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人民



 
特首曾荫权把文化大革命说成是种民主,以此警告香港市民,民主步伐不可操之过急,结果引来强烈反弹,逼得他第二天急急道歉。看来他果然是说错话了,然而他到底错在什么地方呢?各方的意见却颇有混淆。例如有人发现内地没有一家传媒转载和报道香港行政长官的这番言论,以此证明他的错误有多严重。这种错是一种不懂内地政治氛围的错,不明白“文革”二字至今仍是官场禁忌,等闲不能诉之于口。更多人则指他侮辱了民主,因为“文革”恰恰是独裁专政的结果,完全站在民主的对立面,可见曾荫权的国史常识非常糟。

但是曾荫权真的错了吗?也有人持不同的看法,马家辉兄就是众口一词中的谔谔一士,“他在他没有全错,你们也没有全对——曾荫权最需要的不是国情教育”(《明报》20071023)一文中指出﹕“文革是滥权,民主是限权”。意思是曾荫权并非不知道“文革”那种“谁跑得快,谁先到,先到公章抢到手,权就是谁的了”的真相,他只是不懂民主绝非盲目地追求权力滥用权力罢了。纯粹为了讨论,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追问﹕为什么人人斗快抢公章,人人争先夺权就不是民主呢?


 


我们今天常常挂在嘴上的民主其实只是民主的一种类型,也就是那种由百姓选出一群代表议政决策的代议式的民主。而马家辉兄所说的“民主是限权”则隐含了另一重大家对现代政治的理解,亦即行政、立法与司法等三权的各自独立和相互制衡。由于这一切都已成了常识,因此使得我们很容易对任何其它种类的民主理念都嗤之以鼻,觉得它们都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假民主,比如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度标榜的“人民民主”。

从字面上看,“人民民主”里的“人民”是多余的,既有“民主”又何必再加一个“人民”前缀呢?但是在政治思想史的脉络和政治实践的经验里头,“人民民主”则是意有所指的。首先,它要在实践上和苏联模式的“无产阶级民主”有所区分,强调一种跨阶级跨界别包含了全体人民在内的民主政治。其次,“人民民主”就是要和欧美主流的代议式民主对干,以避免代议民主走向“资产阶级民主”的错误道路。而这种思路是有其哲学根源的。

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导师卢骚就很反对代议民主,他觉得选一帮专业政治人代表全民执政议政根本不足以体现人民的意志,顶多只是“加总式的民主”(will of all)而非更民主的“全体意志”(general will)。后来的马克思主义传统也继承了卢骚的想法,认为人民选出的代表久而久之会沦为一群脱离群众的专业政客,使得政治成了一帮有钱又有势的资产阶级的玩物,窃取了人民的授权,寻求自己的利益,最后反过来奴役大众。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英国前首相贝理雅可以在主流民意反对的情形下断然出兵伊拉克,和美国政坛习以为常的游说政治使一些有利于大商家的政策得以顺利通过。

至于马家辉兄谈到的“限权”和一般常被拿来和民主配套的“三权分立”,我们更应该注意在现代民主政治的实践史上,它们往往不是民主理念的逻辑结果,而是制约民主的设计。最著名的例子是美国的建国诸父在“费城制宪会议”时的经典论战,当时有不少人反对“三权分立”的构想,就是因为它限制了人民的权力。所以有代表提出大法官不该是终身制,甚至主张把法院放在议会之下。今天回顾那段为人称颂的美国建国史,我们不难发现除了民主之外,对“多数暴政”和「过度民主”的恐惧与提防也是它的重要主题。

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代议民主的弊端?又该怎样落实「人民民主”的理念呢?举其大者,“人民代表大会”是也。“全国人大”在体制上是全国最高权力来源,不论行政、立法还是司法,最终都要归在人大之下。很多人批评这种体制容不下司法独立的空间,可是赞成它的人则会反驳凭什么让非民选的法官凌驾在人民的权力之上呢?再说代表的身分,也有许多人主张人大代表应该专职化,就像西方国家的民意代表一样。不过人大的原初设计理念正是要反对专职,让人大开完会之后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不致脱离群众蜕变为专业政客。

再回到「文革”的问题,没人可以轻易否认它出自于毛泽东夺权斗争的个人目的,更没有人能够否定“十年浩劫”带来的灾难和痛苦。但是单纯地在文革和独裁之间画上等号,就太过轻视当时受鼓动的百姓的自由意志了。直到今天为止,都还有部分内地“新左派”的学者和外国的激进思想家如巴迪乌(Alain Badiou)以为文革在早期确实是场「真正的革命”、“民主的实验”。你可以说毛泽东讲的“大民主”只是煽动人心的说词,但是你不能说那些占领学校的学生和冲进政府单位夺公章的人全都不是“人民民主”的真诚信徒。对不少当时的参与者而言,文革真正是从根本改造人性,彻底打倒官僚体制,达成“没有党派也不再有国家机器”之革命理想的「伟大斗争”,是“人民民主”这个理念的终极落实。


