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与角马

从鸦片战争开始,中国就处在一刻不停的巨变中。近四十年来,世界见证了华夏大地上发生的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庞大的经济飞跃。现在,中国的新一轮巨变似乎正在我们的眼前展开。

未来中国将变向何方?可以从许多角度来观察,如:
(1) 经济危机的纵深发展;
(2) 政府的腐败、滥权和短视;
(3) 失业大潮以及由此酝酿着的潜在社会危机;
(4) 人口出生率急剧下降和老龄化趋势;
(5) 民族矛盾,如政权与维吾尔族、藏族和蒙古族的矛盾;
(6) 与西方冷战、“脱钩”、或闭关锁国(在物质上和文化上)的趋势;
(7) 海峡两岸关系及潜在战争风险;
(8) 与周边国家的领土纠纷;
(9) 自然资源的枯竭与环境污染;等。

本文提供另一个视角,是基于现代社会学中的一个概念: state-society relations, 即国家—社会关系。

这里的state 虽然通常翻译为国家,但与日常语言中的国家 (country) 的意义不太一样:state 专指国家机器, country 的意义则更加广泛,可以包括国境之内所有的个人、组织、土地等。另外,专制国家与民主国家中的国家机器的性质差别很大。在这个概念的发源地,西方民主国家,国家机器的权力是分散的,且没有独立的意识形态(被当下执政的党派暂时赋予);在中国,国家机器的权力集中于一元,且主导了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话语权。由于以上两个原因,把中国的 state 译为政权或许更为准确。在本文中,为了与学界的习惯统一,仍然把state-society relations 称为国家—社会关系,但在多数地方为了叙述的准确,把state称为政权。

社会 (society) 是一个国家之内的芸芸众生及其生活、工作、交流的空间。

用国家—社会关系的概念来研究中国问题的特殊意义是:
首先,中国的政权与社会有极为不同的结构特征:政权是高度组织化、纪律严明、同进同退、铁板一块;社会则是一盘散沙,因此虽然体量巨大,却在关系之中处于极端的劣势。可以把中国的政权与社会的关系比作非洲草原上一头精壮的狮子与身躯庞大的角马的关系。

其次,中国的政权在宣传中竭力回避政权与社会是两个不同的实体、在一些时候甚至可以变成死敌的事实,这样的努力也取得了相当的成功。在许多中国人的意识中,反共就等于反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等于中共政权的万年永固。因此,对国家—社会关系的讨论或许有助于把政权和社会这两个在许多人的心目中死死焊在一起的概念分离开来。

本文讨论国家—社会关系的两个重要影响因素:政权的合法性和权力,然后以此来分析中国历史上国家—社会关系的演变规律,并对中国社会未来的走向作出一些展望。

1. 中国的国家—社会关系的特点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中文的不少词汇中得到反映,比如:
(1)在“国进民退”的说法中,“国”就是政权,即state-society relations 之中的state。“民”就是社会,即state-society relations 之中的society。
(2)在“坐江山”的说法中,江山就是社会,坐在江山上的那个组织就是政权;在“逐鹿中原”的说法中,鹿就是社会,逐鹿的胜者就是政权。
(3)在孟子的“民为贵,君为轻”的说法中,“君”代表政权,“民”则是社会。
(4)在“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说法中,“舟”就是政权,“水”就是社会。
(5)在著名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中”的说法中,“权力”就是政权,而可能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只能以社会为主体来构筑。以政权为主体设立的“制度”不会把自己的权力关进笼子,如一个人不会把自己关进笼子。
(6)在“父母官”和“子民”的说法中,父母官代表政权,“子民”则是社会。
(7)在共产党的“军民团结如一人”的说法中,“军” 是政权的最坚固的基石,“民”是社会。
(8)共产党另一个曾经经常提起的说法是“党群关系”。这里的“党”是政权,而“群”则是社会。

这样众多的说法或许可以说明,虽然国家—社会关系是西方社会学中产生的概念,它是中国社会中极重要的一对矛盾,可以说是“屋子里的大象”。

中国是专制国家,它与民主国家中的国家—社会关系的性质大不相同。下面把中国和西方民主国家(以美国为例)中的国家—社会关系作一个对比:

