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么是「精英心态」?

 

如果林郑月娥的意思是,自以为是,自觉高人一等,视其它人的意见、批评为无物者,那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年前公屋接连爆出食水含铅超标,独立调查报告狠批多个部门及高官集体失职、互相卸责,令居民受害至深,多名问责局长及部门首长向居民致歉,惟独时任政务司司长的林郑月娥,坚称事件是制度缺失,无官员需要承担个人责任。而在事件期间,有区议员邀请官员试饮屋邨食水,她愤然提醒官员不能受屈辱,要维护政府尊严。

 

林郑扣法律界帽子

 

如果林郑月娥的意思是,脱离群众,不知世界如何运作,那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在香港生活了几十年的成年人,半夜发觉家中没有厕纸,直奔便利店后才惊觉便利店没厕纸卖,要搭的士回官邸找厕纸;或者当人家都嫌八达通不及支付宝先进时,竞选特首落区搭港铁,却要助手提醒才懂嘟卡后要推机入闸。

 

至于甚么是「双重标准」,例子多不胜数。我却记得林郑月娥竞选特首期间,曾扬言政府不会因民粹主义而放弃制度原则。现在她为附和人大常委一地两检决定「朕即是法」的逻辑,反驳香港法律界强而有力的理据,不惜用上中共惯技:不问事实不讲道理,向对方扣上「精英心态」的帽子,把质疑人大常委决定的法律界打成与北京对立、脱离普罗大众的「精英」,以否定他们的批评;简而言之,就是试图借民粹,抹黑守卫香港普通法制度法治原则的法律界。

 

不过,若林郑对「精英」的定义是识时务的「俊杰」,那表表者当然是汤家骅、袁国强等法律界。七年前指在香港市中心推行一地两检「在宪法上完全没可能」、并且可能「直接冲击一国两制」的汤,今日为撑一地两检表现神乎其技,甚么都说得出口。思索多年才勉强搬出第20条的袁国强,最后连这站不住脚的所谓理据也不获北京接纳,仍可以脸不红耳不赤出来开记招宣布人大决定。

 

林郑月娥的精英论不只是因为词穷理屈,企图转移视线。在她之前,谭惠珠主动约见传媒响应大律师公会及法律界的质疑时,已批评「普通法法统的精英」不理解人大常委会程序。可见,这是林郑及建制派所谓一地两检舆论战的新一轮策略。

 

阉割法院违宪审查权

 

政权如此无所不用其极为的是甚么?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的分析很有道理。他认为,一地两检安排项庄舞剑,真正目的是阉割香港法院的违宪审查权,落实中央对港的全面管治权。他预计,一地两检今年本地立法后,当有人提请司法复核,人大常委会将主动根据《基本法》第158条,对第17条作解释,指经人大常委会特别审议而确认符合《基本法》的本地立法,香港法院必须视为合宪。受制于人大常委释法的约束力,香港法院将须裁定港府胜诉,确立人大常委会按照《基本法》第17条行使立法监督权的法律地位。

 

特首听命中央,行政系统早已不在话下。在DQ泛民议员并完成修改议事规则后,立法会也完全为政权掌控。而当香港法院违宪审查权也被成功取下后,行政、立法、司法已无任何阻力障碍,妨碍中央落实对港全面管治权,23条立法等自可长驱直入,届时大学、传媒等更没有阵地可守了。

 

高铁是否便捷、过关是否方便事小,香港沦丧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