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性事件和代表性观点

从改革开放的第一天起,中国改革的目标是什么、改革之路如何走这些问题的争论就绵延不断。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改革开放的过程也就是诸多观点不断争论的过程。只是由于社会环境的不同,改革的争论也呈现出波峰浪谷。综观28年以来的改革史,争论的波峰出现了三次:1981-1984年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前为第一次,争论焦点是计划经济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9—1992年十四大前为第二次,争论焦点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自邓小平南方谈话终结“第二次大争论”以后,争论仍然时有发生。例如,关于“非公有制经济是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私产保护可否入宪”等问题的争论曾一度十分激烈。但是,真正的第三次改革争论是从“郎顾之争”开始的。


 


郎顾之争


 


2004年8月9日,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在上海复旦大学发表题为《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的演讲,指责格林柯尔董事长顾雏军利用“安营扎寨、乘虚而入、反客为主、投桃报李、洗个大澡、相貌迎人、借鸡生蛋”七板斧伎俩,侵吞国有资产,席卷国家财富。顾雏军指责郎咸平是在“诽谤”,并对郎咸平提起诉讼。此事一经媒体披露,立刻引起社会强烈关注,进而引发了关于国企产权改革的争论。郎咸平认为现在社会最大的威胁是国有资产流失呼吁停止国企改革,他宣称,“国企不进行产权改革也可以搞好”,他建议政府用行政命令手段停止MBO(管理层收购)。虽然对国企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大陆学者早就揭露过,但是他们使用的是学术语言,很难引起大众关注的目光。而郎咸平以情绪化的语言诉诸大众,再加上其香港学者的特殊身份,吸引很多人的注意力,从而刮起了“郎旋风”。


 


吴敬琏承认,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确实出现了郎咸平所激烈批评的蚕食和侵吞国有资产的情况,但是他明确表示不同意停止国有企业改制的观点;北大教授张维迎认为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特别是民进国退的过程,是创造财富的过程,而不是瓜分财富的过程。如果没有民进国退,以及民营企业的大力发展,中国不会有这样快的发展;北大教授周其仁认为,叫停国企改制的战略,只能是延长国资被攫取的时间、增加国资被攫取的机会和数量。正确的选择是坚持改制方针,增加改制的透明度,提升改制的程序合理性,尽最大可能减少改制中的攫取损失;耶鲁大学教授陈志武批评郎咸平不了解中国的社会情况,中国社会科学院微观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韩朝华则呼吁人们“反思国企产权改革须注意甄别方向”,他认为,国有企业改革中资产流失现象的本质在于不受约束的权力所导致的腐败。而根治腐败,归根结底要靠民主和法治。这些经济学家被舆论称为“主流经济学家”。


 


 “主流经济学家”以外的人们指责官商、权贵、既得利益者以改革之名行肥已之实,大搞官商勾结、官学勾结、学商勾结,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流失,使大多数百姓的利益受损。这些人呼吁,宁愿全面停止改革,也不要扭曲的、不公正的改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左大培、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杨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研究员韩德强三人还就阻止国有资产流失、搞好国有企业问题,发表了致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信,呼吁立即停止对国有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管理层收购,反思国有企业的改革思路。上海财经大学海派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程恩富为首的十位学者也在媒体上发表了《关于郎咸平质疑流行产权理论和侵吞国有资产问题的学术声明》对郎咸平予以支持。声明说,要分清两种改革开放观,即分清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开放观和新自由主义的改革开放观的界限。他们认为,中外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不顾大量的客观事实,一味替“国退民进”的错误方针和由此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进行辩护。


 


“郎顾之争”挑起了关于国企产权改革路径与方向争论,也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关注。2005年4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颁布《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规定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不向管理层转让。


 


2005年7月29日,顾雏军在北京首都机场被广东省公安人员带回接受审查。就此,沸沸扬扬的“郎顾之争”结束,但是关于国企改革路径的争论仍然在继续。


 


“改革年”成为“反思改革年”


 