 


说了这么半天,我的意图绝非要平反文革的恶名,也不是要替中共的极权体制涂脂抹粉,更不是想为曾荫权开脱错误;恰恰相反,我是要提供一个现代中国官方民主概念的系谱,循此才能看到曾荫权的真正问题。

首先,我们要注意曾荫权的言论其实是有所本的。曾有学者专门做过研究,指出自从邓小平上台执政之后,“人民民主”这个说法出现的频率就急剧减少了,政府甚至连“民主”二字都不大愿谈,直到最近几年才有改变。与此同时,“稳定”和“发展”成了新的关键词,“革命”则逐步让位予“改革”。邓小平不喜多言“民主”不是因为他独裁(不要忘记讲民主讲得最多的正是大独裁者毛泽东),而是因为他把“民主”(更准确地说,是“人民民主”)和文化大革命放在了一起。其实这也不是他一个人的想法,在很多重新出山的老干部眼中,文革里的打砸抢,十年浩劫的种种乱象就是一种最极端的民主,“把权力交给人民”的最可怕结果;简单地说,暴民政治。

从这个角度上看,曾荫权甚至相当熟悉国情。问题是一个生长在英国殖民地,曾在哈佛攻读公共行政的香港仔怎么会接受如此一种非西方主流的民主观?怎么会认同“文革等于彻底民主”这种后文革老干部的看法呢?我想这就是曾荫权那种殖民地政务官的基本意识形态在发挥作用了。大家不妨比对一下他的言论和叶刘淑仪也要为之认错的“希特拉也是民主产生”那番话。这两位前高级公务员,一个说文革是彻底的民主,一个说民主也会选出君,表达出来的难道不是同一种心态吗?对这群经历了重重考验,晋身殖民管治机器高层的精英来讲,人民是盲从的,人民是愚蠢的。只要给他们权力,他们要不是肆无忌惮地挑战建制,就是挑出一个懂得煽惑人心的可怕恶魔。民主因此绝对有可能危害管治,破坏稳定。所以人民是要小心提防的,只有一群精英才懂得怎样驾驭他们,把稳定带给社会,在“稳定中谋求发展”。

换句话说,殖民地官僚的想法,和后文革时期那种“少谈政治多讲经济,少谈民主多讲稳定”的意识形态是亲和的。他们都很害怕人民;他们都以为只要一不小心,民主就会滑向民粹。这才是曾荫权的真正问题,他一方面鼓吹更多的公民参与,但另一方面却打从骨子里不信任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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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人民



 
特首曾荫权把文化大革命说成是种民主,以此警告香港市民,民主步伐不可操之过急,结果引来强烈反弹,逼得他第二天急急道歉。看来他果然是说错话了,然而他到底错在什么地方呢?各方的意见却颇有混淆。例如有人发现内地没有一家传媒转载和报道香港行政长官的这番言论,以此证明他的错误有多严重。这种错是一种不懂内地政治氛围的错,不明白“文革”二字至今仍是官场禁忌,等闲不能诉之于口。更多人则指他侮辱了民主,因为“文革”恰恰是独裁专政的结果,完全站在民主的对立面,可见曾荫权的国史常识非常糟。

但是曾荫权真的错了吗?也有人持不同的看法,马家辉兄就是众口一词中的谔谔一士,“他在他没有全错,你们也没有全对——曾荫权最需要的不是国情教育”(《明报》20071023)一文中指出﹕“文革是滥权,民主是限权”。意思是曾荫权并非不知道“文革”那种“谁跑得快,谁先到,先到公章抢到手,权就是谁的了”的真相,他只是不懂民主绝非盲目地追求权力滥用权力罢了。纯粹为了讨论,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追问﹕为什么人人斗快抢公章,人人争先夺权就不是民主呢?


 


我们今天常常挂在嘴上的民主其实只是民主的一种类型,也就是那种由百姓选出一群代表议政决策的代议式的民主。而马家辉兄所说的“民主是限权”则隐含了另一重大家对现代政治的理解,亦即行政、立法与司法等三权的各自独立和相互制衡。由于这一切都已成了常识,因此使得我们很容易对任何其它种类的民主理念都嗤之以鼻,觉得它们都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假民主,比如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度标榜的“人民民主”。

从字面上看,“人民民主”里的“人民”是多余的,既有“民主”又何必再加一个“人民”前缀呢?但是在政治思想史的脉络和政治实践的经验里头,“人民民主”则是意有所指的。首先,它要在实践上和苏联模式的“无产阶级民主”有所区分,强调一种跨阶级跨界别包含了全体人民在内的民主政治。其次,“人民民主”就是要和欧美主流的代议式民主对干,以避免代议民主走向“资产阶级民主”的错误道路。而这种思路是有其哲学根源的。

