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的若干解析


大概是一心不能二用吧,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搁置了许多亟待解决的经济与人事议题,“聚精会神讲和谐、一心一意谋构建”,非常隆重地推出了一纸《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看起来,中共高层是十分重视“构建和谐社会”的,最起码,他们做出了这样一种姿态,让我们觉得他们十分看重“和谐社会”。
其实,作为中共正在热炒的这个新“提法”,“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只有两年――在两年前的四中全会上,它还只是排在中共有待加强的“五大执政能力”的第四项(四年前的十六报告提出“全面小康”有“六个更加”,其中的第五个“更加”是“社会更加和谐”,此乃“和谐社会”之滥觞)。到了2005年2月,胡锦涛先生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的长篇讲话中才将“和谐社会”从“执政能力”中单独挑了出来,并予以上纲上线式的特别强调。现在,“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各种大会小会上的标准口号和固定标语。这充分说明,中共在制造新“提法”、爆炒新概念方面的“执政能力”仍然是世界一流的。


有一种说法是,“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了中共第四代对中国现状的独立观察与独特思考,体现了胡温当局有别于中共前三代的基本执政思路。也就是说,这个新口号既不是接“三个代表”的余唾,又不是拾邓小平理论的牙惠,它可是有第四代“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货色啊(莫非这就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的“胡温新政”么?)。潜台词是:六中全会才是真正的“胡锦涛元年”。这一说法我们也可以姑妄听之。假如此说为真,那么,这个“和谐社会”的概念也就值得我们稍微解析一番了,或许,这个概念正是解开“胡锦涛政治”或“胡温新政”的钥匙?解析的目的有二,一为研判中共第四代的政治进路,二为预测中国可能的政策变化及变化的后果。


种种迹象表明,我们似乎有理由相信,当局这一回不会是虚晃一枪。即是说,他们将不止于仅仅打一场“和谐社会”的口号战、文宣战。至少,我相信,这个新口号总会比“三讲”、“保先”、“八荣八耻”更实惠些吧?这大概是没有什么疑问的。从当局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视程度、从六中全会心无旁鹜的这股认真劲儿,已经足以让我们感觉到他们对“和谐社会”的态度肯定是要比对待“尊重宪法”、“保障人权”或“扩大民主”的态度执着得多,也显得真诚得多。总而言之,我们不妨假设,这一回,“构建和谐社会”极有可能不仅仅是一句漂亮话,似乎是要动真格的了。


当然,只要是“构建”得了,“和谐社会”总是要比不和谐社会好。俗话说,宁做太平犬,不做离乱人嘛。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人们对这一新口号所表示的诸多期待和若干赞许。盼望和谐之心固不独当局所有,古今中外人皆有之,毕竟,喜欢“斗争”、指望“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的人只是一小撮中的极少数而已,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所以,秦晖教授也说,“和谐社会”是“难得的全民共识”。


然而,盼望社会和谐是一回事,用什么样的方法去“构建”,“构建”出来的又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和谐社会”,那可就是另一回事了。所以,我们恐怕也没有太多的理由对这一句新口号表示出盲目的乐观。前几天,我看到一篇名为“法治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演讲稿,讲话者是近几年激进民间维权的代表人物之一,这篇演讲对“和谐社会”的吹捧就让人有些莫名其妙了。他说这是通往理想社会而“立国、立宪、立教”之盛举,又说“这个目标和最近几年的维权运动有很大的关系”(这是否暗指民间的维权应该被官方的“构建和谐社会”所吸纳和取代?),还说毛泽东已经让中国人民“直立”起来,邓小平又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现在,中国人民就要跟着党通过“后面两个峡谷”了,他大约是想说:胡锦涛将使中国人民和谐起来。吉人吉言,但愿如此吧。
那么,就让我们来分析一下中共第四代为什么要“构建和谐社会”、他们打算用什么方法“构建和谐社会”、他们将会“构建”出一个什么样的“和谐社会”。预先声明一下,本文关于“和谐社会”的官方观点均引自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以下简称“全会决定”)和胡锦涛先生2005年2月在省部级高干研讨班上的专题讲话(以下简称“胡讲话”)。尽管以我浅薄的人生经验,我很清楚官方的原话、原意很少可以完全当真,多数是只配当作耳边风的,本文还是恪守尊重官方文本原话和原意的原则,所以,假如我的有些话说得不太好听,但那也不过是对官方文本的忠实阐释和逻辑引申。还有,笔者绝不是“逢共必反”之辈,绝不会存心要贬低“和谐社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这一点,我是可以向胡锦涛先生保证的。




中共为什么要“构建和谐社会”?在“全会决定”的第一部分阐述了这个问题,我总结一下,一共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它有“重要性”,其重要性在于:“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二是因为它有“紧迫性”,其紧迫性在于:“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


在“胡讲话”中,他的表述与“全会决定”略有不同。他用了三个“必然要求”来论述为什么中共急于“构建和谐社会”:在国内,这是“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必然要求”,在国际上,它是“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的必然要求”,在党内,它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既然党内、国内和全世界都“必然要求”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理由已经是很充分了。


