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转型与网络时代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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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哈耶克之不足

 

知识上无可能,作为一个政治哲学命题是哈耶克对左翼极权主义经济制度批判之经典【注一】。这一锐利批判也为介绍其思想的中国学人所认同【注二】。然而,这个判断当中的后一部分是有缺陷的,即是说社会主义包含了经济的整体制度体系根本问题就是在道德上不可接受,而知识上无可能尚在其次,尽管知识上无可能仍然是网络时代的一个政治哲学真命题。在我看来,哈耶克把知识上无可能列于道德上不可接受之先,无论是在上世纪左翼极权主义炽盛时期还是对当下网络时代它的顽固残存情况,都是不恰当的。道德上不可接受的准则往往会靠知识上作伪来取得文化合法性,像希伯来文明中以子献祭(因此才有「替罪羊」之用、之说),像中华文明中彩虹「为虫」之喻义不当【注三】。当然,文明不断进步,彩虹不再是不祥之兆,相反,成了手机拍摄美图对象。

 

关于哈耶克这个先后顺序的错误,可以由实证来检验。第一个,波尔布特政治的惨败是由于它对人民严格分类而屠杀其中「敌对」者,而致今天柬埔寨人民仍然把越军入侵当做一项历史幸运【注四】;第二个,毛泽东时代中国大饥馑不管饿死的人以百万计还是以千万计,「饿死一人即为国家不德」【注五】,但他被道德虚无主义分子粉饰为「探索性错误」【注六】,而指望中共国家为此道歉绝无可能;第三个,左翼极权主义统治是摧毁最基本人性的力量体系,它不仅会产生布哈林心悦诚服地认罪【注七】,还会让社会存在大量「米瓦」【注八】,因此,它只能导致道德虚无状态直至统治消亡。哈耶克上面的顺序描述上是有私心的,他不愿先从道德上否定社会主义而后再论证它的知识上无可能。他的私心恰好让完全学术化形式所遮掩,即是说以「知识上无可能」立论之成立完全可指向道德否定,尽管这种遮掩并不影响哈耶克的终极伟大。他的私心源于个体历史,毕竟他的思想早期饱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以致他的学说「会吸引一批社会主义者:从他的学说中,似乎可以得出马克思的结论」【注九】。

 

一、新愚昧:用简单屏蔽取代辩论理性

 

对哈耶克进行了善意批判之后,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则是:道德上不可接受与知识上无可能是否有互证关系,若有之,网络时代里的古典引述与传统做新究竟有何意义?简化到中共国家的现实,名义性的社会主义统治借助传统资源是否能够为文明质量提高提供可能。不幸的是,答案完全否定。因为像「探索性错误」之粉饰其不仅仅是知识上对群氓的蒙蔽而先陷道德上不可接受之深阱,而且它有自己不明示的道德准则,是为国家至上主义,尽管严格来讲,系于政治道德一般,「国家至上」还不成其为「主义」【注十】而更是统治技巧。统治技巧存在道德上正确的结果,也存在道德上被否定的可能,因此,中共国家只能不断地以「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来对抗网络时代里的历史本真揭示。比如,军队介入意识形态领域,指称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影响力优势,通过『灭偶像、毁信仰、去自尊、反科学、造恐慌、歪曲历史、瓦解公信力、打击幸福感、灌输政治鸦片』等各种手段,影响着网络舆论场」【注十一】。这当中,「歪曲历史」具体所指估计由于文章篇幅所限,未予列示,但它属于中共国家所指的历史虚无主义无疑,因为「历史虚无主义」在前苏联的政治功能至少是由「灭偶像」而至「瓦解公信力」。然而,微观真实的历史描述源自数以亿计的社会个体记忆,以亿分之一的表现就足以证明「历史虚无主义」不仅不是事实的扭曲,恰恰相反,它是中共国家最忌讳的历史本真。若不如是,何以通过民事行为(网站审查)来屏蔽质疑「批判历史虚无主义」的博文呢?如我所撰《饿死一人即为国家不德,况绝户乎!》。

 

