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21] 来源:参与 作者:张博树 [字体:大 中 小]
(参与2014年6月21日讯)题记:这是几年前在北京一个读书班上的讲课录音整理稿。最近国内民族主义、国家主义亢奋,党国外交也呈现出越来越咄咄逼人的架势。以党国政体绑架民族国家挑战文明世界似乎正在成为红色帝国“崛起”的真正底蕴。但是,我们的许多国人分不清中国作为民族国家和中国作为党国政体的区别,为中国在东海、南海问题上的强势欢欣鼓舞,却不知它体现的乃是过时的社会达尔文主义逻辑。其实,大国崛起应该有一个前设条件,这个大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大国呢?它应该是一个完成了民主化转型、建立起普世化的民主制度、肩负起人类文明建设应有责任的大国,能够和世界其他的民主国家共同合作,共同来抵御、来克服我们人类自身的弱点。这样一个大国的崛起才是我们所希望的。如果不是这样,那即便我们的国家经济上发展了,确实在某种意义上“崛起”了,但它仍然是一个专制主义国家,这个崛起对中国人来讲就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对世界来讲也未必是福音,甚至是祸害。重新发布这篇旧文,就是想重申这些道理——-本文作者,2014年6月20日
今天我们谈一个新话题:中国批判理论的全球维度。批判理论虽然是以我们的本土问题为核心,但毕竟中国问题是在现当代世界的背景之下发生的,所以研究中国问题不可能脱离开这个背景。中国批判理论在建构当中既要关注本土问题,同时也要有全球视野;如果我们对全球问题有了一个更深入的理解,有了一个比较深层的把握,反过来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自己的本土问题,这是我的一个基本观点。
近代政治文明发展的二律背反
咱们单刀直入,从这样一个话题说起,那就是全球范围内,近代政治文明发展的“二律背反”。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前边第7讲谈“征服者逻辑”时曾经简单涉及过,但没有展开。大家知道,“二律背反”是个哲学词汇,指两种相互对立的现象同时存在,又各有其存在的理由。那么就近现代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而言,有哪些现象可以称之为“相互对立”而又“各有其存在的理由”呢?
一方面,请大家看过去的300年到400年,在这个时间段里面,我们地球的文明生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类文明在过去几百年的时间里面有一个重大的转型,就是从中世纪走向现代社会,特别是在欧洲发展比较早的一些国家,有了近代城市的发展,有了市场经济,并逐渐建立起一套我们今天称之为民主制度的东西,包括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对财产权的尊重,对生命权的尊重,对自由表达权的尊重等等,这个东西是在过去的几百年里,首先从欧洲发起,逐渐向全球其他地方扩展,是有这样一个过程的,这是一个方面。但是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就是所谓帝国主义和殖民化的过程,那些最早发展起来的、最先进的国家,借助先进的航海工具和强大的武力,把自己的触角伸向国土范围以外的地方,伸向那些未开发的、相对落后的、相对原始的地区,伴随着对这些地区的开发,先进国家也大肆掠夺它们的资源、劳力、物产等等,有的还建立起宗主国和殖民地之间的政治关系。总之,这样两个现象同时存在,给我们今天的人理解过去300年的历史提出了一个难题,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
我随便举个例子,大家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这样一个难题对于后发的现代化国家会带来比较难受的状态。以我们自己为例吧,大家都是中国人,中国人在1840年以后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就一直受到这样一种矛盾的现实的困扰。事实上,直至18世纪末,中国人心理状态还不错,自我感觉也很好,一直认为自己是天下的中心,泱泱大邦。到了一七九几年,乾隆最后那几年,马戈尔尼带着英王的旨意出使中国,本来是要和中国人做买卖,建立商贸关系,但是来了以后,中国人并没有把他们当成平等的外国使臣来接待。当时中国人是个什么心态呢?我记得前边和大家讲过这个故事,他们是把来自远方的黄毛绿眼儿的这批人视为“夷”,你到我这儿来就是向我朝贡的,向我称臣的,你跟我并不是平等的,这是中国人过去的心态,有些学者把它叫做华夏中心主义,过去多少年以来,天下中央之国,总是这么一种概念,对其他的文明抱着一种君临天下的态度。但是没想到的是,让人家下跪,人家坚决不同意,后来勉强找了一个办法把礼仪难题绕过去了,但是通商关系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结果50年不到,就发生了人家用炮舰来打开我们的门户,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从那以后中国人的状态开始发生变化,突然间觉得外面一种很强大的东西对自己构成了威胁。事实上,从19世纪40年代到20世纪上半叶,大概有三代到四代中国人一直处在这么一种非常矛盾的心理状态下。一方面,在西方所谓船坚炮利的事实面前已经意识到这个方面我们不如人,应该向人家学习;但是另一方面,毕竟他是拿着枪杆子进来的,你心里就很不舒服。那么对现代化的选择,就自然的是选择所谓防御型现代化的道路,这个防御型现代化就包含着对外来文明的某种拒斥:我可以接受你器物层面的东西,但是对另外一个层面的,制度层面、精神层面的东西,我们在很长的时间里面是排斥的,即便我心里觉得你那个东西还是有吸引力的,但是基于一种民族情感,基于一种古老的文化优越感,我不会、也不可能痛快地接受你。这是一种欲迎还拒的状态,很复杂、很微妙的状态,我们的先人从19世纪鸦片战争以后,一直到20世纪上半叶,应该有三四代中国人是长期处在这样一种心理上的紧张、焦虑和不安当中。当然,后来还发生过外敌入侵,日本人占了中国十几年,这是我们曾经经历过的。
我说这话什么意思呢?就是这样一种紧张、焦虑发生在一个后发现代化国家的知识群体,民族的最先进的一些人的头脑中,这种焦虑折射出了近代文明发展中所包含的某种悖论性质,也就是,一个方面从全球来讲,文明在进步,市场经济、贸易关系在发展,民主制度在逐渐地确立,但是另外一个方面,文明的扩张、扩散的过程采取了一种不是很光彩的形式。所谓殖民化的过程,你当然可以说也伴随着先进文明的传播,但那只是一种结果,比如香港被大英帝国殖民化100多年,反倒建成了远东最成熟的法治社会;但你不能否认,当初香港的被割让,是中国战败、中英之间不平等条约的产物,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个强势民族欺凌一个弱势民族的结果。还有比这更典型的。当年有多少亚洲、非洲的广袤地带,成了大英帝国、法兰西帝国的殖民地? 美国也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西班牙、葡萄牙对拉丁美洲的征服就更早了。总之,殖民征服是一个以强凌弱的过程,是某一个民族以武力或强力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外一个民族的过程,而那些有能力进行这种征服的国家,又往往是已经在国内建立起比较先进的政治体制和经济制度的国家,所以整个近代文明历史的演进中包含着这么一个悖论在里面,我把它归纳为“征服者逻辑”。这个问题,说老实话,曾经让一些自由主义者感到为难,因为按照自由主义的基本理论前设,这样一种现象的存在好像不大好解释。
民族国家水平上的利益原则
而这正是我们下面需要考虑的,需要回答的。不妨还是回到《从五四到六四》第一卷已经建立的观察问题的基本方法论框架,大家已经知道,我在那本书里是把社会进化的动力原则从两个方面加以区分,一个叫做利益原则,一个叫公共理性原则。但是我们原来在阐述这两个原则的时候是着眼于如何分析、理解我们的本土问题,现在我想把这个原则适当地扩展一下,用来理解全球性问题,理解人类事物,看看利益原则和公共理性原则的对立,它们之间的张力是否可以运用到“征服者逻辑”这个问题上,我记得前边已经谈过这个话题,现在我们要做一个更详细些的讨论。我们要把社会进化的这两大驱动原则,一个利益原则,一个公共理性原则,用来分析近代以来民族国家创立的过程,分析为什么会形成这样一种以主权国家分立为基础的世界格局,以及这样一种格局所包含的内在的张力。如果我们能够解释得通,那就意味着刚才我所谈到的,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我们曾经经历过的那样一些苦恼、焦虑、困惑,就有可能在这样一个大的历史框架之内获得某种解释。
利益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假设人类有这样一个特点,他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构成了他的基本行为动因,这种东西,在各种不同的人类行为场合都有所体现。大家平时看到最多的就是在微观行为场合,比如说日常的经济行为,每一个厂商,每一个市场经济行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的基本动因都是获得利润,用经济学的概念来表述,他的行为符合所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规律。当然,现代市场经济的特点在于追求利润的过程要符合法律,符合社会的有关规范,不能胡来,但这并没有否定我的行为的基本动因是为了获得更多利益。这是现代经济学认可的最基本的原则。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一个个人或组织,比如说企业、公司,某一个经济团体都会遵循的东西,在这些场合利益原则都适用。
利益原则也可以用在民族国家的场合。民族国家是一种更大的结合体,它不是个体,也不是小规模群体,说到这儿,我们需要对民族国家的概念简单做点儿解释。
民族国家是一个复合概念。“民族”和“国家”本来代表着两个不同意义上的群体。民族,我理解更多的是一个文化学上的概念,比如说汉民族,它包含了我们这个民族在体质、生理、种族、文化(包括语言)等等方面的特征,因此“民族”更多的是文化学上的概念。而“国家”是一个政治学概念,它是法律政治的概念,有当政者,有臣民,有疆土,有特定的政治秩序,因此国家更多指的是某一个政治共同体。那么民族国家呢?实际上指一个文化共同体和一个政治共同体的统一,这两者的结合构成了民族国家。所以我们可以在民族和国家这两个词之间加一个小横杠,用来表述这个意思。
比较典型的、规范的民族国家的出现是近代的事情。这个问题又和所谓“主权”概念的出现有关。咱们简单谈一点儿历史,大家知道,在17世纪的欧洲,发生过一场战争,叫做30年战争,战争的结果产生了一个和约,叫做《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年签署的,这个和约,不少学者认为标志着近代以来主权国家体系的出现。所谓“主权国家”,指每一个国家在其他国家面前都是自主的,国与国之间是平等的,包含了这样一层意思在里面,这个很重要,因为它标志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另一方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所确立的近代主权国家原则同时又承认一点,就是民族国家的行动是自私的,民族国家遵循的是自利原则,也就是说,它的行为是以它自己的国家利益作为出发点,作为转移。因此《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以后的世界历史,1648年以后的世界历史,从国际关系角度来看是主权国家之间这样一种新型关系产生和发挥作用的历史。这个关系,第一,它承认每个国家都是自主的,第二,它又承认每个国家都是自私的,假如这个推论成立,那么我们就发现了,17世纪以来的主权国家体系既有进步的一面,又有它自身局限的一面。所谓进步的一面就是,国与国之间遵循平等的原则,各国之间可以互派大使,有了问题可以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切磋,国与国之间可以达成谅解或协议,相比于帝国征服,这样的关系总是进步的,因为它至少承认国与国之间是平等的。但是我们说这种主权国家体系又是有缺陷的,因为国与国之间的利益原则蕴含了某种对抗因子,它构成大量矛盾、问题产生的前提。
主权国家体系的有限性
下面我想就主权国家体系的有限性问题多做一点分析。毕竟,我们今天已经21世纪了,17世纪以来到现在,三四百年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里面,人类经过了许许多多的坎坎坷坷,现在我们已经有可能对这样一个主权国家体系所包含的有限性,做出更深入些的分析。那么,这种有限性表现在哪里?大家应该知道《利维坦》这本书,这是英国一位哲学家叫霍布斯的写的,讲国家政治哲学的名著。霍布斯对人类行为有一个著名的比喻,他说人类的初始状态是这样的,人人皆自私,围绕自己的利益,互相之间争来争去,所以人和人之间好像狼一样,这是霍布斯一个很著名的比喻。一些研究国际关系的学者就把这个观点引申过来,觉得主权国家框架之内,每个国家都遵循自利的原则和自私的原则,因此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本质上也是这样一种狼一样的关系。19世纪后半期到20世纪早期有所谓社会达尔文主义,用达尔文的进化论观点解释社会发展。在国际关系领域也出现了一些学派,比如说现实主义学派,它所遵循的理论前提就是,首先要承认每个国家是自私的,它的所有行为都是以它自己的利益为核心的,即便和别的国家建立了合作关系,也是在为它自己谋求好处。此外,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优胜劣汰有利于国家的强盛,照此推论,现实主义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式的争斗,似乎也应该有助于人类文明的进步。
这曾经是一种很深刻的历史哲学观点,但问题也在这儿。根据20世纪以来人类生存环境的变化,也根据近来社会科学的一些新的发展,我们已经可以从一个更全面、更深刻的意义上来审视这个问题,来理解民族国家行为的自私性和这种行为的有限性。现代历史已经证明,那些对单个国家有好处的事情或者做法,对国际社会、对整个人类大家庭未必有好处,甚至正好相反。
分析工具之一:“集体行动的逻辑”