若抛开有害无益的官腔官调,用简洁明白的语言来说,“全会决定”和“胡讲话”不过说出了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说“我们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向都很需要“和谐”并为了“和谐”而“不懈奋斗”,第二个意思则是说现在的社会却不太和谐,有损于“党执政的社会基础”。这两点,当然也都是很有道理的。


不过,这两个道理也还有些够呛。因为我们知道,别的党如美国共和党或台湾民进党也都很需要和谐,别国的社会尽管多少比中国社会要和谐那么一点点,却也不免也会有“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试问,美国或台湾的人民是否也要拜托共和党或民进党去领导大家“构建和谐社会”呢?此其一;


此外,说“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据本人的考证,这应该是一句有违党史的不实之词。众所周知,毛泽东是奉行“阶级斗争”、“革命路线”的,他教导我们说:“八亿人,不斗行吗?”在毛看来,社会越不和谐,专政才越有用武之地,党国制度也才越加巩固,所以,毛泽东与“和谐社会”是绝对沾不上边的;邓小平奉行的是“经济中心论”和“硬道理”,他主张“让一部分人先富”、让一部分地区先开发,党按照“邓理论”的指导而人为操纵不同阶层、不同地区走向富裕的先后次序,我想,以邓先生之英明,他当然是明知他的某些政策将直接地产生出种种社会不和谐;至于江泽民所奉行的“稳定压倒一切”,当然意味着稳定也要压倒和谐,那就不用多说了。因此,“我们党”和我们的社会主义其实压根儿从来就没有为“和谐社会”“不懈奋斗”过。此其二;


“全会决定”关于“紧迫性”的表述回避了中国社会不和谐的政治根源,也就是说,它没有如实地告诉中国人民,其实种种的不和谐大多是由党、政府和制度内生形成的,却硬说“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是“必然”的,这句话可就太够呛了。既是“必然”,即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恐怕也就不一定乖乖地以党中央的意志为转移吧?那么,“构建和谐社会”岂不是要与“必然”过不去?这与造“永动机”又有何异?此其三。


我可能有些吹毛求疵吧。“构建和谐社会”这样天大的好事,还需要问这些个为什么吗?即使“我们党”从前并没有追求过“和谐社会”,即使当前的种种不和谐果真就是“必然”的,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好了,我们还是从绕来绕去的官方语言中找回正确答案吧:为什么党要“构建和谐社会”?请记住这一新提法的原始出处――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和谐社会”是“执政能力”的一部分,它本是来源于、服从于、服务于“执政能力”的。答案也就在这里了。目前中国社会中人与人、阶层与阶层、利益与利益、权力与权力之间充满了不和谐,政治腐败、金融漏洞、三农危机、贫富悬殊、分配不公、环境恶化、资源浪费、……,而这些不和谐已经危及到了中共的统治局面,使其愈来愈衰弱的“执政能力”难以尽情发挥,所以,中共这才必须“构建和谐社会”。


在这个答案之下,我们也就很容易理解党的“不懈奋斗”之所在了。从毛泽东的阶级斗争、到邓小平的经济发展、到邓江时代的政治稳定、再到如今的社会和谐,中共政权的政治主题词、政策关键词确实是在不停的变化(这些变化中也不乏进步的因素),但万变不离其宗:维护一党专政的政治特权并试图使之经久不衰,这个目标始终不变。毛泽东不需要和谐,“党领导人民”进行阶级斗争,是出于强化一党制政权的需要,邓小平不在乎和谐,“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还是出于维护一党制政权的需要,今天,中共第四代很需要和谐,于是“党领导人民”“构建和谐社会”,也是出于维持一党制政权的需要。
             




了解了中共为什么要“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再来看看中共将要“构建”一个什么样的“和谐社会”。在“胡讲话”中提出了六项标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无疑,即使我们用挑剔的眼光来看,这也是一个非常完美、几近圆满的理想社会,除了佩服得五体投地之外,大概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只不过,尽管这六项标准无可挑剔,可我们知道,中共对于“民主”、“正义”、“安定”等词汇的理解一向就与众不同,“中国特色”的“民主法治”比如人大的“民主选举”、政协的“参政议政”、中纪委的双规反腐、政法委的领导司法,世人也算是见识过几回的,却并不见得比“他国特色”的强到哪里去。究竟这“和谐社会”所要实现的是些什么特色的民主法治、什么花样的公平正义,我们目前还不甚了了(料想也不至于一下子就比“他国特色”的强出很多),恐怕,即使是那些亲耳聆听过胡总书记讲话的省部级高干们也都还不甚了了吧。


在“全会决定”的第二部分,详细列出了到2020年要实现的九个目标任务,分别为:“民主法制更加完善”、“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民族的”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与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请注意这里的措辞,有三个“更加”、三个“基本”,还有的就是“比较”和“明显”。“更加”就是说现在已经不错了,还需要稍微加强一点,“基本建成”就是说也不一定要真正建成,“比较”和“明显”的语言弹性就更大了。可见,党中央玩弄文字的功夫确实了得,在这个2020“和谐社会”的美丽前景中,可以精确度量的任务是一个字也没有的。然而,你却不能不承认,它已经是面面俱到、无所不包了。好在2020年并不算太遥远,包括中共高层诸君在内的今天在世的绝大多数中国同胞都将有幸见识到那一天,一睹“和谐社会”的芳容!