仅就上世纪六十年代大饥馑事件来看,任何有正常智力的人均不会纠缠是饿死了几百万还是几千万,只要饿死发生,那就是国家责任即对社会的伦理亏欠。回避此点正是整个制度体系在道德上不可接受的允分必要条件,因此,粉饰者并没有回答我所提出的三个关乎公众基本道德情感的历史质疑【注十二】,反是以简单屏蔽为之。而即不论历史性基本道德情感,单就知识上是否可能,包括简单屏蔽在内而及对数据背后的伦理忽略——这不只是指「探索性错误」的粉饰者,也包括与其不休争论数据的发言者,都等于对道义事实与数据事实之关系茫然无知。「道义事实,从经济学角度看,当然地要依靠数据事实。如果数据为零,那么,道义事实也就没有;如果数据不为零,那么,道义事实一定存在。如此,跨越经济学专业边界,从政治学上来讨论问题,『饿死一个即为不德』是成立的。也就是说,无论三千五百万还是二百五十万,它都大于零」【注十三】。如此,对于道义事实与数据事实的茫然无知,实质是知识上无可能的一种表现,在此一无知之上是制度的非道德性确于其先。当中的逻辑是:因为道德低下,所以,国家愚昧;因为国家愚昧,道德低下呈现加重趋势。

 

造成新愚昧逻辑的一个偶然因素是网络深刻且不可逆转地介入中国社会,其如王长江所云,「是因为我们体制当中没有设计这一块,网络它自己有一种越过国界的力量,它不受你约束,由于不受你约束它才发展起来,所以严格地说来它是在你体制外的」【注十四】。当今中国,网络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还远未为人所知,而中共国家时刻警惕的「颜色革命」(由网络引爆)只是很小的一个方面。在制度与技术的关系上,它已实质地推动社会转型,阻拦这个转型可以有短期收效,但长期以来必然摹写「国民党剧本」,政治罪恶越积越多以致党产被清理成为「终极羞辱」,这还没深挖该党在政治暗杀方面的历史伦理责任。至于王长江讲课本身的「危害」远没批判者所说的那么大,而在网络作为非体制设计因素进入社会生活这一端上,它可以导出这样一个观点:技术之重要虽首先在于它内生于一个制度体系,但技术的重要社会功能是不断改变社会面貌,从而暗中导致了制度变迁。

 

二、小算术:一百四十年奋斗与十二年短暂成功

 

对抗技术带来的暗中促动、诱致功能,便有一些古典被做新,尤其具有国家至上含义的古典被重新诠释。近期以来,商鞅崇拜的兴起是一个典型代表。其微妙的起源则是中共党权顶端分子对商鞅思想的功利性偏好,其如商鞅说「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注十五】所讲道理可用来支持反腐政治,即「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云云【注十六】。不过,在功利的同时,困境同时出现,其如「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注十七】也成为中共国家现行统治的一个难题【注十八】,或者说,自秦统一以前的法律道德力与执行效率到今天仍是陷阱式难题,因此,无论孔夫子大讲与民立信更至商鞅变法之徙木赏金,或是一个自欺之术或是一种宣传造势。对于法律道德力与执行效率,中国古典政治以至于今,从未在哲学层面有过系统性思考。几乎绝对,亦不分儒法两家,均相信法律的万能,法律之万能幻想导致了在传统君子、小人分野之外出现了「草民」概念。「草民」之为「草」,是因为他们必然倒伏于道德包装下的法律强制。然而,倒伏性服从只是表面现象,社会高弹性对抗从未停止,以致于政府体系不再过问执行效率。后者也会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而维护坏法、恶法、昏法的生存,以致可以跨朝代,其如秦朝的挟书律施行于秦统一中国后八年(公元前二一三),到汉惠帝四年(公元前一九一)才废除。

 

在秦朝本身,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焚书暨限制私人挟(藏)儒家经典及其他诸子著作的法令最终无效,「令律在官,空为文具,终不钩考,以致其诚」【注十九】。在现代社会,法律执行效率广义上包含政府政策,而政府政策在中国(具体为文件)是重要的利益来源,允许其执行效率低下并存在有益于增加政府权力的「天威不测」性质。比如说,抓麻将小赌、查三码非法营运并不一力执行,而选择时机(往往有「上级来检查」之借口)以利于政府方面获取非税收入,甚至是执行部门与人员的非法收入。后者通常是「开票罚二百,不开票罚一百」。更有一种普遍的现象是任何文件都可以唬百姓(企业),废止的旧文件也是处罚、管制的依据,以致颇具有开明形象的政府首脑李克强也无可奈何【注二十】。而无论秦改革兴起季还是当今以「新政」名之的所谓全面深化改革,均在知识上无可能。前者之无可能,奋斗五代人计一百四十年时间【注二十一】,只获取了统一后的十二年成功,其后是两年内战时间(史书所云「天下叛秦」之状);后者之无可能,是它在全面道德失败之后想借助商鞅崇拜来复制一个「新秦朝」,以致商鞅被说成是依法治秦的首创者【注二十二】。如果一百四十年时间残暴统治只换来十分之一的统一统治,且不论尾期的两年内战,那么,可以说,起自于商鞅变法的秦朝所谓强大是十分可悲的,尽管「百代行秦政」的观念已经成为政治定律。