我们现在已经有更多的工具来分析这个问题。举个例子,经济学有公共选择理论,其中专门有这么一派,提出所谓“集体行动逻辑”的概念。这一派有个很著名的学者叫奥尔森,他写过一本书,就叫《集体行动的逻辑》,已经被翻译成中文,这个理论简单说就是,不管是个人还是团体(我们现在已经把它引申到国家),它的考虑的中心都是如何去最大化自己的利益,问题是,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的谋利行为在处理个人与小团体或更大的集体的关系的时候会出现一个矛盾,那就是没有人愿意去付出成本,在个人收益很小、或者几乎没有收益的条件下,去增进全体的利益;而个人的谋利行为还往往在客观意义上有害于团体的共同利益。这个悖论所反映的就是所谓“集体行动的逻辑”。
这话说起来有点绕口,咱们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说生产矿泉水,假设这个生产行业有100家企业,按照经济人行为假设,所有这100家企业的投资者是不是都希望这个东西卖的价格越高越好?因为销售价格高了,它的利润才能高。就这个行业来讲,假设每瓶矿泉水的行业价格一块钱,那么大家自然希望它一块一更好,这样大家都可以更多地赚钱,整个这个行业,100家企业的共同利益在这儿。问题是,在企业的实际运作中,这100个厂商是各自为战的,每一个老板,每一个生产矿泉水的厂商也都希望获利,而且希望获得比同行更多的利润,这也是符合经济人行为假设的,也符合利益原则的假设。但是问题出来了,每一个个别的厂商如何才能赚更多的利润呢?降低成本(包括采用新技术、改善管理、降低人工费用等等),尽可能提高他的产品的个别劳动生产率,是这个厂商获利的不二法门。只有降低成本,使它的成本支出低于同行业的平均成本支出,又使它的个别劳动生产率高于行业的平均劳动生产率,这个企业才有新的利润空间。在这样的前提之下,我就可以降低矿泉水的销售价格,别人都卖一块钱,我卖九毛五,甚至只卖九毛钱,假如这个东西质量是一样的,那么大家都会买九毛钱的,而不会去买一块的。这是经济学里最简单的常识,我通过降低产品的个别价格,使我的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但这是对个别企业来讲,某一个单个的厂商是这样子。如果100个同行业的厂商,大家都在这么做,从整个行业来看,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是整个行业的产品销售价格往下走,而不是往上走,这是行业内竞争的一个结果,这个结果对消费者是有利的,但是从厂商的角度来讲不一定有利。当然,这是一个简化的分析,我是想强调,从“集体行动的逻辑”特定角度来看,这里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单个厂商追求利润的行动,尽管局部来看对它是有好处的,从整体来看,却可能无意当中使整体的利益受损。这就是奥尔森所说的集体行动的逻辑。
分析工具之二:“囚徒困境”理论
还有一个博弈论上非常著名的理论,所谓“囚徒困境”,说的是同样的事情,从逻辑上来讲,也有助于说明人类理性在处理个体和集体冲突时常常表现出来的有限性,对解释今天的话题很有帮助。咱们也用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囚徒困境”是怎么回事。
假设有两个罪犯各自犯有一些轻微的罪行,比如说偷盗,就凭这个罪行已经可以判他一年,两个人都一样;但是他们可能犯有更严重的罪行,可法院还缺乏证据,假如这个更严重的罪行可以认定的话,根据量刑标准,就不是判一年了,而是分别被判处5年。在这个情况下司法机构分别对他们进行审讯,法官跟两个人分别谈,说现在有几种选择,一种是你要坦白,你是不是犯有更严重的罪行,如果坦白的话,立功,而且揭露了其他的同伙,可以宽大处理,明明该判5年,现在不判5年了,甚至一年都不判了,就判6个月。前提是你坦白了,另外一个人没坦白,我会只判你6个月,宽大处理。如果那个人坦白了,你没有坦白,那就不光是判你5年了,要加重,判你10年!在这么一个前提之下,两个犯人都面临着几种选择,根据设计的例子,他们的刑期有四种可能:
一是根据轻微犯罪,刑期可以判一年;
二是被指控有可能成立的那个更严重的罪行,要判5年;
三是坦白的话可能判6个月,当然前提是另一个人没有坦白;
四是如果他没有坦白,另外一个人坦白了,那么他要被加重刑罚,会判10年。
两个人之间是不能商量的,分别提审。好了,在这么一个假设条件之下,我们考虑一下,这两个罪犯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很显然,按照自私的人类行为假设,也就是按照我们说的利益原则作为最基本的行为动机,两个人最大的可能是分别做出坦白,他们都怕我没有坦白,另外一个坦白了,那我就惨了,因为另外那个人坦白了,我还扛着这事,我就要被判10年。双方都会有这个判断,都会有这种猜测,在这种情况之下,当然坦白比不坦白强。如果我坦白了,对方没坦白,我就6个月完事。问题是双方都在如此考虑这个事的时候,两个人都坦白了,那实际的结果是什么呢?两个人都承认犯有更严重的罪行,就等于这个罪行被承认了,两人都判5年!因为两个人都坦白了,不存在一个人坦白,另一个没坦白。那么有没有另外一种可能呢?就是两个人都不坦白,我相信对方能够和我合作,也不坦白。两个人都不坦白,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是一年。因为只有轻微罪行被认定了。两个人达成同盟,各判一年就完事了。但是这种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由于自私的心理行为的支配,两个人都在取巧,都希望自己坦白,对方没坦白,关6个月就可以出来了,都抱着这种心态,结果两人都做出坦白的选择,最终结果不是判一年,而是各判5年。这是比较典型的囚徒困境。每个人在他自己的范围之内,做出完全合乎理性的、经过周密计算的策略和行动,但最终从整体角度看,从对两个人的共同结果角度看,他们并没有得到最佳结果,这样一个博弈很有意思。这个博弈过程告诉我们,当事者在分别追求最佳结果的过程当中,其最后结果对整体而言不一定就是最佳结果,可能是次佳结果,甚至是比较坏的结果,完全有这个可能。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简单说是由于我们所说的人类行为的自私性,自利的心理动机支配个体做出决定,在相互猜忌的情况下拒绝合作,最终从整体上导致不利结果的出现。这是“囚徒困境”所表述的基本意思,这个意思和咱们刚才说的“集体行动的逻辑”有共同之处。
我以为,这些年经济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新发展,对于理解人类行为当中所包含的各种悖论提供了概念上的新手段,大家看是不是这样呢?
利益冲突、意识形态冲突、宗教冲突
现在回到主权国家框架的问题,假如我们承认基于利益驱动的现实主义原则就是这个世界唯一的指导原则,这将意味着每一个主权国家都将遵循行为的自利性和自私性,国与国之间“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尽管民族国家的一些行动从主权角度来看对它是有利的,但是从全球来看,从人类作为一个整体来看,这样一种追求却可能造成一些对整体不利的结果。是不是这样呢?很不幸,这正是20世纪以来所凸显的事实。比如,20世纪发生过两次世界大战,有几千万人口在战争中丧生,那么人类到底为什么而相互残杀呢?为了利益,为了争夺阳光下那有限的地盘!当然,古代历史上各个民族之间也不乏相互征伐与战争,但在冷兵器时代,这种战争只会造成局部的破坏。现在不同了,技术的进步,战争武器的进步,使人类第一次拥有了这样的可能,那就是不但消灭对手,甚至消灭这个地球的文明本身!主权国家体系在它的实际运行当中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的问题,足以令人不寒而栗。
利益原则曾经催动人类文明进化的伟大车轮,也促进了近代主权国家体系的诞生,但进入最近100年以来,特别是经过两次世界大战,人类已经为利益争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战后经济上有了发展,除了若干局部战争,人类再没有发生世界规模的大战,这当然是好事。但另一个棘手的问题正在凸显,那就是地球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无限膨胀的需求、无限膨胀的欲望之间的矛盾。罗马俱乐部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就提醒人们注意这个问题,当时还有人认为是危言耸听。今天,全球化的过程在加速,但是资源的问题、环境的问题也越来越紧迫,它们已经不是哪一个单独的国家能够解决的问题了。在这个情况之下,主权国家的有限性再一次凸显了出来。
当然,谈20世纪,除了基于利益考量的民族国家之间的冲突外,还有另外一种冲突,就是所谓意识形态冲突。这两种类型的冲突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实际上是并存的。这给我们的分析带来一定的难度,但并不是说不能处理,至少,我们在概念上要把它做一个清晰的界定。所谓意识形态冲突是指十月革命以后,苏联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在二战结束以后,这种制度在欧洲、亚洲的一些国家得到了扩展,而且表现出咄咄逼人的状态,似乎比资本主义更具活力,至少曾经有一段是这样的;而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不得不开始倾全力“遏制共产主义”。我们在理解20世纪很多重要的国际现象的时候,这种意识形态冲突均构成很重要的背景。比如说,和我们中国人有关系的,发生于上个世纪50年代的朝鲜战争,就显然有非常浓重的国际意识形态争斗的背景。从现在公开的材料看,战争的发起确实是朝鲜方面首先挑起了武装冲突,想通过军事手段来把南朝鲜拿过来;但是这个行动背后显然得到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尤其是斯大林以及后来中国方面的支持。当南朝鲜已经濒临完蛋的危急关头,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开始出兵干预,这就有了美国人所说的韩战,中国官方讲的“抗美援朝战争”。这场战争显然有着深刻的意识形态背景,当然也和苏、美、中各大国作为民族国家利益上的冲突有关系。斯大林拉毛泽东下水,既有国际共运、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也是基于苏联的国家利益,这两个不同的东西实际上是交织在一起的。中国、美国同样如此。这是一个基于多重理由的、复杂的多边博弈。60年代爆发的越南战争同样如此。美国之所以要出兵越南,很大程度上是要防止共产主义势力在东南亚扩展;其中是否也有民族国家利益上的考虑?我没有做过专门研究,没有发言权。但逻辑上讲应该是这样的。这是我们理解20世纪的国际冲突时要把握的一个特点。1989年冷战结束以后情况有些变化,因为原来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冲突已经大大地淡化了,从现在来看,除了中国等少数几个国家,北朝鲜、古巴还在坚持原来的制度,大部分国家都已经认可民主宪政才是当今人类政治文明的正道。就是中国,我们知道,官方在国际上也不再更多地强调中国现存制度的“优越性”,在内部还讲,对外不是很公开地讲这个了,他也讲冷战结束了,尽管事实上,我们知道他并没有真的认为冷战结束,仍然在内部视西方为“敌对势力”。如果从全世界的范围来看,冷战确实在1989年以后基本上结束了,就是说,东西方之间两大社会制度、两大阵营之间的对立已经不存在了。所以我们刚才所说的民族国家利益上的冲突、张力反过来又重新成为一个主题。
人类文明发展到现在,还有一种类型的冲突值得重视,那就是不同宗教之间的冲突。大家知道,古代就有十字军东征,就有宗教战争。到了现代,宗教冲突往往是和民族国家、主权冲突扭结在一起的。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中东问题和巴以冲突。巴勒斯坦和以色列之间谈谈打打,已经这么多年,至今仍无结果。这样一个现象的存在,实在值得深思、警醒。再比如伊斯兰的宗教极端组织,恐怖主义组织,自从9.11事件以后,已经成为世界的大患。我对这些问题缺乏专门研究,但有一个感觉,那就是打着宗教招牌,比如强调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之间的对立等等说法,不能说这种对立不存在,但实际上更多的还是利益之争,在某些场合表现为极端团体(比如基地组织)要捍卫自己的领地,在另一些场合则是民族国家要扩充自己的影响,在这些场合,宗教可能只是一种名义而已。
总之,冷战结束以来,价值观之争、意识形态之争已经大部分成为历史,宗教之争在很多场合其实是主权之争,主权国家问题再次凸显。问题是,在人类文明、特别是技术文明已经发展到当下水平的今天,民族国家之间的对立所造成的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主权国家框架能够解决的问题。如果我们仍然坚持《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以来形成的主权国家体系,许多问题已经出现了危机,简单说就是,由于人类资源的有限性,地球本身承受能力的有限性,每个国家再去遵循社会达尔文式的的生存原则,为自己的利益相互争斗、扩张,从人类整体来看,已经不堪重负,它所带来的问题已经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甚至危机的状态。所以我们今天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才能超越已经存在了几百年的主权国家体系?如何才能超越民族国家水平上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如何才能超越民族国家所遵循的利益逻辑?对于人类整体而言,这是我们今天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作为中国人,我们研究批判理论也好,其他什么也好,在研究本土问题的时候,这样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应该纳入我们的视野,应该看到这样一个问题的存在。这个问题,我们传统的自由主义,过去似乎涉猎不多,或者说还没有给出一个比较满意的答案。
正是在思考如何超越民族国家水平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如何超越国际关系当中一直被认为是行之有效的现实主义原则时,可以引出我所理解的“新的人类文明观”的概念。
何谓“新的人类文明观”?
