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智慧最大限度地争取新闻自由


从2007年3月5日到4月30日,整整46天,原本在今年第5期《财经》杂志意外夭折的有关《物权法》奠基的封面文章,终于在4月30日出版的第9期《财经》杂志上刊出其中的两篇文章。经接近《财经》杂志内部的消息人士证实,第5期《财经》杂志原刊登法学家江平、应松年等人的记者专访文章,文中透露的\"中央办公厅要求确保《物权法》在\'人大会\'上通过\"成为\"罪证\",导致该期杂志撤掉有关文章,拉回印刷厂重印,耽搁了原定3月5日的出版时间,大约10天后才重新包装面世。


2007年4月30日出版的第9期《财经》杂志,在\"观点评述\"专栏里重新刊登了江平文章《寻求财产权保护的平衡点》和应松年文章《政府当放权也当有所为》。江平文章提到了《物权法》仓促出台凸显出的不足,他指出:\"《物权法》既保护公共财产又保护私人财产,但寄望于在《物权法》里写入更多条文来解决国家财产受侵犯的问题,是不现实的。这需要其他法律配套完成。加之私人财产保护主要靠《物权法》,因此,《物权法》更多地以私人财产保护为宗旨,多规定一些这方面的条文,是完全正确的,不能说这是忘记了国家财产的保护。\"这篇文章不是以访谈的形式发表,而是改为署名文章的形式,文中没有出现类似\"中央办公厅确保通过\"的字样。江平是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物权法》起草小组专家成员之一。


另一位法学专家应松年为中国行政法学会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委员,他在文章中透露《物权法》立法修改时的细节:\"补偿问题是矛盾的焦点。《行政许可法》中已经涉及补偿条款,定成\'依法补偿\'。《物权法(草案)》在几次修改中曾经规定,\'法律有规定的按照法律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给予合理补偿\'。我很赞成这个提法,但后来的定稿中又没有了。\"可见这个法仓促通过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漏洞。


《财经》杂志网站往往在杂志未印刷出版前先行公布部分内容,自3月4日第5期《财经》杂志前一天,该网站已经把最新的一部分内容上传网上,显示该期封面文章\"物权法草案呼之欲出\"等文章,与《财经》杂志有合作关系的金融界网站(www.jrj.com)已在3月4日16:55转载,并注明来源《财经》杂志。该文章是这样公布有关\"内幕\"的:《财经》记者获悉,农历春节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就组织工作人员,针对《物权法(草案)》进行培训,全面部属各项应对措施。此前的1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物权法(草案)》有关情况的通报\",明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确保物权法草案顺利通过\"。中央办公厅就某一部法律草案专门发文,这在中国的立法史上实属罕见。事实上,围绕《物权法(草案)》,还有诸多中国立法史上的罕见之举……


笔者通过一位曾经在《财经》杂志同一个集团旗下《证券市场周刊》前编辑了解到,有关原因是\"据和江平有接触的人说,江平给出的答案是,稿子中有句话说:“‘国办发通知确保通过’,于是枪毙了”。一句话,废了半本杂志,由此《财经》杂志大约损失三十万元印刷、装订和发行成本。《财经》杂志能够在短短四十多天的时间内,做到把已经\"枪毙\"的文章重新包装发表,实在是难能可贵。可见《财经》主编胡舒立善于运用智慧,摸清政策的底线,与新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柳斌杰提到新闻管理要\"多用智慧、少用权力\",有互动之意。


其实,在2007年3月\"两会\"前,进入\"党和国家领导人序列\"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早就有关于\"确保物权法草案通过\"的讲话。对于民间舆论来说,盛华仁所说的\"确保通过\"与中共中央办公厅的\"确保通过\"并无什么区别,以\"独立、独家、独到\"著称的《财经》杂志披露这个细节并不是什么大的违纪行为,可见有关宣传部门下手太狠,强奸民意成为习惯动作。此间,有民间舆论对于所谓\"确保《物权法》通过\"进行批评,认为这不过是不让讨论《物权法》实在是这个法未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只能说是其所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和腐败集团的意愿而已。《物权法》起草始自1993年,从立法到通过,前后历时13年,为中国立法史所罕见之举。


2007年第9期《财经》杂志面世之际,正逢5月3日世界新闻自由日到来,今天的主题是\"关注记者安全\",虽然保护记者委员会公布的报告并没有把中国列为新闻自由倒退最严重的十个国家名单之中,但保护记者委员会亚洲项目协调人鲍伯.德茨保护记者委员会却说,这并不意味著中国的新闻自由得到了改善,\"中国在新闻自由方面的记录长期以来一直很差。我们不能说是有了进步然后又出现倒退。在过去的10到20年时间里,我们没有看到中国在新闻自由方面出现明显的进步。\"德茨认为,保护中国记者的最有效途径是继续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确保中国的司法体系在国际舆论的监督下透明、公平的运作。