 

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改革之败系于对商鞅所立秦政的效仿。之于改革主导者王安石本人,崇拜商鞅是失败的最重要原因。其有诗专颂商鞅曰:「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注二十三】之于今日的商鞅崇拜,那些崇拜者不究王安石之败与商鞅政治道德性缺失之关系,本质上也是他们或主改革或倡思想方面作为的知识上无可能。从王安石赞商鞅之诗「今人未可非商鞅」来看,商鞅政治的道德性至少是时代争议话题。而所谓驱民(也可表达为「牧民」)以信即便有之,它也未与外交政策上的道德性联系起来。商鞅以兵法诈策消灭了强敌魏国公子卬,但公子卬是他的私交,正是借助私交之便,他才以欺诈手法灭掉强敌。之于国家利益,这未必可以指责,他后来作为秦国的反叛者投奔魏国不果而据封邑反抗并死亡,则成了个人道德的极大讽刺。且不说《史记》其传所叙,就是成书早于《史记》的《淮南鸿烈》也将此一重大变故与个人结局列为人世间利害、成败的案例,其云:「故趋舍不可不审也,此公孙鞅之所以抵罪于秦,而不得入魏也。功非不大也,然而足无所践者,不义之故也。」【注二十四】

 

起于商鞅暴政的秦国治理更是商鞅不义的放大,在那个政权之下,愚民政策是最重要治理手段之一,即云「民不贵学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国安而不殆」【注二十五】。正是强大的愚民政策(包括禁绝言论如「国力抟者强,国好言谈者则削」【注二十六】与「夫国庸民以言,则民不畜于农」【注二十七】等),才造成了整个社会的知识匮乏,在文化上的成功也就成了知识上无可能之一端。商鞅政治之恶劣还造成了严重的市场后果,其如「使商无得粜,农无得籴」【注二十八】;再如滥用税收政策,「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商有疑惰之心」【注二十九】。设想农民在饥饿时期不得买粮食吃,会是什么样的社会景观?设想商人受沮于重税,有粮食与其他日用品又无法卖给农民,又会是什么样的社会景观?结果并不复杂,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的中共国家大饥馑完全复现了商鞅政治的结果,也即「探索性错误」实为商鞅政治在二十一世纪第二个十年的后历史辩护词。而秦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所成就的帝业,暴政到了极致则是「或人葅子」【注三十】。把孩子杀掉做成肉酱并非是秦民有吃人肉的习惯,而是苦于国家政治压迫(如禁市场、重税赋),对付饥荒的之被迫作为。

 

三、后繁露:装病可以回避治理困境

 

与商鞅有关的纸面历史考证,也并不复杂,其如董仲舒思想的来源。因董治公羊春秋之学而被指为「上承孔子」(相对应,则是「下启朱熹」),但本真上,它是春秋大一统壳包装的商鞅「壹理论」,如在《春秋繁露》中云:「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上壹则信,信则官不敢为邪。」【注三十一】在汉承秦制习惯(如挟书律曾有效)之下,董袭商意,升「壹」为「大一统」,即曰:「惟圣人能属万物于一,而系之元也,终不及本所从来而承之,不能遂其功。」【注三十二】承袭之下,西汉的尊儒政治仍无法解决「商鞅法困」。在今天被引述的「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句前,尚有一句「国之乱也,非法乱也,非法之用也」。这两句构成了经典的「商鞅法困」,而中国历代统治集团从秦与汉到今之中共国家均对此无解,从而形成历史哲学方面的知识上无可能。在这个两千三百多年的大历史跨度中,王安石变法(请注意「法」字而不必以「改革」代之),极致性地说明「商鞅法困」的巨大文明破坏作用。可以断言:不能解决「商鞅法困」问题,中华文明必然像全球历史上的玛雅文明那样灭亡。

 

