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京生兄:三个月来,我在《民主中国》连载发表了一个系列共九篇关于和平转型的论文,当然,这些文章与其说是在论证和平转型的必要性、必然性,不如说是阐明本人的观念,并期待它作为CDP同仁获得共识以便协调行动的抛砖引玉之作。看了你近期发表在《民主中国》上的《和平转型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文后,感慨良多!应该说,我们之间的看法没有原则分歧,你提出的问题也正需要我们来共同解决——而且需要我们从中国民主化的社会实践方面解决,也就不是靠说空话,甚至不是靠从理论上阐明观念。但是,从理论上阐明观念毕竟是从实践上解决问题的前奏,后面,我就尝试看能否回答你提出的问题。
顺便说说,你和我是从民主墙运动一路走来的老朋友,早在1993年我在北京开展《和平宪章》活动中和魏京生谈起《探索》成员时,在简说了路林、杨光后,就着重询问了当时因为秘密组党被判重刑的你的情况,并为你的无畏精神深深感慨!一晃十八九年过去,我们都坐完大狱出来,而且已经有了公开讨论中国民主转型问题的条件,抚今忆昔,怎不令人感慨!当然,面对你的文章,更重要的是感到任重道远,因为我们共同承担着完成民主转型的历史使命,如果中国的这一任务不能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完成,我们都会死不瞑目,是吗?我不知刘京生兄其文是否针对我文,但至少我们是在就同一个问题提出各自的看法。
我的论和平转型之九题目是《和平转型的充分条件是强大而稳健的反对派崛起》,这是该系列的最后一篇,应该说,仅从这个题目就可知,在我看来和平转型的旗帜必须高举,无论什么条件下都应该高举,虽说这个充分条件不存在时,一切情况就都大不一样,我们的做法也会大不一样!再回溯一下我首创和平转型的开山之作《和平宪章》的提法:“既然多元化民主政治是不可阻挡的历史必然,那么,我们不能不问:这一进程在中国究竟将以和平方式还是以非和平方式进行?”我的基本观念就不难理解了。做了上述解说后,再来针对刘京生兄提出的五个问题作出回答,就可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质疑了。
一、“我们追求什么样的和平?”
这是刘京生兄提出的第一个问题。人类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任何时代的价值追求都不是单一的。人类文明史上,任何能够长久维持的社会价值观念都离不开主张正义至上,如儒学就强调“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贵义而不贵惠”。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其他价值总是会冲击正义至上,如美国反恐就一度大肆侵犯人权,不仅如此,由于利害所在,倾向所致,各方对何为正义的解释和具体正义的度量差异,更使问题高度复杂化。关于正义的问题尚且如此,何况和平?刘京生说得对:“和平转型区别于个人,他要实现的是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意愿,这就需要赋予和平转型以价值意义,做价值考量。这就是理论上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追求什么样的和平,实现什么样的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愿望。”是的,暴政下的和平是暴君和同伙所需要的,岂止和平,他们还希望“河蟹”,希望“江山万年长”。但商业文明时代的民众需要的是建立在“公平交易”基础上的平等、自由、人权以及维护它们的法治、宪政,需要的是权利平等、主权在民基础上的正义至上的和平。这样,面对暴政下的和平,民众就不免啧有烦言,乃至要加以否弃,在这种情况下,冲突就不仅不可避免,而且注定会激化。
问题在于:我们需要否弃的是暴政,还是和平?否弃暴政,是否意味着必须否弃和平?换句话说,人民不要暴政,是否除了暴力反抗别无选择?准确的说,为了把国家从暴政下解脱出来并实现宪政民主制,是否除了暴力革命外别无选择?应该说,我的九论和平转型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如果刘兄没看,请看一看,如果刘兄认为那些文章没有解答好,请刘兄具体指出,不过在我看来,刘兄提出的问题我在那些文章中均已解答,但刘兄并没有否认我提出的理由,所以,刘兄的这篇文章只针对了我的论点,没有针对我的论据。“追求什么样的和平,实现什么样的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愿望。”在我和我的文章里好像不是问题。如果问题的主体是针对坐而论道的官方学者,那么当事人“追求和平”可能是为了向暴君邀功请赏,如果问题是针对象牙塔里向往民主又害怕自己付出代价的好好先生说的,则可能是叶公好龙,但是,我和刘京生兄一样为民主事业奋斗几十年,我主张的和平,是针对向宪政民主制转型而言,我们的价值考量应该是共同的。那就是,第一,目的是实现正义至上的宪政民主制;第二,希望中国的社会和人民在转型过程中付出的代价尽可能少一些;第三,希望尽快实现。