由于中国新闻媒体在特定的宣传主导舆论环境下,能够争取相应的\"独立、独家、独到\"应该说是一个进步。2007年5月,美国《时代》杂志公布全球最具影响力百名人物榜,中国的新闻媒体争相报道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名列全球最具影响力人物榜,但对另外一个中国维权人士曾金燕女士列入全球最具影响力人物榜,国内舆论却没有一家报道,由此可见中国舆论所争取的新闻自由还在起步阶段,就像出格的《财经》杂志一样不时会受到严格管制和严厉处罚。


媒体舆论监督权是一种公共权力,而新闻媒体履行的是国家赋予的对社会的舆论监督权,受到宪法保护。最新消息,《财经》杂志执行主编王烁在4月20日的一次发言中谈到\"媒体从来就有一个使命,即要\'活\'在社会责任感上的\",有两重重要因素需要媒体继续保持启蒙角色:第一,增加社会公众对于可持续发展议题、环保议题等重大议题的关注程度;第二,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在中国仍然是要持续地启蒙,对于这一点,媒体还要继续努力。


北京的陈子明先生一针见血地说,\"中宣部是人民快乐的障碍\"。诚然,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监控和严格官职,新闻真相成为不能碰的\"红线\",调查和揭露性的舆论报道不自由,反而导致了舆论与商业合作,与官府合作,出现新闻异化现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展江教授提到此类国内的财经类媒体,\"可谓和市场关系暧昧,差点就和商业企业融为一体,拿着高薪和红包,整张报纸软文充斥,舆论监督从何谈起,明显的富人取向,谁有钱就为谁说话\"。在这样的舆论环境条件下,新闻舆论无法做到\"把揭露存在于各地的商业丑闻弊端作为新闻从业人员的首要天职\",对权力畏惧,对监督政府人员也是留有情面,\"不屑于\"报道负面报道和上访新闻,那么,舆论的公信力从何而来呢?所以新闻界也和官场一样沦为腐败的高发地。


当前,中国新闻界应当争取新闻自由,要像《财经》杂志的胡舒立女士、《南方报业集团的编委江艺平女士、《中国青年报》的李大同、卢跃刚等先生一样,运用相对独立的阵地,运用智慧,促进新闻自由,争取早日实现新闻自由。大陆知名人士刘晓波先生也是这样认为:\"如果自由只是言说而不必践行,那么自由便不是道义,遑论力量。\"刘晓波先生在最新发表的文章《中国自由主义的当代困境》中,对中国的舆论环境和异化下的自由知识分子处境进行了揭示:在当今大陆,对自由的言说已经进入了\"准自由\"的胜境,但是对自由的践行反而倒退向无所作为的困境。除了极少数人之外,大陆知识界的整体都奉行着一种自觉的心口不一、说和做完全背离的生存策略:


大屠杀是野蛮的,但在六四难属群体进行艰难的抗争时,他们沉默并显得优雅!
信仰自由是基本人权,但在法轮功受到残酷迫害时,他们也是沉默,并仰视上帝!


言论自由是人类正义,但在一家家媒体受到整肃和一个个同行因言获罪时,他们还是沉默并象个绅士!


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但在稚嫩的孩子们被炸的血肉横飞时,他们仍然沉默并叹息几声!


对每天发生在身边的罪恶装作视而不见,却在理论高峰上头头是道地阐述抽象的正义,在古香古色的书斋里论证尊严,在酒足饭饱之余郑重地讨论良知,在申报教授职称时拿出一本研究消极自由的论著,在只用宽容标准苛求他人而对自己无限宽容时……这正义、尊严、自由、良知和宽容便是可疑的。让人搞不清这些言说,是信念的表达还是处世谋食的便利工具。而一个每天谈论自由的知识份子,从写下关于自由的第一篇文章开始,就已经打定主意为纸上文字和实际行为划出一条互不相干的界限。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现实处境和内在苦衷,自由在这里都免不了被亵渎被出卖之嫌。


中国新闻人,要运用智慧最大限度地争取新闻自由,是从《财经》杂志跌倒与站起所折射出来的现实。新闻自由和公正、自由、快乐和幸福一样,不会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通过众人的苦苦追求和不懈努力而争取到来的。对于这一点,广大新闻同仁还需继续努力,直到新闻自由这一普世文明价值在中国实现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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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智慧最大限度地争取新闻自由