(1)从国家机器一方来看,美国国家机器的权力在地理上分散于联邦、州、地方;在职能上分散于行政、立法、司法等机构。这些权力之间互不隶属。由于权力的分散,每一个新建议都要在各种层级和职能的权力机构中来回讨论、争辩、讨价还价。这样的政府缺乏中国政府那样“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各级行政和立法机构被动采纳胜选的党派的意识形态。在中国,国家机器有两个一元性特征:首先是组织上的一元性:政权的所有组成部分都听命于一个人。政权包括了行政部门、军队、警察、媒体、学校、街道、许多企业。体制外的演艺明星在晚会上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时候、农民被安排在电视新闻中颂扬党的政策的时候也是政权的一部分。其次是意识形态的一元性:违背官方意见的新闻被禁止播出、违背官方意见的书籍被禁止出版。政权并且将其强烈的意识形态特色强加于社会。

(2)从社会一方来看,美国社会之中的组织高度发达,如媒体是社会的一部分,不是政权的一部分;同样,数百所的私立大学、一百多万家的非政府组织、绝大多数的企业和银行也是社会的一部分,不是政权的一部分。它们的独立性受法律的保护,政权无法让它们听命于自己。政党也是社会的一部分;赢得选举的政党暂时取得对政府的控制权,直到下次选举。在中国,社会基本上没有独立的生存空间。媒体、学校、多数的核心企业和银行都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听命于政权的社会成员从政权那里分得利益和特权,拒绝听命于政权的人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总之,西方民主国家的国家—社会关系是碎片式的、可以平等互动的关系。中国的国家—社会关系是全局性的、高度一边倒的关系。

2. 政权的合法性

国家—社会关系中的第一个重要因素是政权的合法性。这里的“法”不是指成文的法律,而是合于多数社会成员心目中的价值标准的自然法,也就是“为什么他们能统治我们?”的问题。韦伯“把国家合法性定位在民众对于国家权力来源的感受。”【1】所以政权的合法性与民众对政权的信任度或支持度是相近的概念。

社会问题涉及的因素极为复杂。为了简化矛盾,韦伯提出了用理想型的方法来研究国家或政权的合法性。理想型方法类似于物理学中的理想实验,是把纷繁复杂的日常概念中的次要因素略去、以揭示主要因素的发展变化规律的研究方法。打一个比方,要研究中国共产党这个日常概念,我们可以把它抽象为一个一般的概念:政权,或国家机器。如此,我们就可以把共产党、国民党和清廷放在同一个放大镜下观察,研究它们的一般行为规律。

我们还可以用这样研究得出的结论来预测未来政权的行为。由于文化的巨大惯性,虽然华夏大地上的后共产党政权将不再以“共产党”为名、虽然它可能每天都在喊民主、自由和平等的口号,它将可能会在相当的程度上延续共产党时代的国家—社会关系的主要特征。

赵鼎新在韦伯的基础上提出政权合法性的三个理想型:意识形态合法性、绩效合法性和程序合法性。【1】他认为这三个来源正交(即互相之间没有关联或重叠)且完备(即足够解释政权的所有合法性的来源)。本文以赵鼎新的模型为基本框架来讨论政权合法性的问题:
(1)政权的意识形态合法性就是它满足了社会成员的精神需要而生的合法性。比如在中共建政初期,政权“叫亿万贫苦大众翻身得解放”的美妙许诺给自己赢得了巨大的意识形态合法性。韦伯讨论的领袖魅力可以归为意识形态合法性的一个特例,而毛泽东就是魅力型领袖的一个典型案例。
(2)政权的绩效合法性就是它能给社会成员提供温饱、安全等物质需要而生的合法性。比如,在1980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中共政权的合法性主要来自对绩效的追求,如其官方口号所示:“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3)政权的程序合法性就是其产生过程被社会认为合乎情理而生的合法性。程序合法性是西方民主国家的政体的合法性的主要来源:其执政党由大众选出,且选举程序在社会中具有较高的可信度,所以经由这个程序产生出来的执政者获得执政的合法性。在中国,社会对政权的产生和权力交接过程没有任何发言权,所以政权基本上不具备程序合法性。政权的人大选举、乡村地方选举等花瓶手段可以视为其争取程序合法性的努力。
政权不需要同时具备三个合法性才能保住执政地位。比如,中共政权的最初三十年主要依赖于意识形态合法性,在1980 到 2020 之间的四十年间主要依赖绩效合法性。在这两个阶段,程序合法性的缺失对政权的威胁并不严重,“军民团结如一人”之类的把政权与社会混为一谈的手法也不会得到太多人的质疑。但在三个合法性来源都捉襟见肘时,越来越多的人就会发现政权与社会原来不是“团结如一人”,而是利益针锋相对的死敌,政权的危机就开始显现了。

