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farmer looks out at rice paddies carved out of the hillside in the village of Longji, in southern Chinas Guangxi region, Friday, Oct. 13, 2006. (ddp images/AP Photo/Elizabeth Dalziel)
 

近日,湖南安化百位村民签下“捍卫土地生死状”,讨还该村从70年代起即失去的5亩集体土地,官方作出妥协和解决。事件虽小,却在暴力强征引发激烈社会矛盾的当下,呈现标本意义。

(德国之声中文网)据中国媒体”财经网”等报道,7月26日,湖南安化县乐安镇蚩尤村夏家组近百名村民在一份”捍卫土地生死状”签名,以讨还自上世纪70年代即被国家划给当地供销社无偿使用的5亩集体用地,该供销社因负债累累,私自将该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以70万元卖与他人。村民知晓后遂签下”生死状”,表示”土地是生存希望,誓死保卫自己的土地”;鉴于层出不穷的因土地维权而发生的被政府暴力打压事件,村民在生死状中约定如有负伤或牺牲,全组为其风光安葬、应担负赡养、抚养义务及垫付医疗费,并且要求签署者永不叛变。

这份现代社会中的有着古时歃血同盟仪式感的”生死状”,在网上曝光后引发公众讨论;新浪微博”第五媒体专家团”表示”这份抵制强征的生死状,壮烈之下隐不住深深悲哀”;网友”走过冬天ls”也表示:”强拆、强征折射出强暴执政,百姓的忍耐也有限度,不是在忍耐中灭亡,就是在忍耐中爆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问题社会学者于建嵘认为:”民不惧死,皆因强权逼之;民要聚众,才能抵御强权。”

7月28日,湖南安化宣传部向媒体表示,政府已经妥善解决”生死状索地事件”:认定涉事供销社非法转让房地产,解除该交易并退还款项。至此”生死状”事件依然余波未止,不断有学者和网友探究这起诉求标的仅有5亩土地,并不太大的一起土地事件的标本意义。

“一帮农民胜过一车皮理论和一车皮专家”

有学者和网友将该事件和发生在上世纪70年代末的”小岗村生死状”事件相联系。1978年,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村民以”托孤”方式,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红手印,小岗村也成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

专栏作家、凯迪网首席评论员黎明以”非法的’捍卫土地生死状’值得封存”为题,发表评论认为:”这份生死状上留下一群农民的红手印,其中协议的内容更像誓言,这比那种革命誓言还更严密、踏实一些。它建立了革命或玩命的后勤保障机制,制定了对个人牺牲的具体补偿办法。即使签生死状的人数没那么多,那文书代表村民集体意志的事实仍然存在。”

黎明也指出与”生死状”对应的是”国家掠夺史”:”眼下许多农民面对的是国家掠夺史,是整个搅不清的国家理论,国家已经吞到肚子里的肉,不会吐出来,至少,也不能承认前几十年全是强抢硬夺。”

但并不”合法”的生死状,赢回了权利,因此黎明也认为”湖南农民”生死状事件”之学术价值或者社会学意义在于,在无理横行天下的年代,做’改革先驱’并不需要什么理论修养。小岗村曾出现惊天动地的生死状,那是一群抱着’宁被杀头不做饿死鬼’信念的叫花子。可知,危难之际紧要关头,一纸生死状,往往胜过一车皮理论;一小撮签下生死状的草民,或胜过一车皮理论家。”

A woman is warded off by policemen as she tries to stop the demolition of a house built illegally on public land in Zuoling, Hubei province, in this December 17, 2009 file photo. Forced evictions in China, a major source of social discontent, have risen significantly in the past two years as local officials and property developers colluded to seize and sell land to pay off government debt, Amnesty International said on October 11, 2012. The demolition was to make way for a railway project, local media said. REUTERS/Stringer (CHINA - Tags: POLITICS MILITARY BUSINESS REAL ESTATE CIVIL UNREST) CHINA OUT. NO COMMERCIAL OR EDITORIAL SALES IN CHINA 袁裕来:现有集体土地制度,农民几乎没有任何权利

“农民在中国的土地制度中几乎没有任何权利”

知名律师袁裕来向德国之声表示,从”生死状”之初再到其后的胜利,他有着极为复杂的心情,为”民不畏死争取权利”击掌赞叹的同时,也在思考失地农民的困境,而且必须看到这是农民普遍性的困境:”很多农民面临状这样的现状,特别是沿海开放的地方,农民剩下的土地本来就不多,事实上也面临着随时随地土地就会被夺走的情况,面对政府和开发商征地时,一般的抗衡都很难有力度的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些农民能够下这么大的决心,一方面我们很沉重看到他们以生命为代价保护自己的财产,这和当年小岗村生死状时相比更严重;另一方面也觉得有必然性,农民要保护自己的土地权益必须得走到这一步。”

袁裕来认为透过该事件,也要思考将农民推向签署”生死状”背后的制度因素?这群农民为何要担负对抗整个制度中旧有和现行”掠夺性”法律的使命:”我们的土地制度存在着非常严重的问题,一方面用途的控制不严格,大量的土地征收不是用于公共利益,就是土地开发商为了赚钱,这里面产生大量官商勾结;集体土地所有制完全和正义、公平等完全相抵触,你想象不到会有这样的制度,农民在这里面几乎没有任何权利。学者和社会都在呼吁,这些问题能不能从制度层面解决掉?政府不能靠掠夺农民的方式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