2004年中共中央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改革。从年底到年初,中央领导先后在多个场合发表讲话,将2005年定位为中国的“改革年”。他强调“要用更大力量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并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但是,就在顾雏军被拘前一天,即2005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发表研究报告称:“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该报告和顾雏军被拘事件,以及卫生、教育、住房改革中出现的看病贵、上学贵、房价高等问题,引发了对市场化改革的整体反思,直接导致2005年“改革攻坚年”成为“改革反思年”。


 


一些学者提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垄断资本主义在全球扩张,新自由主义开始蔓延。新自由主义的核心观点和理论是:强调市场机制,反对国家干预;主张私有制,反对公有制。中国社科院“新自由主义研究”课题组发表的报告说:“当前,正是新自由主义在我国传播走向深化的阶段,也是我们对新自由主义的传播与研究实施正确导向的关键阶段”。北京大学教授吴树青、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吴易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胡代光、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杨斌等认为,国际上一直有人反复向我们宣传西方公认的反共分子哈耶克的新自由主义,企图用新自由主义误导我国改革开放的方向。我们如果失去警惕,听任新自由主义泛滥,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就会丧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会蜕变成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他们强调,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决不是走新自由主义理论所描绘的资本主义道路。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应当积极行动起来,回击新自由主义理论对马克思主义的挑战,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和哲学社会科学中的指导地位。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呼吁人们警惕“现在有的人借批判自由主义来否定改革,我们千万不能被这种思想和言论所迷惑,千万不能上当”。他主张应该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去分析、判断过去的改革。他发出警告:“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排除干扰,千万不能因为批判新自由主义而否定改革,千万不要上当,否则会有灾难性的后果”。


 


在第二次改革争论中名声雀起的“皇甫平”(本名周瑞金)发表了文章《改革不可动摇》,认为“中国又走到了一个历史性拐点”。文章说,我们面临着国内矛盾凸显期与国外摩擦多发期的交织,社会上出现一股新的否定改革、反对改革的思潮。他们把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上纲为崇奉西方新自由主义的恶果,加以批判和否定,似乎又面临一轮改革“姓社姓资”争论的轮回。文章指出,目前有些人把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统统归罪于市场化改革本身,动摇改革,否定改革,这显然是片面的、错误的。现实中诸多矛盾主要是由于市场经济不成熟,市场机制作用不充分所致,而并非是市场经济、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作者呼吁“改革不能动摇,不能停步,更不能后退。以批判新自由主义来否定改革实践,是从根本上否定我国改革的历史”。


 


吴敬琏批评道:“某些传统社会主义体制的‘老近卫军’利用大众对我国社会中消极黑暗现象的正当不满和学界人士对改革和发展中一些问题的有理有据的质疑,重倡他们在十几年前提出过的‘取消计划经济,实行市场化就是改变社会主义制度,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命题,指称过去20多年的中国改革是由‘西方新自由主义主流经济学’主导的,执行的是一条‘修正主义路线’,或称‘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改革路线’,力图把人们引向反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上去,并且取得了某些成功。”但是,吴敬琏也承认,改革存在四大缺陷:第一,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即“有进有退”的方针,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第二,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转所必须的民主法治环境迟迟未能建立;第三,政府必须提供的教育、基本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不但没有加强,相反有削弱的趋势;最后,与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社会体制相适应、基于高投入的粗放增长方式也难于向基于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的集约增长方式转变。由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行政腐败扩散等造成的社会矛盾呈现日益加剧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才爆发了关于我国改革和发展问题及中国应当何去何从的大争论。


 


 “刘国光旋风”


 


刘国光是对我国早期改革有影响、有贡献的学者之一,他一直坚持中国改革的市场经济取向。但是2005年3月24日,在首届“中国经济学奖”颁奖会上,刘国光在发言中批评道:这些年来强调市场经济多了,强调社会主义少了,并提醒人们部分人士要用西方“主流”经济学取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这种情况需要关注”。


 