3. 权力

赵鼎新的政权合法性理论没有讨论的是,政权并不是没有了合法性就完全活不下去。以青史留名的周厉王为例,当治下百姓“道路以目”时,他可以说是已经丧失了所有的执政合法性,但他此后还是又坐了三年的宝座。他这三年的地位靠的是权力。

政权的权力包括两个部分:组织的权力和个人的权力。中国社会每一个领域的运作都在政权的组织权力的操纵之中,如:
(1)经济。政权决定了哪些行业可以发展、哪些企业可以得到救助、哪些行业该被打压。如果政权的稳固成为问题,甚至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本身也可以被牺牲。新冠病毒流行期间的动态清零政策就是一个例子。
(2)民生。如,政权可以决定每个家庭是否可以生育、储户的银行存款被侵吞时是否可以得到补偿。在疫情期间,政权可以决定一个人是否可以出行、去医院看病。
(3)文化、教育、思想。政权决定了哪些话可以说、哪些话不可以说;哪些书可以读,哪些书不可以读;哪些故事是可以全国传播的新闻、哪些故事被严禁。
依附于政权的个人因其对政权的归顺而获得个人权力。一个人有权就有了一切。比如,中国的主要财富都控制在拥有政治权力的家族的手中。这些人拥有个人权力的前提条件是他们必须听命于组织的权力。反抗组织权力的人吃到组织的无情铁拳。
权力对政权有几个意义:
首先,政权与个人一样,都是活生生的有机体。政权最高的生存价值就是从自己对社会的驾驭中获得存在感和精神的愉悦。中共政权从建政之后不断调整意识形态,从最初的共产主义“初心”演变到改革开放时期的“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到现在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但万变之中的不变是:权力必须在手。
其次,权力可以创造合法性。政权用权力修改历史、审查新闻、捏造统计数据、控制舆论,成功地将社会的认知框架塑造为对自己有利的格局,让社会对自己一直忠诚下去。

第三,权力是维持政权生存的最后手段。当政权的合法性的三种来源都濒于破产时,政权就必须要用权力来严控社会,防止反对力量的成长。

社会与政权之间除了对立的一面,还有互相依存的一面。政权中的每个成员都是脱胎于社会,而权力是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最高价值观。从古时候的科举到当代的考公务员,他们每个人都渴望成为政权的一部分、傍在政权的大腿上来获得安全感。在对权力的崇拜上,社会与政权有充足的共同语言。每个人既顺从权力,也渴望获得权力以使他人顺从自己。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政权如此强力介入社会生活而并未招致社会的强烈反抗的原因。可以说,政权的意识形态合法性有很大一部分来自社会的权力崇拜文化。中国传统的忠孝文化的一块重要基石便是权力崇拜。

4. 中国古代的国家—社会关系的演变

我们可以用合法性和权力这两个概念来观察中国历史上的国家—社会关系的演变。

中国历史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朝代周期律”。“中国现代史学家、四川大学历史系教授蒙文通(1894–1968)在上个世纪50年代撰文指出,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除去若干因‘非常的天灾人祸’而短祚的王朝外,一般的王朝都以二至三百年为一周期。例如,西汉、东汉、唐、明、清等几个较典型的王朝大致如是。统治时间的最长为二百九十九年,最短的为一百九十年,平均为二百六十七年。”【2】

国家—社会关系在每个王朝的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征。王朝初期是政权与社会的蜜月期。前朝在血海中覆灭的教训还未从大家的记忆中彻底消失,新政权兢兢业业地积累自己的合法性:“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2】

在这个时期,政权的合法性主要来自两个来源:
首先是绩效合法性:(1)民众总算从战乱的恐怖中走入相对安定的生活,或者用鲁迅的话来说,总算在新政权的羽翼下“做稳了奴隶”,有了基本的安全感。(2)一方面,大众的税赋通常较轻;另一方面,战乱中的大规模人口死亡导致人均土地资源增加。因此民众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