如果不是太健忘的话,我们应该还记得,所谓“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描述我们似曾相识,它与五十年前“大跃进”时期关于“伟大的共产主义理想”的描述多少有些类似。这是巧合吗?“胡讲话”澄清了我的疑点,不,这不是巧合。胡锦涛先生在讲话中融会中西、贯通古今,不乏旁征博引――在“国学”方面,他引用了孔子的“和为贵”、墨子的“兼相爱”、孟子的“老吾老”、《礼记》的“天下为公”、康有为的《大同书》,甚至信奉附体妖术、热衷权争内讧的洪秀全竟也因为一句“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漂亮话,而光荣地成为了胡氏“和谐社会”的思想先驱;在“西学”方面,从空想共产主义者欧文、傅立叶、魏特林,到共产主义祖师爷马克思、列宁,再到中共前三代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这一条“道统”上所有的大人物也都是胡锦涛先生眼中当仁不让的“和谐社会”理论大师,他甚至用了很大的篇幅证明,一向以“阶级斗争”为能事的毛泽东竟也莫名其妙地成了“和谐社会”的重要奠基人(如果毛主席他老人家还活着,胡先生不犯下“打着红旗反红旗”的大罪那才怪了!)。原来,胡锦涛先生心目中的“和谐社会”,比起“大跃进”所要“构建”的“共产主义社会”,虽说在细节上有所“修正”,但确实是同根同源、一脉相传的(或许总书记的“和谐社会”灵感正是来源于以前的初中政治课本吧),这有总书记的长篇讲话为证。


儒家的圣人、乌托邦的空想家、太平天国的天王(“邪教教主”)和马恩列斯毛邓江胡济济一堂,这个“和谐社会”的理论大家族实在是一个稀奇古怪的大杂烩。这大概已经揭示了“和谐社会”的两大特点:一个就是胡锦涛先生决心乱点鸳鸯谱,要把一些不太可能和谐的东西生拉硬扯地“和谐”到一块――大凡无所不包的理想社会都有这个鸟特点,因此它们从来就不可能、也永远都不可能变成现实;另一个就是胡锦涛先生认为一切有利于威权主义的、倾向于“天下大同”的思想(包括洪秀全用来蒙人的平均主义大锅饭思想)都是“和谐”的思想,但他显然认为自由主义、民主主义的一切理论资源都不足以作为“和谐社会”的思想渊源(所以“胡讲话”并未引用任何一句自由民主主义者的语言)――这很好理解,要“构建”一个面面俱到的理想社会,必然不能自由自发地“构建”,必然离不开一个强大的政党和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必然离不开威权主体对民间社会的强有力的“领导”。只是可惜,国际共运的历史早已无可辩驳地证明,“构建”“大同世界”的政治运动必将适得其反,导致巨大的人为的社会灾难。
            



 
“全会决定”和“胡讲话”反复强调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又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这意味着在通向“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党所需要的权力只会更大、更多,中央所要求的集权程度只会更大、更多。六中全会要求强化党对社会生活的管理、要增进中华儿女的“团结和睦”、要“建设和谐文化”、要“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也许是笔者心胸狭窄无端生疑,错把好话当作坏话听了,但是,谁能保证所谓的“社会管理”不变成对民间社会的横蛮管制?谁能保证所谓的“和谐文化”不异变为“统一思想认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谁又能保证所谓的“团结和睦”不会是强制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


在我看来,“构建和谐社会”的要害,其实就在这“构建”两个字。今天中国社会之不和谐,并不在于党和政府以前没有去“构建”,倒恰恰是党和各级政府“构建”的东西太多太多,留待民间社会去自由组织、自发生成的东西太少太少。比如说,大规模的制度性腐败加剧了社会的不和谐,但这种制度性的腐败正是现行体制“构建”出来的,三农问题、贫富悬殊、分配不公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但这些问题也恰恰是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结构、权力主导下的收入分配制度所“构建”出来的。


就和谐的实质而言,它应该是自在、自为而非人为“构建”的。一个自由的社会极有可能经由互动而达至和谐,而一个被权力所桎梏的社会极有可能无论如何也“构建”不出和谐来。难道中国的教训还不够多吗?毛时代的计划经济是党“构建”的,可它确实比不上由“看不见的手”所自由调节的市场经济,“人民公社”是党“构建”的,它可是比家庭承包自主经营差得远了!


那么,让我们最后来看一看中共打算用什么方法、什么手段、什么措施、什么政策来“构建和谐社会”吧。“胡讲话”用了“十个切实”来指导“构建”工作,它们分别是(前面均带“切实”二字):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也就是“多快好省”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依法治国、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增强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保持社会稳定;而在“全会决定”的第三至第八部分,也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讲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其内容十分繁杂――包括经济政治、思想道德、社会管理、统一战线、党的领导、……,可以说应有尽有、无所不有,且相互之间在逻辑上似乎也缺乏内在的和谐,比如,又要搞“新农村建设”、又要扶持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又要西部开发、中部崛起、东北振兴、又要东部率先发展,这样一个面面俱到的所谓“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倒实在是不如没有任何“战略”,难道仅仅提供一个一视同仁、自由竞争的制度环境岂不比这样的劳什子“战略”好得多吗?