从知识价值上判断商董两学的血脉联系,并非要立不俗之论。更好的佐证是:以反秦政为指向(当然不乏过度美化汉政)的淮南学说因皇族权力斗争而被非法化,从而使董学得以兴盛,尽管董仲舒的策论出现在时间上早于《淮南鸿烈》成书一年。至于求学于董门的司马迁虽以《史记》留声名于后世,但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一部政治上正确、道德上不正确的作品,因为它在对刘安做出「专挟邪僻之计」【注三十三】的结论性评价时,也等于否定了此前所说刘安「好读书鼓琴,不喜弋猎狗马驰骋」【注三十四】之美德,更未说明自己的成名著作对《淮南鸿烈》的引述。引述的重要一则就是商鞅作为秦的反叛者无奈投靠魏国、魏国拒绝提供庇护的细节。那么,一个决意要究天人际、通古今之变的大著作家何以要冒这样的道德风险呢?答案只有一个:著作写成,终献皇权;读书人、写书人一旦遭上皇权,立刻变成白痴。这是商鞅政治与学说的理想结果,尽管商鞅在儒学作为名义意识形态的时代里是个负面形象。即便是在中共国家尚算平和的时期(如「文革」之前的上世纪六十年代上段),思想史家们都拒绝为商鞅学说提供书中一章,形如清代的《古文观止》不给韩非位置一样。到了改革开放初期,商鞅学说仍未能纳入思想史家的研究体系。看一下任继愈一九六三年版的《中国哲学史》先秦部分与一九八三年版的《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部分,不难发现商鞅之学遭遇观点排斥的状况。作为学者我本人并不赞成强行排斥商鞅之学,至少可以批判性讨论,但其被排斥,一方面是因道德上确实不可接受,另一方面诸如农民不得买粮吃的丑恶政策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三年大饥馑非天灾而为人祸的事实。因此,我也不相信在今天的后《史记》时代里,本土政治哲学可以建立知识上的可能,从而实现道德上的可以接受。简单地说,商鞅之学被排斥与董学被做伪为上承孔子都是学术缺德,它们同样属于知识上无可能。后《史记》时代对董学极力鼓吹,但鼓吹行为也留下了纸面历史考证的线索。比如说,董仲舒虽为大学问家,但本质上是政客,同样一遇皇权便无智。比较之下,后繁露比后《史记》更有研究意义。

 

在一桩政治案中,董仲舒被判处死刑但蒙皇权赦免,从此,他不再坚持自己学说的阴阳变化部分,史称「仲舒遂不敢复言灾异」【注三十五】。这当中,除了突发的政治案件之外,还有他在建策受信任后治理江都易王刘非国内政治的名义有效、实而无效之原因,以致由江都国相「中废为中大夫」【注三十六】。而后,董又被派为胶西国相(这是学术对手公孙弘的一次恶意设套),其怀惊恐之心应任。尽管胶西王收敛纵恣之态而善待董,但后者「恐久获辠(音『罪』,意同『罪』),病免」【注三十七】。一个装病以求免官即躲避政治风险的人,他的学问竟然可被称为「上承孔子」,可见中国历史至今的学者型政客是否可以摆脱知识上无可能的困境!学者型的政客在商鞅之学变成西汉董学的时代里,不惟董学创始人在道德上不可接受如此,其他案例仍有之。比如,以主张「春秋所以大一统者,六合同风,九州共贯」【注三十八】之观点的王吉,被后世视为与周初伯夷、叔齐一样的杰出人物(另有贡禹、龚胜、龚舍、鲍宣),但也因辅佐昌邑王时失职被判处死刑,后查曾有谏王之言,「得减死,髡为城旦」【注三十九】。再后来,重新获用,试图以建言争取个人地位,但「上以其言迂阔,不甚宠异也」【注四十】,以致「遂谢病归琅邪」【注四十一】。又一个装病而规避政治风险的学术名人与政客!而董仲舒与王吉的装病与商鞅最终背叛秦国,在个人政治品德上之猥琐,没有任何本质性的区别。

 

