下耳目,姓朱,名贵。原是沂州沂水县人氏。江湖上俱叫小弟做旱地忽律。山寨里教小弟在此间开酒店为名,专一探听往来客商经过。但有财帛者,便去山寨里报知。但是孤单客人到此,无财帛的放他过去;有财帛的来到这里,轻则蒙汗药麻翻,重则登时结果,将精肉片为子,肥肉煎油点灯。”这简短的一段话,集中而形象地刻画出了王伦统领的水泊梁山集团的不计善恶、只论财帛、图财害命、嗜血成性的本质。其残暴性表现在抢了人财物后,还“将精肉片为子,肥肉煎油点灯”,读来令人发指。如此反社会、反人类、反道义的行径是在人类任何历史时期都不容的,是完全罪恶的。


纵观人类的历史,一个集团或组织的建成,主导、维系组织的纽带有几方面。其一是信仰,即以共同的信仰为纽带而结成的团体,这种应该叫信仰组织。人类历史上一切的宗教组织都是这种以信仰为基础建立的组织。这应该说是人类已有历史上最长久、最牢固、最强大的组织。人类至今为止,从文字可查找的资料来看,还没有任何一种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战胜一个信仰组织,更不能代替信仰组织。可以预见,在未来社会,只要还有人类存在,信仰组织就不可或缺。可以肯定,以宗教为基础的信仰组织是人类组织的最高形式。其二是利益,即以共同的利益为纽带而结成的团体,这通常就叫利益组织。人类历史中出现的许许多多的组织,大多是利益组织。利益组织具有时效性,变动性特点。它会随着不同时期,及同一时期的不同群体而出现不同的利益需求,进而结成不同的利益团体。如人类历史上的各种政党、社团,就通常是这种利益团体的表现形式。其三是犯罪,即因为犯罪不容于社会而结成的一种团体,即是通常所说的犯罪团伙。这种因犯罪而游离出正常社会之外,为正常社会所不容的团体,应该说自有人类以来也就存在于这个社会,也将只要有人类存在就会继续存在下去,这是人类中反社会的成份,是源于人性中的恶。人类历史上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黑恶势力团伙,就是这种犯罪集团的表现形式。


人类社会的三种组织形式,从不同层次与不同侧面反映出了人性中的不同需要。信仰是人的神圣性的反映,它将人从动物界中提升出来,使人类的生命赋予了高贵的意义;利益是人的世俗生活的需要,它使人类在现实生活中的不同诉求得以汇集并求得平衡,世俗生活的利益表达必须以利益组织为载体;至于犯罪团伙,则是人类人性中罪恶一面的表现,是人类自我叛逆的反映,虽然不是人类所需要的,却是人类不可避免的东西。


应该说人类有史以来对于信仰组织与利益组织有过很详细的研究,然而对于犯罪组织却缺乏足够的认识与提防。从人类历史来看,犯罪组织通常根源于人性中的恶,以反法律、反人性、反道义的形式存在,以满足不义的欲望与报复社会为目的。犯罪组织因恐惧社会的正义追讨、逃避现实的法律制裁而凝聚成团。对社会的犯罪与不容于社会是犯罪组织中成员的必备条件。


王伦时期的梁山是个典型的犯罪团伙,这从林冲被迫上梁山的经历可以集中体现出来。林冲是东京八十万禁军的教头,因被高衙内陷害,九死一生,被逼无奈杀了朝廷的官而在朋友推荐下投奔梁山,如此身负血海深仇的人,到梁山时居然还不为王伦所收留。虽然其中原因有多方面,但梁山入伙的规矩却是要“投名状”。看看王伦对林冲投奔来的谈话就知道:王伦道:“兄弟们不知。他在沧洲虽是犯了迷天大罪,今日上山,却不佑心腹。倘或来看虚实,如之奈何?” 林冲道:“小人一身犯了死罪,因此来投入伙,何故相疑?”王伦道:“既然如此,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林冲便道:“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朱贵笑道:“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请之‘投名状’。”林冲道:“这事也不难,林冲便下山去等。只怕没人过。”王伦道:“与你三日限。若二日内有投名状来,便容你入伙;若三日内没时,只得休怪。”