我们不难发现,实际上,中共第四代是把“构建和谐社会”当成一个大包大揽、无边无际、包治百病、万应万灵的药方。它把所谓“科学发展观”的内容、所谓“执政能力”的内容、所谓“八荣八耻”的内容都包了进去,也把教育医疗、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政府改革、公共财政、社会治安甚至统一战线的内容也包了进去,在“全会决定”的第四部分(标题为“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中,它也试图把“政治体制改革”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范围(不过它并没有用“制度改革”一词,而一律用“完善某某制度”的措辞,这表明中共认为所有的现行制度都并不需要改变,只是欠缺一点“完善”而已)。也就是说,凡是中共第四代想做的、愿做的、将做的、以及不得不做的一切事情,都被一股脑儿地装进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筐子里。我们看到,这里有很多的文字游戏,比如,“民主法制”在邓小平那里叫做“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在赵紫阳那里叫做“政治体制改革”,在江泽民那里叫做“政治文明”,现在呢,则已经纳入“和谐社会”的轨道。


写到这里,我知道我还没有解答出中共将如何“构建”的问题。如果“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做那一大堆事情,而那一大堆事情中的很多事情――如加强党的领导、壮大统一战线、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这些事情中共以前就一直在做,可为什么中国社会还不太“和谐”呢?另一方面,那一大堆事情中的另一些事情――如扶持困难地区、改善收入分配、建立社保体系,这些事情在那些没有共产党也没有社会主义的西方国家里已经做得比我们好很多,可人家也没有搞过什么“构建”运动啊?


过多地引述官方文本常常会让人感觉云山雾罩不知所云。让我们换个说法,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洋洋洒洒数万言的“胡讲话”和“全会决定”中与以往有所不同的政策倾向大概只有下面的三点:第一,经济政策方面,将更多地向困难地区倾斜,第二,社会政策方面,将更多地向贫困人口倾斜,而要实现前面两点,它要求第三,政治权力方面,将更多地向中央倾斜。无论如何,第一、第二点在当前情况下是有些积极意义的,即使中共的真实意图只是为了“化解社会矛盾”而并不是真心为了穷人和普通民众的权益,而第三点,则绝不是什么好事,几乎可以肯定,加强集权(增强中央权威)的害处会多于益处。


向穷人和普通人倾斜的“构建”政策被有些人称为“仁政”,但我们仍需对这样的“仁政”保持足够的警惕。因为这样的“仁政”只可能用自上而下的、集权命令的方式去推行,而我们知道,这决不是治本之道。中国的改革也罢、发展也罢、稳定也罢,之所以往往会让官商豪强受益而以穷人、普通人受损为代价,其根本的原因并不在于党和政府没有照顾好他们或者没有给予他们“优惠政策”(虽然这也是事实),而在于党和政府不允许他们享有与权势者平等的权利、平等的身份、平等的资格、平等的机会,对他们自行支配自己的人身、财产和权利施加了比官员、富人多得多的约束和限制,使他们在面对贪官污吏、豪强暴富时丧失了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而目前这种“构建”的思路,并不是要让穷人、普通民众增加其维护自身权益的自由和能力,而是坚决不准他们自行维权,要让他们等着仁慈的中央去替他们撑腰。我想,以胡温为代表的中共第四代应该明知中国社会不和谐的真实病源在于党、政府、国家对于底层人民施加了过多的约束、限制、防范、压榨、掠夺――诸如户口、档案、政治面貌、人事关系的人为等级,诸如产业政策、准入限制、市场管制对普通民众的恶劣歧视,诸如教育医疗资源偏向权势阶层的行政性配置,诸如行政、司法机关对民间维权的严厉打击,………,总之,人民的苦难,并不是党和政府“给予”的恩德和仁政太少,而是党和政府把本该由人民自已行使的权益剥夺和损害得太多。因此,让乡土社会、市民社会、民间组织、社会团体有更多的自由和自治权,这比中共的“构建”、比所谓的“社会管理”要有效得多。


请中共的第四代“切实”(套用胡锦涛用语)吸取毛泽东的教训吧。毛泽东曾经号称“大救星”,曾经以“为劳苦大众谋利益”作为政治招牌,不错,他的确让中国所有的富人都变成了穷人(或死人),但中国的穷人却依然还是穷人(或者是更穷的穷人),他的确宣称过要“构建”一个无比美好的理想世界,可是,不但那个理想世界连影子也没有建成,反而是我们曾经拥有过的那个不太理想的世界已经被糟蹋得不堪收拾!我知道,中共第四代不可能走毛泽东的老路(他们也早已失去了毛式“执政能力”,没有足够的权威去尝试那条老路),然而,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所蕴含的左倾回潮、集权加剧的危险,人们却万不可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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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的若干解析


