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第四波民主化浪潮与中国民主转型”征文



六、顶层运作和维权律师的历史性作用
 
民主时代,律师是政治家的摇篮,是领导者产生的重要的来源。从中国来说,在当前历史条件下,大家都能预计到,在今后的十年内外,,中国必将走进民主化时代。律师在现阶段有合法空间,而民主时代也是法治时代,法律人必然成为民主政治的领军人物。当前的转型正是向法治转型,法律人、律师在这场转型中必然扮演最重要的角色,很可能坐上直通车、成为走上政治领袖地位的人选。

关于这一点,台湾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借鉴,《美丽岛》遭到镇压之时,维权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挺身而出,结果,法律人不仅成为了民主进步党的核心,而且政党轮替也是由作为律师的陈水扁完成的。不管他个人后来如何,在中华宪政史上,陈水扁都留下了浓墨重彩。这绝不仅仅是因为他个人善于经营,最重要的是,他当初担当了“道成肉身”的社会角色,也就是其个人的所作所为体现了历史规律,这种规律从大处说是宪政民主不可抗拒,从具体说是法律人、律师领导社会的时代到来了。

今日中国,已经不是毛、邓时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尽管其中还有一些恶法,尤其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方面的问题格外严重,但是,第一,就是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方面,中国今天的法律大体上也是抽象肯定的。第二,中国宪法已经载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字眼。第三,中国政府已经签署了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内的主要人权公约,因此,法律人、律师可以名正言顺理直气壮的捍卫顶层运作,投入顶层运作,开展顶层运作。

伟大事业需要多级火箭推动,做事业需要团队的每个人充分发挥自己的能量。从中共建政后的新生代民主力量来看,以“下乡知青”为主力的民主墙运动是第一级火箭,80年代的大学生是第二级火箭,新千年初的维权团队是第三级火箭,这三级火箭的能量已经依次逐步发挥,维权律师作为第四级火箭,其前景应说正未可限量!

顶层运作需要大量的杰出法律人尤其是律师和律师团队参与才能成功,作为律师,可以以法律顾问形式出面,还可以邀请一些其他朋友组成法律顾问团,也可以直接进入核心开展顶层运作。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维权律师是顶层运作成败的关键因素,是顶层运作的必要条件,大量高水平的法律人和律师团队的参与和领导,甚至可以说是顶层运作成功的充分条件,因为只有他们最清楚如何在现有条件下合法、稳步、坚定不移的推进民主人权事业,直到使之走向宪政时代。

当然,强调法律人、律师对顶层运作的巨大作用,并不等于否定其他社会精英的价值,同样的,强调社会精英的价值,也不等于否定草根和全民的作用。民主事业是全民的事业,需要全民参与,也是为全民谋求人权和自由,但在社会前进上和在观念创新上道理是一样的——开拓者、领导者具有决定作用。千人之喏喏不如一士之谔谔,“民可乐成,不可虑始”,没有精英、领袖的带动,就没有伟大的历史创新。以顶层运作推进和完成向宪政民主制转型的历史重任,必须由社会精英共同承担领导作用,以形成一个高水平的团队,每一个方面或者部门都需要有内行、专家承担相应的任务。但是,由于开展合法斗争的历史性需要,尤应强调法律人和律师必须扮演最重要的角色,顺便说一句,这也正是当今中国最伟大的法律人之一江平教授强调“法律人要讲政治”一语的意义所在。

七、我给你一个历史的台阶,你给我一个对话的平台
 
老子说得好:“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在硬实力上几乎一无所有的反对派,仅仅凭着道义力量就可以和掌控着整个国家机器的统治集团谈判,甚至达到实现宪政的目的,确实是痴人说梦异想天开!因此,对于顶层运作成功的可能性表示极大的怀疑是可以理解的,相反,盲目的认可顶层运作成功可能性倒是可笑的,所以,从常规来说,没有人会相信叫花子和东海龙王赛宝可以稳操胜算。