我在几年前写的一篇文章里谈过这个概念,这篇文章的题目叫做《全球治理与民主》,很长,大概有5万字,网上能查到。我可以把我所理解的新的人类文明观大致表述如下:
第一条,人类是一个整体,这不但基于只有一个地球这样一个无需讨论的事实,而且基于这样一个信念或判断,那就是人类必须把自己看成一个整体,人类才有救。刚才我说过了地球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100年前这不是问题的,那会儿人们不用考虑这个东西;现在不一样了,从上个世纪70年代罗马俱乐部提出“增长的极限”的概念以后,这已经成为现代人类越来越明显的一个共识,既然这个地球是有限的,它的资源能力和承受能力都是有限的,不容许人类分成那么多小团体去争、去毁、去折腾,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人类只有把自己当做一个整体,人类自身才有救,才有希望。所谓“当成一个整体”的意思就是,对我们过去的基本行为逻辑、对迄今为止仍然有效的主权国家体系要进行深刻的反思。
第二条,当今人类社会进化和文明进步所达到的水准,已经为人类的自我救赎提供了可能,那就是利益原则的扬弃和全球公共理性的勃兴。我没有说放弃利益原则,完全放弃是不现实的、不可能的,也是和我们所设定的人类本性相冲突的。我们不能设想人类完全放弃这个原则,那是乌托邦;但是我们基于一种理性的考虑,适当的扬弃是有可能的,什么叫扬弃?就是既有克服,又有保留,在扬弃的同时实现一种全球公共理性的勃兴。关于“全球公共理性”,下面我们会专门讨论。
第三条,“恶推动文明的进步”曾经是我们这个物种最为诡秘的发展法则,如今它已接近自身的极限。至少就政治领域言,人类共同体的整体利益已经要求建立与它相适应的全球制度形式和新的交往准则。从哲学人类学意义上讲,这些制度、准则所体现的更多是人的本真意义上的社会性,而不是(或不再是,至少不再仅仅是)立基于生物性的社会性。当然,这个“立基于生物性的社会性”仍然存在,因为全球治理并不意味着否定利益原则,而意味着衡量利益的标准、尺度变了,它不再是某一个国家的局部利益,而是人类的共同利益,是人类共同生存的需要。
我在那篇论全球治理的长文中曾这样概括“新的人类文明观”的历史哲学含义:
全球治理的历史规定性正在于此。这束必将普照世界的光其实来自文明进化的深层力量和保存我们这个物种、保存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的自然渴求。从长远看,以各民族国家利益为轴心的主权国家体系必将被更能体现全球公共理性的政治框架所代替,世界秩序的性质和它被维持的方式都将因这种替代而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在这个替代过程完成之前 的、可能是相对漫长的过渡期内,现存民族国家能否主动调整自己的国家战略,完善自身的民主制度建构,在抑制自私的国家唯我主义冲动的同时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人类新文明的建设,就成为检验其当代化程度的标志。
联合国和欧盟给我们的启示
要超越民族国家水平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超越主权国家相对狭隘的行动原则,建立起一种新的人类文明,这个话说起来好像很空,其实一点也不空。二战结束以来,尽管有冷战,有东西方对立,体现新的人类文明观的一些制度建构已经有了雏形,并且在某些领域开始发挥作用,这是我们这个物种的一个很大的进步。
举个例子,1945年建立的联合国,它是国家间的一个组织,参与的单位都是各个主权国家。联合国作为这样一个国际组织,它已经在承担某种全球治理的功能,它有各种各样的委员会,专门处理和人类事物有关的事情。联合国的出现应该说是人类文明往上跃升的一个很明显的标志。尽管它在运行当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是这样一个机构的出现,由各个主权国家联合起来构成一个世界性的组织,这本身就是个很了不起的事情。当时的中国也作为发起国之一,在联合国建立过程当中发挥了一点儿作用,成为联合国安理会的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总之,联合国本身就是一个类型,是人类学习以新的文明水准和组织架构处理全球事务的一个进步。但联合国毕竟不是世界政府,更多的还是一个国际协调机构,在这个意义上,它的功能和治理能力还有限。
另有一个类型更往前走了一步,它已经建立起某种超国家的、民族国家水平之上的政治或经济共同体。这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欧盟。欧盟是在欧洲各个民族国家水平之上的超国家机构,专门建立了欧盟理事会,建立了欧洲议会、欧洲法院等等机构,它所承担的职能有些已经涵盖或超越了单个民族国家的职能。我们想想,过去几百年上千年,欧洲历史上也曾经是打来打去,不亦乐乎,各个民族之间的矛盾,宗教之间的矛盾、种族之间的矛盾源远流长,20世纪还打过两次世界大战,主战场都在欧洲,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它能够在今天建立起欧洲联盟这么一种超国家的机构,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现在经济上欧盟国家有欧元,实现了统一的货币;申根协定签订以后,欧洲许多国家之间免除了护照、签证这套东西,可以自由旅行,畅通无阻。我们中国人去欧洲,办一个申根国家的签证也很方便了,可以到各国走走。这都是实现地区整合后的好处,而且是一种更高水平上的整合,包含了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方方面面,实际上,这是对过去的主权国家框架的一个非常有力又意味深长的扬弃。
比较而言,我们亚洲距这样的目标还差得很远。我们现在还很难想象中国和日本和印度和东南亚的国家也搞一个亚洲联盟。亚洲地区有个东盟,但那只是个经济合作组织,和政治无关。南美、非洲都有类似的政治、经济整合机构,只有亚洲最落后,这让我们汗颜。
总的说,欧盟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据,说明我们人类的智慧、人类今天达到的文明水准有了很大的进步。应该承认这一点。如果就人类今天所面临的挑战,挑战所包含的深刻性、严酷性,从这个角度来讲,我倒觉得哪天世界上出现一个统一的政府更好,联合国更进一步,发展成一个世界政府更好,来统一协调人类所面临的公共问题,把全球的资源当做人类的共享资源,把全球的人类也当成一个共同体,大家来共同面对未来的挑战,建设共有的家园。这只是一种想象,有没有可能、何时能实现不好说。
全球治理与各国政治民主化的关系
但是我觉得至少有一条是可以肯定的,就是不管今后能不能建立这样一个世界政府,还是说在欧盟这种意义上建立一种超民族国家水平的区域共同体,都要求一个前提,那就是世界上的专制主义政权,专制主义国家通通要退出历史舞台。这是我的一个非常坚定的信念,也是可以通过严格的科学方式推导出来的一个结论。
如果说这个地球上仍然存在专制主义的政体,尤其是像我们中国这么巨大的国家,如果它仍然保持着这样一种专制主义的政权结构和政治制度的话,那么全球水平的治理,超民族国家水平的全球治理事实上是不可能的。不管是建立一个世界政府,还是建立像欧盟这种类型的区域性的整合机构,都不可能。所以这样的话题实际上引申出另外一个话题,那就是全球治理和各国政治民主化之间的关系。这个关系是怎样的?应该满足什么原则?假如说全球治理是可以设想的,全球治理可以在这样一个意义上定义,那么它必然要求各个主权国家,各个民族国家应该首先完成它自己内部的民主化的进程。如果这个进程遇到了困难,其他的已经实现民主化的国家就有义务来帮助这样一些国家完成民主化过程。这种结论是典型的自由主义结论,这是毫无疑问的。我觉得这个结论对我们今天来讲尤其重要。因为如果地球上仍然存在专制主义的政体,尤其是规模庞大幅员辽阔的、在世界上有着举足轻重影响的国家,它仍然保持着专制主义性质的话,那么会产生无穷无尽的问题,甚至对人类是一个灾难。
咱们随便举个例子,人权和主权之争,像这种问题之所以能出现,完全是我们这种制度语境的产物,只有专制国家,才出现这种问题,因为它是打着主权的幌子来抵御其他国家对本国人权状况的批评。实质上是这么个问题。按照宪政自由主义原则,人权当然是更高的东西,一个国家的成立、存在首先也是为了保证人权。如果说一个国家在政治制度上是民主的,那么它的主权和人权之间应该构成一种统一的关系。我说的是今天,在历史上,我们往前倒退100年还不能这么说,那时已经在国内建立某种程度的民主制度的国家,却可能并不尊重他国的人权,这正是“征服者逻辑”已经揭示的问题。另一方面,当时的先进国家对本国人权的保护也未必达到今天的水平,这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100年前,就是欧洲、北美一些最先进的国家也不能说这两个东西已经完全统一了。 但是到了今天,我们已经可以在这个意义上来谈人权和主权之间的关系,他们本来是不应该存在矛盾的,特别是在成熟的现代民主制度和新的人类文明观的背景之下。
也可能是因为我们本身是生存在这样的国度里,我们是生存在这样一种专制的制度环境里面,所以对这种问题就格外的敏感。这个完全可以理解。事实也的确如此,我们的当权者往往是为了维持政权合法性,把来自外部的正常的批评说成是在干涉我的内政。六四时是这样,最近零八宪章发表,面对国际社会的声援,官方的反应也会是这样。他会很自然地拿出这么一套东西、一种态度来。按照我们现在叙述的逻辑,假设人类各个主权国家都建立起民主政体,人权和主权之间的冲突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激烈,或者,更准确地说,这根本不是什么人权、主权之间的冲突,而是民主和专制之间的冲突。大家看最近零八宪章的事情,法国已经代表欧盟27国发表公开声明,对拘禁刘晓波一案要求中国政府做出解释,这27个国家在本国的政治制度建构上都是民主制度。这并不是偶然的。这是一个方面。
全球公民社会:公共理性原则的全球展现
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就是所谓全球公民社会,它在全球治理中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有人讲,当今世界三大支撑,分别是政府、企业和非政府组织,也就是NGO,而NGO恰恰是公民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在那篇《全球治理与民主》中这样讨论全球公民社会在全球治理中的独特作用:
全球治理的前提是各国民主化的成熟,但各国国内都建立起民主的公共权力机构并不自然意味着全球治理时代的到来,也不能涵盖全球治理的全部含义。
何增科给全球公民社会下的定义是:“所谓全球公民社会是指公民们为了个人或集体的目的而在国家和市场活动范围之外进行跨国结社或活动的社会领域,它包括国际非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联盟、全球公民网络、跨国社会运动、全球公共领域等”。而全球公共领域又是指“公民个人或集体活动于其中的国际公共空间,公民们通过举办国际会议、创办报刊杂志或出版书籍、建立网站等多种形式,就他们共同关心的全球性问题或国际政策等展开自由的、理性的、批判的对话、讨论和交流,形成全球性观念意识、文化价值和国际舆论”。
假如按照我们已经建立的概念框架来考虑,把人类社会进化理解为利益原则和公共理性原则同时推进的结果,那么全球公民社会所体现的,就应该是人类的公共理性在全球水平上的展现。现在的交通提供了如此迅捷的条件,从北京到华盛顿也不过是10来个小时的飞行时间,以后据说还可以再缩短,从北京到赤峰坐最慢的火车还要10多个小时呢,坐飞机的话已经到了美国华盛顿了。现代交通的迅捷大大缩短了时空意义上的距离,使得人类之间的交往达到过去完全无法比拟的程度。有许多事情是几十年前、甚至几年前不能想象的,互联网大家知道,如果对方在线的话,电子邮箱信件一点过去,那就是瞬间完成的一种交流。还有什么QQ群、skype一类的东西,你们比我懂。这都是今天提供的技术上的可能,问题是我们人类是不是有这种政治上的智慧、精神上的能力、组织上的技巧来完成全球水平的公民社会整合,实际上就是这么个问题。
和公民社会的一般界定一样,全球公民社会也承担三大功能:对公共权力的社会监督,理性的文化再生产,以及公共交往与社会自律。我在前边引述的那篇文章中指出:就对公共权力的社会监督而言—-
诚然,现在还没有一个全球性的公共权力机构,联合国还主要是一个民族国家政府间的协商组织,但联合国及其所属机构同样需要监督,组成联合国的各国政府同样需要监督。而且,在全球治理这个意义上,一个民族国家的政府不但应受到本国国内公众舆论的监督,同时也应受到国际舆论的监督。应该承认,在政治行动范畴内,迄今为止的民族国家政府的大部分施政行为还没有突破利益原则的樊篱,每个国家行事的出发点还都是本国利益,即便是出于人道主义动机或促进全球民主化动机的国际干预活动也往往夹杂有某些本国的“私心”,从而导致国际评价的复杂化。总之,奥尔森所说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尚没有被超越,民族国家间实现的合作,从哲学人类学层面看,体现的仍然是立基于生物性的社会性。而全球公共领域对全球政治生活的介入,将使作为社会发展驱动力的利益原则和公共理性原则在全球水平获得新的平衡。公共理性会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成长、壮大、成熟,并最终为建立全人类的利益共同体,从而使利益原则和公共理性原则各自扬弃它们原来的历史存在形式、在人类生活的最大边界处实现重合(如果这种重合是可能的话)创造条件。
驳“改旗易帜的邪路不能走”
这里要强调一点:全球公民社会的建立,要以各个国家内部的公民社会的成熟为前提。对中国来讲,我刚才说的全球治理和各国政治民主化之间的关系,其实已经把这个问题引出来了,就是说,我们要有效地参与全球治理,我们要能够对新的人类文明观有所贡献,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完成我们自己的民主化进程,包括改变现行制度,也包括建设中国的公民社会。我们把这个事情做了,就是对整个文明人类的一个很大的贡献。刚才提到的零八宪章,大家都清楚,就是一个温和的、理性的、建设性的文件,不管它的条文还有多少毛病,但总体是为了推进中国的民主建设,希望中国往前走,也希望我们的当政者拿出理性的、建设性的态度来,因此,这是近年来民间推出的一个重要文件,可以成为建设中国民主政治、公民社会的某种纲领。现在就看当政者的态度了,如果当政者老是拿出一副敌对思维的传统姿态,认为这些都是西方妄图分化我们、渗透我们、颠覆我们的手段,你们都是代理人,而且你们还有合流的趋势,所谓海外民运、藏独、疆独、内部敌对势力有合流的趋势,我不能听你们这个东西,什么“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我也不能走,上来先把这个定位为“邪路”,这个事情就很糟糕了。
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中国的民间反对派也好,党内开明派也好,在认知和逻辑水平上,已经比今天当政者公开讲出的逻辑高明一大截了,零八宪章已经不再把专制主义的政权看作是敌人。尽管刚才我们议论到了零八宪章还有它的缺点,表述上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比如说关于“给出路”、“下台阶”,也就是如何使当政者找到一个体面的有尊严的出路,这应该是一个问题。这是当政者自己背地里也要考虑的问题,作为民间的文件,把这层意思表述得更清楚可能会更好一点儿,但是基本意思已经有了,零八宪章专门有一条谈“转型正义”,已经包含这个意思了,而且也提到了在真相基础上的和解。这是国际上,特别是南非和南韩一些国家已经获得成功的经验。这个东西真不是“邪路”,而是人间正路,“改旗易帜”也没什么了不起,如果你原来的旗子是错的,改了就改了,难道还不应该?问题是他没有这个气魄。我们要是能够完成这么一个推进,从全球的角度来看,那就是中国人对世界做出了一个大贡献了。谁让我们是这么一个古老的文明呢?我们的文明从世界范围来看,从历史范围来看,确实构成了很重要、很独特的一支,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我们也的确因为肩负的东西太沉重,再加上我们过去60年制度上的选择、路径上的选择又发生了历史性的错误,我们要纠正这样一个错误也不容易,需要拿出比其他国家、民族更坚忍的毅力,更多的努力、耐性来完成这件事情。这就没办法了,谁让我们是这么大的国家,这么悠久的历史,这么多的人口,这么沉重的包袱,我们能把这件事情完成了,我们对世界文明,对全球治理就算做出了一大贡献。我个人是这么看。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建设性地参与一些全球性的事务,比如说非洲的事情,达尔富尔的事情,苏丹的事情等等,那就更好了。北朝鲜不应该再支持它,这种支持,说到底还是冷战思维在起作用,维护的是共产党的一党私利,而不是中国的民族国家利益,更不是全球治理。再说,用中国纳税人的钱去支持这样一个已经成为活化石的专制政权,谁给了当政者这样的权力?!