大概是一心不能二用吧,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搁置了许多亟待解决的经济与人事议题,“聚精会神讲和谐、一心一意谋构建”,非常隆重地推出了一纸《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看起来,中共高层是十分重视“构建和谐社会”的,最起码,他们做出了这样一种姿态,让我们觉得他们十分看重“和谐社会”。
其实,作为中共正在热炒的这个新“提法”,“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只有两年――在两年前的四中全会上,它还只是排在中共有待加强的“五大执政能力”的第四项(四年前的十六报告提出“全面小康”有“六个更加”,其中的第五个“更加”是“社会更加和谐”,此乃“和谐社会”之滥觞)。到了2005年2月,胡锦涛先生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的长篇讲话中才将“和谐社会”从“执政能力”中单独挑了出来,并予以上纲上线式的特别强调。现在,“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各种大会小会上的标准口号和固定标语。这充分说明,中共在制造新“提法”、爆炒新概念方面的“执政能力”仍然是世界一流的。


有一种说法是,“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了中共第四代对中国现状的独立观察与独特思考,体现了胡温当局有别于中共前三代的基本执政思路。也就是说,这个新口号既不是接“三个代表”的余唾,又不是拾邓小平理论的牙惠,它可是有第四代“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货色啊(莫非这就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的“胡温新政”么?)。潜台词是:六中全会才是真正的“胡锦涛元年”。这一说法我们也可以姑妄听之。假如此说为真,那么,这个“和谐社会”的概念也就值得我们稍微解析一番了,或许,这个概念正是解开“胡锦涛政治”或“胡温新政”的钥匙?解析的目的有二,一为研判中共第四代的政治进路,二为预测中国可能的政策变化及变化的后果。


种种迹象表明,我们似乎有理由相信,当局这一回不会是虚晃一枪。即是说,他们将不止于仅仅打一场“和谐社会”的口号战、文宣战。至少,我相信,这个新口号总会比“三讲”、“保先”、“八荣八耻”更实惠些吧?这大概是没有什么疑问的。从当局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视程度、从六中全会心无旁鹜的这股认真劲儿,已经足以让我们感觉到他们对“和谐社会”的态度肯定是要比对待“尊重宪法”、“保障人权”或“扩大民主”的态度执着得多,也显得真诚得多。总而言之,我们不妨假设,这一回,“构建和谐社会”极有可能不仅仅是一句漂亮话,似乎是要动真格的了。


当然,只要是“构建”得了,“和谐社会”总是要比不和谐社会好。俗话说,宁做太平犬,不做离乱人嘛。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人们对这一新口号所表示的诸多期待和若干赞许。盼望和谐之心固不独当局所有,古今中外人皆有之,毕竟,喜欢“斗争”、指望“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的人只是一小撮中的极少数而已,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所以,秦晖教授也说,“和谐社会”是“难得的全民共识”。


然而,盼望社会和谐是一回事,用什么样的方法去“构建”,“构建”出来的又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和谐社会”,那可就是另一回事了。所以,我们恐怕也没有太多的理由对这一句新口号表示出盲目的乐观。前几天,我看到一篇名为“法治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演讲稿,讲话者是近几年激进民间维权的代表人物之一,这篇演讲对“和谐社会”的吹捧就让人有些莫名其妙了。他说这是通往理想社会而“立国、立宪、立教”之盛举,又说“这个目标和最近几年的维权运动有很大的关系”(这是否暗指民间的维权应该被官方的“构建和谐社会”所吸纳和取代?),还说毛泽东已经让中国人民“直立”起来,邓小平又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现在,中国人民就要跟着党通过“后面两个峡谷”了,他大约是想说:胡锦涛将使中国人民和谐起来。吉人吉言,但愿如此吧。
那么,就让我们来分析一下中共第四代为什么要“构建和谐社会”、他们打算用什么方法“构建和谐社会”、他们将会“构建”出一个什么样的“和谐社会”。预先声明一下,本文关于“和谐社会”的官方观点均引自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以下简称“全会决定”)和胡锦涛先生2005年2月在省部级高干研讨班上的专题讲话(以下简称“胡讲话”)。尽管以我浅薄的人生经验,我很清楚官方的原话、原意很少可以完全当真,多数是只配当作耳边风的,本文还是恪守尊重官方文本原话和原意的原则,所以,假如我的有些话说得不太好听,但那也不过是对官方文本的忠实阐释和逻辑引申。还有,笔者绝不是“逢共必反”之辈,绝不会存心要贬低“和谐社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这一点,我是可以向胡锦涛先生保证的。




中共为什么要“构建和谐社会”?在“全会决定”的第一部分阐述了这个问题,我总结一下,一共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它有“重要性”,其重要性在于:“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二是因为它有“紧迫性”,其紧迫性在于:“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


在“胡讲话”中,他的表述与“全会决定”略有不同。他用了三个“必然要求”来论述为什么中共急于“构建和谐社会”:在国内,这是“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必然要求”,在国际上,它是“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的必然要求”,在党内,它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既然党内、国内和全世界都“必然要求”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理由已经是很充分了。


