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注定是个烂尾工程。注定是一堆话语泡沫和一场新闻狂欢。这是我基于十几年的经验观察的判断。然而比较有意思的是,雷洋的中国人民大学校友站出来为雷洋维权,88级和89级的八九一代先跳出来,然后是78级和79级的(俗称八二届)。校友共同体在微信技术手段上蓬勃兴起了,以公民的名义维权。知识分子身份认同中又叠加了一场拟制家庭关系。焦虑恐慌感促成进一步抱团。

 

这个比较有意思,这两代人是过去几十年比较有政治意识和政治参与经验的。八二届敢于个人签名,八九一代的没有个人签名,我说八二届胆肥是因为觉得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公,而八九一代还在候补。

 

   四五一代的对世界的理解,主人公型的。与八九一代的抗议的,权利的。从主人公到权利,再到后八九的局外人,假装糊涂的旁观者。糊涂的旁观者,是张大军在关天茶舍的号。

   主人公(权力派)和权利派,都觉得后八九的局外人,不如他们行,局外人觉得前二者很傻,越挣扎越陷越深。

 

 前二者确实自以为很没有自觉意识,每一次的挣扎,从整体上是越陷越深,没有四五,就没有改革开放的害人,没有八九,就没有后来的维稳。但是挣扎拯救了一些个体,积累了一些道义英雄和人力资源。这种挣扎与中国访民的境界是一样的,访民也仅仅偶然有个人问题的解决。

 

   四五一代和八九一代做的事情,都是很暧昧的,至少结果很暧昧的,与访民相同,我把它描述为合法性的暧昧,所以我在合法性暧昧问题上的批判上,倾注了非常大的精力。但是过程中积累的道义英雄人物和人力资源,却不是傻逼。前面可以说是反民主化的,负民主化的,但是积累确实实实在在的民主化的,这个体现为身份建构的不断进化,在明面上,例如知识分子身份认同及其反对知识分子身份认同的反对党,更进一步就是局外人的炼金术(老子跑,不和你玩)

 

 基于前二者的暧昧经验,再来一次政治反对也是不靠谱的,还不如跑路。每次都是暧昧,凭什么还要人相信这次一定对,一定一举而下。政治参与的经验,一直是负面的,从参与共党的,到参与四五一代和八九一代的,得出的结论:不参与的好。去政治化本来就是政治化的一种形式,不然不用去。去政治化,是符合普遍感受的,鼓吹政治参与的,不是傻瓜,就是骗人害人的。

 

所以去政治化是我的坚守,即使政治化,最强的政治化,我一定也要把它打扮为去政治化的。咱们斯斯文文地“杀人”难道不好吗,讲法律的清算难道不好吗,哪一个恐怖分子不是西装笔挺的,一口流利的英文的。

 

中共本身的现代性足够强,足以吸纳中产的怨恨,不好的地方就是不能打个外战,搞个殖民地,大大的。靠中共体制下的中产,是永远踩不到临界点的。封闭体系内只有来了更高的外来的拯救者,例外的进来拯救他们,不然他们就这样爱并痛着,希望并绝望的,怨恨并和解着,封闭于整个系统之内。

 

如果雷洋拯救社会的,例如调查常州毒校,那么他持啥立场不重要。共党和毛的也行,拯救社会的话,五毛好过政治反对派。以推动体制以手段的,包括反体制的,都是“坏”人,以社会重建为宗旨的,都是“好”人。所谓政治反对,奴隶们在埃及闹什么政治反对。只有“出埃及”后才能政治反对嘛。现在的都是在预支“出埃及”后的。以政治反对来说,在异形和敌人之间。相当于犹太人在集中营要组反对纳粹的反对党。

 

   重建社会不是预支,因为体制不可能完全吃掉社会。当然与体制之间是个此消彼长的过程。重建社会与民国当归就不是预支的,因为社会就有,民国也还在。体制与社会的对立,此消彼长,这是极权主义之基本学说。反体制的,也可以是体制的组成部分。

 

   四五一代之权力派,看八九一代权利派,就是异形与敌人之间。但是他们共享极权已经吃掉社会,吃掉民国,所以只有以体制和反对体制为唯一手段。我们在反对他们,时形成一个对立的认识:社会与民国一体。举个例子,例如底层官员,不外乎认为仅仅是一分工作而已,这就是社会的。当然他身上也有体制,是体制与社会的交叉部分。