其次是意识形态合法性:中国社会的忠孝文化提供了支持皇权的意识形态。历史上主要的王朝之所以能维持几百年,其意识形态的合法性是重要的因素。

政权具有了三种合法性之中的两个时,就获得了社会的基本信任。在这个阶段,社会是载舟之水。

但继承原有的意识形态合法性也有其代价。首先,政权必须在这个意识形态的框架内行事。比如,如果某个公众人物被社会通行的忠孝文化公认为道德楷模,那么即使皇帝对他恨之入骨,也不敢轻易下狠手。其次,这样的意识形态合法性并不属于某个特定的政权。任何将当今政权拉下马的势力都可以继承同样的意识形态合法性。这是中国历史上王朝如走马灯般兴起和灭亡的原因之一。

相比之下,政权获得权力、传承权力的过程基本上没有社会的参与,所以政权的程序合法性较弱。杜甫流传千古的《兵车行》云:“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 这反映了政权与社会之间只有强迫行为;民众不认为自己对政权有什么神圣的义务。

在政权与社会的蜜月期过去之后,双方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
“古代一个正常朝代的开始,大都是在农民大起义之后。在农民起义消灭了不少豪强地主后,只余留比较少数的地主,政府的赋役也轻。到了一百年内外,这时政府的浪费增多了,冗兵冗官冗费之类也增多了,政府一月的支付,往往就超出了开国时一年的数字,赋也繁了,役也重了,人民就开始流亡,佃户也就开始多了。再过一百年,浪费更多,政府愈穷,赋役更重,人民更困,地主更发展,政府只能把官僚地主也作为征收对象的一部分,到这时已经到了农民大起义的前夕了。”【2】

从这里的描述可以看到,政权在积攒了一些合法性之后便马上开始挥霍、不断扩张权力。政权与个人一样,对权力的欲望都没有止境,而社会对政权的肆意胡为也没有任何招架之力。政权本来就不多的合法性家底很快被挥霍一空。

一个尤其有现实意义的研究对象是历史上的盛世。在王朝的初期到中期,如果天时地利人和齐备,会出现所谓的“盛世”。在盛世期间,百姓安居乐业、人丁兴旺,是政权的绩效合法性的高峰。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上,公认的盛世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而且每个都是马上跟着天下大乱。历史作家张宏杰在《饥饿的盛世》中分析:
“中国历史上的三大盛世,都未能避免‘盛极而衰’的结局。而且,盛世的倾颓,往往在极短时间内定局。汉武帝前期是汉代统治达到的最高峰。然而武帝在极盛之后,鞭扑天下过甚,很快导致了衰败。晚年更是天下大乱,起义遍及关东地区,大者数千人,小群数百人,起义烈火几乎葬送大汉王朝。唐玄宗开元、天宝之际,号称‘全盛’,繁荣景象史所未见,但‘安史之乱’的狂飙瞬间吹散了旷代繁华。752年,也就是唐天宝十一年,唐代人口达到顶峰,达5200万。但八年之后的760年,也就是乾元三年,一下子降到了1700万。天宝年间最繁华的地区,从宜阳到武牢500里,在籍人口居然只剩下1000户人家,‘居无尽椽,人无烟爨,萧条凄惨,兽游鬼哭’。王朝衰败之迅速可以想见。

“乾隆盛世的政治清明与全面腐败更是只隔了瞬间。乾隆死前3年就爆发了白莲教大起义,清朝从此一蹶不振,陷入了风雨飘摇之中。”【3】

三个盛世之所以都如此迅速地滑入衰世,这里分析两个原因:
首先,盛世的主要标志,经济的繁荣,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世界各国的发展史都表明经济运行有自己的周期律,长期的扩张之后必然会有收缩。
其次,盛世之象在政权和社会中都产生一种盛世心态,或盛世情结。政权达到了合法性的最高峰时,其骄横之气也达到了最高峰,它相信自己可以肆意挥霍执政合法性 – 如吏治腐败、大兴土木、横征暴敛、遴选道德和能力最差的人掌握权力 – 而世界将永远歌舞升平下去。这也可以叫作暴发户心理。政权肆意挥霍其合法性,如同不会过日子的农夫在丰年肆意挥霍其收成,灾年到来时便饿了肚子。