若抛开有害无益的官腔官调,用简洁明白的语言来说,“全会决定”和“胡讲话”不过说出了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说“我们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向都很需要“和谐”并为了“和谐”而“不懈奋斗”,第二个意思则是说现在的社会却不太和谐,有损于“党执政的社会基础”。这两点,当然也都是很有道理的。


不过,这两个道理也还有些够呛。因为我们知道,别的党如美国共和党或台湾民进党也都很需要和谐,别国的社会尽管多少比中国社会要和谐那么一点点,却也不免也会有“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试问,美国或台湾的人民是否也要拜托共和党或民进党去领导大家“构建和谐社会”呢?此其一;


此外,说“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据本人的考证,这应该是一句有违党史的不实之词。众所周知,毛泽东是奉行“阶级斗争”、“革命路线”的,他教导我们说:“八亿人,不斗行吗?”在毛看来,社会越不和谐,专政才越有用武之地,党国制度也才越加巩固,所以,毛泽东与“和谐社会”是绝对沾不上边的;邓小平奉行的是“经济中心论”和“硬道理”,他主张“让一部分人先富”、让一部分地区先开发,党按照“邓理论”的指导而人为操纵不同阶层、不同地区走向富裕的先后次序,我想,以邓先生之英明,他当然是明知他的某些政策将直接地产生出种种社会不和谐;至于江泽民所奉行的“稳定压倒一切”,当然意味着稳定也要压倒和谐,那就不用多说了。因此,“我们党”和我们的社会主义其实压根儿从来就没有为“和谐社会”“不懈奋斗”过。此其二;


“全会决定”关于“紧迫性”的表述回避了中国社会不和谐的政治根源,也就是说,它没有如实地告诉中国人民,其实种种的不和谐大多是由党、政府和制度内生形成的,却硬说“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是“必然”的,这句话可就太够呛了。既是“必然”,即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恐怕也就不一定乖乖地以党中央的意志为转移吧?那么,“构建和谐社会”岂不是要与“必然”过不去?这与造“永动机”又有何异?此其三。


我可能有些吹毛求疵吧。“构建和谐社会”这样天大的好事,还需要问这些个为什么吗?即使“我们党”从前并没有追求过“和谐社会”,即使当前的种种不和谐果真就是“必然”的,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好了,我们还是从绕来绕去的官方语言中找回正确答案吧:为什么党要“构建和谐社会”?请记住这一新提法的原始出处――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和谐社会”是“执政能力”的一部分,它本是来源于、服从于、服务于“执政能力”的。答案也就在这里了。目前中国社会中人与人、阶层与阶层、利益与利益、权力与权力之间充满了不和谐,政治腐败、金融漏洞、三农危机、贫富悬殊、分配不公、环境恶化、资源浪费、……,而这些不和谐已经危及到了中共的统治局面,使其愈来愈衰弱的“执政能力”难以尽情发挥,所以,中共这才必须“构建和谐社会”。


在这个答案之下,我们也就很容易理解党的“不懈奋斗”之所在了。从毛泽东的阶级斗争、到邓小平的经济发展、到邓江时代的政治稳定、再到如今的社会和谐,中共政权的政治主题词、政策关键词确实是在不停的变化(这些变化中也不乏进步的因素),但万变不离其宗:维护一党专政的政治特权并试图使之经久不衰,这个目标始终不变。毛泽东不需要和谐,“党领导人民”进行阶级斗争,是出于强化一党制政权的需要,邓小平不在乎和谐,“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还是出于维护一党制政权的需要,今天,中共第四代很需要和谐,于是“党领导人民”“构建和谐社会”,也是出于维持一党制政权的需要。
             




了解了中共为什么要“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再来看看中共将要“构建”一个什么样的“和谐社会”。在“胡讲话”中提出了六项标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无疑,即使我们用挑剔的眼光来看,这也是一个非常完美、几近圆满的理想社会,除了佩服得五体投地之外,大概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只不过,尽管这六项标准无可挑剔,可我们知道,中共对于“民主”、“正义”、“安定”等词汇的理解一向就与众不同,“中国特色”的“民主法治”比如人大的“民主选举”、政协的“参政议政”、中纪委的双规反腐、政法委的领导司法,世人也算是见识过几回的,却并不见得比“他国特色”的强到哪里去。究竟这“和谐社会”所要实现的是些什么特色的民主法治、什么花样的公平正义,我们目前还不甚了了(料想也不至于一下子就比“他国特色”的强出很多),恐怕,即使是那些亲耳聆听过胡总书记讲话的省部级高干们也都还不甚了了吧。


在“全会决定”的第二部分,详细列出了到2020年要实现的九个目标任务,分别为:“民主法制更加完善”、“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民族的”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与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请注意这里的措辞,有三个“更加”、三个“基本”,还有的就是“比较”和“明显”。“更加”就是说现在已经不错了,还需要稍微加强一点,“基本建成”就是说也不一定要真正建成,“比较”和“明显”的语言弹性就更大了。可见,党中央玩弄文字的功夫确实了得,在这个2020“和谐社会”的美丽前景中,可以精确度量的任务是一个字也没有的。然而,你却不能不承认,它已经是面面俱到、无所不包了。好在2020年并不算太遥远,包括中共高层诸君在内的今天在世的绝大多数中国同胞都将有幸见识到那一天,一睹“和谐社会”的芳容!