2005年7月15日,刘国光就经济学教学和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看法。“刘国光讲话”核心内容是:当前经济学教学与研究中西方经济学的影响上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削弱,他提出了“中国的经济改革与发展究竟是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为指导还是以西方经济学为指导”的问题。尽管讲话内容以“经济学教学研究中的一些问题”为主,但直接触及西方理论是否会误导中国经济改革、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问题,矛头直指目前风头正劲、对政策制订颇有影响的“主流”经济学者。他提出,现代西方经济学整体上不适合于社会主义的中国,中国需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来指导,而不能用西方经济理论特别是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来指导。他要求清理经济学队伍,“要检查一下高校领导干部,包括校长、书记、校长助理、院长、系主任、研究室主任、研究所所长等等,是不是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手中,不是就换”,“领导岗位一定要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手里”。


 


刘国光的谈话立即在社会上,特别是在经济学界、教育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光明日报》、《经济研究》等中央一级的报刊杂志,以及许多网站纷纷发表文章,对刘国光的这篇“谈话”表示支持与赞同。不少“非主流”经济学者纷纷举行各种形式的研讨会,支持刘国光的讲话。有人说继郎咸平掀起“郎旋风”之后,刘国光掀起了“刘国光旋风”。“郎旋风”刮的是微观经济,而“刘旋风”则是直指宏观经济问题,因此“刘旋风”刮得越大越好。与此同时,不少人也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公开反驳刘国光的观点。


 


深圳市新世纪文明研究会会长徐景安连续发表了多篇与刘国光讨论的文章。徐景安认为,有人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仍然停留在斯大林式的传统社会主义水平。关键的问题是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传统社会主义不是我们的选择,中国改革的出路是创新社会主义。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何伟则认为,如果说中国改革的方向有问题,不是市场取向有问题,而是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不能跟着什么人刮“旋风”。解决目前中国存在问题的办法,就是政治民主化、垄断市场化、舆论监督社会化。政治体制改革应赶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这才是目前改革的方向。


 


“非公经济36条”风波


 


2005年2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这份被业界广泛称之为“非公经济36条”的颁发,被称为“共和国成立56年来第一次以中央政府的名义发布的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是中共十六大之后,中国民营企业期盼已久的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一份非常及时和重要的纲领性文件。”


 


但是,不久就出现了一份万言书《对于〈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万言书指责“非公经济36条”的基本内容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会从根本上动摇乃至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万言书发出警告:“一旦私有制经济占居主体地位,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被挖空了,则《宪法》规定的人民民主专政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意识形态迟早要变质,几千万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人民江山将在红旗招展之下悄然变色!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老老实实地说出了马克思主义早已揭示的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万言书建议立即撤销“非公经济36条”,依据《宪法》制定《基本经济制度法》和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单行法律,“保障我国经济建设沿着社会主义的正确轨道向前发展”。


 


这份万言书一时间在坊间广为流传,不但引起人们对“非公经济36条”命运的忧虑,而且与国企改革争论汇流在一起,使得争论声音越来越激烈,也导致“非公经济36条”在落实过程中遭遇“肠梗阻”。到2006年初“非公经济36条”推出一周年的时候,这个当初出台之际被誉为将开启“中国民营经济春天”文件却显得有些苍白无力。一方面是人们强力推行民营经济发展,但是2005年却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最为艰难的一年。从地方到中央不断有人出来抨击民营企业的种种弊端,这种批评一度到了对民营企业在改革中所扮演角色的质疑。直至2005年9月“郎顾之争”以顾雏军被捕而宣告结束后,争论又迅速扩大到民营企业家参与国企产权改革以及社会责任范围。一场对经济改革总体思路的辩论也由此拉开。其中产权体制改革因为过程的种种不规范成为争论的焦点,民营企业家成为学术讨论之外社会民众的矛头所指。来自社会各层面对民营企业的质疑,让民营企业家们感觉到更大的压力。


 


物权法风波


 


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而物权法是民法的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之一。物权法规范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对明确财产归属,合理利用资源,保护权利人的财产权益,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建国以来,我国一直没有完整的民法典,也没有物权法。在多方面的努力下,物权法草案终于在2005年完成。2005年7月1日,新华社向全社会公布了物权法草案全文,广泛征求意见,不想却引起一场轩然风波。


 