从林冲入伙梁山要“投名状”,可以看出王伦梁山,是只有不容于社会的人才能容于梁山的赤裸裸的犯罪本质。不容于社会是梁山入伙的前提条件,共同犯罪是梁山团伙人员休戚相关的维系纽带。可见这个组织的凝聚力就是犯罪,是罪恶将他们捆绑到了一块,结成存亡与共、唇齿相依的关系。这种建立在犯罪前提下的组织是即没有信仰,也不是一种纯粹的利益,它甚至常常是为犯罪而犯罪,因犯罪而不得不持续犯罪。这个组织恐惧社会与正义成了组织延续的动力。


如此一个不容于社会的犯罪集团,它的前途就是最终被社会正义力量所剿灭,所以从这个组织产生就决定了它灭亡的归宿。如此一个没有前途而必将灭亡的团伙,是否有其光明的有希望的前途呢?应该说任何一个组织的存在都有寻求延续的本能,那么犯罪集团要想有个光明的前途就必须有个彻底的改变,由不义的、不容于社会的性质,转为义的、能容于社会的组织。这种由不义的犯罪团伙,转变成义的符合社会需要的“替天行道”的组织,那是一种脱胎换骨的蜕变,是凤凰涅磐式的浴火重生。应该说在佛教与基督教中是设定过这种蜕变的路径的,如佛教中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基督教中的“认罪、悔改、重生、得救”。然而现实社会对于组织是否真存在这种蜕变的可能呢?从王伦梁山到晁盖梁山的转变过程,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很多启示,看到一个社会组织蜕变的条件。



二、不义到义的蜕变


一个不义的不容于社会的犯罪团伙如何蜕变为一个义的符合社会需要的集团呢?从组织自身来说,任何没有受到外在的、足以危及组织存在的强力作用时,组织通常都会以其固有的惯性向前发展,而不会生出实质性的改变的。也就是说一个组织的改变只有在外界不可抗拒力量的促使下,在面临存亡危机的关头中,才会发生。


早期王伦梁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犯罪集团,这个集团最后怎么成为一个“替天行道”,名垂青史,千百年让后人传颂的集团呢?这个转变应该从晁盖入主梁山开始。可以说梁山实现从王伦到晁盖的置换,从而达成这个组织由不义到义的转变,完成了由犯罪团伙到以符合社会利益需要的利益组织的转变。


晁盖是一个村的保正,“是本县本乡富户,平生仗义疏财,专爱结识天下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不论好歹,便留在庄上住;若要去时,又将银两赍助他起身”可见这个晁盖是义字当先,是以天下大义为重的人。如此一个人因为看到社会黑暗,官府贪腐,于是跟几个道义之士联合起来劫了“生辰纲”,也就是“北京大名府梁中书收买十万贯金珠宝贝玩器等物送上东京与他丈人蔡太师庆生辰”的不义之财。当然晁盖的劫财与王伦的越货是有本质不同的,首先晁盖劫的是朝廷贪官的不义之财,其次晁盖劫财过程中也没有滥杀无辜。可见晁盖所行是符合道义,是符合广大民众愿望,是大快人心的事。


晁盖劫了“生辰纲”后也想到梁山入伙,然而王伦不敢接纳,其中原因固然很多,但王伦与晁盖根本就不是同路人,一个所行为义,而一个所行不义,显然势成冰炭,应该是其中最根本的分歧。在晁盖一帮人马来到梁山时,事实上梁山就面临何去何从的抉择。是继续沿袭曾经的罪恶,只干些杀人越货的勾当?还是转而归到义路上来,成为时代反抗不义的营盘?这在晁盖与王伦的相逢中,成了梁山命运转折的十字路口。


由于王伦坚持以往的犯罪道路,没有背负天下道义的担当,因而只能权衡自身眼前的地位得失,而坚决关闭了晁盖入伙,以革新梁山的大门,让晁盖他们另投他处。若历史真是如此,晁盖他们转到了别处,那中国历史上的水泊梁山就不会流传至今了,《水浒传》可能就是另一个故事了,王伦的梁山也只能是千百年中不断涌现的贼匪中的一支而淹没在历史的红尘中了,当然等待梁山团伙的命运就只能是灭亡。然而事情在此关键时刻起了变化,曾经上梁山的林冲,在此时候深感到晁盖他们的道义,认识到一番替天行道壮举的意义,为社会大义,为梁山组织的命运,林冲选择了弃旧图新。于是他先稳住晁盖等人,再去力图说服王伦接纳晁盖,当发现最后不能实现和平融合,转变梁山时,林冲毅然举起了结束王伦的刀。通过对王伦的结束,迎晁盖入主梁山,实现了梁山由犯罪集团到顺应民心、“替天行道”的义师的转变。