 

 公民运动预支了“出埃及”后的公民身份,但手段还是体制和反体制的混合。政治反对预支了“出埃及”后的反对党,手段是反体制的,因此还可能是体制的。超越体制性推动和反对的手段,是我在维权中努力背书和彰显的。叫做搁置党委闹革命。这话是亚峰总结的,改革派是抱着党委闹革命,革命派是对着党委闹革命,维权是搁置党委闹革命。

 

 没有立场的境界,要比反对立场的,更高一层。维权的无立场,要高于政治反对立场。立场是体制的。

 

   维权运动的参与者,是把立场作为手段的,例如我认为左中右,改革派革命派,男女老少都可以维权,共党也可以维权,温家宝还是2004维权人物的头号,我写文章说,政改是维权的广告形式。立场不同,但大家都在宪法_权利框架下形成共识,形成立宪的平台。

 但是维权的民运化是个坏的逆流,它把立场当做目的,把维权当做手段,进行了逆转。就像革命中,精英把民众当做了炮灰一样。

 

   运动的动员已经没问题了,共党会帮助的,技术手段会帮助联系。就是会沉淀下什么东西,是我一直的问题。

 

 我不是一个围着火堆的评论家。批判是没用的,但是共党警惕批判的知识分子集团借批判和钱成为独立王国小气候。等历史翻过这一页,就会发现,凡是批判共党的,从结果来看,等于给共党化妆,本来没有那么好,通过批判好像可以那么好一样。基于维权的批判,好像毒性没有基于启蒙推动政改那么大。

 

   我们的人数已经多得不得了,只是怎么凝聚的问题了。还是我说的关键,也是共党担心的:道义资源积累和人力资源积累。手段都是掠夺攫取。与做生意一样。

 

   共党不许政治资源分化,但可以允许经济文化资源分化,前提是不能用来搞政治。知识分子就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想在共党的赌场上搞赢共党。包括想成为反对党的路径模式。不是与虎谋皮的事吗。

 

例如杨佳,因为有高度,我是肯围着火堆做个评论家的,范木根,是因为与奔博有交情。其他的杀人,就像我说的没有判决书。像杨佳,杀了警察给个“判决书”。美国片《正义超人》,主人公杀人了,给个判决书。电影v字仇杀中,v杀人后给个玫瑰。光有暴力没法,还要有法带到现场。例如911的恐怖分子,例如isis,暴力是要把一个国度带到现场的,法带到现场的,一个很大很普遍的宏大叙述带到现场,推翻暴政的暗杀也是。

 

   我们要的是胜利果实,不是鸡蛋碰石头。除非是非我不可的事情,否则不到我设定的线,我是不做围着火堆评论家然后自以为呼风唤雨的。这不是对个人权利麻木,而是不能仅仅是水手和士兵的格局,而应该是船长和将军的格局。

 

   评论家与维权律师一样,是没什么道义高度要求别人什么。行动的,例如杀人的,也许有点资格。都是张嘴说话的,谁比谁高。

 

   做过律师,一开始都是很认真异常投入甚至角色代入的。做自己的事情是对的,但不要捆绑别人,也要让别人和一自己样。从智商上来说,愚蠢。从道义高度来说,低下。维权事件毕竟私人性居多,公共剩余价值有限,极为有限。只有海量的,才显得多。一个一个个体的,包括维权律师,在民主化大潮中,都是微不足道的。放大得很大,是因为稀缺才高度泡沫化,拔苗成参天大树。

 

   就是一个维权律师,也不是单纯的道义为受害人呼吁吧,没有钱,也有名声问题,或者自我实现问题。单纯受害者,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帮助,别人肯给与帮助,那是高尚和同情。没有事先的义务或者道德义务,为什么一定要帮助受害者,单纯的受害者。

 

   如果是主动施加报复于体制的,那还有一些资格要求别人。挟行动以令诸侯的欲望,是很糟糕的一件事情,况且往往不是行动,而是被行动。

 

   没有人是那么干净的圣人,维权律师有他的私人目的,我们也是。我们的目的是合法性收割,合法性发酵。不符合这个标准的,自然有人去做,有维权律师去做,不一定每个人都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