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暴动是中共江西割据时期一件重大的国军叛变事件,在中共秘密党员潜伏策动下,冯玉祥部26路军中一万七千官兵倒向红军,改编为第五兵团,可是其将领多人被内部肃反所杀。文革后才获平反。
一、宁都暴动起因
一九三一年十二月十四日,驻紮江西中央苏区瑞金北面的宁都国民党第二十六路军,除驻宁都城北四十公里的一个团外,全军六个旅十一个团一万七千余人暴动,带两万多件武器叛入红区,史称“宁都暴动”,简称“宁暴”。
第二十六路军乃冯玉祥的西北军,大革命时期中共曾派刘伯坚、陈延年(陈独秀之子)、刘志丹、宣侠父、邓小平、魏野贤等入该军从事政治工作,刘伯坚曾任该军总政治部部长.宁汉分裂后,冯玉祥拥蒋反共,礼送中共党员“出境”,但少数未暴露身分的中共党员潜伏下来,与中共河南省委军委保持联系,成为后来“宁都暴动”最主要的“内因”。
一九三一年二月,蒋介石命二十六路军从山东赴赣剿匪。五月,该部第二十七师在永丰县中村与红军首战,第八十一旅大部被歼,损失三千余支枪与无线电一部,二千三百余人被俘。杂牌军本来就对蒋介石有“借剿匪而翦异己”的疑心,加上北人南下,不服水土,疟疾、痢疾、褥疮等病频发,每天都有官兵暴病身亡,非战斗减员严重,全军人心动摇.此外,再受红军“穷人不打穷人”、“士兵不打士兵”、“红军欢迎白军官兵拖枪加入红军”等赤色宣传,“九一八”后厌倦内战成为主流情绪,纷纷向总指挥孙连仲要求开向北方抗日。孙连仲迫於部属压力,向蒋介石发出请求北上抗日的电报,且未等蒋覆电,便下令部队离开宁都向北开拔。蒋怒电孙连仲,严令二十六路军“死也要死在宁都”,并将嫡系许克祥、毛炳文部摆在广昌一线,挡住第二十六路军北返之路。军队进退维谷,高级军官纷纷请假离队,孙连仲本人也藉故“养病”南昌。这是第二十六路军之所以发生“宁暴”的大形势。
在第二十六路军离鲁南下之时,该部地下党员就得到中共中央军委指令,委派从事兵运的王超任中央军委驻二十六路军特派员.至“宁暴”前,经该部四位地下党员的活动,党员已发展至十余人,并发展总指挥部参谋长赵博生入党.孙连仲因率部北返受阻离开宁都,将全军指挥权交给赵.“宁暴”关键时刻,赵博生首先找到第二十六路军主力的七十三旅旅长董振堂、七十四旅旅长季振同,很快得到两从承诺:愿随参谋长率部举事。季振同乃“宁暴”的核心人物,事后写有一篇有关宁都暴动始末的文章。就这么一位对中共建有大功的人物,三年后竟遭“肃反”,一同遭处决的还有参加宁都暴动的二十六路军黄中岳团长,时任红五军团第十五军长.
二、季振同其人
季振同(1901~1934),河北沧县官屯狼儿口村人,一九一九年入北京冯玉祥当兵,逐渐迁升,历任学兵营班长、学兵团骑兵排长、连长、教导旅营长、卫队团长.一九二六年九月,冯玉祥五原誓师时任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传令队长、手枪旅长,第十四师长,参加北伐,乃冯玉祥亲信。一九三一年初,第二十六路军南下剿赤,部队军心不稳,冯玉祥派专人捎带密信,嘱他必要时可以抗日为名假道赤区将部队拉回北方。这一机密被第二十六路军地下党员刘振亚刺得,因此赵博生才敢率先与季振同密商暴动机密。
暴动后,一九三二年一月季振同入党,介绍人为朱德、周恩来。第二十六路军改编为红一方面军第五军团,下辖第十三军、第十四军、第十五军;季振同为五军团总指挥,董振堂为副总指挥兼第十三军长,赵博生为五军团参谋长兼第十四军长,黄中岳为第十四军长;萧劲光为五军团政委。红五军团很快投入反“围剿”作战,参加赣州战役,成为红军劲旅。
一九三二年三月赣州战役失利后,中革军委决定重新混编为一、三、五军团,五军团被分为三部分插编三个军团:黄中岳的红十五军编入林彪的红一军团,赵博生的十四军编入彭德怀的红三军团,只有董振堂十三军留在五军团.混编消息一发佈,原二十六路军官兵极度震惊,一些人情绪激烈,不分场合大呼小叫,已经入党的季振同、黄中岳等人亦自然生出:“共产党终究信不过咱”。混编过程中,季振同对一些人事提出要求,无一项得到同意,反遭某些领导人揶揄,季振同深感怨怒,心情郁闷,说自己是“空头司令”。
一九三二年四月初,冯玉祥派参谋长刘骥前往策反季振同,刘的代表胡景陶入苏区递讯,季未答应,送走胡次日,季振同将冯信交给一向十分尊敬与信任的政委萧劲光。同时,季振同向萧表示自己难以适应红军生活,要求上苏联学习军事,萧电请中央,中央同意了季振同留苏之请。季还要求中央给他一点金子作为路费,中央也同意了。季振同离开军团部,萧劲光为他开了欢送会,季留下了所有东西:望远镜给了萧劲光,骠骏的青鬃马留给朱德司令,枪也交了,警卫班也留下,只带一个保镖去了瑞金。(《萧劲光回忆录》)