从梁山王伦时代向晁盖时代的转变历程,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组织蜕变的条件:


首先社会需要决定着一个时代组织的历史使命。在北宋哲宗年间,奸臣高球当权,官僚腐化,冤案遍地,自然灾害不断,社会民不聊生,各种矛盾日益激化,社会思变之心日炽,一种代表民意的组织出来寻求社会的正义是时代的要求。顺应这个要求,晁盖一行决定要“替天行道”,高举义旗,于是他们劫了“生辰纲”,寻找可以便于防守以成大事的梁山。由于梁山当时以王伦为首,并没有承担起那个时代为民请愿、伸张正义的使命,于是要么毁灭梁山,要么改变梁山,就成为梁山组织必做的抉择。这就是所谓时势造英雄,其实时势也必然会造出承担使命的组织。


其次组织转变需要一个替代、革新的外部力量。如果王伦时代的梁山组织没有面临晁盖集团的入伙改造选择,那么这个团伙就要么有一天被其他力量剿灭,要么就被其他力量来改造,总之如果没有外在事关梁山去向力量的出现,梁山只能按照自身的原有轨道运转,不会有革新。这种可以代替原有组织力量的出现,是改变一个组织的必备条件,甚至在社会需要已经来到时,这种原有组织之外力量的出现,常常起到改变原有组织的决定性作用。


再次组织革新需要内部可转变的因素。王伦时期的梁山组织,其犯罪本性决定着它无法承担起历史的托付,但它组织内部是有认同历史大势,顺应民愿的力量的,这种力量的存在决定着这个组织具有革新的可能。当这种可能在外力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就会演变成一种实际的和平转型的因素。设想如果没有林冲对新出现的“替天行道”的晁盖力量的认同,梁山组织就不可能以较少的代价实现和平转变,它就要么是延续这种犯罪等待下一次被剿灭,要么就被新生的力量抢夺过去,重建新的梁山组织。梁山这个犯罪组织,最后以只变换头领的较少代价就实现整体转变成一个“替天行道”的组织,只有在内部革新力量存在的情况下,通过内外互动,来达到低成本的转型。


王伦的梁山在历史的契机下以较小的代价实现了到晁盖梁山的和平转型,使一个原来只是不容于社会的犯罪团伙,转变成了一个顺应民心、担负社会使命的“替天行道”的集团,从而完成了一个组织由不义到义的蜕变,进而成就了梁山在历史上的辉煌。


三、从梁山组织的蜕变条件看时下社会的变化


 梁山组织从王伦时代向晁盖时代的转变,很经典地陈述出一个组织走向重生的必备条件,即社会历史的需要、外部革新力量的出现、内部认同历史力量的存在,在这几方面的综合作用下,梁山组织得以实现由犯罪团伙到“替天行道”的转型。事实上人类社会诸多组织的转型也都是在这三方面因素作用下达成的。如前苏联的转型就是一个现代王伦梁山到晁盖梁山转型的重演。


前苏联自列宁利用当时社会矛盾建立起专制极权统治以来,以布尔斯维克为外在组织形式,以权力统治集团为内在主宰核心的犯罪组织掌控着苏联。这个统治集团事实上是一个反人类、反道义、反历史的犯罪团伙,其血腥与残暴为人类历史所罕见。如此一个祸国殃民的犯罪组织,并且手中掌握着强大的国家暴力机器,如何实现其转变?是最终剿灭它,还是通过和平途径改变它?这实在是摆在人类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最后苏联非常幸运地以较少的代价实现了和平转型,将一个荼毒天下百姓的统治组织转变成一个遵从民意的组织,从而复制出了梁山转型的现代版。为什么前苏联能实现这种转型?总结起来,原因也不外乎就是具备了梁山转型的三条件。


首先社会需要上。人类历史发展到现代,在几千年的血泪摸索中,人类认识到了一些普世的价值,及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那就是自由、民主、人权、宪政、法治是人类不可违背的理想追求,人类一切的努力应该立足在这个基础上。任何背离这些价值追求的行为,不管它有多么高远炫目的蓝图,都最终证明要么是精心的欺骗,要么是无知的幻想。前苏联人民在背离人类普世价值半个多世纪后,终于猛醒到自身的需求,认识到现代文明的实质,重续人类对自由、民主、人权的追求。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能代表民众这种价值追求的组织的出现就成为时代的需要。