从2007年3月5日到4月30日,整整46天,原本在今年第5期《财经》杂志意外夭折的有关《物权法》奠基的封面文章,终于在4月30日出版的第9期《财经》杂志上刊出其中的两篇文章。经接近《财经》杂志内部的消息人士证实,第5期《财经》杂志原刊登法学家江平、应松年等人的记者专访文章,文中透露的\"中央办公厅要求确保《物权法》在\'人大会\'上通过\"成为\"罪证\",导致该期杂志撤掉有关文章,拉回印刷厂重印,耽搁了原定3月5日的出版时间,大约10天后才重新包装面世。


2007年4月30日出版的第9期《财经》杂志,在\"观点评述\"专栏里重新刊登了江平文章《寻求财产权保护的平衡点》和应松年文章《政府当放权也当有所为》。江平文章提到了《物权法》仓促出台凸显出的不足,他指出:\"《物权法》既保护公共财产又保护私人财产,但寄望于在《物权法》里写入更多条文来解决国家财产受侵犯的问题,是不现实的。这需要其他法律配套完成。加之私人财产保护主要靠《物权法》,因此,《物权法》更多地以私人财产保护为宗旨,多规定一些这方面的条文,是完全正确的,不能说这是忘记了国家财产的保护。\"这篇文章不是以访谈的形式发表,而是改为署名文章的形式,文中没有出现类似\"中央办公厅确保通过\"的字样。江平是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物权法》起草小组专家成员之一。


另一位法学专家应松年为中国行政法学会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委员,他在文章中透露《物权法》立法修改时的细节:\"补偿问题是矛盾的焦点。《行政许可法》中已经涉及补偿条款,定成\'依法补偿\'。《物权法(草案)》在几次修改中曾经规定,\'法律有规定的按照法律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给予合理补偿\'。我很赞成这个提法,但后来的定稿中又没有了。\"可见这个法仓促通过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漏洞。


《财经》杂志网站往往在杂志未印刷出版前先行公布部分内容,自3月4日第5期《财经》杂志前一天,该网站已经把最新的一部分内容上传网上,显示该期封面文章\"物权法草案呼之欲出\"等文章,与《财经》杂志有合作关系的金融界网站(www.jrj.com)已在3月4日16:55转载,并注明来源《财经》杂志。该文章是这样公布有关\"内幕\"的:《财经》记者获悉,农历春节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就组织工作人员,针对《物权法(草案)》进行培训,全面部属各项应对措施。此前的1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物权法(草案)》有关情况的通报\",明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确保物权法草案顺利通过\"。中央办公厅就某一部法律草案专门发文,这在中国的立法史上实属罕见。事实上,围绕《物权法(草案)》,还有诸多中国立法史上的罕见之举……


笔者通过一位曾经在《财经》杂志同一个集团旗下《证券市场周刊》前编辑了解到,有关原因是\"据和江平有接触的人说,江平给出的答案是,稿子中有句话说:“‘国办发通知确保通过’,于是枪毙了”。一句话,废了半本杂志,由此《财经》杂志大约损失三十万元印刷、装订和发行成本。《财经》杂志能够在短短四十多天的时间内,做到把已经\"枪毙\"的文章重新包装发表,实在是难能可贵。可见《财经》主编胡舒立善于运用智慧,摸清政策的底线,与新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柳斌杰提到新闻管理要\"多用智慧、少用权力\",有互动之意。


其实,在2007年3月\"两会\"前,进入\"党和国家领导人序列\"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早就有关于\"确保物权法草案通过\"的讲话。对于民间舆论来说,盛华仁所说的\"确保通过\"与中共中央办公厅的\"确保通过\"并无什么区别,以\"独立、独家、独到\"著称的《财经》杂志披露这个细节并不是什么大的违纪行为,可见有关宣传部门下手太狠,强奸民意成为习惯动作。此间,有民间舆论对于所谓\"确保《物权法》通过\"进行批评,认为这不过是不让讨论《物权法》实在是这个法未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只能说是其所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和腐败集团的意愿而已。《物权法》起草始自1993年,从立法到通过,前后历时13年,为中国立法史所罕见之举。


2007年第9期《财经》杂志面世之际,正逢5月3日世界新闻自由日到来,今天的主题是\"关注记者安全\",虽然保护记者委员会公布的报告并没有把中国列为新闻自由倒退最严重的十个国家名单之中,但保护记者委员会亚洲项目协调人鲍伯.德茨保护记者委员会却说,这并不意味著中国的新闻自由得到了改善,\"中国在新闻自由方面的记录长期以来一直很差。我们不能说是有了进步然后又出现倒退。在过去的10到20年时间里,我们没有看到中国在新闻自由方面出现明显的进步。\"德茨认为,保护中国记者的最有效途径是继续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确保中国的司法体系在国际舆论的监督下透明、公平的运作。


