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发生在中国新疆首府乌鲁木齐的暴力事件震动了中国,也牵动了世界。对这场悲剧,各界作出了不同的反应和解读。从政治学角度看,追问的问题是了解人们认识深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反应了人们的政治智慧和道义水准。在自由民主国家,当惨案发生后,在司法机关查处刑事责任的同时,社会专家和民意领袖会立即讨论事件的原因和对策。“七五”惨案发生后,人们热烈争议两个问题:第一,什么是导致这场悲剧冲突的决定性原因?第二,中国应该怎样面对这场悲剧?当我思考这两个问题时,心中就盘绕起一个追问:这起灾难与《零八宪章》的关系是什么?

事件原因是政府滥用暴力

关于这场冲突的原因,人们列出许多,大多数都解释为维汉间的民族矛盾,有人则指责维族分离主义运动是此事件的根源。但这还是无法解释如此大规模残忍暴力的根源。有人说,维汉两族在历史上就有纷争纠葛,但另一些历史学家则考证,在中国西部及中亚区域,维吾尔族很少是霸主,一直是受地区强权的统治。也有人说,维吾尔族抱怨汉人移民太多,汉人侵占他们的土地和资源,他们受奴役和盘剥;但中央政府的一些政策显然是优惠维族。还有人说是由于维吾尔人信奉伊斯兰教。学者早就注意到,宗教常常导致政治风潮,但不易于成为独立运动的根源,也不是现代大都市的暴力来源。“新疆王”王乐泉将事件归咎为海外维吾尔力量的操纵,这就更不属实。因为这些势力在维人中间没有很强的影响,而他们在西方活动也只能遵从非暴力方式。

我们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无论是民族主义诉求,还是分离主义运动,都可以是和平的,并非必然诉诸暴力,更非必然要屠杀和平居民。在平民冲突中,大规模残酷暴力的原因是极度仇恨的心理,而社会仇恨往往起自不满情绪没有合理的表达渠道,而且被暴力压制。因此,当被压制的不满演为恶性仇恨,就会导致暴力宣泄。

纵观中国社会,我们就会清楚暴力事件不是新疆的特有现象,而于21世纪中国普遍存在,并且迅速发展。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中国社会暴力事件日益增长呢?从政治学角度看,中国普遍存在的暴力现象的主要原因,即政府滥用暴力。

由于政府滥用暴力,压制乃至镇压不同意见,使之不能得到合法合理的表达,多数人在强制下会选择沉默或忍受,但某些力量则会继续反抗,特别是由于他们的利益和意志受到严重伤害。他们的反抗可以是和平的,也可能是以暴抗暴。这就是政治学所言,政府滥用暴力会使政治变成暴力博弈。

当政治博弈暴力化时,也会引发社会其它领域的暴力冲突。政府不讲理,简单地依靠暴力维持统治,其实就是向社会传播暴力文化。暴力统治为社会确立了社会原则和意识:只有暴力才是解决问题最可靠的手段。毛的枪杆子论——不仅靠枪杆子夺取政权,还要靠枪杆子巩固政权,其实也就决定了中国社会暴力化的性质和命运。西藏“3?14”惨案、新疆“7?5”惨案,都是某些群体在暴力严厉压制下,以暴力对待自己不喜欢的另一人群。

毛后中国的暴力根源

邓小平作为毛后中共领导人,想纠正毛的错误。在他看来,毛的错误是大搞政治运动,耽误了经济发展和建设,使得人民生活不好。他相信,只要强力控制政治,集中精力搞现代化建设,经济发展了其他问题就解决了,人民也就满意了。因此,他提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发展观。为了发展经济,要搞经济改革和开放;但政治上,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强力维持稳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实也就是坚持毛的路线,靠枪杆子巩固政权。极权制度的核心就是,依靠暴力统治社会和国家。“六四”杀戮就是依靠枪杆子维持稳定的集中体现。

邓小平确实让中国经济有很快的发展,但是由于不公正,在发展中一些社会集团和群体深受损害,如底层民众和少数民族,他们很是不满,而且片面的经济发展也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如腐败、贫富差距加大、道德沦丧、社会治安恶化、环境污染等等。而极权政治,依靠暴力维持的稳定,使以上问题失去了解决的机会,于是非法受益者则越发猖狂、贪婪和残暴,而受损害者就更加愤怒、敌视和仇恨,权力暴力促使社会暴力日益增长。

毛后中国虽然进行了改革,但只限于经济,而政治上依然是坚持极权。所谓极权政治,就是政权无限地使用暴力强制,以之实行统治。而政府滥用暴力,将会造成恶性敌视心理,而此心态情绪是人性上主要的暴力根源,因此极权——国家无限使用暴力,必将带来社会的普遍暴力,甚至是大规模而十分残酷的。西藏、新疆发生的群体暴力可以说有民族问题,但是在内地三甲、汕尾、瓮安、石首发生的事件又说明了什么?