其次外在组织力量的出现。前苏联在世界民主大潮下,产生了顺应时势的民间代表力量。这种力量有强大的民意基础,足以冲击当时的统治团伙的力量。在强大的民意压力下,统治组织手头掌握的暴力工具也失灵了。这时候统治集团面临的是继续执行以往的犯罪统治,还是顺应民心,改轩更缰?显然这时候摆在这个统治集团面前的路是要么等待被新起的力量消灭,要么自己改变,走向重生。这种顺应历史,反映民愿的新生力量的出现,决定着苏联原有统治集团必须革新。


再次统治集团内部革新力量的存在。在历史大势面前,前苏联统治集团内部出现了戈尔巴乔夫这样认同历史大势,顺应民间意愿的改革派力量。这种统治集团内部革新力量的出现,就决定着苏联原有极权犯罪统治组织以和平形式转型到现代民主宪政统治的可能。


在世界文明演进的大潮中,在苏联社会新生变革力量的促使下,在统治集团内部改革力量的积极推进下,苏联虽也有短暂而局部的动荡,但很快完成了一个由犯罪性统治集团向文明民主法治团体的转型。这种统治集团顺应历史低成本的蜕变,体现了现代文明社会人类的一种成熟与智慧,也延续着人类历史上如梁山组织更新的范例。


比较水泊梁山及苏联转型的历史,看看中国今天的现实,我们发现这个社会变革的需要已经极其急迫,中国社会在人类文明大潮前已经严重滞后,社会变革的基础早已具备,然而中国却迟迟没有出现变革。作为统治集团的组织没有完成从过往犯罪团伙向现代顺应民心的“替天行道”集团的转变,是决定着中国社会变革没法根本性起步的原因。为什么作为背离历史、违反人性、敌视文明的犯罪集团没有出现向现代文明依法的统治组织转换呢?从组织蜕变的三要素来看,我们显然还缺少外在的可与犯罪集团抗衡及代替的力量。这种外在的促使原有组织蜕变的力量没有成长起来,是让原有组织延续而拒斥革新的根本性因素。只要民间没有成长起可与原有组织相抗衡的力量,就不要指望一个组织会自动更新,会由一个犯罪团伙蜕变成一个顺乎民意的组织。


对于犯罪组织自身是否存在林冲、戈尔巴乔夫,我们无须费心去追索、探讨,在没有晁盖、没有苏联民间力量兴起的情况下,林冲是不会成其为林冲的,而戈尔巴乔夫也无法成为戈尔巴乔夫。也就是说如果社会没有成长出真正能够替代原有组织的力量,原有组织自身的革新力量也是没法表现出来,更没法起到促使组织蜕变的作用的。所以外在于原有组织力量的成长、壮大,是今天中国社会当务之急的事。如何尽快培植起一种外在于原有社会统治组织的力量?对此我曾作过一个极为简单的概算。设想一个人如果从八九“六四”的屠杀中走出来后,决志每年要动员联系一个志同道合者,并且也让他联系的这个人以同样的每年动员结识一个志同道合者为目标,以此类推。今年是“六四”屠杀第十八周年,那么以他为起点的动员起来的这个群体就将是262144人。这是一个人以其理念衍生出的一个理念共同群体,设想如果有两个人,三个人,或者更多人,那中国十八年来将是怎样的一个变化呢?若如此,那中国今天还缺乏一支与原有统治组织相抗衡的力量吗?中国今天的犯罪团伙还能如此肆无忌惮吗?然而直至今天,我们却没法看到这种力量,因此也就不能指望原有组织良心发现,主动皈依现代文明,顺乎天下大势,实现自我更新。


从水泊梁山早期王伦集团到晁盖集团的转变,我们应该深切认识到:在社会变革需要已经急迫,顺乎历史的外在于原有组织的力量是否成长与壮大,将决定着原有组织是否能走向更新。当然有的人也许会问,如果外在于原有组织的力量已经成长了,而原有组织自身却没有林冲、戈尔巴乔夫,是否就没有和平转型的可能呢?在此首先我们要相信人类向善的本性,相信在那个罪恶集团中肯定存在着认识历史大势,顺应文明潮流的人。同时只要民间力量真正成长了起来,退一步说就算没有这种力量的存在也无阻于历史的脚步,因为重生还是灭亡,那原本是罪恶组织的选择。


200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