此外,还有一个对国情的判断问题,这就是刘兄说的“实现什么样的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愿望”。在民主与专制对峙的今天,可以说中国至少有两个而非一个“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愿望”,中共和既得利益集团的共同愿望是维持现状——“稳定压倒一切”,绝大多数民众和理性的体制内人员则希望实现民主变革。但是在此基础上我们还是要看到,主张变革的绝大部分中国人,对如何变革还是有重大分歧的概括的说,人们对如何变革的分歧主要由对自己在当今社会里的地位和生活的满意度决定,社会地位越高,生活满意度越高,就越倾向于和平变革,对自己在当今社会里的地位越不满,生活的满意度越低,就越倾向暴力变革。但是,应该补充的是,就是中国底层大众,在今天希望暴力变革的恐怕也为数有限,更不要说将之付诸行动了。
一个社会究竟是会和平变革,还是会诉诸暴力变革,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这两种人究竟是哪一方面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占了上风。请注意,我们这里说的暴力,不是指按照人权原则属于公民权利的游行集会示威,以及由于当局的暴力压制导致的民众的非理性对抗,而是指官民之间的武装冲突和相应的暴力推翻现政权。事实是,今日中国,除了少数人因为个人的原因希望马上发生剧烈变革之外,大部分人因为在市场上可以通过个人打拼不断改善生活、而且明白在民主化之后还是要靠自己在市场上打拼才能改善处境,因而希望和平变革。就是全国各地爆发大规模冲突的地方,迄今为止应该说也还是局限于骚乱的水平,而不是有着明确的民主革命诉求——尽管如果持续下去而且蔓延开的话也确实可能发生这种转变。所以,这种情况是会变化的,如果当局在大势所趋之下被迫做出实质性让步,那么前者就会占上风,和平变革就可以实现;反之,若果当局冥顽不灵,错过了最后时机,越来越多的人不可遏制的要求剧烈变革,暴力变革就不可避免。
在我看来,今天中国虽然已经民怨沸腾,但由于几个方面的原因,和平转型的机会还是大于暴力变革,关于这些方面的论证,在谈和平转型的九篇论文中有系统阐述,没必要再重复了。问题的关键是,我们作为民主人权活动家,如果是牺牲个人的利益或者生命能换来民主,可以牺牲个人的利益或者生命。但是,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対同仁负责的态度,我们就绝不可以轻言暴力变革,因为我们无权拿他人的生命和社会的利益作牺牲。所以,只要还有希望,就不应该放弃和平转型的努力,我们向CDP这个作为当今中国最早、最富盛名的反对派组织推荐战略方针时,就不能轻率的提出过激主张。
况且,没有一个强大而稳健的反对派,就是发生暴力变革推翻了专制统治,也绝不可能迅速建立民主制度。相反,在全世界已经民主化的今天,只要有一个强大而稳健的反对派崛起,用行使公民权利——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方式,只要到了火候,就完全可能足以迫使穷途末路的专制当局分崩离析、转变态度。更不要说在当局负隅顽抗垂死挣扎大开杀戒的情况下,一个强大的反对派会怎样成为领导反对运动的中流砥柱,并且根据形势的变化调整自己的战略战术!与此同时,我在文中也早已指出,即使是和平转型,也不能排除阶段性的暴力冲突,和局部的暴力冲突,事实上,由于官府的黑社会化,暴政逼反人民的事天天都在发生,所以一方面我们尤其有必要对当局大力宣传和平转型,另一方面也有必要强调即使和平转型, 局部的、阶段性的暴力事件是不可避免的。基于以上情况,我可以这样回答刘京生兄:我们需要的是以实现宪政民主制为目的的和平,我们充分认识到暴力已经每天在发生、并且将会始终伴随的事实,我们希望中国的有识之士本着为国家社会人民负责任的态度,一起来尽最大的努力以和平方式完成转型,同时,万一暴政逼反全民,一个强大的稳健反对派也完全有能力肩负起领导民主转型的历史使命。
刘兄说:“和平转型是社会变革的最佳途径”,这是很叫人钦佩的认识。与此同时他说:“所以,不能在任何时候都高举和平的大旗”,对此我不敢苟同。恰恰相反,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高举和平的大旗”,因为和平对我们、对全国人民都不是一种策略,而是需要,是和正义同等重要的基本价值之一。当然我们和全中国人民也不会因此对暴政把全民逼到无路 可走的可能抱虚无主义的态度,即使到了那一天,我们也还是要“高举和平的大旗”,尽管我们不得不按法国大革命中诞生的《人权宣言》主张的原则行事——人民有权推翻暴政。道理很简单,和平是基本价值,因此我们绝不会放弃,但和平也不是唯一价值,为了公正的和平,为了正义基础上的和平,为了保卫和平,人民大众常常不得不被迫采用一些非和平的方式来达到目的,这有什么可奇怪的?