如果不是太健忘的话,我们应该还记得,所谓“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描述我们似曾相识,它与五十年前“大跃进”时期关于“伟大的共产主义理想”的描述多少有些类似。这是巧合吗?“胡讲话”澄清了我的疑点,不,这不是巧合。胡锦涛先生在讲话中融会中西、贯通古今,不乏旁征博引――在“国学”方面,他引用了孔子的“和为贵”、墨子的“兼相爱”、孟子的“老吾老”、《礼记》的“天下为公”、康有为的《大同书》,甚至信奉附体妖术、热衷权争内讧的洪秀全竟也因为一句“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漂亮话,而光荣地成为了胡氏“和谐社会”的思想先驱;在“西学”方面,从空想共产主义者欧文、傅立叶、魏特林,到共产主义祖师爷马克思、列宁,再到中共前三代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这一条“道统”上所有的大人物也都是胡锦涛先生眼中当仁不让的“和谐社会”理论大师,他甚至用了很大的篇幅证明,一向以“阶级斗争”为能事的毛泽东竟也莫名其妙地成了“和谐社会”的重要奠基人(如果毛主席他老人家还活着,胡先生不犯下“打着红旗反红旗”的大罪那才怪了!)。原来,胡锦涛先生心目中的“和谐社会”,比起“大跃进”所要“构建”的“共产主义社会”,虽说在细节上有所“修正”,但确实是同根同源、一脉相传的(或许总书记的“和谐社会”灵感正是来源于以前的初中政治课本吧),这有总书记的长篇讲话为证。


儒家的圣人、乌托邦的空想家、太平天国的天王(“邪教教主”)和马恩列斯毛邓江胡济济一堂,这个“和谐社会”的理论大家族实在是一个稀奇古怪的大杂烩。这大概已经揭示了“和谐社会”的两大特点:一个就是胡锦涛先生决心乱点鸳鸯谱,要把一些不太可能和谐的东西生拉硬扯地“和谐”到一块――大凡无所不包的理想社会都有这个鸟特点,因此它们从来就不可能、也永远都不可能变成现实;另一个就是胡锦涛先生认为一切有利于威权主义的、倾向于“天下大同”的思想(包括洪秀全用来蒙人的平均主义大锅饭思想)都是“和谐”的思想,但他显然认为自由主义、民主主义的一切理论资源都不足以作为“和谐社会”的思想渊源(所以“胡讲话”并未引用任何一句自由民主主义者的语言)――这很好理解,要“构建”一个面面俱到的理想社会,必然不能自由自发地“构建”,必然离不开一个强大的政党和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必然离不开威权主体对民间社会的强有力的“领导”。只是可惜,国际共运的历史早已无可辩驳地证明,“构建”“大同世界”的政治运动必将适得其反,导致巨大的人为的社会灾难。
            



 
“全会决定”和“胡讲话”反复强调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又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这意味着在通向“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党所需要的权力只会更大、更多,中央所要求的集权程度只会更大、更多。六中全会要求强化党对社会生活的管理、要增进中华儿女的“团结和睦”、要“建设和谐文化”、要“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也许是笔者心胸狭窄无端生疑,错把好话当作坏话听了,但是,谁能保证所谓的“社会管理”不变成对民间社会的横蛮管制?谁能保证所谓的“和谐文化”不异变为“统一思想认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谁又能保证所谓的“团结和睦”不会是强制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


在我看来,“构建和谐社会”的要害,其实就在这“构建”两个字。今天中国社会之不和谐,并不在于党和政府以前没有去“构建”,倒恰恰是党和各级政府“构建”的东西太多太多,留待民间社会去自由组织、自发生成的东西太少太少。比如说,大规模的制度性腐败加剧了社会的不和谐,但这种制度性的腐败正是现行体制“构建”出来的,三农问题、贫富悬殊、分配不公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但这些问题也恰恰是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结构、权力主导下的收入分配制度所“构建”出来的。


就和谐的实质而言,它应该是自在、自为而非人为“构建”的。一个自由的社会极有可能经由互动而达至和谐,而一个被权力所桎梏的社会极有可能无论如何也“构建”不出和谐来。难道中国的教训还不够多吗?毛时代的计划经济是党“构建”的,可它确实比不上由“看不见的手”所自由调节的市场经济,“人民公社”是党“构建”的,它可是比家庭承包自主经营差得远了!


那么,让我们最后来看一看中共打算用什么方法、什么手段、什么措施、什么政策来“构建和谐社会”吧。“胡讲话”用了“十个切实”来指导“构建”工作,它们分别是(前面均带“切实”二字):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也就是“多快好省”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依法治国、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增强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保持社会稳定;而在“全会决定”的第三至第八部分,也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讲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其内容十分繁杂――包括经济政治、思想道德、社会管理、统一战线、党的领导、……,可以说应有尽有、无所不有,且相互之间在逻辑上似乎也缺乏内在的和谐,比如,又要搞“新农村建设”、又要扶持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又要西部开发、中部崛起、东北振兴、又要东部率先发展,这样一个面面俱到的所谓“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倒实在是不如没有任何“战略”,难道仅仅提供一个一视同仁、自由竞争的制度环境岂不比这样的劳什子“战略”好得多吗?


