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员 郭家麒)
13名年轻人因2014年参与反对立法会审议的新界东北前期发展工程拨款示威,被上诉复核刑期,判监8至13个月;而黄之锋、周永康及罗冠聪就冲入公民广场的事件,同样被律政司上诉复核刑期,分别判监6至8个月。一群有志有理的年轻人,为了香港的公义身陷囹圄,我作为同路人有万分感慨与悲愤。
这两宗案件都是活生生的政治检控与政治打压。律政司对于他视为政敌的人,只要不满判刑结果,就利用法庭资源作出刑期上诉。政府对于年轻人的政治打压,无所不用其极。在位者试图杀鸡儆猴,以严刑吓退勇于发声的年轻人们。
有不知情的市民,只看电视播放的短片,被误导年轻示威者的行为激烈暴力。我,当日身于立法会大楼,我眼中大楼内外,是人数比示威者多出数以倍计的持枪警察与保安。示威者只有双手,或者有人持有竹枝,但面对警方的盾牌、胡椒喷雾,双方强弱悬殊,示威者根本毫无反抗能力。
外界不断向示威者冠以「暴力」之名,但,又有谁谴责制度暴力?新界东北发展本身是一场不公义的发展。政府先纵容财团囤地牟利,后无视发展商以暴力、威逼的方式,逼走在村内居住、耕作超过70年的原居民。新界有大量空置闲置土地,然而政府欺善怕恶,选择向最弱势的村民开刀,摧毁村民家园、摧毁农家辛苦建立的农田。
而立法会以不公义的制度、不公义的选举方式,出现不公义的财委会主席,通过不公义的拨款。面对立法会的制度暴力,又有谁可以代表香港人,向法庭进行上诉复核?
法庭是彰显公义的地方,但前提是政府需要是由民意授权,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立法会的职责是监察政府,守住公帑,但制度畸形,向建制倾斜,立法会的表决结果,又何以反映真实的民情民意?
东北案的13名青年,与黄之锋、周永康及罗冠聪,他们都不是为了个人利益而作出冲击。他们只是为了公义而发声,为了改变社会而发声。东北案原审裁判官去年判刑时特别提到,多名被告愿意为别人的权益发声,他们的行为不是错事,更加是好事,更寄语众人坚持为弱势争取公义的想法。可悲的是,永远与市民站在对立面的政府,却藉着司法程序,把我们一代有理想、有抱负的年轻人,亲手锁进狱中。
阿铭是我非常欣赏的年轻人。借用他在判刑前,跟另一名被告何洁泓的说话互勉:「我们会孤单、难捱,会跟朋友、家人、伴侣分离一段时间。如果一个人相信自己没有悔意,同时实践了所相信的,即使在你软弱的时候,记住公义就在身旁。」
这些年轻人,牺牲了个人的自由、前途,守护社会的公义,守护我们的家园。社会必须要苏醒,不要让他们孤立无援,不单让公义在他们身边,也让他们知道,香港人也在他们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