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春天仓促回国奔丧之后,开始掐断回家的念想。
没有人不想回家的。我没有很重的家乡思念,只是非常想念妈妈。我的妈妈是一位报馆编辑,我被迫离家那年她已经退休在家,其实她刚65岁,但身体很差,从20多岁起就被严重失眠所折磨,人熬得干瘦干瘦。我妈这么苦的一生,就因为“出身不好”,而她天生敏感、刚强,一个受不得气的人,偏就要你处处忍气吞声,妈一辈子像是被委屈耗干了似的,待到我大祸临头,她便遭到致命的最后一击。两年后的一天,她下午出门取牛奶,就一头栽倒在街上,再也没有醒来。我的一个表妹辗转把噩耗通知我,当时我正在旧金山,被“限制”不能回家奔丧,只好到金门大桥上,朝着东方,往海里撒花瓣……
父亲后来写信告诉我:“差不多有一年时间,她经常坐在自己屋里的沙发上,偷偷哭泣。问她哭什么,她说担心晓康,我说哭有什么用,她说她止不住。她陆陆续续哭了一年。”
妈妈早在文革中就留下一纸遗言,死后不留骨灰、不建墓穴,但父亲说晓康还在外面,要等他回来。所以父亲在京郊长辛店太子峪陵园,买了一方墓冢,葬下妈妈的骨灰。从此,我飘荡在海外,心里便生出一个牵挂来,被那万里之遥的什么揪着,很久我才悟到,妈妈的墓冢,就是我的家。那是一个要我去还愿的所在,可是我去不了。如此岁月倥偬,其间我们遭遇种种,一言难尽。2000年底,我的儿子入籍成为美国公民,我要他做的第一件事,是趁寒假回国一趟,给他奶奶去上坟。我把当年站在金门大桥时手臂上戴的黑纱,交给儿子叮嘱他亲手摆在奶奶的墓前。在北京,等到大雪初霁,爷爷便领着孙子去陵园祭扫,交通依旧艰难。儿子一丝不苟地照着我的要求做了,替我给他奶奶磕了头,还拍了照片带回来给我看,我在心里还是不能说服自己,这就算是了却我的心愿吗?但儿子替我去完成了我无力履行的一桩仪式,我是永远感谢他的。
我父亲见到自己唯一的孙子时,右眼几乎看不见了,因为白内障的缘故,这是我催促儿子上路的第二个原因。我非常害怕父亲等不及再看孙子一眼,就完全失明,那会叫我铸成另一个大错,而终身悔恨。其实父亲并非只想见孙子,他只是不说他也想我。我对父亲说,我邀请你出来探亲吧,但他不肯。他开始跟我通信,给我讲家中和家族的许多故事,只是避开回忆他自己。
2003年春,父亲在体检时突然查出肝癌晚期。3月5日我接到家人的电话,马上去纽约中国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得到的答复是,你的事情需要请示,回去等消息吧。这一等就是3个星期,父亲在3月22日黄昏时分撒手,而3月28日我才得到签证。这个签证,还附加了3个条件:不见媒体、不发表言论、不接触敏感人物,我有权利拒绝吗?我必须回国奔丧,不是我的权利而是我的人伦,为了履行伦理,只好放弃权利,是个人的无奈,我的父亲不是也放弃了与我见面而出国的权利吗?
回到北京,家人才告知这次我被允许奔丧的细节。事实上,我因获知父亲病危而要求的签证,被拒绝了;与此同时,北京的家人得到提示:除非老爷子本人提出要求,否则没有商量余地。家人只好以父亲的名义草拟一封信,拿到病床前念给他听,这么做,等于将身患绝症的实情直接告诉给病人。父亲签字后一个礼拜就走了。他签了一封自己的绝命书。从冰冷的程序来说,“组织上”接受了我父亲提出的“要求”,即允许他那流亡在外的儿子回国为他送葬,由此体现了对他的“人道主义”,仿佛也是间接施行于我的。我只是不知道,父亲在弥留之际,明白了此种“人道”的含义没有。
“组织上”自然是要为父亲举行遗体告别的,虽然他本人在遗嘱中已经写明“我死后不发讣告,不开追悼会和遗体告别会,不写生平简历”等等;我们作为子女,也无法替他持守遗愿。这个仪式,定在八宝山公墓的“菊厅”,告别者多为父亲生前的同僚,于是我事先得到通知,其中许多人不方便与我碰面,仪式将分两段进行,前一段是“官办的”,要我回避;他们办完之后,专门留下几分钟的仪式,乃特意为我一人举行。我又能拒绝吗?我只出现在父亲的自然身份的这一面,其实也好。当我一个人被挡在“菊厅”外面的时候,忽然觉得,我回到这里来竟有点荒唐似的。里面有人来叫我,说轮到你了。我慢慢走进那“菊厅”,抬眼看见父亲宽厚的遗容,我很想跪下去磕3个头,可在这陌生而敌意的氛围中,我竟跪不下去。……
后来,我跟姐姐一道取回父亲的骨灰,仿佛父亲才回到我们家中。捧着盛骨灰的红绸袋,微微烫手,好像父亲的体温还在。接下来,我们还有难题:父亲的骨灰盒,要不要送进八宝山革命公墓?若是这样,妈妈怎么办?她还一个人躺在太子峪陵园呢。妈妈自然是没有进八宝山的“资格”,她也不要进那里去。可我们有什么理由将让父母的骨灰分开安放呢?