刘兄文中曾举二战为例,其实那个例子反过来也能成立: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前,美国全力维持和平,太平洋战争把美国卷入了战争,美国难道就改变了维持和平的理念和决心吗?美国被迫参加二战,目的还是为了和平,也确实仍然高举和平大旗!同样道理,就是当局把中国拖进了暴力对抗的深渊,从而使中国不得不以暴力方式完成民主转型,我们又为什么不应该继续高举和平转型的旗帜呢!因此,刘京生兄说:“当一个人只有两种选择而放弃一种选择的时候,实际上这个人就没有了选择。”这话是当然不错,但似乎并非针对我的九篇论和平转型而言。
二、“中国的和平转型需要首先回答或重点论述的是:和平的目的及可能性”
刘京生兄有云:“我始终无法摆脱被奴役状态这是和平吗?莫非只有侵略是奴役,是破坏和平,专制统治者就不是奴役,就不在破坏和平?这种所谓的“和平”就是不加任何价值拷问的“和平”,就是奴役下的“和平”。这样的和平也要维系?和平在这个意义上并不存在,维系不存在的“和平”,这在概念上(偷换概念)与逻辑上(把不存在作为前提)都是说不通的。如果真正为了和平的目的且这一目的能够经受得住历史与价值(民主价值)的拷问,我们几乎只能将破坏和平的专制统治者绳之于法——法律从本质上看就是报复。如果谈“和平”是绝对的善,法就是绝对的恶,或者相反——不同的人会给出不同的结论。”
如前所述,我主张的和平是以转型——走向宪政民主制——为前提的,就可能性而言,是通过对国情作了全面分析后得出的,关于这些方面可以认真读取我的原文。就奴役与和平的关系而言,历史的看并不那么简单,例如清初的汉人反清复明的问题,在当时就引起了满汉官民之间的很多争议,从王朝循环规律来看,如果说反抗奴役一概值得赞赏,“奴役下的“和平”一概不值得维系,那么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历史就绝不可能有一天的历史合理性。至少从汉初开始,新统治者就看到了“与民休息”的重要性,但这绝不意味着没有奴役,只是不仅把奴役合法化,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化了。一般来说,一种奴役制度(无论是奴隶制、隶农制、领主制、地主制还是现代雇佣制)在其应历史的要求产生的时候,多少总有些正当性、正义性的,至少是有其历史的合理性的。就是中共对中国的统治也同样如此,虽然它只是利用了工业革命带来的两极分化和中华民国政府的腐败,成功的运用了暴力和欺骗两手达到目的,但毕竟不仅广大农民被它利用来打天下,绝大部分民主人士也受到了它的愚弄一起来帮它把自己送进坟墓。当然,中共一夺取全国政权就原形毕露,但此时人民已经悔之晚矣,而且,它按毛泽东的整人方略“一次不宜树敌过多”,绝大部分人因此而被其“统战”被其糊弄甚至成为帮凶,哪会想到最终谁也难逃魔掌?当然,现在中共已经完全演化成了专制资本主义政党,正好成为它建党宗旨的“革命对象”,反抗中共奴役也就成了全民共识。说这些绝非证明中共奴役人民在其早期具有道义上的合理性,而是指出其统治的历史的合理性的来由的同时,想说明一下“奴役与和平的关系”不引入具体内容是说不清楚的。说到偷换概念问题,关于和平的概念显然和奴役没有必然联系,而是和战争相对应的,也和暴力革命相关联。奴役下的和平,是人类农业文明历史上的常态,相反,无法忍受奴役而造反、革命则只是偶然发生的事情。奴役的对应概念可以说是统治,其负相关概念是自由。反抗奴役,其最激烈的方式是武装暴动,暴力革命,但是,这并不证明用行使人权的方式不能反抗,更不能证明用行使人权的方式不能达到目的,后者早已在印度、南非、东欧、东南亚多个国家获得了证实。概而言之,专制就是奴役,和平不是绝对的善,法应该是必要的恶(但“法律从本质上看就是报复”不对,就其产生而言虽然有由当权者来替小民报复的成分,但它更主要是为了规范和维护社会秩序),暴力革命有其不可避免的时候,这都是常识,但重复万遍也不解决问题。我们今天需要的是凝聚反对派完成向宪政民主制的转型,我的文章谈“和平”,都是围绕着这个中心任务进行的。在我看来,非和平转型的可能不能排除,但从目前来看和平转型的概率仍然大得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尤其要全力以赴的力争和平转型。
三、“和平转型客观要求给出一个彻底排除暴力的合理性理由”
和平转型是我们的善良愿望,如前所述,在还有一线希望时我们决不应当放弃这种努力。但是,姑且不说我在各篇论文中一再指出不同程度的暴力早就存在,而且会始终存在,所谓“要求给出一个彻底排除暴力的合理性理由”这种说法,其实从逻辑上看,正好是刘京生兄自己首先应该解决的。因为学理要求我们在驳斥对方时自己首先应该不存在同样问题。也就是说,刘兄如果反过来主张非和平转型,就“要求给出一个彻底排除和平转型的合理性理由”,这应该是刘兄提出上述要求的必然前提。