如何看“民族主义”?
谈全球治理,我想是不是把跟这个话题有关的,也是人们经常议论的,关于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这两个话题也简单地摆一摆。假如我们把全球治理当做考虑民族问题、爱国主义问题的基本背景,把刚才讲的人类文明在近代发展过程当中所呈现出来的悖论,比如征服者逻辑这类的东西,看作是我们考虑民族主义问题和爱国主义问题的一个基本背景,就会发现,对这样一些话题,我们还是有可能梳理出一个大致的脉络。
从整体来看,我们首先要明确,民族主义的概念基本上还是一个政治概念。它在很多场合是作为民族国家的某种意识形态,用这个东西来表征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在另外一些场合,也可能表现为民族国家催生的某种社会动员力量。无论是哪种情况,是作为一种催生民族国家产生的力量、功能也好,还是作为既定民族国家合法性的论证手段也好,民族主义都有个基本特点,就是它诉诸文化的同质性,把这个当做它的动员力量和凝聚力量之源。19世纪以来,世界上曾经出现过各种不同类型的民族主义,都符合刚才说的一般的界定。
我们可以区分下列三种不同的民族主义:
一种是欧美类型的民族主义,特别是欧洲现代化先行者的那些国家,它的一个特点就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内是一个民主制度成熟的过程,对外往往又是一个殖民扩张的过程,两个现象同时存在,它们也是我所理解的“征服者逻辑”表现最明显的那些国家。这些国家的民族主义兼有这样两个特点:一个是自由主义,另一个是帝国主义,两方面的特征都有。当民族主义表现为崇尚自由贸易,推进市场改革,推进经济全球化,推进经济的传播和文化的传播,这时的民族主义是体现自由主义原则的民族主义;但是当民族主义又成为民族国家政府争夺海外霸权或者是海外殖民地,变成这个过程中的动员手段的时候,民族主义又成了殖民主义或者帝国主义的帮凶。这个问题是复杂的,人类的事务也是复杂的,这是一个方面。大英帝国在这方面是个比较典型的国家,19世纪大英帝国曾经是日不落帝国,在全世界到处都有它的殖民地,但是大英帝国又是最早推行贸易自由,最早建立民主制度,最早强调公民自由的国家,它的这两个东西表现得都很充分,因此要理解英国的民族主义,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以后你们可以专门研究这个问题。我不是搞英国史、欧洲史的,我只是从政治哲学和历史哲学角度来推,觉得这是一个很复杂、但是很有意思的问题。这是一种类型。
还有另外一种类型,就是在现代化意义上并非先行者,属于第二批或者第三批,在国内曾经推行过军国主义或者威权主义统治,对外也搞扩张,这样的国家大家知道,像俾斯麦统一后的德国,20世纪的日本,也包括19世纪的俄国和20世纪的苏联,这样一些国家都有上述特点。它们并不是现代化的排头兵,在现代化过程当中属于第二批或者第三批,它们也曾经面临更先进的民族国家的某种挑战或威胁,这些民族的心灵深处往往还存在某种沙文主义的、种族主义的东西,所以这些国家的民族主义也呈现出非常复杂的状态,同时带有沙文主义、甚至种族主义的特征,这也是一类。
最后,第三类民族主义,我指的是那些后发的现代化国家,像印度、中国、拉美或东南亚国家,这些国家在世界文明的演进过程中受到了征服者逻辑的双重影响,既是外来文明的接受者,同时又是在外来文明的挑战面前做出被动反应的角色。对这样一些国家来讲,民族主义首先是和民族自强相联系的一种动员力量。这非常典型,也很好理解,无论这些国家是因为弱小而落后,还是因为传统而落后,民族主义都会自然成为鼓舞这些国家的人们去奋斗、去抗争的一种源泉。但是这个事情还有更复杂的一面,毕竟这些落后国家往往是专制主义国家,保存了一种强悍的、顽固的、守旧的传统政治体制。在这样一种国家里实现现代化,本身就会激起一系列的内部紧张。外来文化的冲击,外来的压力会加大这样一种紧张,这就是我今天开始讲的,我们中国人曾经深深地体会到、也困扰了我们好几代人的那种矛盾,焦灼的心理,欲迎还拒的状态,自相矛盾的状态。正因为这样,国家会面临很多来自内部的、外部的压力,这个时候保守的当政者往往会利用民族主义当做它的护身符,当做他手中的一种整合工具,因为不管是什么时代,哪个朝代的当政者都会宣称他自己就代表整个国家,他自己就代表全民利益,从来都是如此,过去的皇帝是这样,今天我们的党也是这样。乞灵于神圣的民族情感,使之服务于自己的目的,是历朝历代许多专制者都会使用的手段。
这是关于民族主义,如果我们从学理上划分的话,至少可以划分出这样几个不同的类型。
如何看“爱国主义”?
至于爱国主义的话题,尤其是今年发生了西藏这件事情以来,爱国主义的话题在今天中国人的政治生活、情感生活当中好像更具有某种扑朔迷离的色彩。我们也正本清源,做一点分析。
爱国,先不说主义,爱国本身应该是一种非常朴素的情感,爱国就跟爱家一样,爱家大家都知道,中国人有句俗话叫“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这个家不管好还是不好,这是我的家,他会产生一种很自然的情感,这是天生的。所以爱国这样一种情感包含着某些朴素的、同时也是非理性的成分。正因为爱国情感的纯真性、普遍性,它可以被不同文化之间的人共享。这个在艺术里面表现得更充分。世界上表达祖国情感的艺术作品,数不胜数,以我多少知道一点儿的音乐为例,斯美塔那的《伏尔塔瓦河》、西贝柳斯的《芬兰颂》,都是欧洲著名的歌颂祖国的音乐,咱们中国人听了以后也会肃然起敬。交响诗《我的祖国》是非常优秀的,我们中国人也有,我们的《黄河颂》,不论是大合唱还是钢琴协奏曲,都意境深远,气势磅礴,我非常喜欢。电影《上甘岭》的插曲《我的祖国》,现在也可以说是歌颂祖国的一首名作,虽然里面有些党文化的东西,但是50年代的作品还是很朴素的,现在听起来比80年代、90年代《春天的故事》之类还是要强很多。这就是爱国,是一种很朴素的情感,我们通过欣赏这些作品,会由衷地产生共鸣,油然生出一种归属感、踏实感、安全感。这个东西在其他地方是获得不了的,只有在自己的家里才能获得。这是一个方面。
正是因为爱国是一种朴素的情感,一种精神上的依托,而且它还有某些非理性的成分,所以这个东西就有可能被一些政治力量所利用,被当政者所利用。如果再加上“主义”这两个字的话,我们就会发现世界上有着各种各样的、不同的爱国主义,看它和什么东西相联系了。比如,有非理性的爱国主义,有理性的爱国主义。非理性的爱国主义只是建立在朴素的爱国情感基础上,却没有经过理性的思考,而容易被别人所利用,那么这里面衍生出来的所谓的爱国主义就是一种非理性的爱国主义。纳粹德国也好,日本帝国也好,这些国家也不是不讲爱国主义的,相反,他讲得很好,讲得很到位,你看戈培尔,纳粹德国的宣传部长,他在宣传自己的爱国主义的时候有一套了不起的办法,我看过一部电视片,叫《意志的胜利》,是纳粹德国聘请一个女导演拍的。影片记录了希特勒在一周时间内的活动,包括阅兵、参加纳粹党的大会等等,拍的角度非常讲究,完全不是我们今天常看到的,留两撇胡子,张牙舞爪,歇斯底里,狂躁不止的希特勒的形象;她采用了各种仰角的方式来拍,希特勒非常的伟岸、光辉,俨然是一个世界伟人。艺术是会装扮人的。这位女导演就在宣传她的爱国主义,但是这种爱国主义的确是一种和纳粹主义、种族主义相联系的罪恶的爱国主义。是不是可以这样定义?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显然这种爱国主义是不可取的,是可怕的,令人恐怖的。
还有另外一种类型的所谓爱国主义,就是和专制统治相联系的、被专制者故意鼓噪起来的、利用了人们的爱国情感、实际是为了维护专制政权合法性的“爱国主义”,这个问题说起来很复杂,它的表现形式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就举今年西藏的事情为例。大家知道,3.14拉萨发生了“打砸抢烧”的事情后,由于我们是这样一个国家,我们的媒体都掌握在党的手里面,他就按照他需要的方式来报道这件事情,说什么达赖集团分裂国家,分裂祖国,接受境外支持,西方的一些反华势力利用藏独,妄图分裂我们伟大的祖国,是爱国的中国人就不能允许这种现象存在,大家就要出来表达自己的观点,等等。你别小看这些宣传,它们还是颇有蛊惑力的,因为它诉诸公众的基本爱国情感,还巧妙地利用了某种民族情绪。奥运火炬传递,在海外某一站曾发生争夺火炬的事儿,一个残疾小姑娘,在火炬传递过程当中,受到所谓藏独分子的攻击,但是这个小姑娘非常勇敢,虽然是残疾人,坐在车上还死命保护着火炬,这件事情官办媒体自然大加渲染,08年评比“十大杰出青年’,小姑娘也算其中一个,被当做爱国主义的青年楷模。但是相反,另一个叫王千源的,青岛的一个小姑娘,在美国上学,当海外华人学生中因为这件事情产生争论、两边打得不可开交时,这个小姑娘站出来,本来想平息一下双方的怒火,她本人的态度并不是说要站在哪一边,结果受到海外批评藏独的这样一批学生的围攻,据说她在山东青岛的老家也受到了骚扰。这件事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呢?爱国本身并不错,但是爱国要有理性,没有理性就容易被人利用。我不否认那位残疾小姑娘是爱国的,但王千源难道就不爱国吗?残疾小姑娘朴素的爱国情感成了官方利用的宣传工具,固然可叹;而围攻王千源的那些学生的做法难道不是更加可叹?因为他们的行为是非理性的,他们成了官方愚民教育的俘虏而不自知。
那么如何才能建立起理性?如何才能成就理性的爱国主义?这就涉及到我们整个国家教育上的改革、新闻媒体上的改革,要保障公民的信息权、知情权,培养公民独立判断的能力。过去这么多年,像西藏问题,大部分普通的中国人确实不了解西藏历史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前不久在一个场合遇到邢小群,丁东的夫人,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书,她拿着我那篇《西藏问题的根本出路》给班里的学生去讲,那篇文章不长,一万字,正好讲一讲,讨论讨论,长短合适,据说学生看了这个东西还是受到震动,很多事情他们原来不知道。不知道也完全可以理解,我们党从来不给他们讲这些东西,我们党从来都是讲翻身农奴得解放,学生就不理解为什么西方总是对西藏问题说三道四。所以,这个问题说回来,还是要归结到我们的宪政体制改革,要改变我们的教育制度,改变我们的新闻制度,改变我们的传媒制度,改变我们的互联网管理制度,才能让我们的公众了解更多的历史,了解更真实的历史。没有这样一个前提,民众的理性化,包括爱国主义的理性化,都是很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
本讲小结
今天讲了很多,从建立新的人类文明观、全球治理之类的大话题引申到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可能比较零碎,但逻辑是完整的、清晰的。中国的批判理论家要有全球视野,在这个前提下研究、解决自己的问题。而中国自身的民主化要落实到非常具体的方方面面,包括西藏问题这样的具体领域,说明我们今天的确任重而道远。
从去年到现在,有个提法叫做“大国崛起”,不少人觉得令人振奋,令人神往,谁不希望大国崛起啊!我也希望我们中国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世界性的大国。但问题是你崛起的是什么?大国的崛起应该加一个前设条件,这个大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大国呢?它应该是一个完成了民主化转型、建立起普世化的民主制度、肩负起人类文明建设应有责任的大国,能够和世界其他的民主国家共同合作,共同来抵御、来克服我们人类自身的弱点。这样一个大国的崛起才是我们所希望的。如果不是这样,那即便假设我们的国家经济上发展了,确实在某种意义上“崛起”了,但它仍然是一个专制主义国家,这个崛起对中国人来讲就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对世界来讲也未必是福音;更何况我相信,如果我们这个体制不变,所谓大国崛起恐怕也不过就是一场梦而已。
归根结底,我们对世界问题的思考还是要还原到我们自己本土的最根本的问题上来,这个问题不解决,所谓中国人对文明人类、对这个世界应承担的责任就很难真的承担起来,就很难落到实处。这也是我之所以在这个系列讨论当中要把这个问题单独作为一讲来讲,也是出于这样一个考虑。中国的学者、知识分子要建构我们自己的批判理论,要解决我们本土的问题,要有这样一个全球的视野,这些东西都是相互联系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要把它放到这个大的背景里面,中国自身问题才可以在一个相当的、合适的视角之内来处理。
(讲座时间:2008年12月20日;根据录音整理、修订)
参与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www.canyu.org)
(参与2014年6月21日讯)题记:这是几年前在北京一个读书班上的讲课录音整理稿。最近国内民族主义、国家主义亢奋,党国外交也呈现出越来越咄咄逼人的架势。以党国政体绑架民族国家挑战文明世界似乎正在成为红色帝国“崛起”的真正底蕴。但是,我们的许多国人分不清中国作为民族国家和中国作为党国政体的区别,为中国在东海、南海问题上的强势欢欣鼓舞,却不知它体现的乃是过时的社会达尔文主义逻辑。其实,大国崛起应该有一个前设条件,这个大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大国呢?它应该是一个完成了民主化转型、建立起普世化的民主制度、肩负起人类文明建设应有责任的大国,能够和世界其他的民主国家共同合作,共同来抵御、来克服我们人类自身的弱点。这样一个大国的崛起才是我们所希望的。如果不是这样,那即便我们的国家经济上发展了,确实在某种意义上“崛起”了,但它仍然是一个专制主义国家,这个崛起对中国人来讲就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对世界来讲也未必是福音,甚至是祸害。重新发布这篇旧文,就是想重申这些道理——-本文作者,2014年6月20日
今天我们谈一个新话题:中国批判理论的全球维度。批判理论虽然是以我们的本土问题为核心,但毕竟中国问题是在现当代世界的背景之下发生的,所以研究中国问题不可能脱离开这个背景。中国批判理论在建构当中既要关注本土问题,同时也要有全球视野;如果我们对全球问题有了一个更深入的理解,有了一个比较深层的把握,反过来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自己的本土问题,这是我的一个基本观点。
近代政治文明发展的二律背反
咱们单刀直入,从这样一个话题说起,那就是全球范围内,近代政治文明发展的“二律背反”。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前边第7讲谈“征服者逻辑”时曾经简单涉及过,但没有展开。大家知道,“二律背反”是个哲学词汇,指两种相互对立的现象同时存在,又各有其存在的理由。那么就近现代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而言,有哪些现象可以称之为“相互对立”而又“各有其存在的理由”呢?