我终于自己来到妈妈的墓冢前。她孤零零地躺在这里,等了我整整12年。作为一个中国人,我理当依循风俗,年年清明来此祭扫,这是起码的人伦,可我却无法履行这一点点为人子的孝道。我跪在妈妈墓前深感罪责。来见妈妈之前的几天里,我夜夜失眠,被一个艰难的决定所折磨:难道我还要让妈妈独自躺在这里吗?父亲也走了,他把这个问题留给了我。妈妈呆在这里,是在守望她那海外的儿子,今天她终于等来了我,妈妈留在这里的理由已经消失。我要带她离去。
不久,我们姐弟三人,加入北京殡葬系统组织的骨灰海撒人群,来到天津塘沽渤海湾,捧着父母的骨灰,登船驰入海湾,亲手将骨灰撒进大海。我是长子,我承担这个决定的全部责任。我对姐姐弟弟说,父母皆有遗嘱,两人都坚持他们死后不留骨灰,仅以尊重死者遗愿这一点而言,我们也只能这么做。
对我自己而言,妈妈的那个墓冢一旦空了,我的牵挂也就消失了。中国再也没有我的家。
没有人不想回家的。我没有很重的家乡思念,只是非常想念妈妈。我的妈妈是一位报馆编辑,我被迫离家那年她已经退休在家,其实她刚65岁,但身体很差,从20多岁起就被严重失眠所折磨,人熬得干瘦干瘦。我妈这么苦的一生,就因为“出身不好”,而她天生敏感、刚强,一个受不得气的人,偏就要你处处忍气吞声,妈一辈子像是被委屈耗干了似的,待到我大祸临头,她便遭到致命的最后一击。两年后的一天,她下午出门取牛奶,就一头栽倒在街上,再也没有醒来。我的一个表妹辗转把噩耗通知我,当时我正在旧金山,被“限制”不能回家奔丧,只好到金门大桥上,朝着东方,往海里撒花瓣……
父亲后来写信告诉我:“差不多有一年时间,她经常坐在自己屋里的沙发上,偷偷哭泣。问她哭什么,她说担心晓康,我说哭有什么用,她说她止不住。她陆陆续续哭了一年。”
妈妈早在文革中就留下一纸遗言,死后不留骨灰、不建墓穴,但父亲说晓康还在外面,要等他回来。所以父亲在京郊长辛店太子峪陵园,买了一方墓冢,葬下妈妈的骨灰。从此,我飘荡在海外,心里便生出一个牵挂来,被那万里之遥的什么揪着,很久我才悟到,妈妈的墓冢,就是我的家。那是一个要我去还愿的所在,可是我去不了。如此岁月倥偬,其间我们遭遇种种,一言难尽。2000年底,我的儿子入籍成为美国公民,我要他做的第一件事,是趁寒假回国一趟,给他奶奶去上坟。我把当年站在金门大桥时手臂上戴的黑纱,交给儿子叮嘱他亲手摆在奶奶的墓前。在北京,等到大雪初霁,爷爷便领着孙子去陵园祭扫,交通依旧艰难。儿子一丝不苟地照着我的要求做了,替我给他奶奶磕了头,还拍了照片带回来给我看,我在心里还是不能说服自己,这就算是了却我的心愿吗?但儿子替我去完成了我无力履行的一桩仪式,我是永远感谢他的。
我父亲见到自己唯一的孙子时,右眼几乎看不见了,因为白内障的缘故,这是我催促儿子上路的第二个原因。我非常害怕父亲等不及再看孙子一眼,就完全失明,那会叫我铸成另一个大错,而终身悔恨。其实父亲并非只想见孙子,他只是不说他也想我。我对父亲说,我邀请你出来探亲吧,但他不肯。他开始跟我通信,给我讲家中和家族的许多故事,只是避开回忆他自己。
2003年春,父亲在体检时突然查出肝癌晚期。3月5日我接到家人的电话,马上去纽约中国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得到的答复是,你的事情需要请示,回去等消息吧。这一等就是3个星期,父亲在3月22日黄昏时分撒手,而3月28日我才得到签证。这个签证,还附加了3个条件:不见媒体、不发表言论、不接触敏感人物,我有权利拒绝吗?我必须回国奔丧,不是我的权利而是我的人伦,为了履行伦理,只好放弃权利,是个人的无奈,我的父亲不是也放弃了与我见面而出国的权利吗?