事实是,在今天我们只能断言向宪政民主制的转型必不可免。至于会以和平还是非和平的方式完成,这必须由未来的历史回答。但是,我们可以回答的是,根据中国目前的情况,我们自己该怎么办,我们认为应该向当今中国民主转型的领导力量提出什么建议。我的论和平转型系列论文就是自己对此做出的回答。我的系列论文没法提出“彻底排除暴力的合理性理由”,也不可能提出这种理由,因为历史上暴力革命带来民主转型的例子实在不少,美国革命,法国革命都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但不能“给出一个彻底排除暴力的合理性理由”并不能证明和平转型缺乏合理性,因为这二者不是反对关系,完全可以同时为真,无论从形式逻辑上说,还是从世界历史上说都是如此。我的文章当然系统解说了在当前的中国不存在暴力革命的条件和基础的事实和理由,但也没有排除在情况发生了变化的情况下,转型会以非和平方式进行的可能,不过,就当前而言,我确实没有看到暴力革命的充分条件和物质以及人员基础,尽管这种主张的呼声越来越高。
四、“和平转型是反思后的结论是否成立”
刘兄可以说我反思的结论在他看来不能成立,但说“和平转型是(我秦永敏)的反思后的结论”不能成立,这恐怕言之无理。反思并不具有真理专利权,反思的结果也可能是谬误。任何反思都是个人做出的。反思是一种严肃的思维方式,那就是,虽然自己有一种观念,并且自认为很成熟,还是反过来把他当作一种错误的观念去加以批判,反驳,尽可能的寻找到足以否证自己的观念的证据和理由,直到在自己的视野内确实没有充分的证据和理由否证自己的观念为止,这样,即使这种反思仍然是错误的,至少其态度是严肃的,其方法是科学的。与此同时,不同的个人对同一重大社会事务的反思的结论正好相反是社会常态。正因此对同一问题专家学者意见相左,在学术讨论会上争得面红耳赤是每一场有价值的学术讨论会的必然现象,如果没有这种争论,则成了一家畅言的学术报告会。所以,刘兄如果认真反思后认为我的反思不对,这是毫不奇怪。但是,刘兄没有理由说,和平转型是我秦永敏反思后的结论这一点不能成立。
另外,刘兄说:““和平主义”的理论与逻辑起点是:暴力推翻的政权必然以暴力维系。第一,主张和平转型绝不等于“和平主义”。我们说的是当今中国的社会转型,而不是一般的说一切国家向宪政民主制转型都必须和平进行。第二,关于“和平主义”,在这里作为一个带有否定性意义的大桶里面装着些什么人的什么主张含义不明,第三,历史上看,“和平主义”是指在侵略战争明显即将爆发时仍然反对以武装来加以防范的张伯伦一流的好好先生,如果这意味着刘兄认为暴政已经使全民起义迫在眉睫而我还要坚持和平转型,那么这只能说明我们对局势的估计颇为不同。第四,“暴力推翻的政权必然以暴力维系”当然是一种简单化的看法,但暴力推翻一个政权后,新的政权以军代政、论功行赏的可能性毕竟要大一些。当然,在全世界都已经走向了民主的今天,推翻了旧政权的暴力的掌握者长期垄断政权的可能性应该说不存在了,但他们用手中的暴力迟滞民主进程、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左右民主选举的可能性是极大的。当然,我能理解这种心情:那就是不管今后会怎么样,首先不择手段的推翻现行专制统治再说!也许中国今天果真会走向这一步,但我确实认为如果“天下大乱”,绝非国家人民之福。正因此,我们作为从事了几十年活动的民主人权活动家在这样的历史关头尤其应该给我们的国家和人民选择一条最好的道路:构筑强大的稳健反对派,将中国的转型引导向和平有序的方向上去,而且,我认为迄今为止这种可能性不仅完全存在,而且可能性空前的大了起来。
五、“最后,和平转型还要切实的解决一个操作性难题:对牛弹琴。”
从其他通过和平转型走向宪政民主制的国家的先例来看,民间力量对独裁统治者发话,都有过很长时间的“对牛弹琴”,这是不足为奇的。政治毕竟以力量对比为基础,就像拳王们不会轻易接受不够格者的挑战一样,当年普京作为叶利钦的接班人对总统职务稳操胜券时,就绝不接受其他几个候选人的辩论邀请。何况专制统治者从来目空一切,也害怕承认了一个政治反对者会引起全面崩溃。因此,在政治反对派实力不够强大时,当局对我们的善意呼唤不作理睬反而肆意打压是正常现象。但是,刘兄应该看到,今天,中国人民的权利意识正在普遍觉醒,各种反对力量正在崛起,反对派精英正在凝聚核心,统治者在道义上已经破产,在意识形态上已经输光,内部正在分化,其投机者正在寻找时机,其改革派正在寻求社会同盟!因此,只要我们政治反对派崛起了,壮大了,抓住历史机遇了,当局随着我们的琴声起舞就只是时间问题。这种情况在印度发生过,在波兰发生过,在南非发生过,一定程度上在苏联也发生过,在中国为什么就不会发生?
