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瑞士被阻,护照被扣留









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06月11日23时59分 发布




   警方扣留我的护照阻止我出国,是任意的违法行为,目的在于限制我的出入境自由。我要求警方马上归还我的护照。
   
   2007年5月18日被国保秘密警察指控\"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后,我们一直处于被非法限制自由的状态——警方对其指控未提供任何相关证据,也未履行任何正当法律手续出具任何正当的法律文件,同时又限制我们的种种自由和公民权利。当然,我们也不接受也不承认任何强加的罪名。
   
   按照计划,我和胡佳受邀请,今天应该去瑞士日内瓦接受培训。届时将全程旁听新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年度会议,学习和了解联合国人权工作机制。中国是新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重要成员,并向国际社会承诺在奥运会前改善国内的人权状况。胡佳被非法拘禁已无法出行,但是我想我应该按计划出行。
   
   昨天晚上向软禁胡佳的国保支队长交涉今天胡佳陪同我去医院,他请示国保总队后声称只能让我自己单独去。考虑到需要早上六点半出发去医院,还有行李等等杂事,我怀孕的身体无法独立完成。不管国保的答复如何,我义正言辞地说胡佳必须陪同我去——本来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却连去医院也要和国保事先说明,否则到时遭到阻拦又生冲突,浪费时间甚至伤神伤身。
   
   今天早上六点半,胡佳帮我把行李放在车上,和我一起去了医院做孕期16周的B超等检查。两辆车八个国保总队的便衣跟踪监视。
   
   上午十点我们从医院出发去机场,十点四十分左右达到首都机场候机大厅。我很快办理好登机手续托运了行李,十一点左右过安检时,警察说我的护照讯息异常,警察把我带到边检办公室(2号航站楼2层),天花板上装着两个摄像头和一个话筒。整个办公室就我一个人,常常进来一两个警察。穿制服的警察陆陆续续地问了几个问题,还提到我有多次进入欧洲国家的签证(90天多次进入欧洲申根国家的申根签证和180天多次进入英国的签证),然后让我等着。我问要等多久,警察说正在等待上级的命令。后来我要求去洗手间,两名女警把我当犯罪嫌疑人对待,押着我去,不让我关洗手间门,保证我的包在她们的视线范围内,还不准我打电话。
   
   回到边检办公室后,我和胡佳取得联系,通知他我的状况,让他在机场等我。大约十二点半,一名警察说\"你今天还真出不去了\",并且要扣留我的护照。我说我并没有犯法,你们什么理由这样做。那名警察说他也不知道,只是电脑里这样设置,上级也有命令。我要求警方解释说明。那名警察把我带到1层的值班室,交由值班室的警察处理。我进去的时候,已经有数名便衣在不同的方位坐着,还有他们惯常用来偷拍和窃听的小公文包,在不同的方向摆放对着我。
   
   值班室的警察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http://news.xinhuanet.com/travel/2003-01/21/content_699414.htm 给我看,指着第八条第七款对我说就是这个原因——\"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通知不准出境、入境的\"。但是他们打印要求我签字的《扣留护照、证书决定书》并没有明示,只是说\"因有关单位通知扣留此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我拒绝签字,因为该决定书具有强制力,所以需要措辞严谨。我要求他们明确所写内容。来来往往观察我的情况的警员不少,便衣坐在那儿看,还有不少电话给值班警员传达关于我的指示。值班主任警察说\"你可以一整天坐在这不走,但我们是不会修改写法的,我们向来都是这么写的,不能说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后来又进来一名警察,言辞蛮横,带有威吓的意味,要我签字。我坚持\"不管你们惯常怎么做,把文书写得严谨是你们的工作职责,你们含糊其辞糊弄当事人的文书我不接受;另外我们纳税人用钱养着你们,你们就应该用良好的工作态度来与我沟通。\"同时我给律师朋友打电话咨询,他们说按规定必须明晰说明根据哪个法律哪个条款,同时还建议如果僵持可以打110转警务督察。
   
   值班室的电话又响了几次,一名较高级别的警方工作人员喃喃自语说\"这样写(明确写哪条哪款)也不合适啊\"。得知我与律师联系后,他一边威胁我,最后又同意给我详细写明扣留我的护照的原因,但是文字版和他们口头陈述的却不一样了,变成了\"因有关单位通知扣留此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八条第八款\"(该条款内容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入境的)。问题是:哪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我不准出境、入境?而且原因和根据之间没有逻辑联系,实在无理可说。警方不敢\"根据事实\"写根据第八条第七款扣留我的护照,只能说明此事警方操作有不可告人之处,难以自圆其说。
   
   我又累又饿,腰部酸痛,为了腹中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我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生气,也明知和这些只能执行命令的警员争论并无大的效果。这些警员甚至自己也不知道究竟什么原因我不能出国,甚至承认他们无法向我解释,只是奉上级的命令。
   
   我的航班已经于中午一点钟起飞。我已经被扣留了两个多小时,看着值班室的挂钟不愿多留,我签了《扣留护照、证件决定书》离开值班室。不知道公安局会怎么处理我的护照。由于没有护照,我取回行李又费了不少周折,三点钟左右,我们离开了机场,在两车八名便衣国保们的\"护卫\"下回家。
   
   附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第八条 出境、入境的人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其出境、入境:
     (一) 未持出境、入境证件的;
     (二) 持用无效出境、入境证件的;
     (三) 持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
     (四) 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入境证件的;
     (五) 拒绝接受边防检查的;
     (六) 未在限定口岸通行的;
     (七) 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通知不准出境、入境的;
     (八)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入境的。
     出境、入境的人员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或者中国公民有前款第(七)项、第(八)项所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可以扣留或者收缴其出境、入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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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瑞士被阻,护照被扣留