回到北京,家人才告知这次我被允许奔丧的细节。事实上,我因获知父亲病危而要求的签证,被拒绝了;与此同时,北京的家人得到提示:除非老爷子本人提出要求,否则没有商量余地。家人只好以父亲的名义草拟一封信,拿到病床前念给他听,这么做,等于将身患绝症的实情直接告诉给病人。父亲签字后一个礼拜就走了。他签了一封自己的绝命书。从冰冷的程序来说,“组织上”接受了我父亲提出的“要求”,即允许他那流亡在外的儿子回国为他送葬,由此体现了对他的“人道主义”,仿佛也是间接施行于我的。我只是不知道,父亲在弥留之际,明白了此种“人道”的含义没有。
“组织上”自然是要为父亲举行遗体告别的,虽然他本人在遗嘱中已经写明“我死后不发讣告,不开追悼会和遗体告别会,不写生平简历”等等;我们作为子女,也无法替他持守遗愿。这个仪式,定在八宝山公墓的“菊厅”,告别者多为父亲生前的同僚,于是我事先得到通知,其中许多人不方便与我碰面,仪式将分两段进行,前一段是“官办的”,要我回避;他们办完之后,专门留下几分钟的仪式,乃特意为我一人举行。我又能拒绝吗?我只出现在父亲的自然身份的这一面,其实也好。当我一个人被挡在“菊厅”外面的时候,忽然觉得,我回到这里来竟有点荒唐似的。里面有人来叫我,说轮到你了。我慢慢走进那“菊厅”,抬眼看见父亲宽厚的遗容,我很想跪下去磕3个头,可在这陌生而敌意的氛围中,我竟跪不下去。……
后来,我跟姐姐一道取回父亲的骨灰,仿佛父亲才回到我们家中。捧着盛骨灰的红绸袋,微微烫手,好像父亲的体温还在。接下来,我们还有难题:父亲的骨灰盒,要不要送进八宝山革命公墓?若是这样,妈妈怎么办?她还一个人躺在太子峪陵园呢。妈妈自然是没有进八宝山的“资格”,她也不要进那里去。可我们有什么理由将让父母的骨灰分开安放呢?
我终于自己来到妈妈的墓冢前。她孤零零地躺在这里,等了我整整12年。作为一个中国人,我理当依循风俗,年年清明来此祭扫,这是起码的人伦,可我却无法履行这一点点为人子的孝道。我跪在妈妈墓前深感罪责。来见妈妈之前的几天里,我夜夜失眠,被一个艰难的决定所折磨:难道我还要让妈妈独自躺在这里吗?父亲也走了,他把这个问题留给了我。妈妈呆在这里,是在守望她那海外的儿子,今天她终于等来了我,妈妈留在这里的理由已经消失。我要带她离去。
不久,我们姐弟三人,加入北京殡葬系统组织的骨灰海撒人群,来到天津塘沽渤海湾,捧着父母的骨灰,登船驰入海湾,亲手将骨灰撒进大海。我是长子,我承担这个决定的全部责任。我对姐姐弟弟说,父母皆有遗嘱,两人都坚持他们死后不留骨灰,仅以尊重死者遗愿这一点而言,我们也只能这么做。
对我自己而言,妈妈的那个墓冢一旦空了,我的牵挂也就消失了。中国再也没有我的家。
(2009-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