刘兄说:“和平是有对象的,一方的和平意愿常常可以忽略不计。单相思是病态,是乞求,病态与乞求,不能作为行动指南。我理直气壮的倡导和平其勇气可嘉,但是那无异于,我理直气壮的在乞讨,不过是自我感觉。看来,刘兄未必看了我的九论和平转型。我的九论和平转型,是作为中国政治反对派实现宪政的战略战术提出来的,它立足于我们自己作为中国政治反对力量的崛起,它的结论是:只要中国有一个强大而稳健的反对派崛起,和平转型就水到渠成。用原文的话说,一个强大而稳健的政治反对派的产生是中国和平转型的充分条件。反之,如果我们做不到这一点,非和平转型就不可避免。非和平转型则存在一个以暴烈程度为阶梯的系列,从大规模的骚乱到武装对峙到全面内战,甚至发生某些绝望的狂人引爆核武器之类的事件也是可能的——这种情况难道会是国家、社会、人民的福气?有鉴于此,和平转型当然是我们民主人权活动家理当高举的伟大旗帜。
2011年11月4日
顺便说说,你和我是从民主墙运动一路走来的老朋友,早在1993年我在北京开展《和平宪章》活动中和魏京生谈起《探索》成员时,在简说了路林、杨光后,就着重询问了当时因为秘密组党被判重刑的你的情况,并为你的无畏精神深深感慨!一晃十八九年过去,我们都坐完大狱出来,而且已经有了公开讨论中国民主转型问题的条件,抚今忆昔,怎不令人感慨!当然,面对你的文章,更重要的是感到任重道远,因为我们共同承担着完成民主转型的历史使命,如果中国的这一任务不能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完成,我们都会死不瞑目,是吗?我不知刘京生兄其文是否针对我文,但至少我们是在就同一个问题提出各自的看法。
我的论和平转型之九题目是《和平转型的充分条件是强大而稳健的反对派崛起》,这是该系列的最后一篇,应该说,仅从这个题目就可知,在我看来和平转型的旗帜必须高举,无论什么条件下都应该高举,虽说这个充分条件不存在时,一切情况就都大不一样,我们的做法也会大不一样!再回溯一下我首创和平转型的开山之作《和平宪章》的提法:“既然多元化民主政治是不可阻挡的历史必然,那么,我们不能不问:这一进程在中国究竟将以和平方式还是以非和平方式进行?”我的基本观念就不难理解了。做了上述解说后,再来针对刘京生兄提出的五个问题作出回答,就可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质疑了。
一、“我们追求什么样的和平?”
这是刘京生兄提出的第一个问题。人类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任何时代的价值追求都不是单一的。人类文明史上,任何能够长久维持的社会价值观念都离不开主张正义至上,如儒学就强调“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贵义而不贵惠”。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其他价值总是会冲击正义至上,如美国反恐就一度大肆侵犯人权,不仅如此,由于利害所在,倾向所致,各方对何为正义的解释和具体正义的度量差异,更使问题高度复杂化。关于正义的问题尚且如此,何况和平?刘京生说得对:“和平转型区别于个人,他要实现的是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意愿,这就需要赋予和平转型以价值意义,做价值考量。这就是理论上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追求什么样的和平,实现什么样的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愿望。”是的,暴政下的和平是暴君和同伙所需要的,岂止和平,他们还希望“河蟹”,希望“江山万年长”。但商业文明时代的民众需要的是建立在“公平交易”基础上的平等、自由、人权以及维护它们的法治、宪政,需要的是权利平等、主权在民基础上的正义至上的和平。这样,面对暴政下的和平,民众就不免啧有烦言,乃至要加以否弃,在这种情况下,冲突就不仅不可避免,而且注定会激化。
问题在于:我们需要否弃的是暴政,还是和平?否弃暴政,是否意味着必须否弃和平?换句话说,人民不要暴政,是否除了暴力反抗别无选择?准确的说,为了把国家从暴政下解脱出来并实现宪政民主制,是否除了暴力革命外别无选择?应该说,我的九论和平转型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如果刘兄没看,请看一看,如果刘兄认为那些文章没有解答好,请刘兄具体指出,不过在我看来,刘兄提出的问题我在那些文章中均已解答,但刘兄并没有否认我提出的理由,所以,刘兄的这篇文章只针对了我的论点,没有针对我的论据。“追求什么样的和平,实现什么样的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愿望。”在我和我的文章里好像不是问题。如果问题的主体是针对坐而论道的官方学者,那么当事人“追求和平”可能是为了向暴君邀功请赏,如果问题是针对象牙塔里向往民主又害怕自己付出代价的好好先生说的,则可能是叶公好龙,但是,我和刘京生兄一样为民主事业奋斗几十年,我主张的和平,是针对向宪政民主制转型而言,我们的价值考量应该是共同的。那就是,第一,目的是实现正义至上的宪政民主制;第二,希望中国的社会和人民在转型过程中付出的代价尽可能少一些;第三,希望尽快实现。