一方面,请大家看过去的300年到400年,在这个时间段里面,我们地球的文明生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类文明在过去几百年的时间里面有一个重大的转型,就是从中世纪走向现代社会,特别是在欧洲发展比较早的一些国家,有了近代城市的发展,有了市场经济,并逐渐建立起一套我们今天称之为民主制度的东西,包括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对财产权的尊重,对生命权的尊重,对自由表达权的尊重等等,这个东西是在过去的几百年里,首先从欧洲发起,逐渐向全球其他地方扩展,是有这样一个过程的,这是一个方面。但是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就是所谓帝国主义和殖民化的过程,那些最早发展起来的、最先进的国家,借助先进的航海工具和强大的武力,把自己的触角伸向国土范围以外的地方,伸向那些未开发的、相对落后的、相对原始的地区,伴随着对这些地区的开发,先进国家也大肆掠夺它们的资源、劳力、物产等等,有的还建立起宗主国和殖民地之间的政治关系。总之,这样两个现象同时存在,给我们今天的人理解过去300年的历史提出了一个难题,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
我随便举个例子,大家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这样一个难题对于后发的现代化国家会带来比较难受的状态。以我们自己为例吧,大家都是中国人,中国人在1840年以后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就一直受到这样一种矛盾的现实的困扰。事实上,直至18世纪末,中国人心理状态还不错,自我感觉也很好,一直认为自己是天下的中心,泱泱大邦。到了一七九几年,乾隆最后那几年,马戈尔尼带着英王的旨意出使中国,本来是要和中国人做买卖,建立商贸关系,但是来了以后,中国人并没有把他们当成平等的外国使臣来接待。当时中国人是个什么心态呢?我记得前边和大家讲过这个故事,他们是把来自远方的黄毛绿眼儿的这批人视为“夷”,你到我这儿来就是向我朝贡的,向我称臣的,你跟我并不是平等的,这是中国人过去的心态,有些学者把它叫做华夏中心主义,过去多少年以来,天下中央之国,总是这么一种概念,对其他的文明抱着一种君临天下的态度。但是没想到的是,让人家下跪,人家坚决不同意,后来勉强找了一个办法把礼仪难题绕过去了,但是通商关系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结果50年不到,就发生了人家用炮舰来打开我们的门户,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从那以后中国人的状态开始发生变化,突然间觉得外面一种很强大的东西对自己构成了威胁。事实上,从19世纪40年代到20世纪上半叶,大概有三代到四代中国人一直处在这么一种非常矛盾的心理状态下。一方面,在西方所谓船坚炮利的事实面前已经意识到这个方面我们不如人,应该向人家学习;但是另一方面,毕竟他是拿着枪杆子进来的,你心里就很不舒服。那么对现代化的选择,就自然的是选择所谓防御型现代化的道路,这个防御型现代化就包含着对外来文明的某种拒斥:我可以接受你器物层面的东西,但是对另外一个层面的,制度层面、精神层面的东西,我们在很长的时间里面是排斥的,即便我心里觉得你那个东西还是有吸引力的,但是基于一种民族情感,基于一种古老的文化优越感,我不会、也不可能痛快地接受你。这是一种欲迎还拒的状态,很复杂、很微妙的状态,我们的先人从19世纪鸦片战争以后,一直到20世纪上半叶,应该有三四代中国人是长期处在这样一种心理上的紧张、焦虑和不安当中。当然,后来还发生过外敌入侵,日本人占了中国十几年,这是我们曾经经历过的。
我说这话什么意思呢?就是这样一种紧张、焦虑发生在一个后发现代化国家的知识群体,民族的最先进的一些人的头脑中,这种焦虑折射出了近代文明发展中所包含的某种悖论性质,也就是,一个方面从全球来讲,文明在进步,市场经济、贸易关系在发展,民主制度在逐渐地确立,但是另外一个方面,文明的扩张、扩散的过程采取了一种不是很光彩的形式。所谓殖民化的过程,你当然可以说也伴随着先进文明的传播,但那只是一种结果,比如香港被大英帝国殖民化100多年,反倒建成了远东最成熟的法治社会;但你不能否认,当初香港的被割让,是中国战败、中英之间不平等条约的产物,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个强势民族欺凌一个弱势民族的结果。还有比这更典型的。当年有多少亚洲、非洲的广袤地带,成了大英帝国、法兰西帝国的殖民地? 美国也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西班牙、葡萄牙对拉丁美洲的征服就更早了。总之,殖民征服是一个以强凌弱的过程,是某一个民族以武力或强力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外一个民族的过程,而那些有能力进行这种征服的国家,又往往是已经在国内建立起比较先进的政治体制和经济制度的国家,所以整个近代文明历史的演进中包含着这么一个悖论在里面,我把它归纳为“征服者逻辑”。这个问题,说老实话,曾经让一些自由主义者感到为难,因为按照自由主义的基本理论前设,这样一种现象的存在好像不大好解释。
民族国家水平上的利益原则
而这正是我们下面需要考虑的,需要回答的。不妨还是回到《从五四到六四》第一卷已经建立的观察问题的基本方法论框架,大家已经知道,我在那本书里是把社会进化的动力原则从两个方面加以区分,一个叫做利益原则,一个叫公共理性原则。但是我们原来在阐述这两个原则的时候是着眼于如何分析、理解我们的本土问题,现在我想把这个原则适当地扩展一下,用来理解全球性问题,理解人类事物,看看利益原则和公共理性原则的对立,它们之间的张力是否可以运用到“征服者逻辑”这个问题上,我记得前边已经谈过这个话题,现在我们要做一个更详细些的讨论。我们要把社会进化的这两大驱动原则,一个利益原则,一个公共理性原则,用来分析近代以来民族国家创立的过程,分析为什么会形成这样一种以主权国家分立为基础的世界格局,以及这样一种格局所包含的内在的张力。如果我们能够解释得通,那就意味着刚才我所谈到的,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我们曾经经历过的那样一些苦恼、焦虑、困惑,就有可能在这样一个大的历史框架之内获得某种解释。
利益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假设人类有这样一个特点,他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构成了他的基本行为动因,这种东西,在各种不同的人类行为场合都有所体现。大家平时看到最多的就是在微观行为场合,比如说日常的经济行为,每一个厂商,每一个市场经济行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的基本动因都是获得利润,用经济学的概念来表述,他的行为符合所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规律。当然,现代市场经济的特点在于追求利润的过程要符合法律,符合社会的有关规范,不能胡来,但这并没有否定我的行为的基本动因是为了获得更多利益。这是现代经济学认可的最基本的原则。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一个个人或组织,比如说企业、公司,某一个经济团体都会遵循的东西,在这些场合利益原则都适用。
利益原则也可以用在民族国家的场合。民族国家是一种更大的结合体,它不是个体,也不是小规模群体,说到这儿,我们需要对民族国家的概念简单做点儿解释。
民族国家是一个复合概念。“民族”和“国家”本来代表着两个不同意义上的群体。民族,我理解更多的是一个文化学上的概念,比如说汉民族,它包含了我们这个民族在体质、生理、种族、文化(包括语言)等等方面的特征,因此“民族”更多的是文化学上的概念。而“国家”是一个政治学概念,它是法律政治的概念,有当政者,有臣民,有疆土,有特定的政治秩序,因此国家更多指的是某一个政治共同体。那么民族国家呢?实际上指一个文化共同体和一个政治共同体的统一,这两者的结合构成了民族国家。所以我们可以在民族和国家这两个词之间加一个小横杠,用来表述这个意思。
比较典型的、规范的民族国家的出现是近代的事情。这个问题又和所谓“主权”概念的出现有关。咱们简单谈一点儿历史,大家知道,在17世纪的欧洲,发生过一场战争,叫做30年战争,战争的结果产生了一个和约,叫做《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年签署的,这个和约,不少学者认为标志着近代以来主权国家体系的出现。所谓“主权国家”,指每一个国家在其他国家面前都是自主的,国与国之间是平等的,包含了这样一层意思在里面,这个很重要,因为它标志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另一方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所确立的近代主权国家原则同时又承认一点,就是民族国家的行动是自私的,民族国家遵循的是自利原则,也就是说,它的行为是以它自己的国家利益作为出发点,作为转移。因此《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以后的世界历史,1648年以后的世界历史,从国际关系角度来看是主权国家之间这样一种新型关系产生和发挥作用的历史。这个关系,第一,它承认每个国家都是自主的,第二,它又承认每个国家都是自私的,假如这个推论成立,那么我们就发现了,17世纪以来的主权国家体系既有进步的一面,又有它自身局限的一面。所谓进步的一面就是,国与国之间遵循平等的原则,各国之间可以互派大使,有了问题可以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切磋,国与国之间可以达成谅解或协议,相比于帝国征服,这样的关系总是进步的,因为它至少承认国与国之间是平等的。但是我们说这种主权国家体系又是有缺陷的,因为国与国之间的利益原则蕴含了某种对抗因子,它构成大量矛盾、问题产生的前提。
主权国家体系的有限性
下面我想就主权国家体系的有限性问题多做一点分析。毕竟,我们今天已经21世纪了,17世纪以来到现在,三四百年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里面,人类经过了许许多多的坎坎坷坷,现在我们已经有可能对这样一个主权国家体系所包含的有限性,做出更深入些的分析。那么,这种有限性表现在哪里?大家应该知道《利维坦》这本书,这是英国一位哲学家叫霍布斯的写的,讲国家政治哲学的名著。霍布斯对人类行为有一个著名的比喻,他说人类的初始状态是这样的,人人皆自私,围绕自己的利益,互相之间争来争去,所以人和人之间好像狼一样,这是霍布斯一个很著名的比喻。一些研究国际关系的学者就把这个观点引申过来,觉得主权国家框架之内,每个国家都遵循自利的原则和自私的原则,因此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本质上也是这样一种狼一样的关系。19世纪后半期到20世纪早期有所谓社会达尔文主义,用达尔文的进化论观点解释社会发展。在国际关系领域也出现了一些学派,比如说现实主义学派,它所遵循的理论前提就是,首先要承认每个国家是自私的,它的所有行为都是以它自己的利益为核心的,即便和别的国家建立了合作关系,也是在为它自己谋求好处。此外,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优胜劣汰有利于国家的强盛,照此推论,现实主义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式的争斗,似乎也应该有助于人类文明的进步。
这曾经是一种很深刻的历史哲学观点,但问题也在这儿。根据20世纪以来人类生存环境的变化,也根据近来社会科学的一些新的发展,我们已经可以从一个更全面、更深刻的意义上来审视这个问题,来理解民族国家行为的自私性和这种行为的有限性。现代历史已经证明,那些对单个国家有好处的事情或者做法,对国际社会、对整个人类大家庭未必有好处,甚至正好相反。
分析工具之一:“集体行动的逻辑”
我们现在已经有更多的工具来分析这个问题。举个例子,经济学有公共选择理论,其中专门有这么一派,提出所谓“集体行动逻辑”的概念。这一派有个很著名的学者叫奥尔森,他写过一本书,就叫《集体行动的逻辑》,已经被翻译成中文,这个理论简单说就是,不管是个人还是团体(我们现在已经把它引申到国家),它的考虑的中心都是如何去最大化自己的利益,问题是,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的谋利行为在处理个人与小团体或更大的集体的关系的时候会出现一个矛盾,那就是没有人愿意去付出成本,在个人收益很小、或者几乎没有收益的条件下,去增进全体的利益;而个人的谋利行为还往往在客观意义上有害于团体的共同利益。这个悖论所反映的就是所谓“集体行动的逻辑”。