经济危机本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现象。西方民主社会中的组织结构和意识形态都是多元的,这有利于化解经济危机对社会的冲击:首先,政权只是个利益调解中介机构;社会各阶层都有发声的渠道,阶层之间的敌意有化解的路径,社会结构也更容易作出相应的调整。其次,法律较为完备和公平,社会各阶层对利益分配机制有基本的信任。最后,由于社会的多元化,在经济“盛世”到来时,虽然多数人可能被盛世情结冲昏了头脑,但平常心态者和“唱衰”者不在少数、且合法存在。在危机到来时,后者便被社会注意到、成为领导社会话语权的一群。习近平的“国师”郑永年说:“如果我们只看部分国内外媒体的报道,仿佛美国就要垮掉了,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美国的危机感非常强,但这不代表其经历的危机已经变得不可调和。”【4】 与其说美国作为一个整体的危机感非常强,不如说美国的国家机器与社会允许危机意识者、平常心态者和“唱衰”者的合法存在、允许他们有一定的资源来为将来的下行做好准备。如此,社会在经济危机到来时的转向通常较为自然、不至于转化为深重的社会危机。

在中国,组织结构是一元化,其结果是:弱势阶层的发声渠道经常被完全堵死;法律形同虚设,社会对利益分配机制没有基本的信任。意识形态也是一元化,所以在盛世之时,整个政权和社会都身处盛世心态当中,居安思危的忠贞之士被剥夺了话语权、甚至生存权。那么在形势逆转时,政权和社会都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结果只能是去碰硬钉子。

换句话说,从 “盛世心态”调整到 “危机心态”,多元化社会只需要量的改变,因此是较小的阵痛;中国则需要质的改变,因此经常是流血成河。

5. 中国国家—社会关系的现状

中共政权继承了古代政权的基本特征,比如,两者都是一元化的意识形态、都是一元化的组织结构。但两者也有不同。这里讨论两个:
首先,两者的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来源不同。历史上的王朝只是继承了社会中现成的忠孝文化的意识形态,而中共则独创了“叫天下穷人翻身得解放”的愿景,以此获得了史无前例的意识形态合法性。

赵鼎新认为,政权的合法性在固化之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国家民众的政治认知模式,政治行为特征,乃至国家和社会的关系。”【1】其一个例子是: “当一个国家具有高度的意识形态合法性,或者说这个国家作为立国之本的价值观是一个在社会上能被广泛接受的‘主流价值观’时,这主流价值观就会成为大众看问题的出发点。”【1】(这里的“国家”就是本文中所说的政权)从这个观点出发,我们可以推知:当代中国人经常自以为与古代人有本质的不同,其原因,除了服饰和物质环境等表面现象的不同,本朝独创的意识形态合法性也使得大家误以为自己已经割断了与历史的联系。或者说,中国人接受了政权的官方话语:本朝是“新中国”,而此前数千年的历史都是“旧中国”。中共建政后的前四十年中文物古迹被疯狂捣毁就是政权的空前意识形态合法性对社会认知的影响的结果。事实上,历史是斩不断的。意识到当代与古代的文化连续性会对理解中国的现状与未来走向极有帮助。

其次,中国古代政权的体量在社会中所占的比重很小,经常一个县级政权只是一个知县、几名助手和一些衙役。在庞大的乡村土地上维持起秩序的是乡绅阶层。乡绅阶层既可以说是政权的一部分,因其与政权之间的互相需要及人员的互相流动;也可以说是社会的一部分,因其不靠皇粮过活。中共政权在城市中摧毁了资本家阶级,在农村摧毁了乡绅阶层,将政权延伸到社会每个最偏远的角落。换句话说,中共政权对社会的覆盖度远远大于古代政权。这导致了政权与社会之间地位的空前的不平等,所以社会对政权的作为没有任何还手之力。1959 – 1962年,本来是相对风调雨顺的正常年份,数千万人却被饿死,这在中国历史上的和平年代中绝无仅有。
当代政权比古代政权对社会的大得多的覆盖度的一个结果是:当代社会的言论和行动自由度比古代社会小得多。比如,晚清社会的言论开放尺度是当代所望尘莫及。
这一节分三个时代来讨论共产中国的国家—社会关系的状况:

(1)毛泽东时代

除了独创的意识形态合法性,政权还通过给贫下中农分土地等方式获得了绩效合法性。政权史无前例的合法性导致的结果是:它大肆挥霍其合法性,不断扩张权力、挤压社会的生存空间,其手段比前朝狠辣得多,对社会的改造也彻底得多。政权的骄横不可一世和社会的软弱可欺由同样是史无前例的1959 – 1962年的大饥荒可见一斑。
到了1976年毛泽东去世时,大众从共产主义狂热中渐渐清醒过来,政权的意识形态合法性濒于破产的边缘,以至于毛的继任者要靠批毛来获得执政的合法性。另外,大众猛然发现“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西方国家的生活水平原来是自己望尘莫及,所以政权的绩效合法性也濒于破产的边缘。