此外,还有一个对国情的判断问题,这就是刘兄说的“实现什么样的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愿望”。在民主与专制对峙的今天,可以说中国至少有两个而非一个“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愿望”,中共和既得利益集团的共同愿望是维持现状——“稳定压倒一切”,绝大多数民众和理性的体制内人员则希望实现民主变革。但是在此基础上我们还是要看到,主张变革的绝大部分中国人,对如何变革还是有重大分歧的概括的说,人们对如何变革的分歧主要由对自己在当今社会里的地位和生活的满意度决定,社会地位越高,生活满意度越高,就越倾向于和平变革,对自己在当今社会里的地位越不满,生活的满意度越低,就越倾向暴力变革。但是,应该补充的是,就是中国底层大众,在今天希望暴力变革的恐怕也为数有限,更不要说将之付诸行动了。
一个社会究竟是会和平变革,还是会诉诸暴力变革,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这两种人究竟是哪一方面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占了上风。请注意,我们这里说的暴力,不是指按照人权原则属于公民权利的游行集会示威,以及由于当局的暴力压制导致的民众的非理性对抗,而是指官民之间的武装冲突和相应的暴力推翻现政权。事实是,今日中国,除了少数人因为个人的原因希望马上发生剧烈变革之外,大部分人因为在市场上可以通过个人打拼不断改善生活、而且明白在民主化之后还是要靠自己在市场上打拼才能改善处境,因而希望和平变革。就是全国各地爆发大规模冲突的地方,迄今为止应该说也还是局限于骚乱的水平,而不是有着明确的民主革命诉求——尽管如果持续下去而且蔓延开的话也确实可能发生这种转变。所以,这种情况是会变化的,如果当局在大势所趋之下被迫做出实质性让步,那么前者就会占上风,和平变革就可以实现;反之,若果当局冥顽不灵,错过了最后时机,越来越多的人不可遏制的要求剧烈变革,暴力变革就不可避免。
在我看来,今天中国虽然已经民怨沸腾,但由于几个方面的原因,和平转型的机会还是大于暴力变革,关于这些方面的论证,在谈和平转型的九篇论文中有系统阐述,没必要再重复了。问题的关键是,我们作为民主人权活动家,如果是牺牲个人的利益或者生命能换来民主,可以牺牲个人的利益或者生命。但是,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対同仁负责的态度,我们就绝不可以轻言暴力变革,因为我们无权拿他人的生命和社会的利益作牺牲。所以,只要还有希望,就不应该放弃和平转型的努力,我们向CDP这个作为当今中国最早、最富盛名的反对派组织推荐战略方针时,就不能轻率的提出过激主张。
况且,没有一个强大而稳健的反对派,就是发生暴力变革推翻了专制统治,也绝不可能迅速建立民主制度。相反,在全世界已经民主化的今天,只要有一个强大而稳健的反对派崛起,用行使公民权利——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方式,只要到了火候,就完全可能足以迫使穷途末路的专制当局分崩离析、转变态度。更不要说在当局负隅顽抗垂死挣扎大开杀戒的情况下,一个强大的反对派会怎样成为领导反对运动的中流砥柱,并且根据形势的变化调整自己的战略战术!与此同时,我在文中也早已指出,即使是和平转型,也不能排除阶段性的暴力冲突,和局部的暴力冲突,事实上,由于官府的黑社会化,暴政逼反人民的事天天都在发生,所以一方面我们尤其有必要对当局大力宣传和平转型,另一方面也有必要强调即使和平转型, 局部的、阶段性的暴力事件是不可避免的。基于以上情况,我可以这样回答刘京生兄:我们需要的是以实现宪政民主制为目的的和平,我们充分认识到暴力已经每天在发生、并且将会始终伴随的事实,我们希望中国的有识之士本着为国家社会人民负责任的态度,一起来尽最大的努力以和平方式完成转型,同时,万一暴政逼反全民,一个强大的稳健反对派也完全有能力肩负起领导民主转型的历史使命。
刘兄说:“和平转型是社会变革的最佳途径”,这是很叫人钦佩的认识。与此同时他说:“所以,不能在任何时候都高举和平的大旗”,对此我不敢苟同。恰恰相反,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高举和平的大旗”,因为和平对我们、对全国人民都不是一种策略,而是需要,是和正义同等重要的基本价值之一。当然我们和全中国人民也不会因此对暴政把全民逼到无路 可走的可能抱虚无主义的态度,即使到了那一天,我们也还是要“高举和平的大旗”,尽管我们不得不按法国大革命中诞生的《人权宣言》主张的原则行事——人民有权推翻暴政。道理很简单,和平是基本价值,因此我们绝不会放弃,但和平也不是唯一价值,为了公正的和平,为了正义基础上的和平,为了保卫和平,人民大众常常不得不被迫采用一些非和平的方式来达到目的,这有什么可奇怪的?