这话说起来有点绕口,咱们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说生产矿泉水,假设这个生产行业有100家企业,按照经济人行为假设,所有这100家企业的投资者是不是都希望这个东西卖的价格越高越好?因为销售价格高了,它的利润才能高。就这个行业来讲,假设每瓶矿泉水的行业价格一块钱,那么大家自然希望它一块一更好,这样大家都可以更多地赚钱,整个这个行业,100家企业的共同利益在这儿。问题是,在企业的实际运作中,这100个厂商是各自为战的,每一个老板,每一个生产矿泉水的厂商也都希望获利,而且希望获得比同行更多的利润,这也是符合经济人行为假设的,也符合利益原则的假设。但是问题出来了,每一个个别的厂商如何才能赚更多的利润呢?降低成本(包括采用新技术、改善管理、降低人工费用等等),尽可能提高他的产品的个别劳动生产率,是这个厂商获利的不二法门。只有降低成本,使它的成本支出低于同行业的平均成本支出,又使它的个别劳动生产率高于行业的平均劳动生产率,这个企业才有新的利润空间。在这样的前提之下,我就可以降低矿泉水的销售价格,别人都卖一块钱,我卖九毛五,甚至只卖九毛钱,假如这个东西质量是一样的,那么大家都会买九毛钱的,而不会去买一块的。这是经济学里最简单的常识,我通过降低产品的个别价格,使我的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但这是对个别企业来讲,某一个单个的厂商是这样子。如果100个同行业的厂商,大家都在这么做,从整个行业来看,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是整个行业的产品销售价格往下走,而不是往上走,这是行业内竞争的一个结果,这个结果对消费者是有利的,但是从厂商的角度来讲不一定有利。当然,这是一个简化的分析,我是想强调,从“集体行动的逻辑”特定角度来看,这里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单个厂商追求利润的行动,尽管局部来看对它是有好处的,从整体来看,却可能无意当中使整体的利益受损。这就是奥尔森所说的集体行动的逻辑。
分析工具之二:“囚徒困境”理论
还有一个博弈论上非常著名的理论,所谓“囚徒困境”,说的是同样的事情,从逻辑上来讲,也有助于说明人类理性在处理个体和集体冲突时常常表现出来的有限性,对解释今天的话题很有帮助。咱们也用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囚徒困境”是怎么回事。
假设有两个罪犯各自犯有一些轻微的罪行,比如说偷盗,就凭这个罪行已经可以判他一年,两个人都一样;但是他们可能犯有更严重的罪行,可法院还缺乏证据,假如这个更严重的罪行可以认定的话,根据量刑标准,就不是判一年了,而是分别被判处5年。在这个情况下司法机构分别对他们进行审讯,法官跟两个人分别谈,说现在有几种选择,一种是你要坦白,你是不是犯有更严重的罪行,如果坦白的话,立功,而且揭露了其他的同伙,可以宽大处理,明明该判5年,现在不判5年了,甚至一年都不判了,就判6个月。前提是你坦白了,另外一个人没坦白,我会只判你6个月,宽大处理。如果那个人坦白了,你没有坦白,那就不光是判你5年了,要加重,判你10年!在这么一个前提之下,两个犯人都面临着几种选择,根据设计的例子,他们的刑期有四种可能:
一是根据轻微犯罪,刑期可以判一年;
二是被指控有可能成立的那个更严重的罪行,要判5年;
三是坦白的话可能判6个月,当然前提是另一个人没有坦白;
四是如果他没有坦白,另外一个人坦白了,那么他要被加重刑罚,会判10年。
两个人之间是不能商量的,分别提审。好了,在这么一个假设条件之下,我们考虑一下,这两个罪犯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很显然,按照自私的人类行为假设,也就是按照我们说的利益原则作为最基本的行为动机,两个人最大的可能是分别做出坦白,他们都怕我没有坦白,另外一个坦白了,那我就惨了,因为另外那个人坦白了,我还扛着这事,我就要被判10年。双方都会有这个判断,都会有这种猜测,在这种情况之下,当然坦白比不坦白强。如果我坦白了,对方没坦白,我就6个月完事。问题是双方都在如此考虑这个事的时候,两个人都坦白了,那实际的结果是什么呢?两个人都承认犯有更严重的罪行,就等于这个罪行被承认了,两人都判5年!因为两个人都坦白了,不存在一个人坦白,另一个没坦白。那么有没有另外一种可能呢?就是两个人都不坦白,我相信对方能够和我合作,也不坦白。两个人都不坦白,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是一年。因为只有轻微罪行被认定了。两个人达成同盟,各判一年就完事了。但是这种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由于自私的心理行为的支配,两个人都在取巧,都希望自己坦白,对方没坦白,关6个月就可以出来了,都抱着这种心态,结果两人都做出坦白的选择,最终结果不是判一年,而是各判5年。这是比较典型的囚徒困境。每个人在他自己的范围之内,做出完全合乎理性的、经过周密计算的策略和行动,但最终从整体角度看,从对两个人的共同结果角度看,他们并没有得到最佳结果,这样一个博弈很有意思。这个博弈过程告诉我们,当事者在分别追求最佳结果的过程当中,其最后结果对整体而言不一定就是最佳结果,可能是次佳结果,甚至是比较坏的结果,完全有这个可能。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简单说是由于我们所说的人类行为的自私性,自利的心理动机支配个体做出决定,在相互猜忌的情况下拒绝合作,最终从整体上导致不利结果的出现。这是“囚徒困境”所表述的基本意思,这个意思和咱们刚才说的“集体行动的逻辑”有共同之处。
我以为,这些年经济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新发展,对于理解人类行为当中所包含的各种悖论提供了概念上的新手段,大家看是不是这样呢?
利益冲突、意识形态冲突、宗教冲突
现在回到主权国家框架的问题,假如我们承认基于利益驱动的现实主义原则就是这个世界唯一的指导原则,这将意味着每一个主权国家都将遵循行为的自利性和自私性,国与国之间“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尽管民族国家的一些行动从主权角度来看对它是有利的,但是从全球来看,从人类作为一个整体来看,这样一种追求却可能造成一些对整体不利的结果。是不是这样呢?很不幸,这正是20世纪以来所凸显的事实。比如,20世纪发生过两次世界大战,有几千万人口在战争中丧生,那么人类到底为什么而相互残杀呢?为了利益,为了争夺阳光下那有限的地盘!当然,古代历史上各个民族之间也不乏相互征伐与战争,但在冷兵器时代,这种战争只会造成局部的破坏。现在不同了,技术的进步,战争武器的进步,使人类第一次拥有了这样的可能,那就是不但消灭对手,甚至消灭这个地球的文明本身!主权国家体系在它的实际运行当中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的问题,足以令人不寒而栗。
利益原则曾经催动人类文明进化的伟大车轮,也促进了近代主权国家体系的诞生,但进入最近100年以来,特别是经过两次世界大战,人类已经为利益争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战后经济上有了发展,除了若干局部战争,人类再没有发生世界规模的大战,这当然是好事。但另一个棘手的问题正在凸显,那就是地球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无限膨胀的需求、无限膨胀的欲望之间的矛盾。罗马俱乐部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就提醒人们注意这个问题,当时还有人认为是危言耸听。今天,全球化的过程在加速,但是资源的问题、环境的问题也越来越紧迫,它们已经不是哪一个单独的国家能够解决的问题了。在这个情况之下,主权国家的有限性再一次凸显了出来。
当然,谈20世纪,除了基于利益考量的民族国家之间的冲突外,还有另外一种冲突,就是所谓意识形态冲突。这两种类型的冲突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实际上是并存的。这给我们的分析带来一定的难度,但并不是说不能处理,至少,我们在概念上要把它做一个清晰的界定。所谓意识形态冲突是指十月革命以后,苏联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在二战结束以后,这种制度在欧洲、亚洲的一些国家得到了扩展,而且表现出咄咄逼人的状态,似乎比资本主义更具活力,至少曾经有一段是这样的;而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不得不开始倾全力“遏制共产主义”。我们在理解20世纪很多重要的国际现象的时候,这种意识形态冲突均构成很重要的背景。比如说,和我们中国人有关系的,发生于上个世纪50年代的朝鲜战争,就显然有非常浓重的国际意识形态争斗的背景。从现在公开的材料看,战争的发起确实是朝鲜方面首先挑起了武装冲突,想通过军事手段来把南朝鲜拿过来;但是这个行动背后显然得到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尤其是斯大林以及后来中国方面的支持。当南朝鲜已经濒临完蛋的危急关头,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开始出兵干预,这就有了美国人所说的韩战,中国官方讲的“抗美援朝战争”。这场战争显然有着深刻的意识形态背景,当然也和苏、美、中各大国作为民族国家利益上的冲突有关系。斯大林拉毛泽东下水,既有国际共运、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也是基于苏联的国家利益,这两个不同的东西实际上是交织在一起的。中国、美国同样如此。这是一个基于多重理由的、复杂的多边博弈。60年代爆发的越南战争同样如此。美国之所以要出兵越南,很大程度上是要防止共产主义势力在东南亚扩展;其中是否也有民族国家利益上的考虑?我没有做过专门研究,没有发言权。但逻辑上讲应该是这样的。这是我们理解20世纪的国际冲突时要把握的一个特点。1989年冷战结束以后情况有些变化,因为原来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冲突已经大大地淡化了,从现在来看,除了中国等少数几个国家,北朝鲜、古巴还在坚持原来的制度,大部分国家都已经认可民主宪政才是当今人类政治文明的正道。就是中国,我们知道,官方在国际上也不再更多地强调中国现存制度的“优越性”,在内部还讲,对外不是很公开地讲这个了,他也讲冷战结束了,尽管事实上,我们知道他并没有真的认为冷战结束,仍然在内部视西方为“敌对势力”。如果从全世界的范围来看,冷战确实在1989年以后基本上结束了,就是说,东西方之间两大社会制度、两大阵营之间的对立已经不存在了。所以我们刚才所说的民族国家利益上的冲突、张力反过来又重新成为一个主题。
人类文明发展到现在,还有一种类型的冲突值得重视,那就是不同宗教之间的冲突。大家知道,古代就有十字军东征,就有宗教战争。到了现代,宗教冲突往往是和民族国家、主权冲突扭结在一起的。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中东问题和巴以冲突。巴勒斯坦和以色列之间谈谈打打,已经这么多年,至今仍无结果。这样一个现象的存在,实在值得深思、警醒。再比如伊斯兰的宗教极端组织,恐怖主义组织,自从9.11事件以后,已经成为世界的大患。我对这些问题缺乏专门研究,但有一个感觉,那就是打着宗教招牌,比如强调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之间的对立等等说法,不能说这种对立不存在,但实际上更多的还是利益之争,在某些场合表现为极端团体(比如基地组织)要捍卫自己的领地,在另一些场合则是民族国家要扩充自己的影响,在这些场合,宗教可能只是一种名义而已。
总之,冷战结束以来,价值观之争、意识形态之争已经大部分成为历史,宗教之争在很多场合其实是主权之争,主权国家问题再次凸显。问题是,在人类文明、特别是技术文明已经发展到当下水平的今天,民族国家之间的对立所造成的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主权国家框架能够解决的问题。如果我们仍然坚持《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以来形成的主权国家体系,许多问题已经出现了危机,简单说就是,由于人类资源的有限性,地球本身承受能力的有限性,每个国家再去遵循社会达尔文式的的生存原则,为自己的利益相互争斗、扩张,从人类整体来看,已经不堪重负,它所带来的问题已经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甚至危机的状态。所以我们今天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才能超越已经存在了几百年的主权国家体系?如何才能超越民族国家水平上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如何才能超越民族国家所遵循的利益逻辑?对于人类整体而言,这是我们今天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作为中国人,我们研究批判理论也好,其他什么也好,在研究本土问题的时候,这样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应该纳入我们的视野,应该看到这样一个问题的存在。这个问题,我们传统的自由主义,过去似乎涉猎不多,或者说还没有给出一个比较满意的答案。
正是在思考如何超越民族国家水平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如何超越国际关系当中一直被认为是行之有效的现实主义原则时,可以引出我所理解的“新的人类文明观”的概念。
何谓“新的人类文明观”?