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06月11日23时59分 发布




   警方扣留我的护照阻止我出国,是任意的违法行为,目的在于限制我的出入境自由。我要求警方马上归还我的护照。
   
   2007年5月18日被国保秘密警察指控\"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后,我们一直处于被非法限制自由的状态——警方对其指控未提供任何相关证据,也未履行任何正当法律手续出具任何正当的法律文件,同时又限制我们的种种自由和公民权利。当然,我们也不接受也不承认任何强加的罪名。
   
   按照计划,我和胡佳受邀请,今天应该去瑞士日内瓦接受培训。届时将全程旁听新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年度会议,学习和了解联合国人权工作机制。中国是新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重要成员,并向国际社会承诺在奥运会前改善国内的人权状况。胡佳被非法拘禁已无法出行,但是我想我应该按计划出行。
   
   昨天晚上向软禁胡佳的国保支队长交涉今天胡佳陪同我去医院,他请示国保总队后声称只能让我自己单独去。考虑到需要早上六点半出发去医院,还有行李等等杂事,我怀孕的身体无法独立完成。不管国保的答复如何,我义正言辞地说胡佳必须陪同我去——本来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却连去医院也要和国保事先说明,否则到时遭到阻拦又生冲突,浪费时间甚至伤神伤身。
   
   今天早上六点半,胡佳帮我把行李放在车上,和我一起去了医院做孕期16周的B超等检查。两辆车八个国保总队的便衣跟踪监视。
   
   上午十点我们从医院出发去机场,十点四十分左右达到首都机场候机大厅。我很快办理好登机手续托运了行李,十一点左右过安检时,警察说我的护照讯息异常,警察把我带到边检办公室(2号航站楼2层),天花板上装着两个摄像头和一个话筒。整个办公室就我一个人,常常进来一两个警察。穿制服的警察陆陆续续地问了几个问题,还提到我有多次进入欧洲国家的签证(90天多次进入欧洲申根国家的申根签证和180天多次进入英国的签证),然后让我等着。我问要等多久,警察说正在等待上级的命令。后来我要求去洗手间,两名女警把我当犯罪嫌疑人对待,押着我去,不让我关洗手间门,保证我的包在她们的视线范围内,还不准我打电话。
   
   回到边检办公室后,我和胡佳取得联系,通知他我的状况,让他在机场等我。大约十二点半,一名警察说\"你今天还真出不去了\",并且要扣留我的护照。我说我并没有犯法,你们什么理由这样做。那名警察说他也不知道,只是电脑里这样设置,上级也有命令。我要求警方解释说明。那名警察把我带到1层的值班室,交由值班室的警察处理。我进去的时候,已经有数名便衣在不同的方位坐着,还有他们惯常用来偷拍和窃听的小公文包,在不同的方向摆放对着我。
   
   值班室的警察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http://news.xinhuanet.com/travel/2003-01/21/content_699414.htm 给我看,指着第八条第七款对我说就是这个原因——\"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通知不准出境、入境的\"。但是他们打印要求我签字的《扣留护照、证书决定书》并没有明示,只是说\"因有关单位通知扣留此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我拒绝签字,因为该决定书具有强制力,所以需要措辞严谨。我要求他们明确所写内容。来来往往观察我的情况的警员不少,便衣坐在那儿看,还有不少电话给值班警员传达关于我的指示。值班主任警察说\"你可以一整天坐在这不走,但我们是不会修改写法的,我们向来都是这么写的,不能说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后来又进来一名警察,言辞蛮横,带有威吓的意味,要我签字。我坚持\"不管你们惯常怎么做,把文书写得严谨是你们的工作职责,你们含糊其辞糊弄当事人的文书我不接受;另外我们纳税人用钱养着你们,你们就应该用良好的工作态度来与我沟通。\"同时我给律师朋友打电话咨询,他们说按规定必须明晰说明根据哪个法律哪个条款,同时还建议如果僵持可以打110转警务督察。
   
   值班室的电话又响了几次,一名较高级别的警方工作人员喃喃自语说\"这样写(明确写哪条哪款)也不合适啊\"。得知我与律师联系后,他一边威胁我,最后又同意给我详细写明扣留我的护照的原因,但是文字版和他们口头陈述的却不一样了,变成了\"因有关单位通知扣留此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八条第八款\"(该条款内容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入境的)。问题是:哪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我不准出境、入境?而且原因和根据之间没有逻辑联系,实在无理可说。警方不敢\"根据事实\"写根据第八条第七款扣留我的护照,只能说明此事警方操作有不可告人之处,难以自圆其说。
   
   我又累又饿,腰部酸痛,为了腹中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我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生气,也明知和这些只能执行命令的警员争论并无大的效果。这些警员甚至自己也不知道究竟什么原因我不能出国,甚至承认他们无法向我解释,只是奉上级的命令。
   
   我的航班已经于中午一点钟起飞。我已经被扣留了两个多小时,看着值班室的挂钟不愿多留,我签了《扣留护照、证件决定书》离开值班室。不知道公安局会怎么处理我的护照。由于没有护照,我取回行李又费了不少周折,三点钟左右,我们离开了机场,在两车八名便衣国保们的\"护卫\"下回家。
   
   附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第八条 出境、入境的人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其出境、入境:
     (一) 未持出境、入境证件的;
     (二) 持用无效出境、入境证件的;
     (三) 持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
     (四) 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入境证件的;
     (五) 拒绝接受边防检查的;
     (六) 未在限定口岸通行的;
     (七) 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通知不准出境、入境的;
     (八)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入境的。
     出境、入境的人员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或者中国公民有前款第(七)项、第(八)项所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可以扣留或者收缴其出境、入境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