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右運動五十周年國際研討會发言纲要和作者简历(六)

1957: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消失 (书面发言)


朱正 Zhu Zheng


 


一個群體的“消失”,可以從社會結構和社會功能兩個方面來考察。


1957年,不是“中國現代知識份子”“消失”的起點,也不是“消失”的終點。“消失”的程式在三十年前就已經啟動,“消失”的高潮在十年之後更加慘烈,“消失”的餘緒三四十年之後還在波動。強調“1957”,是因為在這一年裏,發生了影響深遠的反右派鬥爭。


1957年開始的反右派鬥爭結束以後,中國知識份子失去了批評的話語權,知識份子的“消失”從局部潰瘍到全國。1957年的反右派鬥爭,既是此前三十年共產黨革命的果,又是此後五十年中國的狀況、中國人的狀況、中國知識份子的狀況的因。


19571月, 毛澤東在考慮中國也出一場“匈牙利事件”的可能性。他認為,資產階級和地主這些敵對階級,“在匈牙利事件發生的時候,他們希望把匈牙利搞亂,也希望最好把中國搞亂。”他甚至作了這樣極端的估計:“無非是出全國性的大亂子,出‘匈牙利事件’,有幾百萬人起來反對我們,佔領幾百個縣,而且打到北京來。我們無非再到延安去”。話雖是這樣說,但他心中想的,當然是力求避免出現“匈牙利事件”。採取什麼對策來避免呢?他想到的一項對策,就是開展整風運動。中共八屆二中全會就是在蘇軍坦克開進匈牙利之後幾天召開的,波匈事件是會上的熱門話題。就在這次全會上,毛澤東提出:“我們準備在明年開展整風運動。整頓三風:一整主觀主義,二整宗派主義,三整官僚主義。”這時,他所設想的整風運動是什麼意思呢?在這篇講話中,他說:“你要搞資產階級大民主,我就提出整風,就是思想改造。把學生們統統發動起來批評你,每個學校設一個關卡,你要過關,通過才算了事。所以,教授還是怕無產階級大民主的。”


事情過去幾十年之後,回頭來看這一段話,就好懂了。有兩種“大民主”:匈牙利事件那樣的群眾上街,以及不久之後右派分子的大鳴大放亂鳴亂放,是資產階級的大民主;而整風運動,人人過關,發動學生來鬥爭教授,如同前幾年行之有效的思想改造運動,或者幾個月之後的反右派鬥爭,就是無產階級的大民主。想一想他說的“整風就是思想改造”這話,就不致對他發動整風運動的初衷有什麼誤解了。由此也就可以知道:通常說的“由整風運動轉變為反右派鬥爭”這話,未免有點隔膜。在毛的思慮之中,反右派鬥爭是整風運動的實質,或者說是整風運動既定的最後階段。這裏面說不上有什麼轉變,尤其不能說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


 


    朱正,1931年生于长沙。19499月在李锐先生主持的新湖南报社担任编辑。1955年肃反运动中被列为斗争对象,被审查一年。1956年出版《鲁迅传略》。1957年被划为右派,受到开除公职、劳动教养的处分。1962年解除劳动教养后以体力劳动维持生计,劳动之余写有《鲁迅回忆录正误》、《鲁迅手稿管窥》两书。1970年的一打三反运动中又以现行反革命罪入狱劳改三年。1979年平反,在湖南人民出版社工作。1993年写成一本研究反右派斗争的专著,1998年以《1957年的夏季》的书名在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2001年以《两家争鸣》的书名在台北允晨文化公司出版,后大加增订于2004年在香港明报出版社以《反右派斗争始末》的书名分上下册出版。2006年出席了在纽约举行的“历史真相和集体记忆:文化大革命四十周年国际研讨会”,提交了题为《反右派斗争是流产的文化大革命》的论文。


 


 


 


 


 


反右运动中的“司法独立” 和知识分子的话语策略 (提要)


 


腾彪 Teng Biao


1. 極權主義的特點與反右運動的必然性。


2. 反右運動中法學界對\"司法獨立\"等觀點的批判。(1954 年憲法第78 條規定:\"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只服從法律。\"但在1957年反右鬥爭中,凡有\"司法獨立\"言論者均以\"反對黨的領導 \"獲罪而戴上\"右派\"帽子,因此以後再也無人敢提此原則。一直到現在仍未完全擺脫這種影響。)


3. 用話語-權力解釋框架分析知識份子在反右運動中的話語策略。——深入到話語內部看權力、觀念、思想鬥爭的複雜性。


(話語會再生產社會意識,主流的話語擁有符號精英、 媒介資源和更多的公眾認可;而被壓抑的話語在變成社會意識的道路上受到種種限制。司法獨立的知識和觀念在尋找發言人和發言空間方面存在著巨大的障礙。反右運動以及持續的思想改造使司法獨立的思想據點紛紛失守。觀念戰場上留下了精神與肉體的雙重的痛苦記憶:個人遭遇是知識體制的一部分;知識體制正是通過具體 的肉身來操縱話語、知識與觀念的不斷再生產。)


 


    腾彪,1991 -2002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博士论文为《话语实践与制度变迁——当代中国司法关键词研究》。2003年 起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任教,讲授法理学、法律社会学、法律与文学。同时为公盟研究室员、华一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近年参与的人权案件包括孙志刚案、临沂暴力计生及陈光诚案、蔡卓华案、江西乐平黄志强等死刑案、青岛四方拆迁案、王博案,等等,关注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死刑等方面。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发表评论及散文 1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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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消失 (书面发言)