北京大学的法理学教授巩献田发表公开信,指责《草案》在形式上是平等保护全国每个公民的物权,核心和重点却是在保护极少数人的物权,是在鼓吹私有化。公开信认定《草案》核心条款的废除是违宪的,是一部背离社会主义原则,开历史倒车。公开信在网上公布后,教育部下属的一个研究机构以机构的名义把该学者的意见向中央进行上报。近一个月后,巩献田来到全国人大,与法工委的数位领导进行了长达“80分钟的谈话”。


 


巩献田、左大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晓青和毛泽东旗帜网评论员红木等对《草案》持批判态度,支持现有《草案》的则有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王利明等。支持和反对的双方,很快就形成了鲜明对立的两方,围绕《物权法》草案展开了激烈的论战。


 


反对方认为,物权法草案是一部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开历史倒车的草案,实质上妄图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神和原则取代“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违宪的行为。在物权法制定上,要么走社会主义道路,要么走资本主义道路,决不存在第三条道路;支持方则认为:物权法是在宪法基本原则指导下制定的,它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历史潮流的。物权法不是财产分配法,是对财产分配结果的确认。无论富人穷人的财产,只要是合法获得的,物权法都要确认和保护。不能说苏俄民法典就是社会主义的,就一切以它为范本,也不能认为德国民法典就是资本主义的,没有可取之处。以苏俄民法典作为我国制定物权法的标准,是教条僵化。


 


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中国民商法权威江平教授说,这实质上是要不要改革开放的问题,是巩献田等人先将对《草案》的争议上纲上线,“已经超出了《物权法》的范畴,他们实际上是觉得改革开放出了问题。”


 


2005年9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听取对《物权法(草案)》修改意见的座谈会上提出三点要求:起草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立足于中国实际,决不能照搬照抄西方;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是公有制,这与西方资本主义私有制有着本质区别。2005年12月,在10月正常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并没有按预期程序,出现在刚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审议项目之列,这就意味着,2006年3月的全国人大会议,它不会被提交表决了。草案的被通过,至少又被推迟了一年。


 


树欲静而风不止


 


2006年2月底,原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吉与一位中央高层领导进行了一次谈话。刘吉对当前围绕改革的大争论忧心忡忡。他认为,改革开放是共产党建国以来对中国最伟大的贡献,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因此千万动摇不得。这位中央高层领导鼓励刘吉把自己的看法写出来,送给中央最高层领导参考。在与那位中央高层领导进行谈话后不久,刘吉写成一篇6000多字的文章,通过特殊渠道摆上中央领导案头。


 


在文章中,刘吉质疑郎咸平是从根本上否定国企改革,认为目前社会上有一股否定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反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反动思潮,郎咸平不久前在《亚洲周刊》上发表的《人吃人的中国亟待和谐化》一文不过是其中最突出的一篇。这个思潮是“文化大革命”后遗症的继续,在邓小平发起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伊始就一直存在。这次全面否定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反动思潮的一个特点是,老“左”派新“左”派大联合,是“左”派与海外右派大联合;与以往历次“左”潮不同,这次不是直接进行意识形态斗争,而是集中攻击经济现象和所谓的“主流经济学家”。刘吉建议:中央应明确表态,及时拨正中国前进的方向,决不能让否定改革开放的“左”的右的观点继续自由泛滥。


 


2006年3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参加人大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说到底要靠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努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要不失时机地推进改革,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的新突破,同时注重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使改革兼顾到各方面利益、照顾到各方面关切,真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这是中央对前一段时间以“反思改革”为名否定改革思潮的回答,表明了中央继续改革的鲜明态度。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重申了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指出“尽管中国目前的改革有很多困难和问题,但是只能向前进,倒退是没有出路的。”


 


6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文章《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文章署名“钟轩理”。知悉内情的人知道,这其实是“中宣部理论局”缩写的谐音。文章说,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重大抉择。改革要取得成功,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要注重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要注重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要坚持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市场经济的长处,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人民日报》发表的同时,新华社发出通稿,全国各大媒体予以转载。


 


