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几个案件搅动人心:

许志永案,二审宣判,法官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许对此表示:荒谬的判决阻挡不了人类历史进步的潮流。这个结果意料之中,同样不出意外的是,互联网上,不少人对这一良心犯抱以敬意。

秦火火案,被告也不出意外地高度配合,痛陈自己咎由自取。关于网络上如何对待自由空间,他贡献了一个负面的典型,并被当局充分利用展示,达到了效果。

顾雏军案,主角在结束了自己的7年牢狱之灾之后,等来一个机会。年初顾收到广东省高院的受理通知书,受理其对2008年终审判决的申诉。这意味着省高院对顾案是否符合再审立案条件作审查。看似尘埃落定的顾雏军案,很可能出现戏剧性的变化。工商界和法律界对这一变化,高度关注。

许志永案,涉及政权的某种核心利益,尽管温和,却无论如何不能容忍,担心带来羊群效应,只能加以重处。那上下内外彼此都心知肚明,良心犯求仁得仁去坐监,执法者指鹿为马则但求尽快走完过场。而秦火火案,在当局意欲整饬互联网空间秩序的当口,可谓送上门来的抓手,比之当初的薛蛮子案只能以“下半身法则”来说事动手不同,秦案直接表明网上言论有私利有乱像有伤害有违法,加以管束有根有据,且待加码。

所以,这两桩案子,一正一反,都是当局目前锁定的维稳重点,是必须收紧的场域。当前“中国模式”威权主义下的政治往左转,于此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但顾雏军一案的可能沉冤昭雪,则意味着,当局亦有拨乱反正的空间,亦有必须松绑的领域。

正好是十年前,郎咸平挑起着名的“郎顾之争”,将一顶“在收购的盛宴中狂欢”的帽子扣在顾雏军的头上,指责对方“瓜分国有资产”。最后的结果,将科龙的利润从一个多亿增长到五个多亿的企业家顾雏军,以三项罪名被起诉入狱,其中并无“瓜分国有资产”, 可见郎咸平所论之谬。而且即便是令顾雏军锒铛入狱的这三项罪名,亦是无一站得住脚的“莫须有”。当年佛山中院对此案中的22份司法会计鉴定报告判决无效,却最终迫于某种压力不得不以这无效的鉴定报告来定顾之罪,已然表明这一案件黑幕重重。

顾雏军出狱之后,以极为“偏执”的姿态寻求平反,找学界走学术讨论之路,找媒体走舆论关注之路,找法院走司法救济之路。当事人的不平不忿不甘,此中可见一斑。今年2月,北京以顾雏军一案为由头先后召开了两次研讨会,胡德平和江平在会上为顾打抱不平,呼吁平反。而广东高院受理申诉复查,亦是极小概念的司法举动。种种迹象表明,此案大有重审之希望,一旦重审,平反必定接踵而来。

众所周知,十年来,以顾雏军为代表,甚至可以说,以他为肇始,民营企业家开始陷入一种极为危险的境地。兰世立、吴英、曾成杰,这些先后引发法律界与舆论哗然的经济案件,不同程度透露出民营企业家的财富与地方公权力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某种觊觎。或死或囚的结局,令人胆寒,令企业家们心寒。

今年两会期间关于“混合所有制”的讨论不可谓不热,但是对于民营企业家们来说,这并不是一个香饽饽,而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尽管有着众多的资源等待他们去盘活,但是顾雏军兰世立的覆辙在前,“国有资产流失”的罪状大帽时刻高悬,号召民营企业家们试水“混合所有制”,就无异于招呼他们去火中取栗。

所以,顾雏军案应该平反,也值得平反,还必须平反。据媒体报道,此案有周永康直接插手要求办成铁案的背景,那在周永康利益集团日益瓦解的当下,平反顾案也是“打老虎”的一部分工作。而推进“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走出十年来“国进民退”的陷阱,为新一轮市场经济的进程注入活力,则需激活民营企业家们的热情,打消他们的疑惧。如同法办秦火火,给顾案平反也正是趁手的好抓手。

只要这一平反进程启动,给企业家松绑的信号将迅速放大,威权中国的经济往右走,也将日益明显明确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