我在几年前写的一篇文章里谈过这个概念,这篇文章的题目叫做《全球治理与民主》,很长,大概有5万字,网上能查到。我可以把我所理解的新的人类文明观大致表述如下:
第一条,人类是一个整体,这不但基于只有一个地球这样一个无需讨论的事实,而且基于这样一个信念或判断,那就是人类必须把自己看成一个整体,人类才有救。刚才我说过了地球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100年前这不是问题的,那会儿人们不用考虑这个东西;现在不一样了,从上个世纪70年代罗马俱乐部提出“增长的极限”的概念以后,这已经成为现代人类越来越明显的一个共识,既然这个地球是有限的,它的资源能力和承受能力都是有限的,不容许人类分成那么多小团体去争、去毁、去折腾,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人类只有把自己当做一个整体,人类自身才有救,才有希望。所谓“当成一个整体”的意思就是,对我们过去的基本行为逻辑、对迄今为止仍然有效的主权国家体系要进行深刻的反思。
第二条,当今人类社会进化和文明进步所达到的水准,已经为人类的自我救赎提供了可能,那就是利益原则的扬弃和全球公共理性的勃兴。我没有说放弃利益原则,完全放弃是不现实的、不可能的,也是和我们所设定的人类本性相冲突的。我们不能设想人类完全放弃这个原则,那是乌托邦;但是我们基于一种理性的考虑,适当的扬弃是有可能的,什么叫扬弃?就是既有克服,又有保留,在扬弃的同时实现一种全球公共理性的勃兴。关于“全球公共理性”,下面我们会专门讨论。
第三条,“恶推动文明的进步”曾经是我们这个物种最为诡秘的发展法则,如今它已接近自身的极限。至少就政治领域言,人类共同体的整体利益已经要求建立与它相适应的全球制度形式和新的交往准则。从哲学人类学意义上讲,这些制度、准则所体现的更多是人的本真意义上的社会性,而不是(或不再是,至少不再仅仅是)立基于生物性的社会性。当然,这个“立基于生物性的社会性”仍然存在,因为全球治理并不意味着否定利益原则,而意味着衡量利益的标准、尺度变了,它不再是某一个国家的局部利益,而是人类的共同利益,是人类共同生存的需要。
我在那篇论全球治理的长文中曾这样概括“新的人类文明观”的历史哲学含义:
全球治理的历史规定性正在于此。这束必将普照世界的光其实来自文明进化的深层力量和保存我们这个物种、保存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的自然渴求。从长远看,以各民族国家利益为轴心的主权国家体系必将被更能体现全球公共理性的政治框架所代替,世界秩序的性质和它被维持的方式都将因这种替代而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在这个替代过程完成之前 的、可能是相对漫长的过渡期内,现存民族国家能否主动调整自己的国家战略,完善自身的民主制度建构,在抑制自私的国家唯我主义冲动的同时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人类新文明的建设,就成为检验其当代化程度的标志。
联合国和欧盟给我们的启示
要超越民族国家水平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超越主权国家相对狭隘的行动原则,建立起一种新的人类文明,这个话说起来好像很空,其实一点也不空。二战结束以来,尽管有冷战,有东西方对立,体现新的人类文明观的一些制度建构已经有了雏形,并且在某些领域开始发挥作用,这是我们这个物种的一个很大的进步。
举个例子,1945年建立的联合国,它是国家间的一个组织,参与的单位都是各个主权国家。联合国作为这样一个国际组织,它已经在承担某种全球治理的功能,它有各种各样的委员会,专门处理和人类事物有关的事情。联合国的出现应该说是人类文明往上跃升的一个很明显的标志。尽管它在运行当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是这样一个机构的出现,由各个主权国家联合起来构成一个世界性的组织,这本身就是个很了不起的事情。当时的中国也作为发起国之一,在联合国建立过程当中发挥了一点儿作用,成为联合国安理会的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总之,联合国本身就是一个类型,是人类学习以新的文明水准和组织架构处理全球事务的一个进步。但联合国毕竟不是世界政府,更多的还是一个国际协调机构,在这个意义上,它的功能和治理能力还有限。
另有一个类型更往前走了一步,它已经建立起某种超国家的、民族国家水平之上的政治或经济共同体。这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欧盟。欧盟是在欧洲各个民族国家水平之上的超国家机构,专门建立了欧盟理事会,建立了欧洲议会、欧洲法院等等机构,它所承担的职能有些已经涵盖或超越了单个民族国家的职能。我们想想,过去几百年上千年,欧洲历史上也曾经是打来打去,不亦乐乎,各个民族之间的矛盾,宗教之间的矛盾、种族之间的矛盾源远流长,20世纪还打过两次世界大战,主战场都在欧洲,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它能够在今天建立起欧洲联盟这么一种超国家的机构,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现在经济上欧盟国家有欧元,实现了统一的货币;申根协定签订以后,欧洲许多国家之间免除了护照、签证这套东西,可以自由旅行,畅通无阻。我们中国人去欧洲,办一个申根国家的签证也很方便了,可以到各国走走。这都是实现地区整合后的好处,而且是一种更高水平上的整合,包含了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方方面面,实际上,这是对过去的主权国家框架的一个非常有力又意味深长的扬弃。
比较而言,我们亚洲距这样的目标还差得很远。我们现在还很难想象中国和日本和印度和东南亚的国家也搞一个亚洲联盟。亚洲地区有个东盟,但那只是个经济合作组织,和政治无关。南美、非洲都有类似的政治、经济整合机构,只有亚洲最落后,这让我们汗颜。
总的说,欧盟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据,说明我们人类的智慧、人类今天达到的文明水准有了很大的进步。应该承认这一点。如果就人类今天所面临的挑战,挑战所包含的深刻性、严酷性,从这个角度来讲,我倒觉得哪天世界上出现一个统一的政府更好,联合国更进一步,发展成一个世界政府更好,来统一协调人类所面临的公共问题,把全球的资源当做人类的共享资源,把全球的人类也当成一个共同体,大家来共同面对未来的挑战,建设共有的家园。这只是一种想象,有没有可能、何时能实现不好说。
全球治理与各国政治民主化的关系
但是我觉得至少有一条是可以肯定的,就是不管今后能不能建立这样一个世界政府,还是说在欧盟这种意义上建立一种超民族国家水平的区域共同体,都要求一个前提,那就是世界上的专制主义政权,专制主义国家通通要退出历史舞台。这是我的一个非常坚定的信念,也是可以通过严格的科学方式推导出来的一个结论。
如果说这个地球上仍然存在专制主义的政体,尤其是像我们中国这么巨大的国家,如果它仍然保持着这样一种专制主义的政权结构和政治制度的话,那么全球水平的治理,超民族国家水平的全球治理事实上是不可能的。不管是建立一个世界政府,还是建立像欧盟这种类型的区域性的整合机构,都不可能。所以这样的话题实际上引申出另外一个话题,那就是全球治理和各国政治民主化之间的关系。这个关系是怎样的?应该满足什么原则?假如说全球治理是可以设想的,全球治理可以在这样一个意义上定义,那么它必然要求各个主权国家,各个民族国家应该首先完成它自己内部的民主化的进程。如果这个进程遇到了困难,其他的已经实现民主化的国家就有义务来帮助这样一些国家完成民主化过程。这种结论是典型的自由主义结论,这是毫无疑问的。我觉得这个结论对我们今天来讲尤其重要。因为如果地球上仍然存在专制主义的政体,尤其是规模庞大幅员辽阔的、在世界上有着举足轻重影响的国家,它仍然保持着专制主义性质的话,那么会产生无穷无尽的问题,甚至对人类是一个灾难。
咱们随便举个例子,人权和主权之争,像这种问题之所以能出现,完全是我们这种制度语境的产物,只有专制国家,才出现这种问题,因为它是打着主权的幌子来抵御其他国家对本国人权状况的批评。实质上是这么个问题。按照宪政自由主义原则,人权当然是更高的东西,一个国家的成立、存在首先也是为了保证人权。如果说一个国家在政治制度上是民主的,那么它的主权和人权之间应该构成一种统一的关系。我说的是今天,在历史上,我们往前倒退100年还不能这么说,那时已经在国内建立某种程度的民主制度的国家,却可能并不尊重他国的人权,这正是“征服者逻辑”已经揭示的问题。另一方面,当时的先进国家对本国人权的保护也未必达到今天的水平,这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100年前,就是欧洲、北美一些最先进的国家也不能说这两个东西已经完全统一了。 但是到了今天,我们已经可以在这个意义上来谈人权和主权之间的关系,他们本来是不应该存在矛盾的,特别是在成熟的现代民主制度和新的人类文明观的背景之下。
也可能是因为我们本身是生存在这样的国度里,我们是生存在这样一种专制的制度环境里面,所以对这种问题就格外的敏感。这个完全可以理解。事实也的确如此,我们的当权者往往是为了维持政权合法性,把来自外部的正常的批评说成是在干涉我的内政。六四时是这样,最近零八宪章发表,面对国际社会的声援,官方的反应也会是这样。他会很自然地拿出这么一套东西、一种态度来。按照我们现在叙述的逻辑,假设人类各个主权国家都建立起民主政体,人权和主权之间的冲突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激烈,或者,更准确地说,这根本不是什么人权、主权之间的冲突,而是民主和专制之间的冲突。大家看最近零八宪章的事情,法国已经代表欧盟27国发表公开声明,对拘禁刘晓波一案要求中国政府做出解释,这27个国家在本国的政治制度建构上都是民主制度。这并不是偶然的。这是一个方面。
全球公民社会:公共理性原则的全球展现
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就是所谓全球公民社会,它在全球治理中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有人讲,当今世界三大支撑,分别是政府、企业和非政府组织,也就是NGO,而NGO恰恰是公民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在那篇《全球治理与民主》中这样讨论全球公民社会在全球治理中的独特作用:
全球治理的前提是各国民主化的成熟,但各国国内都建立起民主的公共权力机构并不自然意味着全球治理时代的到来,也不能涵盖全球治理的全部含义。
何增科给全球公民社会下的定义是:“所谓全球公民社会是指公民们为了个人或集体的目的而在国家和市场活动范围之外进行跨国结社或活动的社会领域,它包括国际非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联盟、全球公民网络、跨国社会运动、全球公共领域等”。而全球公共领域又是指“公民个人或集体活动于其中的国际公共空间,公民们通过举办国际会议、创办报刊杂志或出版书籍、建立网站等多种形式,就他们共同关心的全球性问题或国际政策等展开自由的、理性的、批判的对话、讨论和交流,形成全球性观念意识、文化价值和国际舆论”。
假如按照我们已经建立的概念框架来考虑,把人类社会进化理解为利益原则和公共理性原则同时推进的结果,那么全球公民社会所体现的,就应该是人类的公共理性在全球水平上的展现。现在的交通提供了如此迅捷的条件,从北京到华盛顿也不过是10来个小时的飞行时间,以后据说还可以再缩短,从北京到赤峰坐最慢的火车还要10多个小时呢,坐飞机的话已经到了美国华盛顿了。现代交通的迅捷大大缩短了时空意义上的距离,使得人类之间的交往达到过去完全无法比拟的程度。有许多事情是几十年前、甚至几年前不能想象的,互联网大家知道,如果对方在线的话,电子邮箱信件一点过去,那就是瞬间完成的一种交流。还有什么QQ群、skype一类的东西,你们比我懂。这都是今天提供的技术上的可能,问题是我们人类是不是有这种政治上的智慧、精神上的能力、组织上的技巧来完成全球水平的公民社会整合,实际上就是这么个问题。
和公民社会的一般界定一样,全球公民社会也承担三大功能:对公共权力的社会监督,理性的文化再生产,以及公共交往与社会自律。我在前边引述的那篇文章中指出:就对公共权力的社会监督而言—-
诚然,现在还没有一个全球性的公共权力机构,联合国还主要是一个民族国家政府间的协商组织,但联合国及其所属机构同样需要监督,组成联合国的各国政府同样需要监督。而且,在全球治理这个意义上,一个民族国家的政府不但应受到本国国内公众舆论的监督,同时也应受到国际舆论的监督。应该承认,在政治行动范畴内,迄今为止的民族国家政府的大部分施政行为还没有突破利益原则的樊篱,每个国家行事的出发点还都是本国利益,即便是出于人道主义动机或促进全球民主化动机的国际干预活动也往往夹杂有某些本国的“私心”,从而导致国际评价的复杂化。总之,奥尔森所说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尚没有被超越,民族国家间实现的合作,从哲学人类学层面看,体现的仍然是立基于生物性的社会性。而全球公共领域对全球政治生活的介入,将使作为社会发展驱动力的利益原则和公共理性原则在全球水平获得新的平衡。公共理性会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成长、壮大、成熟,并最终为建立全人类的利益共同体,从而使利益原则和公共理性原则各自扬弃它们原来的历史存在形式、在人类生活的最大边界处实现重合(如果这种重合是可能的话)创造条件。
驳“改旗易帜的邪路不能走”
这里要强调一点:全球公民社会的建立,要以各个国家内部的公民社会的成熟为前提。对中国来讲,我刚才说的全球治理和各国政治民主化之间的关系,其实已经把这个问题引出来了,就是说,我们要有效地参与全球治理,我们要能够对新的人类文明观有所贡献,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完成我们自己的民主化进程,包括改变现行制度,也包括建设中国的公民社会。我们把这个事情做了,就是对整个文明人类的一个很大的贡献。刚才提到的零八宪章,大家都清楚,就是一个温和的、理性的、建设性的文件,不管它的条文还有多少毛病,但总体是为了推进中国的民主建设,希望中国往前走,也希望我们的当政者拿出理性的、建设性的态度来,因此,这是近年来民间推出的一个重要文件,可以成为建设中国民主政治、公民社会的某种纲领。现在就看当政者的态度了,如果当政者老是拿出一副敌对思维的传统姿态,认为这些都是西方妄图分化我们、渗透我们、颠覆我们的手段,你们都是代理人,而且你们还有合流的趋势,所谓海外民运、藏独、疆独、内部敌对势力有合流的趋势,我不能听你们这个东西,什么“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我也不能走,上来先把这个定位为“邪路”,这个事情就很糟糕了。
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中国的民间反对派也好,党内开明派也好,在认知和逻辑水平上,已经比今天当政者公开讲出的逻辑高明一大截了,零八宪章已经不再把专制主义的政权看作是敌人。尽管刚才我们议论到了零八宪章还有它的缺点,表述上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比如说关于“给出路”、“下台阶”,也就是如何使当政者找到一个体面的有尊严的出路,这应该是一个问题。这是当政者自己背地里也要考虑的问题,作为民间的文件,把这层意思表述得更清楚可能会更好一点儿,但是基本意思已经有了,零八宪章专门有一条谈“转型正义”,已经包含这个意思了,而且也提到了在真相基础上的和解。这是国际上,特别是南非和南韩一些国家已经获得成功的经验。这个东西真不是“邪路”,而是人间正路,“改旗易帜”也没什么了不起,如果你原来的旗子是错的,改了就改了,难道还不应该?问题是他没有这个气魄。我们要是能够完成这么一个推进,从全球的角度来看,那就是中国人对世界做出了一个大贡献了。谁让我们是这么一个古老的文明呢?我们的文明从世界范围来看,从历史范围来看,确实构成了很重要、很独特的一支,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我们也的确因为肩负的东西太沉重,再加上我们过去60年制度上的选择、路径上的选择又发生了历史性的错误,我们要纠正这样一个错误也不容易,需要拿出比其他国家、民族更坚忍的毅力,更多的努力、耐性来完成这件事情。这就没办法了,谁让我们是这么大的国家,这么悠久的历史,这么多的人口,这么沉重的包袱,我们能把这件事情完成了,我们对世界文明,对全球治理就算做出了一大贡献。我个人是这么看。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建设性地参与一些全球性的事务,比如说非洲的事情,达尔富尔的事情,苏丹的事情等等,那就更好了。北朝鲜不应该再支持它,这种支持,说到底还是冷战思维在起作用,维护的是共产党的一党私利,而不是中国的民族国家利益,更不是全球治理。再说,用中国纳税人的钱去支持这样一个已经成为活化石的专制政权,谁给了当政者这样的权力?!
