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连杀六名民警的重案要犯,一个是“忽悠”了全国人民的虎照作假者,原本都该是民众斥责的对象,如今却赢取了民众的关注和同情。而这种近乎离奇的舆情转变,相当程度上是缘于司法程序上的一系列瑕疵。对于这两起影响性案件,司法大可正大光明地进行审判,但从辩护律师的疑云到一审旁听受限,透过一层层神秘主义的面纱,公众看不到一审中司法正义的曙光,相反却产生了种种猜疑。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逻辑起点,没有程序便没有司法公正。
然而,在上述两起案件的一审中,正是程序上的人为封闭导致了司法正义的沉沦。民众所期待的“现场直播”不仅成为“奢侈品”,就连基本的辩护环节和旁听安排,都向公众传递出强烈的人为操作痕迹。作为民众普遍关注的焦点案件,两起诉讼共同考验着司法的智慧与品格。智慧的司法懂得在地方权力和财政牵制下,首先坚守自己的职业操守和司法品格,用公开的勇气消弭公众的误解,用透明的审判赢取人民的信任,即使在面对“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不得已情境下,也知道如何作出符合终极价值追求的选择。
作为民众,我们始终关注的焦点并非被告人的命运,而是在决定被告人命运的司法过程中能否秉持最基本的程序公正。因为实体的不公只是个案正义的丧失,而程序不公则是普遍正义的沦陷。对二审程序的关注意义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