儒家在政治本质与商鞅之学并无区别,两者对中国文明发展的负贡献至今未断,所以,前文说中华文明因这两者而现灭亡迹象并不夸张。在一遇皇权便天智的历史造就中,知识上无可能更成为社会生活景观。比方说,一个人自称是活到今天的乾隆皇帝,他就可以骗到数千万元人民币【注四十二】。听起来是笑谈,但根本无以笑之,因为连具有神学性质的一些命理学问、历史预测都是一遇皇权便无智。比如,《推背图》原理上与《易经》无差,但前者只有五十九个分布点而不契合于后者的六十四个分布点【注四十三】,而如此粗糙之被后世接受是因为预测文本是皇帝与大臣的对话结果。一遇皇权便无智在红色贵族体系尤其盛行,这也是现在商鞅崇拜兴起的一个体制内权力原因。细想一下,刘少奇之女写大字报揭发其父【注四十四】,与布哈林自证其罪有多么神契!两者都是面临无名而有实的皇权。

 

结语:农具变成武器

 

皇权要求社会上的每一个成员都与它形成同谋关系,同谋关系里的一大要素就是检举揭发。它与塑造秦朝的另一个重要学问源《韩非子》主张密切相关,韩学认为「民后知有罪必诛,而告奸者众也」【注四十五】以及「匿罪之罚重而告奸之赏厚也」【注四十六】。社会形成检举之风,最终使整个社会形成道德上不可能。于当今社会,它不仅复现了苏联「米瓦」情形,也危及了表面的知识生产源,因此,在反腐新政凌厉之时,中共国家媒体针对大学告密、揭发之盛而发出警示,曰「不告密不揭发是道德底线」【注四十七】。如果这个底线推及全社会,它则必是针对反腐新政的知识上无可能。这仍是商鞅政治的后果:愚民政策的制订者必然承担社会愚化的成本,也正如法滥而致无效其成本也必然由法律制定者承担一样。

 

愚民政策本质上不拿社会公众当人,尽管有时会有爱民口号。此等爱民,有如牧群主人之爱牲畜也!管仲讲「牧民」,统治阶层处于牧羊、牧猪者的形象地位;包拯讲究「化民」,让保持自己立场的百姓不再特立独行而归顺国家权力;王安石讲究「驱民」,民更牲畜化,在国家权力的鞭子之下出力纳税。当今首试商鞅崇拜的中共党权最高权力分子虽未明确表示认同王安石的「驱民」,但对管仲「牧民」之篇有引【注四十八】、对包拯「化民」亦情有独钟【注四十九】,乃至对擅长蒙蔽与虐杀的西门豹政治也颇为欣赏,因为「西门豹治邺,民不敢欺」【注五十】。然而,就算在古典社会,社会全面愚化,但总会有自发形成的极少数人拥有反抗意识。一方面,它来自商鞅政治之前的经典启示,其如《尚书》有云「抚我则后,虐我则仇」之类的更远古语【注五十一】;另一方面,即便农民完全被约束在土地上而不得「外交」(流动),生产中还是会产生思考与结晶智慧,其如「锄头口上出黄金」【注五十二】——这固然是针对耕作,但它也扩大为反抗的意义——把农具变成武器,将会收获真实的黄金而不只是粮食。抚后虐仇之「变」,在古典社会很自然地导致了农具变武器的社会剧变。

 

商鞅政治为建立国家全控型的社会,荒谬到不允许开旅馆,即云「废逆旅,则奸伪、躁心、私交、疑农之民不行」【注五十三】。这当然在知识上无可能,当然可笑,但是,今天中共国家尽所有可能控制网络,实质上是「废逆旅」的翻版,以致愚蠢到让网络企业以民事之身行使行政管控功能(审查与屏蔽)。而在网络世界里,无数锄头已变成武器,愤怒的少数清醒者正在奋力砸毁缺德的历史,这包括毫无人性的商鞅政治,包括做伪的巨著《史记》,也包括「探索性错误」虚构的道义之塔。网络上历史知识本真传播的便捷推动了这一大趋势!

 

注释部分:

 

[一]参见艾伯斯坦(Alan Ebenstein)著《哈耶克传》(汉译本,秋风译),第二百四十一页;秋译版本: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哈耶克被转述的表达如此:「社会主义的问题不在于它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而在于从知识上看它是不可行的。」

 

[二]参见冯克利、胡晋华译哈耶克著《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之〈译者的话〉,第四页(正文单另页码);冯胡译版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二〇〇〇。对涉及到专门讨论「社会主义是否是个错误」的论述,中国学人(二〇〇〇)的介绍相对于后来美国的传记作者(二〇〇一)态度,是「软化」的。冯克利的表述是:「问题不在于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所设定的目标在道德上是否可取,而是用它所倡导的办法能否达到这些目标?」