但是,特定情况下叫花子就是有比龙王更好的宝贝,赤手空拳的反对派就是可能以顶层运作和掌握着全部国家机器的统治者最终达成历史性妥协。为什么?这里的原因并不复杂,那就是专制统治的巨轮看似坚实无比,其实它已经千疮百孔,来日无多,沉没只是时间问题,这艘船上的老鼠都在开溜——如前所述,自毛泽东的外孙女孔令梅、邓小平的儿子邓质方始,绝大部分中共高官的后代都不愿享受“红色江山”,而到美国或者其他自由国家去受“压迫”了!仅此一点,就能说明这种制度的穷途末路。撇开令当局难堪的具体事实不谈,人所共见,共产意识形态的破产,改革方向的丧失,自我约束理由的无存,道德法律的全面失范,已经使中国的统治集团茫然不知所措!在这种情况下,它的救命稻草能是什么?难道它真想一条道走到黑——步齐奥塞斯库、萨达姆、卡扎菲后尘吗?难道他们果然只想如其谋士张木生所云“抱着炸弹击鼓传花”到爆炸吗?

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民主运动的顶层运作就能给它以另一种选择!这种选择就是:我给你一个历史的台阶,你给我一个对话的平台。我们共同来创造和平转型的光辉历史!

正因此,我们可以以当局没有任何理由反对的方式,逐步加大力度,一点一点往前推进和平转型。我们要求和解,这种和解是双方良性互动的过程,一方面当局一步步收敛政治压迫,放开政治自由,扩大合法性基础,另一方面,反对派力量以建设性的态度逐步推进以宪政为导向的变革活动,并一步步的凝聚、发展、壮大起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学会做合法的反对派,当局也必须学会容忍合法的反对派。当局会发现,有这么个合法的反对派,对他们的软着陆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机会,否则事情只会更糟——他们已经别无出路!总之,他们已经需要台阶,这样,我们得主动一点。

这种顶层运作绝非行险邀幸。几十年来的民主运动已经为我们积淀了丰富的资源,全方位立体化的民主运动已经为我们准备了雄厚的基础,从低音部到高音部的大合唱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背景,我们要做的只是画龙点睛,把已经成熟了的果实送到全国人民面前。说白了,我们只是通过顶层运作做整合工作和与当局交涉的工作,虽然这些工作恰恰是最需要创造力、最需要艺术眼光、最需要胸怀胆识和魄力以及献身精神的——天上掉馅饼还要冒砸着脑袋的风险,以这种方式完成中国民主转型大业怎么会没有大风大浪?总之,不看到难度和风险是太天真了,看不到可行性则太可悲了!

这种顶层运作绝不是指望当局的恩赐,它的基点立足于民主运动力量采取“直捣黄龙”的战略,它的成功取决于我而非取决于彼。不久前有人提出了底层的政改方案(“中国政改路径底层设计图”),该方案似乎完全没有考虑反对派的历史主导作用,这种做法从观念上说是一种创新,从现实说却还是把希望寄托在当局的政改上,也就是由底层设计、却必须完全由统治者实施的政改方案。

民主运动的顶层运作方略的立足点不是当局的政改,也不是社会大众提供给当局的“底层设计图”,而是民主运动本身!在此基础上,它力求和当局在政改上达成共识,并且和当局合作完成向宪政民主制的转型。当然,在一开始,它首先要使自己能够立足,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在一定的时候,它要抓住时机完成逆转,它高度重视“渐进性的中断”带来的飞跃,以及在随后的变局中真正成为主导方面——一如台湾民进党已经做到的那样。

