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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活动的 NGO 组织(独家提供)
 中国大陆官方将出台新规定,进一步收紧对非政府组织NGO的管控。中国民政部8月1日公布了中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的全文。草案规定,在中国大陆运作的社会团体必须公开资金、所获捐款数额、负责人及成员等详细信息,并且必须每年进行申报。

中国8月1日公布了进一步收紧对非政府组织管控的法规草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路透社指,根据这项草案,中国社会团体,比如致力于保护环境或公共健康的非政府组织(NGO)必须公开成员和负责人的具体信息以及他们得到的捐款数额。另外,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统一的信息平台报送上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对此,劳工NGO负责人简辉告诉本台,民间的非政府组织一致认为,中国又出台的针对NGO的法律,将沦为打压工具:

“NGO的这种登记制度出台,对我们这些机构的话其实没有什么影响。实际上原先我们就没有办法进行民间组织的等级,现在有两个法规,一个是这个登记办法,还有一个《慈善法》,也就是说一般的劳工NGO、一般的社会组织,在国内是没办法进行募集资金的。所以如果说境外资金被截断之后会产生一个什么样的效果,大家都还在观望和思考解决方法。”

尽管该部门表示,制定该条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但民间担忧的声音仍然不断。

有分析指,中国当局今年已出台备受质疑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而另一部《慈善法》会在9月1日生效,两部法律将切断中国公益组织来自国内和国际的资助。拟出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也对中国的公益性非政府组织产生很大影响。

中国官媒新华社指出,截至去年年末,中国大约有32.9万家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21日。目前还不知道其中哪些条款将会被纳入采用。

国际社会一直以来对于中国加强限制非政府组织表示忧虑,美国国务卿克里6月7日表示,非政府组织“需要有自由帮助提出、组织、参与以及安排促进我们国与国之间相互理解的活动。”同时,海外26家NGO也发表联署声明,批评中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可能会将本土的非政府组织变成公安部门的工具,帮助打压境外非政府组织。新法的模糊规定给予公安部门滥权的空间。声明呼吁立即撤销该法,赋予中国本土非政府组织更大的从事活动与倡导工作的空间。

对此,维权律师陈建刚接受本台采访时称,中国拟出台的这项法规扼杀公民社会,损害中国与国际社会的交往,其结果将引起中国社会更大的不稳定:

“如果说对NGO有什么影响,似乎就是在专制独裁的国家展现的狰狞的面目,狰狞的面目这才是他本来的面目,世界上其他国家看得更清晰,不要对专制独裁者抱有任何幻想。立什么样的法律法规和真正的民主国家通过立法院、议会反反覆覆争吵,政党之间的妥协,在中国完全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