现代社会是发展迅速的社会,多样意见和多元利益共存并发生冲突,这本是社会发展的常态,只有制度不公或管理不善,利益和意见的冲突才会失控,导致社会大规模暴力。邓小平的强制性“稳定”——“杀20万人,稳定20年”,使社会的多元利益冲突和多元意见分歧失去了协调的机会,而转为被压制的愤怒,而内心愤怒、敌视付诸行动,就成为破坏和暴力。因此,我们说国家政权的极度暴力强制是中国社会暴力泛滥的总根源。

《零八宪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宪政民主

如何化解中国当下的暴力呢?以什么来替代邓小平的强制稳定呢?我认为《零八宪章》提供了解决的路径。《零八宪章》并没有提出具体的社会治理问题,而是为各种意见和力量的共处提出了一个建设性的公正的制度框架,其给与每个公民利益的机会和表达的渠道;也为公民集体——他们的权益、意见和组织——提供了法律保障;为了确保公权力的公正和有效实行,其还设计了分权、限制与监督的机制。这套制度框架就是民主宪政。

有人担心,如果允许公民享有社会权利,并且限制政府,那么社会将会分裂,因为分歧各方将组织起来,发展成群体对抗。当初邓小平取消“四大自由”时就是这样担心的,他认为如果允许公民行使宪法权利组织起来,那么今天一个战斗队,明天又一个战斗队,闹哄哄地武斗,就没人去从事建设事业了。邓小平的顾虑在人类政治思想史上不是发明,反民主的思想曾有更精致更周密的表述。当传统封建社会秩序在欧洲解体时,究竟是建立绝对王权的专制民族国家,还是建立宪政国家,曾经是激烈争论的话题。英国的政治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就提出,由于人性的弱点,需要人让渡出自己的自然权利,服从于一个非民主的利维坦(巨鳄)。但是英国并没有采纳霍布斯的方案,而是走上洛克为之辩解的代议制宪政体制。

邓小平的顾虑与对宪政民主政体争论的焦点是对人性的估计,那些独立的公民是否可以通过自由讨论,超越各自原有的分歧立场,形成可以接受的共识方案。宪政民主提出,共识是程序性共识。后来人类政治实践表明,尽管每一次民主化都是一次冒险,但是最终都可以获得成功。而且宪政民主一旦成功地运行,就会减少各类分歧与各方的敌对情绪,逐步发展出解决可以接受的方案。

这里还需要指出,宪政民主不是不许可实行暴力。任何国家都是某个地缘政治区中垄断行使暴力权的制度化设施。《零八宪章》的宪政民主与邓小平的威权政体之间的区别,是使用暴力要经过什么程序、依照什么标准、接受什么制约和监督。宪政民主要求暴力强制措施是维持一个和平的程序;国家暴力不能剥夺公民和平表达政见和分歧的权利和机会;暴力行使不能经由少数人秘密作出决策;不能压制公民知道真相。

如果说,中国政权极度滥用暴力是导致社会暴力泛滥的根源,那么,《零八宪章》就是用宪政民主制度去化解暴力危机和灾难。

前景:暴力、和平与崩溃

目前,中国政府已经暂时控制住了乌鲁木齐的局势,但是谁都知道,采取高压方式是加深仇恨,而不是创造条件化解怨恨。过去数年,中国政府面对群体事件,每次都靠暴力控制住局势,但这也是为更频繁、更大规模和更暴力化的事件创造条件。根据最近媒体的报道,胡锦涛做出决策,高调支持“新疆王”王乐泉,甚至要不惜破坏法制,“从重从快”地在新疆实行镇压。

我不能不联想到逮捕刘晓波事件,显然表明中国的执政者决心在强化专制的路上走下去,拒绝以《零八宪章》化解社会暴力危机。也许,执政者在新疆的严酷镇压,会得到汉族的支持;但是新疆不是孤立的,执政者也会以同样的严酷暴力对待其它地方的汉族民众,从而将他们逼上造反的道路。

中国的政治前景有三种可能:一种是暴力泛滥,这就是现在当局做法的结果;一种是实行《零八宪章》的理念,最终有为中国创造和平的希望;还有就是暴政在最脆弱的时候被抗暴民众推翻——此时也许是整个体制崩溃,而重建一个和平秩序,将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并付出较大的代价。

何去何从?每个中国人都有权利做出选择。如果能够有更多的公民签署《零八宪章》,这就是支持和平前景。应该说民主宪政与和平更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