如何看“民族主义”?
谈全球治理,我想是不是把跟这个话题有关的,也是人们经常议论的,关于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这两个话题也简单地摆一摆。假如我们把全球治理当做考虑民族问题、爱国主义问题的基本背景,把刚才讲的人类文明在近代发展过程当中所呈现出来的悖论,比如征服者逻辑这类的东西,看作是我们考虑民族主义问题和爱国主义问题的一个基本背景,就会发现,对这样一些话题,我们还是有可能梳理出一个大致的脉络。
从整体来看,我们首先要明确,民族主义的概念基本上还是一个政治概念。它在很多场合是作为民族国家的某种意识形态,用这个东西来表征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在另外一些场合,也可能表现为民族国家催生的某种社会动员力量。无论是哪种情况,是作为一种催生民族国家产生的力量、功能也好,还是作为既定民族国家合法性的论证手段也好,民族主义都有个基本特点,就是它诉诸文化的同质性,把这个当做它的动员力量和凝聚力量之源。19世纪以来,世界上曾经出现过各种不同类型的民族主义,都符合刚才说的一般的界定。
我们可以区分下列三种不同的民族主义:
一种是欧美类型的民族主义,特别是欧洲现代化先行者的那些国家,它的一个特点就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内是一个民主制度成熟的过程,对外往往又是一个殖民扩张的过程,两个现象同时存在,它们也是我所理解的“征服者逻辑”表现最明显的那些国家。这些国家的民族主义兼有这样两个特点:一个是自由主义,另一个是帝国主义,两方面的特征都有。当民族主义表现为崇尚自由贸易,推进市场改革,推进经济全球化,推进经济的传播和文化的传播,这时的民族主义是体现自由主义原则的民族主义;但是当民族主义又成为民族国家政府争夺海外霸权或者是海外殖民地,变成这个过程中的动员手段的时候,民族主义又成了殖民主义或者帝国主义的帮凶。这个问题是复杂的,人类的事务也是复杂的,这是一个方面。大英帝国在这方面是个比较典型的国家,19世纪大英帝国曾经是日不落帝国,在全世界到处都有它的殖民地,但是大英帝国又是最早推行贸易自由,最早建立民主制度,最早强调公民自由的国家,它的这两个东西表现得都很充分,因此要理解英国的民族主义,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以后你们可以专门研究这个问题。我不是搞英国史、欧洲史的,我只是从政治哲学和历史哲学角度来推,觉得这是一个很复杂、但是很有意思的问题。这是一种类型。
还有另外一种类型,就是在现代化意义上并非先行者,属于第二批或者第三批,在国内曾经推行过军国主义或者威权主义统治,对外也搞扩张,这样的国家大家知道,像俾斯麦统一后的德国,20世纪的日本,也包括19世纪的俄国和20世纪的苏联,这样一些国家都有上述特点。它们并不是现代化的排头兵,在现代化过程当中属于第二批或者第三批,它们也曾经面临更先进的民族国家的某种挑战或威胁,这些民族的心灵深处往往还存在某种沙文主义的、种族主义的东西,所以这些国家的民族主义也呈现出非常复杂的状态,同时带有沙文主义、甚至种族主义的特征,这也是一类。
最后,第三类民族主义,我指的是那些后发的现代化国家,像印度、中国、拉美或东南亚国家,这些国家在世界文明的演进过程中受到了征服者逻辑的双重影响,既是外来文明的接受者,同时又是在外来文明的挑战面前做出被动反应的角色。对这样一些国家来讲,民族主义首先是和民族自强相联系的一种动员力量。这非常典型,也很好理解,无论这些国家是因为弱小而落后,还是因为传统而落后,民族主义都会自然成为鼓舞这些国家的人们去奋斗、去抗争的一种源泉。但是这个事情还有更复杂的一面,毕竟这些落后国家往往是专制主义国家,保存了一种强悍的、顽固的、守旧的传统政治体制。在这样一种国家里实现现代化,本身就会激起一系列的内部紧张。外来文化的冲击,外来的压力会加大这样一种紧张,这就是我今天开始讲的,我们中国人曾经深深地体会到、也困扰了我们好几代人的那种矛盾,焦灼的心理,欲迎还拒的状态,自相矛盾的状态。正因为这样,国家会面临很多来自内部的、外部的压力,这个时候保守的当政者往往会利用民族主义当做它的护身符,当做他手中的一种整合工具,因为不管是什么时代,哪个朝代的当政者都会宣称他自己就代表整个国家,他自己就代表全民利益,从来都是如此,过去的皇帝是这样,今天我们的党也是这样。乞灵于神圣的民族情感,使之服务于自己的目的,是历朝历代许多专制者都会使用的手段。
这是关于民族主义,如果我们从学理上划分的话,至少可以划分出这样几个不同的类型。
如何看“爱国主义”?
至于爱国主义的话题,尤其是今年发生了西藏这件事情以来,爱国主义的话题在今天中国人的政治生活、情感生活当中好像更具有某种扑朔迷离的色彩。我们也正本清源,做一点分析。
爱国,先不说主义,爱国本身应该是一种非常朴素的情感,爱国就跟爱家一样,爱家大家都知道,中国人有句俗话叫“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这个家不管好还是不好,这是我的家,他会产生一种很自然的情感,这是天生的。所以爱国这样一种情感包含着某些朴素的、同时也是非理性的成分。正因为爱国情感的纯真性、普遍性,它可以被不同文化之间的人共享。这个在艺术里面表现得更充分。世界上表达祖国情感的艺术作品,数不胜数,以我多少知道一点儿的音乐为例,斯美塔那的《伏尔塔瓦河》、西贝柳斯的《芬兰颂》,都是欧洲著名的歌颂祖国的音乐,咱们中国人听了以后也会肃然起敬。交响诗《我的祖国》是非常优秀的,我们中国人也有,我们的《黄河颂》,不论是大合唱还是钢琴协奏曲,都意境深远,气势磅礴,我非常喜欢。电影《上甘岭》的插曲《我的祖国》,现在也可以说是歌颂祖国的一首名作,虽然里面有些党文化的东西,但是50年代的作品还是很朴素的,现在听起来比80年代、90年代《春天的故事》之类还是要强很多。这就是爱国,是一种很朴素的情感,我们通过欣赏这些作品,会由衷地产生共鸣,油然生出一种归属感、踏实感、安全感。这个东西在其他地方是获得不了的,只有在自己的家里才能获得。这是一个方面。
正是因为爱国是一种朴素的情感,一种精神上的依托,而且它还有某些非理性的成分,所以这个东西就有可能被一些政治力量所利用,被当政者所利用。如果再加上“主义”这两个字的话,我们就会发现世界上有着各种各样的、不同的爱国主义,看它和什么东西相联系了。比如,有非理性的爱国主义,有理性的爱国主义。非理性的爱国主义只是建立在朴素的爱国情感基础上,却没有经过理性的思考,而容易被别人所利用,那么这里面衍生出来的所谓的爱国主义就是一种非理性的爱国主义。纳粹德国也好,日本帝国也好,这些国家也不是不讲爱国主义的,相反,他讲得很好,讲得很到位,你看戈培尔,纳粹德国的宣传部长,他在宣传自己的爱国主义的时候有一套了不起的办法,我看过一部电视片,叫《意志的胜利》,是纳粹德国聘请一个女导演拍的。影片记录了希特勒在一周时间内的活动,包括阅兵、参加纳粹党的大会等等,拍的角度非常讲究,完全不是我们今天常看到的,留两撇胡子,张牙舞爪,歇斯底里,狂躁不止的希特勒的形象;她采用了各种仰角的方式来拍,希特勒非常的伟岸、光辉,俨然是一个世界伟人。艺术是会装扮人的。这位女导演就在宣传她的爱国主义,但是这种爱国主义的确是一种和纳粹主义、种族主义相联系的罪恶的爱国主义。是不是可以这样定义?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显然这种爱国主义是不可取的,是可怕的,令人恐怖的。
还有另外一种类型的所谓爱国主义,就是和专制统治相联系的、被专制者故意鼓噪起来的、利用了人们的爱国情感、实际是为了维护专制政权合法性的“爱国主义”,这个问题说起来很复杂,它的表现形式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就举今年西藏的事情为例。大家知道,3.14拉萨发生了“打砸抢烧”的事情后,由于我们是这样一个国家,我们的媒体都掌握在党的手里面,他就按照他需要的方式来报道这件事情,说什么达赖集团分裂国家,分裂祖国,接受境外支持,西方的一些反华势力利用藏独,妄图分裂我们伟大的祖国,是爱国的中国人就不能允许这种现象存在,大家就要出来表达自己的观点,等等。你别小看这些宣传,它们还是颇有蛊惑力的,因为它诉诸公众的基本爱国情感,还巧妙地利用了某种民族情绪。奥运火炬传递,在海外某一站曾发生争夺火炬的事儿,一个残疾小姑娘,在火炬传递过程当中,受到所谓藏独分子的攻击,但是这个小姑娘非常勇敢,虽然是残疾人,坐在车上还死命保护着火炬,这件事情官办媒体自然大加渲染,08年评比“十大杰出青年’,小姑娘也算其中一个,被当做爱国主义的青年楷模。但是相反,另一个叫王千源的,青岛的一个小姑娘,在美国上学,当海外华人学生中因为这件事情产生争论、两边打得不可开交时,这个小姑娘站出来,本来想平息一下双方的怒火,她本人的态度并不是说要站在哪一边,结果受到海外批评藏独的这样一批学生的围攻,据说她在山东青岛的老家也受到了骚扰。这件事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呢?爱国本身并不错,但是爱国要有理性,没有理性就容易被人利用。我不否认那位残疾小姑娘是爱国的,但王千源难道就不爱国吗?残疾小姑娘朴素的爱国情感成了官方利用的宣传工具,固然可叹;而围攻王千源的那些学生的做法难道不是更加可叹?因为他们的行为是非理性的,他们成了官方愚民教育的俘虏而不自知。
那么如何才能建立起理性?如何才能成就理性的爱国主义?这就涉及到我们整个国家教育上的改革、新闻媒体上的改革,要保障公民的信息权、知情权,培养公民独立判断的能力。过去这么多年,像西藏问题,大部分普通的中国人确实不了解西藏历史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前不久在一个场合遇到邢小群,丁东的夫人,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书,她拿着我那篇《西藏问题的根本出路》给班里的学生去讲,那篇文章不长,一万字,正好讲一讲,讨论讨论,长短合适,据说学生看了这个东西还是受到震动,很多事情他们原来不知道。不知道也完全可以理解,我们党从来不给他们讲这些东西,我们党从来都是讲翻身农奴得解放,学生就不理解为什么西方总是对西藏问题说三道四。所以,这个问题说回来,还是要归结到我们的宪政体制改革,要改变我们的教育制度,改变我们的新闻制度,改变我们的传媒制度,改变我们的互联网管理制度,才能让我们的公众了解更多的历史,了解更真实的历史。没有这样一个前提,民众的理性化,包括爱国主义的理性化,都是很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
本讲小结
今天讲了很多,从建立新的人类文明观、全球治理之类的大话题引申到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可能比较零碎,但逻辑是完整的、清晰的。中国的批判理论家要有全球视野,在这个前提下研究、解决自己的问题。而中国自身的民主化要落实到非常具体的方方面面,包括西藏问题这样的具体领域,说明我们今天的确任重而道远。
从去年到现在,有个提法叫做“大国崛起”,不少人觉得令人振奋,令人神往,谁不希望大国崛起啊!我也希望我们中国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世界性的大国。但问题是你崛起的是什么?大国的崛起应该加一个前设条件,这个大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大国呢?它应该是一个完成了民主化转型、建立起普世化的民主制度、肩负起人类文明建设应有责任的大国,能够和世界其他的民主国家共同合作,共同来抵御、来克服我们人类自身的弱点。这样一个大国的崛起才是我们所希望的。如果不是这样,那即便假设我们的国家经济上发展了,确实在某种意义上“崛起”了,但它仍然是一个专制主义国家,这个崛起对中国人来讲就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对世界来讲也未必是福音;更何况我相信,如果我们这个体制不变,所谓大国崛起恐怕也不过就是一场梦而已。
归根结底,我们对世界问题的思考还是要还原到我们自己本土的最根本的问题上来,这个问题不解决,所谓中国人对文明人类、对这个世界应承担的责任就很难真的承担起来,就很难落到实处。这也是我之所以在这个系列讨论当中要把这个问题单独作为一讲来讲,也是出于这样一个考虑。中国的学者、知识分子要建构我们自己的批判理论,要解决我们本土的问题,要有这样一个全球的视野,这些东西都是相互联系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要把它放到这个大的背景里面,中国自身问题才可以在一个相当的、合适的视角之内来处理。
(讲座时间:2008年12月20日;根据录音整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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