 

[三]中国古典《诗经》中有专写彩虹的诗篇,是为〈鄘风·蝃蝀〉(音「帝栋」),诗意是讽刺女子私奔、不守婚约,从而让父母兄弟丢脸。关于该诗今译可参见我的博文《鄘风·蝃蝀——綦译诗经·国风》,载于我的网易博客(http://sihoen.blog.163.com)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四]参见凤凰资讯·历史版块二〇一一年五月一日转刊《云南信息报》文章《为何柬埔寨将本国首都被占领日定为胜利日?》(作者:郭敏)。

 

[五]可参见我的评论文章《饿死一人即为国家不德,况绝户乎!》,载于[三]博客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但也被屏蔽。

 

[六]新华网·时政版块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转刊《红旗文稿》杂志文章《对「三年困难时期」人口非正常死亡问题的若干解析》(作者:北原)。

 

[七]参见卡德里(Sadarkat Kadri)著《审判为什么不公正》(汉译本,杨雄译),第二百〇九页;杨译版本:新星出版社,二〇一四。布哈林做有罪陈述最精彩的部分是:「如果一个人想在死去后毫不后悔,那么没有什么是值得你为之献身的。相反,一切在苏联闪耀的美好事物,让人的心灵展开了崭新的向度,归根到底,就是这一点使我彻底解除了武装,使我向党和人民屈下了我的双膝。」

 

[八]至于「米瓦」一词,是个非常狭窄语境中的比喻,也是我对奥兰多·费吉斯关于苏联社会的事后描述之阅读感慨。可参见我的博文《一个苹果与三个「足以」——綦彦臣告别网易博客及乐乎》,载于[三]博客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十一月二十五日「被丢失」后,当日重发)。

 

[九]同[一],第二百二十九页。

 

[十]参见我的实证政治学论文《反对国家至上主义——比较政治学视角下的公民社会》,载于《民主中国》网刊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在这篇文章当中,我指出:国家至上的观念来自柏拉图的理想国设计,基督教Revelation是后来的参照系;法西斯(含纳粹)发展成最现实的国家至上,其历史思想资源有前二者。这样(也就是在本文思维),我附带地表示:不认可哈耶克传记的作者艾伯斯坦关于传主构建自由主义乌托邦的说法,因为有乌托邦就不会有真正的自由主义,有真正的自由主义就不会有乌托邦。

 

[十一]参见中国军网·八一热点版块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二日转刊《解放军报》评论文章《网络影响力就是战斗力》(作者:赵熙华)。

 

[十二]同[五],我的三个追问是:「第一,三年自然灾害期间,中国粮食净出口是不是事实?或者也是『敌对势力』的编造?第二,国内公开出版的翻译文献如赫鲁晓夫《最后的遗言》提到毛泽东打核战死三亿人的说法,是否事实?如果不是,中共党史权威为何不反驳?第三,中国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至邓小平改革前,是否采取了牺牲农业与农民利益而成就工业化的国家政策?」

 

[十三]参见我的博文《数据事实与道义事实——探求走出双输社会的可能性》,载于[三]博客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十四]参见Zhang Weiguo微信朋友圈二〇一六年七月三十日转发文章《大曝光:王长江党校教师集训讲课录音整理(完整版)》(作者:叶风)。

 

[十五]此中,习近平所引有别字,“折”原文应该是“析”。 在古文里面,“析”本意为劈木头。不过,在现代语境里,两者可以近似使用。但是,两出版机构(见下个注释)不核对古文原典,很微妙地说明体制内的个人崇拜坏到了何种程度。

商鞅此句非其创意而是引用既成谚语,这种情况在非子书类的历史典籍中亦有之,其如《史记》为李广立传引时谚「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准确地说,「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作为成语并非源出《史记》。参见石磊译注《商君书》,第一百〇九页(在〈修权〉篇);石译注版本:中华书局,二〇一一。

 

[十六]参见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第九十六页(选自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两机构编版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二〇一五。

 

[十七]同[十五],第一百三十三页(在〈画策〉篇)。

 

[十八]参见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党建版块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转刊《新湘评论》杂志二〇一五年第五期文章《习近平引用的古典名句》(选自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习近平《在同荷泽市及各县区主要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

 

[十九]参见百度百科,〈秦献记〉词条。该文作者是章炳麟,发表在一九一四年三月份的《雅言》杂志第六期。

 