刘兄文中曾举二战为例,其实那个例子反过来也能成立: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前,美国全力维持和平,太平洋战争把美国卷入了战争,美国难道就改变了维持和平的理念和决心吗?美国被迫参加二战,目的还是为了和平,也确实仍然高举和平大旗!同样道理,就是当局把中国拖进了暴力对抗的深渊,从而使中国不得不以暴力方式完成民主转型,我们又为什么不应该继续高举和平转型的旗帜呢!因此,刘京生兄说:“当一个人只有两种选择而放弃一种选择的时候,实际上这个人就没有了选择。”这话是当然不错,但似乎并非针对我的九篇论和平转型而言。
二、“中国的和平转型需要首先回答或重点论述的是:和平的目的及可能性”
刘京生兄有云:“我始终无法摆脱被奴役状态这是和平吗?莫非只有侵略是奴役,是破坏和平,专制统治者就不是奴役,就不在破坏和平?这种所谓的“和平”就是不加任何价值拷问的“和平”,就是奴役下的“和平”。这样的和平也要维系?和平在这个意义上并不存在,维系不存在的“和平”,这在概念上(偷换概念)与逻辑上(把不存在作为前提)都是说不通的。如果真正为了和平的目的且这一目的能够经受得住历史与价值(民主价值)的拷问,我们几乎只能将破坏和平的专制统治者绳之于法——法律从本质上看就是报复。如果谈“和平”是绝对的善,法就是绝对的恶,或者相反——不同的人会给出不同的结论。”
如前所述,我主张的和平是以转型——走向宪政民主制——为前提的,就可能性而言,是通过对国情作了全面分析后得出的,关于这些方面可以认真读取我的原文。就奴役与和平的关系而言,历史的看并不那么简单,例如清初的汉人反清复明的问题,在当时就引起了满汉官民之间的很多争议,从王朝循环规律来看,如果说反抗奴役一概值得赞赏,“奴役下的“和平”一概不值得维系,那么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历史就绝不可能有一天的历史合理性。至少从汉初开始,新统治者就看到了“与民休息”的重要性,但这绝不意味着没有奴役,只是不仅把奴役合法化,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化了。一般来说,一种奴役制度(无论是奴隶制、隶农制、领主制、地主制还是现代雇佣制)在其应历史的要求产生的时候,多少总有些正当性、正义性的,至少是有其历史的合理性的。就是中共对中国的统治也同样如此,虽然它只是利用了工业革命带来的两极分化和中华民国政府的腐败,成功的运用了暴力和欺骗两手达到目的,但毕竟不仅广大农民被它利用来打天下,绝大部分民主人士也受到了它的愚弄一起来帮它把自己送进坟墓。当然,中共一夺取全国政权就原形毕露,但此时人民已经悔之晚矣,而且,它按毛泽东的整人方略“一次不宜树敌过多”,绝大部分人因此而被其“统战”被其糊弄甚至成为帮凶,哪会想到最终谁也难逃魔掌?当然,现在中共已经完全演化成了专制资本主义政党,正好成为它建党宗旨的“革命对象”,反抗中共奴役也就成了全民共识。说这些绝非证明中共奴役人民在其早期具有道义上的合理性,而是指出其统治的历史的合理性的来由的同时,想说明一下“奴役与和平的关系”不引入具体内容是说不清楚的。说到偷换概念问题,关于和平的概念显然和奴役没有必然联系,而是和战争相对应的,也和暴力革命相关联。奴役下的和平,是人类农业文明历史上的常态,相反,无法忍受奴役而造反、革命则只是偶然发生的事情。奴役的对应概念可以说是统治,其负相关概念是自由。反抗奴役,其最激烈的方式是武装暴动,暴力革命,但是,这并不证明用行使人权的方式不能反抗,更不能证明用行使人权的方式不能达到目的,后者早已在印度、南非、东欧、东南亚多个国家获得了证实。概而言之,专制就是奴役,和平不是绝对的善,法应该是必要的恶(但“法律从本质上看就是报复”不对,就其产生而言虽然有由当权者来替小民报复的成分,但它更主要是为了规范和维护社会秩序),暴力革命有其不可避免的时候,这都是常识,但重复万遍也不解决问题。我们今天需要的是凝聚反对派完成向宪政民主制的转型,我的文章谈“和平”,都是围绕着这个中心任务进行的。在我看来,非和平转型的可能不能排除,但从目前来看和平转型的概率仍然大得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尤其要全力以赴的力争和平转型。
三、“和平转型客观要求给出一个彻底排除暴力的合理性理由”
和平转型是我们的善良愿望,如前所述,在还有一线希望时我们决不应当放弃这种努力。但是,姑且不说我在各篇论文中一再指出不同程度的暴力早就存在,而且会始终存在,所谓“要求给出一个彻底排除暴力的合理性理由”这种说法,其实从逻辑上看,正好是刘京生兄自己首先应该解决的。因为学理要求我们在驳斥对方时自己首先应该不存在同样问题。也就是说,刘兄如果反过来主张非和平转型,就“要求给出一个彻底排除和平转型的合理性理由”,这应该是刘兄提出上述要求的必然前提。