(2)邓小平时代

政权不再试图重拾毛的意识形态合法性,而是开始在绩效合法性的路上猛跑。它采取的办法是还自主权于社会,如在农村包产到户、在城市发展私营经济、大量引进西方的人文理念、科学技术、企业管理方式和社会管理方式。这些举措释放出社会中蓄积的巨大能量。借着天时地利人和,政权的及时转向创造了康乾以来的又一个盛世。

中国的社会在数千年来早已习惯了逆来顺受地接受政权的任何搓揉。在邓小平时代,政权对社会的放松管制开始让社会的主体意识苏醒。八九天安门运动可以视为社会在获得朦胧的主体意识后对政权合法性的第一次公开挑战。虽然运动的参与者只是社会中的少数,这足以撼动政权的安全感,终于促使政权痛下杀手。
政权将自主权归还于社会并不是出于慈悲,而只是巩固自己的执政合法性的一种手段。它不能允许社会的任何行为触碰到底线:自己的生存本身。它不能允许社会跻身于与自己平起平坐的地位。这是专制政权的一个悖论:政权为了增加绩效合法性就必须给社会注入活力,而被注入活力的社会就会要求自己独立的地位,从而让政权感到生存威胁。中共二十大之前的“习李之争”就是这个悖论的反映。

即使在缅甸这样的饱受国际社会诟病的军政府专制国家,民众对政府的大规模抗议活动仍然经常发生,这在中国是不可想象的事。因此中国政权与社会的地位不平等程度要远高于缅甸,在当今世界上可能只有北朝鲜可以相提并论。在纵向比较,当代政权与社会的地位不平等的程度只有历史上最残暴的秦朝可以媲美。

(3)习近平时代

在盛世的顶端,政权的暴发户心态再次暴露无遗。除了众所周知的大修楼堂馆所、大肆贪腐、大笔援外等,近年来政权对新疆少数民族的镇压的规模之大、手段之残酷是建政七十多年来从未有过的。中共政权对维吾尔人的反人类行为与乾隆皇帝对准噶尔部落的种族灭绝都是发生在盛世的巅峰,也都与盛世情结所致的不可一世有关。

另外,战狼外交、横扫民营经济、大兴文字狱、与美日为敌、对香港抗争运动的不计后果的镇压、不惜彻底停顿经济的病毒清零政策,这其中每一项都可以说是给国家的长远利益带来严重负面后果的做法,而政权将它们同时实施出来。这只能理解为盛世情结的总发作。没有一个政权有那么多的合法性家底可供挥霍。

韦伯说:“一个长期积弱的落后民族在经济上突然崛起,必然隐含一个致命的内在危险,即它将加速暴露落后民族特有的‘政治不成熟’。这种经济快速发展与政治难以成熟之间的强烈反差不但最终将使民族振兴的愿望付诸流水,甚至会造成灾难性的结局,即民族本身的解体。”【5】 这里的“经济上突然崛起”而“政治不成熟”的状态就是盛世心态或暴发户心态。中国未来走向“灾难性的结局”、甚至“民族本身的解体”的图景也在一些分析人士的预测之中。(如【6】)

可以把邓小平时代的政权形容为哀兵,把习近平时代的政权形容为骄兵。哀兵是杀气隐隐,骄兵是杀气腾腾。不管是在哀兵政权下还是在骄兵政权下,社会都没有发言权,也没有独立行动力。用鲁迅的诗来形容,是“未敢翻身已碰头”的状态。

习近平时代的政权也在依仗手中的权力给自己营造意识形态合法性,其努力包括:(1)给社会灌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民族主义愿景。(2)诋毁西方,重新编织西方大众在疫情、党争、枪支暴力等社会问题困扰下的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故事。(3)在统一台湾、占领南海、边境争端等问题上咄咄逼人。这些努力在中国大陆都取得了一定的暂时成功。

6. 未来走向

从以上的讨论可以看出,在中国数千年历史上政权周期性的兴起和灭亡之中,不变的是强势的政权控制弱势的社会的格局,而当代政权更是将这个格局推到了极端。政权处于绝对强势,社会没有自保的权利,所以政权一有了合法性就开始挥霍,有了高度的合法性就大手大脚地挥霍,直到合法性荡然无存。到了那个时候,社会危机的总爆发也只是时间的问题。这个周期律已经延续了数千年,也不应该期望在今后的几十年内有改变。