我们不难发现,实际上,中共第四代是把“构建和谐社会”当成一个大包大揽、无边无际、包治百病、万应万灵的药方。它把所谓“科学发展观”的内容、所谓“执政能力”的内容、所谓“八荣八耻”的内容都包了进去,也把教育医疗、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政府改革、公共财政、社会治安甚至统一战线的内容也包了进去,在“全会决定”的第四部分(标题为“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中,它也试图把“政治体制改革”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范围(不过它并没有用“制度改革”一词,而一律用“完善某某制度”的措辞,这表明中共认为所有的现行制度都并不需要改变,只是欠缺一点“完善”而已)。也就是说,凡是中共第四代想做的、愿做的、将做的、以及不得不做的一切事情,都被一股脑儿地装进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筐子里。我们看到,这里有很多的文字游戏,比如,“民主法制”在邓小平那里叫做“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在赵紫阳那里叫做“政治体制改革”,在江泽民那里叫做“政治文明”,现在呢,则已经纳入“和谐社会”的轨道。


写到这里,我知道我还没有解答出中共将如何“构建”的问题。如果“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做那一大堆事情,而那一大堆事情中的很多事情――如加强党的领导、壮大统一战线、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这些事情中共以前就一直在做,可为什么中国社会还不太“和谐”呢?另一方面,那一大堆事情中的另一些事情――如扶持困难地区、改善收入分配、建立社保体系,这些事情在那些没有共产党也没有社会主义的西方国家里已经做得比我们好很多,可人家也没有搞过什么“构建”运动啊?


过多地引述官方文本常常会让人感觉云山雾罩不知所云。让我们换个说法,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洋洋洒洒数万言的“胡讲话”和“全会决定”中与以往有所不同的政策倾向大概只有下面的三点:第一,经济政策方面,将更多地向困难地区倾斜,第二,社会政策方面,将更多地向贫困人口倾斜,而要实现前面两点,它要求第三,政治权力方面,将更多地向中央倾斜。无论如何,第一、第二点在当前情况下是有些积极意义的,即使中共的真实意图只是为了“化解社会矛盾”而并不是真心为了穷人和普通民众的权益,而第三点,则绝不是什么好事,几乎可以肯定,加强集权(增强中央权威)的害处会多于益处。


向穷人和普通人倾斜的“构建”政策被有些人称为“仁政”,但我们仍需对这样的“仁政”保持足够的警惕。因为这样的“仁政”只可能用自上而下的、集权命令的方式去推行,而我们知道,这决不是治本之道。中国的改革也罢、发展也罢、稳定也罢,之所以往往会让官商豪强受益而以穷人、普通人受损为代价,其根本的原因并不在于党和政府没有照顾好他们或者没有给予他们“优惠政策”(虽然这也是事实),而在于党和政府不允许他们享有与权势者平等的权利、平等的身份、平等的资格、平等的机会,对他们自行支配自己的人身、财产和权利施加了比官员、富人多得多的约束和限制,使他们在面对贪官污吏、豪强暴富时丧失了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而目前这种“构建”的思路,并不是要让穷人、普通民众增加其维护自身权益的自由和能力,而是坚决不准他们自行维权,要让他们等着仁慈的中央去替他们撑腰。我想,以胡温为代表的中共第四代应该明知中国社会不和谐的真实病源在于党、政府、国家对于底层人民施加了过多的约束、限制、防范、压榨、掠夺――诸如户口、档案、政治面貌、人事关系的人为等级,诸如产业政策、准入限制、市场管制对普通民众的恶劣歧视,诸如教育医疗资源偏向权势阶层的行政性配置,诸如行政、司法机关对民间维权的严厉打击,………,总之,人民的苦难,并不是党和政府“给予”的恩德和仁政太少,而是党和政府把本该由人民自已行使的权益剥夺和损害得太多。因此,让乡土社会、市民社会、民间组织、社会团体有更多的自由和自治权,这比中共的“构建”、比所谓的“社会管理”要有效得多。


请中共的第四代“切实”(套用胡锦涛用语)吸取毛泽东的教训吧。毛泽东曾经号称“大救星”,曾经以“为劳苦大众谋利益”作为政治招牌,不错,他的确让中国所有的富人都变成了穷人(或死人),但中国的穷人却依然还是穷人(或者是更穷的穷人),他的确宣称过要“构建”一个无比美好的理想世界,可是,不但那个理想世界连影子也没有建成,反而是我们曾经拥有过的那个不太理想的世界已经被糟蹋得不堪收拾!我知道,中共第四代不可能走毛泽东的老路(他们也早已失去了毛式“执政能力”,没有足够的权威去尝试那条老路),然而,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所蕴含的左倾回潮、集权加剧的危险,人们却万不可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