事实是,在今天我们只能断言向宪政民主制的转型必不可免。至于会以和平还是非和平的方式完成,这必须由未来的历史回答。但是,我们可以回答的是,根据中国目前的情况,我们自己该怎么办,我们认为应该向当今中国民主转型的领导力量提出什么建议。我的论和平转型系列论文就是自己对此做出的回答。我的系列论文没法提出“彻底排除暴力的合理性理由”,也不可能提出这种理由,因为历史上暴力革命带来民主转型的例子实在不少,美国革命,法国革命都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但不能“给出一个彻底排除暴力的合理性理由”并不能证明和平转型缺乏合理性,因为这二者不是反对关系,完全可以同时为真,无论从形式逻辑上说,还是从世界历史上说都是如此。我的文章当然系统解说了在当前的中国不存在暴力革命的条件和基础的事实和理由,但也没有排除在情况发生了变化的情况下,转型会以非和平方式进行的可能,不过,就当前而言,我确实没有看到暴力革命的充分条件和物质以及人员基础,尽管这种主张的呼声越来越高。
四、“和平转型是反思后的结论是否成立”
刘兄可以说我反思的结论在他看来不能成立,但说“和平转型是(我秦永敏)的反思后的结论”不能成立,这恐怕言之无理。反思并不具有真理专利权,反思的结果也可能是谬误。任何反思都是个人做出的。反思是一种严肃的思维方式,那就是,虽然自己有一种观念,并且自认为很成熟,还是反过来把他当作一种错误的观念去加以批判,反驳,尽可能的寻找到足以否证自己的观念的证据和理由,直到在自己的视野内确实没有充分的证据和理由否证自己的观念为止,这样,即使这种反思仍然是错误的,至少其态度是严肃的,其方法是科学的。与此同时,不同的个人对同一重大社会事务的反思的结论正好相反是社会常态。正因此对同一问题专家学者意见相左,在学术讨论会上争得面红耳赤是每一场有价值的学术讨论会的必然现象,如果没有这种争论,则成了一家畅言的学术报告会。所以,刘兄如果认真反思后认为我的反思不对,这是毫不奇怪。但是,刘兄没有理由说,和平转型是我秦永敏反思后的结论这一点不能成立。
另外,刘兄说:““和平主义”的理论与逻辑起点是:暴力推翻的政权必然以暴力维系。第一,主张和平转型绝不等于“和平主义”。我们说的是当今中国的社会转型,而不是一般的说一切国家向宪政民主制转型都必须和平进行。第二,关于“和平主义”,在这里作为一个带有否定性意义的大桶里面装着些什么人的什么主张含义不明,第三,历史上看,“和平主义”是指在侵略战争明显即将爆发时仍然反对以武装来加以防范的张伯伦一流的好好先生,如果这意味着刘兄认为暴政已经使全民起义迫在眉睫而我还要坚持和平转型,那么这只能说明我们对局势的估计颇为不同。第四,“暴力推翻的政权必然以暴力维系”当然是一种简单化的看法,但暴力推翻一个政权后,新的政权以军代政、论功行赏的可能性毕竟要大一些。当然,在全世界都已经走向了民主的今天,推翻了旧政权的暴力的掌握者长期垄断政权的可能性应该说不存在了,但他们用手中的暴力迟滞民主进程、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左右民主选举的可能性是极大的。当然,我能理解这种心情:那就是不管今后会怎么样,首先不择手段的推翻现行专制统治再说!也许中国今天果真会走向这一步,但我确实认为如果“天下大乱”,绝非国家人民之福。正因此,我们作为从事了几十年活动的民主人权活动家在这样的历史关头尤其应该给我们的国家和人民选择一条最好的道路:构筑强大的稳健反对派,将中国的转型引导向和平有序的方向上去,而且,我认为迄今为止这种可能性不仅完全存在,而且可能性空前的大了起来。
五、“最后,和平转型还要切实的解决一个操作性难题:对牛弹琴。”
从其他通过和平转型走向宪政民主制的国家的先例来看,民间力量对独裁统治者发话,都有过很长时间的“对牛弹琴”,这是不足为奇的。政治毕竟以力量对比为基础,就像拳王们不会轻易接受不够格者的挑战一样,当年普京作为叶利钦的接班人对总统职务稳操胜券时,就绝不接受其他几个候选人的辩论邀请。何况专制统治者从来目空一切,也害怕承认了一个政治反对者会引起全面崩溃。因此,在政治反对派实力不够强大时,当局对我们的善意呼唤不作理睬反而肆意打压是正常现象。但是,刘兄应该看到,今天,中国人民的权利意识正在普遍觉醒,各种反对力量正在崛起,反对派精英正在凝聚核心,统治者在道义上已经破产,在意识形态上已经输光,内部正在分化,其投机者正在寻找时机,其改革派正在寻求社会同盟!因此,只要我们政治反对派崛起了,壮大了,抓住历史机遇了,当局随着我们的琴声起舞就只是时间问题。这种情况在印度发生过,在波兰发生过,在南非发生过,一定程度上在苏联也发生过,在中国为什么就不会发生?
刘兄说:“和平是有对象的,一方的和平意愿常常可以忽略不计。单相思是病态,是乞求,病态与乞求,不能作为行动指南。我理直气壮的倡导和平其勇气可嘉,但是那无异于,我理直气壮的在乞讨,不过是自我感觉。看来,刘兄未必看了我的九论和平转型。我的九论和平转型,是作为中国政治反对派实现宪政的战略战术提出来的,它立足于我们自己作为中国政治反对力量的崛起,它的结论是:只要中国有一个强大而稳健的反对派崛起,和平转型就水到渠成。用原文的话说,一个强大而稳健的政治反对派的产生是中国和平转型的充分条件。反之,如果我们做不到这一点,非和平转型就不可避免。非和平转型则存在一个以暴烈程度为阶梯的系列,从大规模的骚乱到武装对峙到全面内战,甚至发生某些绝望的狂人引爆核武器之类的事件也是可能的——这种情况难道会是国家、社会、人民的福气?有鉴于此,和平转型当然是我们民主人权活动家理当高举的伟大旗帜。
201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