由于中国新闻媒体在特定的宣传主导舆论环境下,能够争取相应的\"独立、独家、独到\"应该说是一个进步。2007年5月,美国《时代》杂志公布全球最具影响力百名人物榜,中国的新闻媒体争相报道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名列全球最具影响力人物榜,但对另外一个中国维权人士曾金燕女士列入全球最具影响力人物榜,国内舆论却没有一家报道,由此可见中国舆论所争取的新闻自由还在起步阶段,就像出格的《财经》杂志一样不时会受到严格管制和严厉处罚。


媒体舆论监督权是一种公共权力,而新闻媒体履行的是国家赋予的对社会的舆论监督权,受到宪法保护。最新消息,《财经》杂志执行主编王烁在4月20日的一次发言中谈到\"媒体从来就有一个使命,即要\'活\'在社会责任感上的\",有两重重要因素需要媒体继续保持启蒙角色:第一,增加社会公众对于可持续发展议题、环保议题等重大议题的关注程度;第二,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在中国仍然是要持续地启蒙,对于这一点,媒体还要继续努力。


北京的陈子明先生一针见血地说,\"中宣部是人民快乐的障碍\"。诚然,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监控和严格官职,新闻真相成为不能碰的\"红线\",调查和揭露性的舆论报道不自由,反而导致了舆论与商业合作,与官府合作,出现新闻异化现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展江教授提到此类国内的财经类媒体,\"可谓和市场关系暧昧,差点就和商业企业融为一体,拿着高薪和红包,整张报纸软文充斥,舆论监督从何谈起,明显的富人取向,谁有钱就为谁说话\"。在这样的舆论环境条件下,新闻舆论无法做到\"把揭露存在于各地的商业丑闻弊端作为新闻从业人员的首要天职\",对权力畏惧,对监督政府人员也是留有情面,\"不屑于\"报道负面报道和上访新闻,那么,舆论的公信力从何而来呢?所以新闻界也和官场一样沦为腐败的高发地。


当前,中国新闻界应当争取新闻自由,要像《财经》杂志的胡舒立女士、《南方报业集团的编委江艺平女士、《中国青年报》的李大同、卢跃刚等先生一样,运用相对独立的阵地,运用智慧,促进新闻自由,争取早日实现新闻自由。大陆知名人士刘晓波先生也是这样认为:\"如果自由只是言说而不必践行,那么自由便不是道义,遑论力量。\"刘晓波先生在最新发表的文章《中国自由主义的当代困境》中,对中国的舆论环境和异化下的自由知识分子处境进行了揭示:在当今大陆,对自由的言说已经进入了\"准自由\"的胜境,但是对自由的践行反而倒退向无所作为的困境。除了极少数人之外,大陆知识界的整体都奉行着一种自觉的心口不一、说和做完全背离的生存策略:


大屠杀是野蛮的,但在六四难属群体进行艰难的抗争时,他们沉默并显得优雅!
信仰自由是基本人权,但在法轮功受到残酷迫害时,他们也是沉默,并仰视上帝!


言论自由是人类正义,但在一家家媒体受到整肃和一个个同行因言获罪时,他们还是沉默并象个绅士!


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但在稚嫩的孩子们被炸的血肉横飞时,他们仍然沉默并叹息几声!


对每天发生在身边的罪恶装作视而不见,却在理论高峰上头头是道地阐述抽象的正义,在古香古色的书斋里论证尊严,在酒足饭饱之余郑重地讨论良知,在申报教授职称时拿出一本研究消极自由的论著,在只用宽容标准苛求他人而对自己无限宽容时……这正义、尊严、自由、良知和宽容便是可疑的。让人搞不清这些言说,是信念的表达还是处世谋食的便利工具。而一个每天谈论自由的知识份子,从写下关于自由的第一篇文章开始,就已经打定主意为纸上文字和实际行为划出一条互不相干的界限。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现实处境和内在苦衷,自由在这里都免不了被亵渎被出卖之嫌。


中国新闻人,要运用智慧最大限度地争取新闻自由,是从《财经》杂志跌倒与站起所折射出来的现实。新闻自由和公正、自由、快乐和幸福一样,不会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通过众人的苦苦追求和不懈努力而争取到来的。对于这一点,广大新闻同仁还需继续努力,直到新闻自由这一普世文明价值在中国实现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