一般而言,有理由认为,十八大后会有顶层运作的很好机会,可以向最高当局喊话,通过给它一个历史的台阶,使民运力量获得高端对话的平台。

八、顶层运作的基本方法

A官民对话是基本方法

顶层运作的基本方法,是由有担当能力和勇气的政治反对派人士公开站出来要求和最高当局对话和进行对话本身。和平转型必然要求开展官民对话,民主政治则正是对话政治,所以,由官民对话达至民主转型,是可以预期的最好的、代价最小的转型方式,是一切理智的、理性的中国人都可以接受的方式。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当局凭着手中掌握的全部国家机器有着无与伦比的巨大硬实力,而我们则除了软实力以外一无所有,因此,只要丧失理智,当局随时会启动专制力量——那可是人类历史上最可怕的绞肉机——将我们投入牢房,甚至使我们人间蒸发!所以,害怕牺牲,不愿承担可能付出的代价,就不可能发动和开展这种顶层运作。

然而,“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自古以来“有非常之人方有非常之事”!顶层运作是需要大智大睿的,也是需要崇高的献身精神的,尤其是开拓之初,艰难困苦、艰险危殆可想而知。但是,更应该指出,市场经济已经给国家给社会给人民也给执政党和政府带来了现代世界所具有的基本理性,关于民主运动顶层运作利国利民利政府利统治者的双赢和多赢的道理如前所述,没有必要再做重复,应该相信,对于当局来说,从理论上看它是具有完全的可接受性的,所以,推行这一方略,所需要冒的风险应该不至于很大,相反,成功的把握则几乎可以说“稳操胜券”,当然,这还取决于我们的具体作为是否可以做到“行于当行,止于不可不止”,也就是在操作上具有非常娴熟的技巧,从而在走钢丝似的运行中始终能首先保持自身的基本平衡,然后一点点稳步向前迈进。

B从易到难,从小到大

从操作上说,这就要求我们谨记老子的名言:“图难乎,其易也;为大乎,其细也。”或者如《大学》所说:“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具体的说,这就要求我们始终只提出当前条件下通过施加压力使当局可以接受的条件,而不是脱离现实直接提出未来才可能达到的目标,更不是一口气开出民主时代才能实现的大列清单。关于这一点,一百年前梁启超就已经精辟的指出,国民运动是推进制度变革的主要方式,每一波国民运动都应该通过提出一些当局可以接受的条件来推动改革,至于提出当局绝对不可接受的条件,就等于下最后通牒,你没有那种实力的话,其结果就是使谈判步入死胡同,或者是招致镇压,总之还是达不到目的。正是基于这种考量,一开始就提出一部理想的新宪法草案似乎并非高明的主意,因为在当前条件下当局绝不会接受,也不可能付诸全民公决,所以只能是一厢情愿的美梦。

C厚积薄发,稳步推进

正因此,顶层运作必须“厚积薄发”。一开始只能从提出具体的、很卑微的、但对实现宪政来说又是必不可少的基本要求开始。在这种一系列小小的要求不断被当局接受的情况下,我们对自己的信心会越来越足,我们的社会信任度会持续的提高,我们的要求也可以一步一步往前推进,以此“集小胜为大胜”,通过较长期的经营形成雄厚的基础,也和当局逐步建立起较为公正、稳定的博弈规则,从而使我们自身——反对派领导集团——获得越来越大的合法性。

D由虚入实,由说到做

一开始只需要发公开信,然后办起网站,这两步应该是很好办的,至于如何健全机构,则需要根据现实可能性灵活处理了。进一步的工作,则是整合各界力量,介入社会事务,引导社会运动,那就更需要审时度势,因势利导了。总之,操作上从建立网络平台起步,逐步健全实体机构,整合各界力量,介入社会事务,是可想而知的几个步骤。