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导师卢骚就很反对代议民主,他觉得选一帮专业政治人代表全民执政议政根本不足以体现人民的意志,顶多只是“加总式的民主”(will of all)而非更民主的“全体意志”(general will)。后来的马克思主义传统也继承了卢骚的想法,认为人民选出的代表久而久之会沦为一群脱离群众的专业政客,使得政治成了一帮有钱又有势的资产阶级的玩物,窃取了人民的授权,寻求自己的利益,最后反过来奴役大众。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英国前首相贝理雅可以在主流民意反对的情形下断然出兵伊拉克,和美国政坛习以为常的游说政治使一些有利于大商家的政策得以顺利通过。

至于马家辉兄谈到的“限权”和一般常被拿来和民主配套的“三权分立”,我们更应该注意在现代民主政治的实践史上,它们往往不是民主理念的逻辑结果,而是制约民主的设计。最著名的例子是美国的建国诸父在“费城制宪会议”时的经典论战,当时有不少人反对“三权分立”的构想,就是因为它限制了人民的权力。所以有代表提出大法官不该是终身制,甚至主张把法院放在议会之下。今天回顾那段为人称颂的美国建国史,我们不难发现除了民主之外,对“多数暴政”和「过度民主”的恐惧与提防也是它的重要主题。

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代议民主的弊端?又该怎样落实「人民民主”的理念呢?举其大者,“人民代表大会”是也。“全国人大”在体制上是全国最高权力来源,不论行政、立法还是司法,最终都要归在人大之下。很多人批评这种体制容不下司法独立的空间,可是赞成它的人则会反驳凭什么让非民选的法官凌驾在人民的权力之上呢?再说代表的身分,也有许多人主张人大代表应该专职化,就像西方国家的民意代表一样。不过人大的原初设计理念正是要反对专职,让人大开完会之后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不致脱离群众蜕变为专业政客。

再回到「文革”的问题,没人可以轻易否认它出自于毛泽东夺权斗争的个人目的,更没有人能够否定“十年浩劫”带来的灾难和痛苦。但是单纯地在文革和独裁之间画上等号,就太过轻视当时受鼓动的百姓的自由意志了。直到今天为止,都还有部分内地“新左派”的学者和外国的激进思想家如巴迪乌(Alain Badiou)以为文革在早期确实是场「真正的革命”、“民主的实验”。你可以说毛泽东讲的“大民主”只是煽动人心的说词,但是你不能说那些占领学校的学生和冲进政府单位夺公章的人全都不是“人民民主”的真诚信徒。对不少当时的参与者而言,文革真正是从根本改造人性,彻底打倒官僚体制,达成“没有党派也不再有国家机器”之革命理想的「伟大斗争”,是“人民民主”这个理念的终极落实。


 


说了这么半天,我的意图绝非要平反文革的恶名,也不是要替中共的极权体制涂脂抹粉,更不是想为曾荫权开脱错误;恰恰相反,我是要提供一个现代中国官方民主概念的系谱,循此才能看到曾荫权的真正问题。

首先,我们要注意曾荫权的言论其实是有所本的。曾有学者专门做过研究,指出自从邓小平上台执政之后,“人民民主”这个说法出现的频率就急剧减少了,政府甚至连“民主”二字都不大愿谈,直到最近几年才有改变。与此同时,“稳定”和“发展”成了新的关键词,“革命”则逐步让位予“改革”。邓小平不喜多言“民主”不是因为他独裁(不要忘记讲民主讲得最多的正是大独裁者毛泽东),而是因为他把“民主”(更准确地说,是“人民民主”)和文化大革命放在了一起。其实这也不是他一个人的想法,在很多重新出山的老干部眼中,文革里的打砸抢,十年浩劫的种种乱象就是一种最极端的民主,“把权力交给人民”的最可怕结果;简单地说,暴民政治。

从这个角度上看,曾荫权甚至相当熟悉国情。问题是一个生长在英国殖民地,曾在哈佛攻读公共行政的香港仔怎么会接受如此一种非西方主流的民主观?怎么会认同“文革等于彻底民主”这种后文革老干部的看法呢?我想这就是曾荫权那种殖民地政务官的基本意识形态在发挥作用了。大家不妨比对一下他的言论和叶刘淑仪也要为之认错的“希特拉也是民主产生”那番话。这两位前高级公务员,一个说文革是彻底的民主,一个说民主也会选出君,表达出来的难道不是同一种心态吗?对这群经历了重重考验,晋身殖民管治机器高层的精英来讲,人民是盲从的,人民是愚蠢的。只要给他们权力,他们要不是肆无忌惮地挑战建制,就是挑出一个懂得煽惑人心的可怕恶魔。民主因此绝对有可能危害管治,破坏稳定。所以人民是要小心提防的,只有一群精英才懂得怎样驾驭他们,把稳定带给社会,在“稳定中谋求发展”。

换句话说,殖民地官僚的想法,和后文革时期那种“少谈政治多讲经济,少谈民主多讲稳定”的意识形态是亲和的。他们都很害怕人民;他们都以为只要一不小心,民主就会滑向民粹。这才是曾荫权的真正问题,他一方面鼓吹更多的公民参与,但另一方面却打从骨子里不信任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