[二十]参见凤凰网·财经版块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转刊中国网报道《李克强:别把废止的旧文件仍当作权力『把着不放』》(记者未详)。

 

[二十一]自秦孝公元年(公元前三六一)至始皇元年(公元前二二一),其间一百四十年。而传统说法嬴政「奋六世之余烈」,实则为四世,原因是武王与昭襄王为兄终弟及,孝文王(昭襄王之子)统治仅一年。

 

[二十二]参见凤凰资讯·滚动新闻版块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转刊人民日报海外版文章《从商鞅依法治秦说起》(作者:齐鹏)。

 

[二十三]参见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专业一九七三级师生编《王安石诗文选》,第七十五至七十六页;北大师生编版本:北京人民出版社,一九七六。

 

[二十四]参见陈广忠译注《淮南子》下册(上下册统一页码),第一〇四八页(在〈人间训〉篇);陈译注版本:同[十五],二〇一二。

 

[二十五]同[十五],第十一页(在〈垦令〉篇)。

 

[二十六]同[十五],第二十八页(在〈农战〉篇)。

 

[二十七]同[十五],第三十五页(在〈农战〉篇)。

 

[二十八]同[十五],第十二页(在〈垦令〉篇)。

 

[二十九]同[十五],第二十一页,(在〈垦令〉篇).

 

[三十]同[二十四],上册,第六百二十七页(在〈齐俗训〉篇)。

 

[三十一]同[十五],第十页(在〈垦令〉篇)。

 

[三十二]参见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第七十页(在〈玉英〉篇);张钟周译注版本:同[十五],二〇一二。

 

[三十三]参见司马迁著《史记》(今版),第一七五六页(〈淮南衡山列传〉,在第一七四九至一七五六页);司马著今版:线装书局,二〇〇七(共四册,统一页码,〈淮南衡山列传〉在第四册)。

 

[三十四]同[三十三],第一七五一页。

 

[三十五]与[三十六]参见班固著《汉书》(今版),第二五二四页(〈董仲舒传〉,在第二四九五至第二五八二页);班著今版:同[十五],一九六二(繁体竖排版,全十二册,〈董仲舒传〉在第八册)。

 

[三十七]同[三十五],第二五二五页。

 

[三十八]同[三十五],第三〇六三页(〈王吉传〉,在第三〇五八至三〇六九页),第十册。

 

[三十九]同[三十八],第三〇六二页。

 

[四十]与[四十一]同[三十八],第三〇六五页。

 

[四十二]参见金羊网·新闻中心版块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文章《高中文化男子自称皇家掌门人  受害者多次被骗》(作者:林园)。

 

[四十三]参见我的博文《神学的粗糙,史学的耻辱——关于〈推背图〉的一些话》,载于[三]博客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四十四]参见豆瓣网·豆瓣小组版块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文章《一九六七刘少奇女儿刘涛的大字报》(推荐者:落雪无乡,网名)。

 

[四十五]与[四十六]参见高华平、王齐洲、张三夕译注《韩非子》,第一百三十四页(在〈奸劫弑臣〉篇);高王张译注版本:同[十五],二〇一〇。

 

[四十七]参见人民网·强国社区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转刊《人民日报》评论文章《人民日报:不告密不揭发是道德底线》(作者未详)。

 

[四十八]同[十八],引《管子·牧民》篇「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句(选自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一百二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四十九]同[十八],引包拯《致君》「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句(选自习近平《摆脱贫困·从政杂谈》,日期未详)。[十八]文在注释中明确说「也不会有顽固不化的百姓」,针对包拯全句内「无不化之民」而释,但此也说明中共国家对「民」的观念实质。既然百姓中有顽固不化者,那么,顺民心或逆民心也都无所谓了。

 

[五十]同[十八],引《史记·滑稽列传》「子产治郑,民不能欺;子贱治单父,民不忍欺;西门豹治邺,民不敢欺」句(选自习近平《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一书,页码与版权均未标示)。

 

[五十一]语出〈周书·泰哲〉下篇,其原文引之,有「古人有言曰」。这说明它与商鞅所引「蠹众而木析」以及司马迁所引「桃李不言」,均来自民间智慧语言,因而无确典可指。

 

[五十二]参见百度知道,〈关于收获的谚语〉词条。

 

[五十三]同[十五],第十四页(在〈垦令〉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