一个政权在经济下行的时代与一个公司在破产清算的时代有同样的特征。公司在生意发达的年代,老板和大股东赚得盆满钵满,而散户投资者和工人也可分得一杯残羹冷炙,大家都可以把日子过得下去。到了资不抵债、要进行破产清算时,僧多粥少,因利益分配产生的矛盾便陡然激化。西方的经济学者把经济危机到来时利益分配的冲突比作音乐椅游戏:椅子总是比玩游戏的人少一个,那么在音乐停止时,在座位争夺战结束之后,必然有一个人没有座位。也可以把这个过程叫作“饥饿游戏” (the hunger game)。没有找到“座位”的社会阶层就会成为引发社会危机的不稳定因素。

在成熟的民主社会,破产清算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哪些债主该分得残羹多一些,哪些该分得少一些的规则基本透明,所以音乐椅游戏不致引起巨大的社会动荡。在中国,破产清算的财产分配优先次序是根据权力,所以离权力圈最远的弱势群体分得的利益最少。而这些群体的生存本来就最缺乏保障。近来中国一些房地产和金融公司爆雷后的资产清算场景就是被权力上下其手的音乐椅游戏的不断上演。

中国的社会危机到来时将是政权与社会瓜分残羹的肉搏。拉闸限电时,哪些人优先得到电、哪些人只能热死;医疗资源紧缺时,哪些人优先得到分得资源、哪些人有病看不了;国内的房奴和非洲国家都债务缠身时,谁的债务可以得到减免、谁必须照旧负重过活,这些都是由政权决定,社会无权置喙。但被逼到绝地的社会阶层也不可能坐以待毙。

政权完全丧失合法性之后,虽然仍然可以用权力来维稳,但其倒台只是时间的问题。这是由于政权中的个人的双重角色:他们既是政权的一部分,也是社会的一部分。比如某个政府职员,当他执行政权下达的命令时,他是政权的一部分。当他在家时、在考虑其个人权利和家庭财产权利时、在心中产生一些私密想法时,他是社会的一部分。当社会从载舟之水变成覆舟之水时,社会中对政权的妖魔化的声音就会在政权的内部赢得越来越多的共鸣,原来是铁板一块的政权就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裂痕。
甲午战争后,清廷组建“新建陆军”(新军),以巩固政权。“1911年,湖北新军发动武昌起义,各地新军成为辛亥革命主力之一。最终,袁世凯凭借北洋新军拥兵倒逼溥仪退位,清朝灭亡。故中国学界将新军称为清朝的‘掘墓人’”。【7】

现在,海内外华人社会对中共政权妖魔化的声音正在变得越来越响亮。

综上所述,在可能影响中国社会演变趋势的众多纷繁复杂的因素中,国家—社会关系是个值得注意的角度。政权合法性的走向、以及政权和社会对此作何反应可以作为观察中国社会未来走向的重要风向标。当前,盛世的顶端似已过去,政权还在昨日的大梦中疯狂挥霍其合法性。没有任何迹象显示,在看得见的未来,社会可以获得政权无法夺走的任何一点自主权。王朝兴亡周期律大戏的新一幕似乎正在我们面前徐徐展开。

7. 参考文献

1. 赵鼎新,“国家合法性和国家社会关系”,《学术月刊》2016年第8期,http://www.aisixiang.com/data/101714.html
2. 郝铁川,“论中国古代历史周期率”,http://m.aisixiang.com/data/134378.html
3. 张宏杰,《饥饿的盛世 – 乾隆时代的得与失》,重庆出版社,2016年。第七章
4. 郑永年:国际地缘政治急剧变动下的中国经济,https://m.aisixiang.com/data/135537.html
5. 胡俊,“构筑国家与社会的良性关系”,Modern China Studies, 2005 Issue 1. https://www.modernchinastudies.org/us/issues/past-issues/87-mcs-2005-issue-1/892-2012-01-05-15-34-56.html
6. https://www.rfa.org/mandarin/ytbdzhuantixilie/jiandang-bainian/xx-07012021183316.html
7. https://www.wikiwand.com/zh-cn/%E6%96%B0%E8%BB%8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