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会扩权法案”的违宪条款,已经有许多法学与政治学学者讨论过,本文不再赘言。本文仅仅基于该法案支持者的辩护意见,透视该法案所表达的文化潜意识。该法案在立法院通过之后,听了国民党一些立委及其地方政治家和该党宣传人员的辩护言论,感觉该法案提出修改国会权限的规条,还真不是纯粹的权力斗争战术,其背后深埋着支持者潜意识里面的固有文化模式。
“台湾实行的不是代议制吗?所以,国会就是人民的代理,国会有权行使高于行政与司法的权力。”这种意见具有鲜明色彩的集权意识。作为代议机构,国会的之只能不过是“议”政和“立”法,而不是“行”政和“司”法。正是为了避免代议机构以民意的名义独断专行,现代民主制度才有了权力制衡的结构设计。就当下的台湾而言,立委通过民选而成为人民的代理,那么,通过全国普选出来的行政首脑就不是人民的代理吗?可能出于在戒严时期集中行使唯一权力的习惯思维,一旦通过民选获得了一种权力,立即就从以往的集权模式将该权利尊为唯一的最高权力。于是,无论我统治了哪个政府部门,其它政府部门都必须集中到该部门的治下。
“如果在国会里面接受民主程序的结果,就不会引起后面的民众抗议。”且不说:该法案的通过是否遵行了民主“程序”,难道立法院的决议就是终极决定吗?如果立委都接受了一项立法院决议,民众就会象白痴一样无独立意识地接受代理人的决定吗?在专制时代,权力绝对地高于人民,只要权力的内部斗争决定了一个结果,人民只有完全服从的份儿。此次蓝白两党无视民众的大规模抗议,在立法院以那些无底线的政治权术弄出了一个多数决定,就自认为是全民意志的代表,所有民众都必须闭口服从。那么,在本质上,你们的民主还不是”民“主,反倒是”主“民。
“青鸟运动根本不是人民的抗议运动,都是民进党煽动起来的政党斗争。”这已经是对人民独立人格的公开蔑视了。专制的权力总是视人民为愚氓,不相信人民具有独立判断的自在人格。专制权力的人民运动,永远是用权力去运动人民。当下蓝白的立委,虽由民主选举而位居人民代理之位,却仍然以权力至上的视角去轻蔑人民的抗议运动,这类作为已经掏空了其位所当代理的民意。如果认定了应当代理的人民只是一群随便可以愚弄的无知者,你们怎么可能真正代理授权给你们的人民呢?当人民独立自在地上街抗议,你们却用党部的名义组织对抗,可见你们理解的“人民运动”不过是由上而下的政治活动,根本与人民的自发性无关。
“这个法案只是调整立法与行政的关系,根本不涉及公民的权利。”权力制衡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治理结构,是公民宪法权利的基本保障之一,然而身居立法院委员的人竟敢无视其与公民权利的根本连接关系。权力至上的专制者自然地以为权力绝对地凌驾于公民之上。权力内部结构的设定只是我们当权者自己的事情,与你公民有什么相干?你们公民的权利也就是投票捧个场;投完票,我们当权者怎么搞,那都是我们怎么分配权力,那都是我们内部的事务了。你们公民也就只有干看着的份儿。
“民众有什么意见,可以等到下次投票,弄什么罢免。”在专制者眼中,权力本身是当然至上的,选举只是手段。一旦权力到手,选举者的授权效力也就终止了。反正权力已经在我手中了,选举者有什么意见,也就是瞎嚷嚷;想改变什么,等下一次选举。当然,既然到手的权力可以任意行使,你们想罢免也罢不成;这不是,刚有罢免的声音,立即就有立法院委员提出提高罢免人数的法案了吗?
台湾的民主之路并不以外在制度确立而终止。这些国会议员与地方政治人物的言论,甚至缺乏最基本的民主素质,但是,他们却被选举成为影响国家走向的治理位置。除了乘乱投机的政客以外,力图越线扩大立法院权力的立委都来自以往专制执政的国民党。对于这个党,有一位强烈要求“武统”的中国学者有过比较中肯的评价:我去过台湾四次,见过许多国民党人,感觉中国统一之后,国民党人可用的地方也就是“军警宪(兵)”这些部门了。以其素质只会使用外在强力的人,即使到了代议机构,又怎么可能顺服民众而“代”,又如何忍得住受限于“议”不去弄弄自己习惯的“行政”与“司法”呢?毕竟只有民主之人,才可能行民主制度;习惯于专制者,即使居于民选之位,也会不自觉地行出专制之举。对于台湾人民,此次搅动全社会的政治风波,是一次现实的民主教育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