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選舉,除了說中國人多,就會說素質不行。難道我們比台南的農民、緬甸的山民、埃及的文盲更差嗎?人家為什麼能民主選舉?歐美200多年前開始選舉的時候,大陸在民國選舉的時候,難道比我們現在的素質更高嗎?
就算素質不高,才更需要精英去設計、去引導、帶頭去做。可是做了嗎?恐怕連設計、培訓,甚至公開的討論都沒有。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特別是耳濡目染海外選舉的報道,對大陸基層選舉或多或少的接觸了解,中國人對選舉並不陌生。以我在多地的實地調研,特別是參選2011年北京海淀區人大代表的親身體驗,中國的選民並不是想像中的素質不高。當真正擁有選舉權利的時候,他們完全明白選票意味著什麼,該選什麼樣的人,希望他們做什麼事,如何才能保證選舉的公正。反而是一些精英、專家、官員,要麼對選舉沒有感性的認識、和選民沒有親身的接觸,要麼出於某種目的,一廂情願地認為民智未開、時機不成熟、「理論準備不足」等。關於選民素質,最受詬病的就是村委會選舉中出現的賄選現象。其實這是選舉中出現的問題,而不是選舉本身的問題。因為比起暴力奪權和世襲指定,賄選至少也表明對選舉這種文明方式的認可,只是違反了最重要的公平公正的原則,可以通過程序監督、爭議處理、結果確認等措施來防範糾正。另外,賄選是全國性的問題,還是地區性的問題?在那些沒有資源和土地可出賣的村委會是否也有賄選?未來行政官員選舉擴大到鄉長、縣長以上,如果有人大監督、媒體監督、司法監督,還會不會有賄選?如果這些監督真正發揮作用,當選的官員能否權力尋租、貪贓枉法?民眾的認知能力也許存在地區、職業和身份的差異,但就像鄧小平說「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一樣,可以讓一部分人先選起來。美國的選民範圍也是逐步擴大的。如果說普通群眾素質不高,相比而言,共產黨員的素質較高,可以先在八千多萬黨員內部實現民主,開展直選或競爭性選舉。當年對外開放是從沿海14個城市、經濟改革從4個特區開始,逐步向全國輻射。現在選舉能否也像深圳或烏坎一樣,搞一些試點特區。讓一部分「素質高」的先行選舉,逐步帶動「素質低」的,而不是藉口「素質低」,總也不搞選舉。其實,從衡陽市人大代表間接選舉湖南省人大代表的全面賄選丑聞來看,違規、賄選、犯罪不是發生在所謂素質不高的農民或草根百姓身上,而是全部發生在行賄的幾百名官員、企業家、名流身上;受賄、索賄的也全部是幾十名組織選舉的黨政幹部、各級領導,其中最大的領導市委書記童名謙以「玩忽職守」罪已判刑。這些人的「素質」不能說不高,特別是行賄者已是市人大代表,具有共產黨所認可的政治素質;受賄者都是黨政幹部,更是直接由黨培養和指揮,怎麼會出現如此觸目驚心、見怪不怪的醜聞?而且這個事根本不是賄選。賄選最起碼直接投票的普通選民能獲利,而類似衡陽的事,只不過是權貴關起門來分贓的鬧劇。間接選舉,剝奪了所有選民的權利,便於暗箱操作。候選人產生要經黨的同意和資本的影響,選舉過程直接就是金錢比拼和明碼交易,選舉結果要黨的核准確認。這種鬧劇,和許多因素有關,就是和素質無關。因此,所謂民眾素質低,只是某些人不想選舉的藉口,而非不能選舉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