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25:党专制与皇权文化传统的结合,必然全面逆向于制度现代化的普遍要求,表现为社会发展的表面“超越”和实质扭曲。

制度现代化的普遍要求是我们在总体化的基础层面已经揭示的东西,它包括政治领域的民主化,经济领域的市场化和社会整合领域公民社会的建构。这三项要求体现着社会进化的内在机理和人类文明发展的根本趋势。现在,当我们的研究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党专制完成了外来激进经验和中国皇权文化传统的“劣势组合”、并把自身呈示为追求中的(以“阶级专政”形式表现的)现代公共权力的异化时,作为研究对象的中国现代专制主义总体化三个层面间的紧张关系开始全面地、充分地暴露出来。

在民主政治建构过程中,鉴于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张力、特别是这种张力关系中内含的某种脆弱性和不稳定性,现代专制主义之产生本来就存在着抽象的可能。不过在总体化研究的基础阶段,这种“抽象的可能”还不是现实的可能。现在,这样的转变已经发生,那就是,中国现代专制主义通过它的最典型、最成熟的形式――中国共产党的党专制――把对社会进化普遍要求的表面遵从乃至“超越”和现实运动中对它的扭曲这两者都纳入其中,构成一个充满内部张力的巨大的矛盾体。这个总体化内在紧张的基本格局就是总体化第二、第三两个层面的融合对基础层面的否定。

说党专制是对制度现代化普遍要求的表面“遵从”,是因为共产党人从来没有否认过民主的基本价值;事实上,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代创业者确实曾把在中国实现民主作为一个崇高目标加以追求。说党专制是对制度现代化普遍要求的某种“超越”,则是指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曾使中国共产党人自信,他们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优越于“资产阶级”的“民主”,代表着人类社会更高的“发展阶段”。然而,本文前边列出的极权主义和威权主义党专制逻辑的诸多命题已经足以证明这种“遵从”和“超越”实际意味着什么。如果读者有兴趣把制度现代化各个结构部分的相关制度安排(包括民主政治建构中的竞争性政党制度、选举与代议制度、分权制衡与有限政府、武装力量的政治中立与非党化、制度认同先于文化认同、民主宪政的非意识形态特征,市场经济建构中的私有产权及其法律保障,和公民社会建构中的新闻出版自由、教育独立、学术独立、结社自由等等)与党专制逻辑揭示的种种事实作一个对比,你就会发现以党专制为其制度呈示的中国现代专制主义实在是对制度现代化普遍要求的全面违逆。当然――我想再一次强调――这种违逆并非什么人主观追求使然;毋宁说,它恰好与第一代革命者和共产党人的理想相矛盾,是行动结果对理想自身的背叛。什么力量导致了这种背叛?就是本文所说的中国现代专制主义总体化进程本身。当中国共产党人宣称1949年后中国人民已经“当家作主”,成为“国家的主人”时,正是专制主义总体化第三层面和第二层面的融合――也就是,一种貌似“超前”的东西和过去的、但尚未死亡的东西的融合――共同摧毁了这个神话。一方面,中国传统皇权文化中本来就没有“公民”和“公民权利”概念,个体从来是湮没于家族和皇权社会之中的。另一方面,党专制的体制结构又恰恰凸显了公共权力的易异化性,凸显了无制约的权力被自身腐蚀的可能。这样两个东西的联姻导致权利的发育不良和权力侵犯权利的结果,难道不是顺理成章的么?可以说,党专制社会中对公民权利的表面张扬和实际上的漠视,既有前现代文化的影子,又体现着现代独裁政体的特征。

从中国现代专制主义总体化的内在紧张这个角度,我们还能进一步体味,何以在党专制的社会中会出现形式性制度与实质性制度的两分,以及内在制度与外在制度的两分。从表面看,当代中国有自己的代议制度、司法制度、行政制度、文官制度,它们似乎都在独立行使自己的职能。但稍作观察就会发现,这种“独立”其实只是形式性的,党专制对所有这些制度领域的统驭才是中国最具实质意义的制度。这种统驭体现着中国皇权文化的传统,虽然做了精心的改装。但保留这些“形式”又并非无关宏旨,因为它们会给制度带来“人民民主”的外观,使它们看起来更加合法。当然,换一个角度,我们也可以说,这种具有假面特征的制度安排也给独裁者自己设下了陷阱,因为改革力量毕竟可以把本来是形式性的东西转换成具有实际意义的建设性体制要素,譬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果加入了真正的自由选举程序,就有可能成为较真实意义上的民意机构,或至少成为向此类机构的过渡。总之,由形式性制度和实质性制度两分生出的紧张,对总体化的不同层面可能具有不同的意义。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的区分涉及的东西更加微妙。如果我们把外在制度定义为以法律或其他纸面文件形式出现的、人为制定的外部规则,那么内在制度则指非正式的、深层的、往往以默契形式达成的应变规则或模式。中国的前现代社会曾经形成过许多反映皇权文化特点的“内在制度”,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它们会以潜规则的形式对现代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有趣而不无深刻的是,党专制语境下的社会会生出许多新的“内在制度”,比如官场做戏规则、假大空规则、谎言规则等等,它们既包含着对前现代中国人“生存智慧”的继承,又有许多适应于党专制社会要求的新的“创造”。从本质上说,大量的内在制度与外在制度的对立,纸面要求与实际行为间的巨大反差,剧场行为和面具社会的泛滥,仍然根源于中国现代专制主义总体化三个层面间的内在紧张。当人们必须学会用不同的面孔示人、用不同的规则行事时,至少证明了一条,那就是这个社会本身也是表里不一的。以党专制为特征的专制主义总体化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社会。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