朱正 Zhu Zheng


 


一個群體的“消失”,可以從社會結構和社會功能兩個方面來考察。


1957年,不是“中國現代知識份子”“消失”的起點,也不是“消失”的終點。“消失”的程式在三十年前就已經啟動,“消失”的高潮在十年之後更加慘烈,“消失”的餘緒三四十年之後還在波動。強調“1957”,是因為在這一年裏,發生了影響深遠的反右派鬥爭。


1957年開始的反右派鬥爭結束以後,中國知識份子失去了批評的話語權,知識份子的“消失”從局部潰瘍到全國。1957年的反右派鬥爭,既是此前三十年共產黨革命的果,又是此後五十年中國的狀況、中國人的狀況、中國知識份子的狀況的因。


19571月, 毛澤東在考慮中國也出一場“匈牙利事件”的可能性。他認為,資產階級和地主這些敵對階級,“在匈牙利事件發生的時候,他們希望把匈牙利搞亂,也希望最好把中國搞亂。”他甚至作了這樣極端的估計:“無非是出全國性的大亂子,出‘匈牙利事件’,有幾百萬人起來反對我們,佔領幾百個縣,而且打到北京來。我們無非再到延安去”。話雖是這樣說,但他心中想的,當然是力求避免出現“匈牙利事件”。採取什麼對策來避免呢?他想到的一項對策,就是開展整風運動。中共八屆二中全會就是在蘇軍坦克開進匈牙利之後幾天召開的,波匈事件是會上的熱門話題。就在這次全會上,毛澤東提出:“我們準備在明年開展整風運動。整頓三風:一整主觀主義,二整宗派主義,三整官僚主義。”這時,他所設想的整風運動是什麼意思呢?在這篇講話中,他說:“你要搞資產階級大民主,我就提出整風,就是思想改造。把學生們統統發動起來批評你,每個學校設一個關卡,你要過關,通過才算了事。所以,教授還是怕無產階級大民主的。”


事情過去幾十年之後,回頭來看這一段話,就好懂了。有兩種“大民主”:匈牙利事件那樣的群眾上街,以及不久之後右派分子的大鳴大放亂鳴亂放,是資產階級的大民主;而整風運動,人人過關,發動學生來鬥爭教授,如同前幾年行之有效的思想改造運動,或者幾個月之後的反右派鬥爭,就是無產階級的大民主。想一想他說的“整風就是思想改造”這話,就不致對他發動整風運動的初衷有什麼誤解了。由此也就可以知道:通常說的“由整風運動轉變為反右派鬥爭”這話,未免有點隔膜。在毛的思慮之中,反右派鬥爭是整風運動的實質,或者說是整風運動既定的最後階段。這裏面說不上有什麼轉變,尤其不能說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


 


    朱正,1931年生于长沙。19499月在李锐先生主持的新湖南报社担任编辑。1955年肃反运动中被列为斗争对象,被审查一年。1956年出版《鲁迅传略》。1957年被划为右派,受到开除公职、劳动教养的处分。1962年解除劳动教养后以体力劳动维持生计,劳动之余写有《鲁迅回忆录正误》、《鲁迅手稿管窥》两书。1970年的一打三反运动中又以现行反革命罪入狱劳改三年。1979年平反,在湖南人民出版社工作。1993年写成一本研究反右派斗争的专著,1998年以《1957年的夏季》的书名在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2001年以《两家争鸣》的书名在台北允晨文化公司出版,后大加增订于2004年在香港明报出版社以《反右派斗争始末》的书名分上下册出版。2006年出席了在纽约举行的“历史真相和集体记忆:文化大革命四十周年国际研讨会”,提交了题为《反右派斗争是流产的文化大革命》的论文。


 


 


 


 


 


反右运动中的“司法独立” 和知识分子的话语策略 (提要)


 


腾彪 Teng Biao


1. 極權主義的特點與反右運動的必然性。


2. 反右運動中法學界對\"司法獨立\"等觀點的批判。(1954 年憲法第78 條規定:\"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只服從法律。\"但在1957年反右鬥爭中,凡有\"司法獨立\"言論者均以\"反對黨的領導 \"獲罪而戴上\"右派\"帽子,因此以後再也無人敢提此原則。一直到現在仍未完全擺脫這種影響。)


3. 用話語-權力解釋框架分析知識份子在反右運動中的話語策略。——深入到話語內部看權力、觀念、思想鬥爭的複雜性。


(話語會再生產社會意識,主流的話語擁有符號精英、 媒介資源和更多的公眾認可;而被壓抑的話語在變成社會意識的道路上受到種種限制。司法獨立的知識和觀念在尋找發言人和發言空間方面存在著巨大的障礙。反右運動以及持續的思想改造使司法獨立的思想據點紛紛失守。觀念戰場上留下了精神與肉體的雙重的痛苦記憶:個人遭遇是知識體制的一部分;知識體制正是通過具體 的肉身來操縱話語、知識與觀念的不斷再生產。)


 


    腾彪,1991 -2002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博士论文为《话语实践与制度变迁——当代中国司法关键词研究》。2003年 起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任教,讲授法理学、法律社会学、法律与文学。同时为公盟研究室员、华一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近年参与的人权案件包括孙志刚案、临沂暴力计生及陈光诚案、蔡卓华案、江西乐平黄志强等死刑案、青岛四方拆迁案、王博案,等等,关注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死刑等方面。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发表评论及散文 10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