第十五军长黄中岳受季影响,在漳州期间有点消极,思想有点动摇,也想离开部队,另谋去处。他做了一套便装(“准备开小差”),还说过“我这次到前方去,干多少就多少,拖(拖枪)不动就算了。”
但他们毕竟只有怨言,无有行动。
三、季、黄冤案
四月十二日,“国家政治保卫局”接到原二十六路军潜伏党员王超密报——季黄密谋反叛的密报。四月十九日,漳州战役前一天,一军团侦察排在漳州荷花庄抓获一名疑犯,从身上搜出敌军师长张贞签发的秘密通报。经审讯,此人名叫刘佐华,乃冯玉祥派来与季振同再次接洽之人。下午,一军团保卫局严讯刘佐华,刘供认季、黄“叛乱计画”、“同谋名单”。“中央国家政治保卫局”执行部长李克农报请周恩来批准,决定以“反革命罪”秘密逮捕季振同、黄中岳等人。他们先批准季振同离开苏区去厦门,半路上於汀州实施逮捕。此案一起被捕还有:红五军团参谋长、红军学校总教官朱冠甫;红十五军副军长、红军学校总教官张少宜;红五军团经理处会计科长李聘卿;红十五军经理处副处长高达夫;红军学校俱乐部管理员蔡佩玉。
一九三二年八月三~四日,苏维埃临时最高法院在叶坪临时中央政府大厅对“季黄反革命案”进行审讯,最高法庭由何叔衡、梁柏台、刘伯承、陈寿昌、刘振山等五人组成,原告为代表国家政治保卫局的李克农,指控季振同、黄中岳“参加宁暴根本就是投机”、“随时隐藏着再做军阀、毁灭红五军团的宁暴光荣历史的反革命企图”,罗列一大堆捕风捉影的罪状。最高法庭完全同意原告机关请诉意见,抓住季黄等人一些尚未构成事实的问题,判决季黄等八人枪决.“判决”是终审,无上诉权。
当判决送达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毛泽东与项英没同意。毛项认为:“季黄等均为参加宁都暴动者,对革命不无相当功绩”;“季黄二人虽是此案主谋者,但曾为宁都暴动领导人之一,应减刑免死。”“朱冠甫、高达夫、张少宜等三人曾参加宁都兵暴,并且不是此案的主谋者,可改为监禁。”一九三二年八月十日,由毛泽东、项英签署的中央委员会决议案如下:“季黄二人由死刑减为监禁十年”;“朱、高、张二人改死刑为监禁八年”;其余刘佐华等四人“仍按原判执行”。此后,季黄等人一直被关押於瑞金县九堡、麻田等地收容所。一九三四年十月上旬,中央红军长征在即,为甩掉包袱,解除“后顾之忧”,中央政治保卫局经请示周恩来,将季、黄等人处决於瑞金九堡大山之中,季振同时年三十三岁.
红军主力长征后,留在中央分局的十几位原宁都暴动参与者,因项英认为他们“靠不住”,一九三五年二月下旬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杀害了他们。此前,於都梓山、潭头、与会昌白鹅一带有一百四十多名地主、土豪、铲共团分子、其他危险分子,为开展今后地下斗争,项英要求“处理”掉这些“后顾之忧”。对於动摇分子、变节嫌疑者,“不管是否他已经逃跑叛变,只要几个领导人议论一下,也是可以处决的。”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央政府办事处又发出紧急命令——《动员工农群众,积极击杀革命叛徒》,规定对只有一般自首行为或在逼迫下做过一些错事的普通百姓,皆作为叛徒和反动分子予以击杀。
四、冤案平反
延安时,毛泽东说不该杀掉季振同、黄中岳。一九四九年后,复活节在中南海怀仁堂某次高干会议上,又提季振同、黄中岳在宁都暴动中有功,没有他们,全部起义的胜利是不可能的,将他们处决是错误的。
一九七二年六月十日,在中央“批林整风”会上,周恩来检讨:“五军团两个暴动过来的非党人士季振同、黄中岳,在宁都起义中起了关键作用,肃反时外面有谣传,说这两个人不安心,想走。李克农向我报告,我也同意将他们逮捕,结果处死了。”宁暴将领赵博生死於反围剿,董振堂死於西路军之战。
一九七九年六月,姬鹏飞、黄镇、李达、王幼平、袁血卒、苏进等宁都兵暴参与者上书中共中央,要求为季、黄平反。不久,中央书记处批准为季、黄平反,恢复党籍。是时,季黄冤死,已整整四十五年矣!
据中共苏区史专家所撰《中央苏区史》提供的资料,仅一个中央苏区,被冤杀的县团级以上干部就达二百六十九人。(本文註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