E从由上而下到由下而上

由于非集权则无效率,也由于当前条件下不可能召开代表会议,更不可能进行由下而上的选举,而高效率的开展反对派的集结活动以及展开和当局的有效对话又迫在眉睫,因此,采取顶层运作方略是目前的唯一上佳选择。但是,顶层运作是中国民运的形格势禁所致,从民主制度来说,这种方法包含着重蹈专制覆辙的巨大危机,因此,从一开始就必须认识到这种组织方式的根本缺陷,并且准备好克服这种缺陷的对策。所以,必须明确,在有条件时,尤其是在取得合法化地位后,应该立即启动自下而上的选举程序,以及相应的决策机制。

九、顶层运作和政改时间表

对于顶层运作方略来说,一开始不必弄出个完满的宪法草案之类,但是,这不是说一开始不必拿出通向宪政的远景蓝图,相反,拿出这样的规划倒是题中应有之意。

和平转型和非和平转型在前瞻性上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后者是不可控的,无法预先规划、设计,相反,前者由于可以通过谈判协商在官民之间取得基本共识,因而完全可以预先统筹,并草拟出时间表和路线图。

关于民主化的时间表,或者说政治改革的时间表,世界历史上可以参考的资料很多。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和平转型的国度英国的转型用了七百年左右(从十三世纪到二十世纪初),最近一个和平转型的国度缅甸则用了二十几年时间(现在仍在进行中),原因在于早期的和平转型是自发成长过程,眼下的和平转型则是被历史拖着走。

从中国来说,满清王朝末年搞“新政”,准备用13年完成省级和省级以下的民主自治,结果被激进派斥为骗人的花招(中共的历史学家翦伯赞也这么编造历史),无论如何,它被辛亥革命否决了总是事实,这说明,和平转型的时间表如果拖得过长,就可能甚至必然被非和平转型所取代。当然,我们还要看到另一种可能,那就是和平转型确实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一旦社会陷入混乱,和平转型成为不可能,非和平转型也被社会动乱所取代,反而使转型被进一步延误,这是对上述历史的另一种解读,甚至可能更加言之成理。无论如何,和平转型久拖不决没有进展导致天下大乱,以及和平转型被社会动乱取代,对这两种现象,我们都应该保持警惕。

从今日中国来说,值得一提的是邓小平在1985年曾说中央一级的全民选举是半个世纪以后的事情。那么,按照这种说法,满清以13年完成省级和省级以下的民主选举的时间表已经是够紧迫了。更重要的是,转眼二十八年过去,连最低级政权的直选也不放开,邓小平当年的许愿还能兑现吗?再次被社会动乱取代的可能还能避免么?显然,在今天,当局再不拿出由下而上的直选时间表,它的命运就危如累卵了。

正因此,为了挽救危局,避免中国走向动乱,我们必须拿出自己的时间表。当然,我们的时间表必须充分考虑到所有相关因素,不能操之过急,不能不切实际的提出立即颁布新宪法、实施中央一级的全民普选之类欲速而不达的方案,不能不考虑民主是一种社会生活方式,有一个学习和适应的过程,需要国家社会和当局稳妥的应对。但是,我们也不能因为顾忌当局的淫威,而把时间拖得过长,使社会大众无法忍受,导致局面失控。

中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政权组织层级多,为了民众和当局都有适应的充分余地,时间表上,以从下到上逐级展开,每升一级都推迟一个选举年的方式次第进行,原则上说是必要的。当然,这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应该以届时中国社会民主生活的成熟程度为转移,适当提前或者推迟都是可以理解的。

和时间表相关的并非只有选举,对于政改来说更基本的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保障,这些基本人权没有保障,选举和政改统统都是空话。因此,对我们来说更重要的是首先要提出制定和落实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法律法规的时间表,首先是保障人身、言论、出版、结社等基本人权。保障基本人权的时间表,必然和公民的诉讼权、讨还公道权联系起来,这又使司法改革时间表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

我们主张程序化的进行通向宪政民主制的自下而上的制度变革,这种变革应该有相对完整的时间表,远景可以模糊一些,近期可以而且必须做的具体工作则必须明确,并且确保其具有可实施性。
(未完待续)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