既然中央明确表了态,“改革之争”似已该划上了句号。然而,事情没那么简单。2006年3月4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在杏林山庄举办了“宏观经济与改革走势”座谈会。这本是一次内部的专家例会,会议的主题是为了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针对近一、两年来社会上有关改革的大讨论,通过实事求是地分析,澄清认识,坚定方向,以期形成改革的共识与合力,提出措施建议,加快推进改革。出人意料的是,有一位学者发表了一些出格的言论,更没有想到的是,有人私自将会议的原始速记稿刊登在海外的华人论坛网站上。个别网站以大批判开路,无限上纲,断章取义,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有人还把一个普通的座谈会与当年国民党“西山会议派”扯到一起,戴上“西山会议”的帽子,进行恶意炒作。


 


7月1日,“《刘国光旋风实录》出版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上许多发言人呼吁展开“改革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大讨论”。有人在书面发言中指出,在目前,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意识形态领域,都存在着阶级斗争。要提醒全党同志不要忘记我们党的无产阶级性质,不要忘记工人阶级是我党的阶级基础。


 


改革争论至今仍未有止息的迹象,让一些有识之士忧心忡忡。


 


与前两次的争论不同,第三次改革争论与前两次不同,这次争论由国企产权改革发端,从经济学界迅速扩展到整个学界,并通过网络等媒介全面走向公开,转化为全社会的一次反思,一步步上升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一场关于改革开放何处去的大讨论。


 


被称为“社会主义时期的遵义会议”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改革与开放就成为关系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两个核心命题。从农村改革的局部破题,到城市国企改革的全面推进,由经济特区、经济开放区,到最终“入世”,改革开放大步前进,中华民族也踏上了伟大的复兴之路。孙中山先生说:“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中华民族终将融入法治、民主、开放的现代文明世界之中。虽然其中仍然将充满曲折,但是“青山隔不住,毕竟东流去”。


我们不敢乐观,但是我们充满期望!

民主中国 | minzhuzhongguo.org

标志性事件和代表性观点

从改革开放的第一天起,中国改革的目标是什么、改革之路如何走这些问题的争论就绵延不断。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改革开放的过程也就是诸多观点不断争论的过程。只是由于社会环境的不同,改革的争论也呈现出波峰浪谷。综观28年以来的改革史,争论的波峰出现了三次:1981-1984年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前为第一次,争论焦点是计划经济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9—1992年十四大前为第二次,争论焦点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自邓小平南方谈话终结“第二次大争论”以后,争论仍然时有发生。例如,关于“非公有制经济是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私产保护可否入宪”等问题的争论曾一度十分激烈。但是,真正的第三次改革争论是从“郎顾之争”开始的。


 


郎顾之争


 


2004年8月9日,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在上海复旦大学发表题为《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的演讲,指责格林柯尔董事长顾雏军利用“安营扎寨、乘虚而入、反客为主、投桃报李、洗个大澡、相貌迎人、借鸡生蛋”七板斧伎俩,侵吞国有资产,席卷国家财富。顾雏军指责郎咸平是在“诽谤”,并对郎咸平提起诉讼。此事一经媒体披露,立刻引起社会强烈关注,进而引发了关于国企产权改革的争论。郎咸平认为现在社会最大的威胁是国有资产流失呼吁停止国企改革,他宣称,“国企不进行产权改革也可以搞好”,他建议政府用行政命令手段停止MBO(管理层收购)。虽然对国企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大陆学者早就揭露过,但是他们使用的是学术语言,很难引起大众关注的目光。而郎咸平以情绪化的语言诉诸大众,再加上其香港学者的特殊身份,吸引很多人的注意力,从而刮起了“郎旋风”。


 


吴敬琏承认,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确实出现了郎咸平所激烈批评的蚕食和侵吞国有资产的情况,但是他明确表示不同意停止国有企业改制的观点;北大教授张维迎认为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特别是民进国退的过程,是创造财富的过程,而不是瓜分财富的过程。如果没有民进国退,以及民营企业的大力发展,中国不会有这样快的发展;北大教授周其仁认为,叫停国企改制的战略,只能是延长国资被攫取的时间、增加国资被攫取的机会和数量。正确的选择是坚持改制方针,增加改制的透明度,提升改制的程序合理性,尽最大可能减少改制中的攫取损失;耶鲁大学教授陈志武批评郎咸平不了解中国的社会情况,中国社会科学院微观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韩朝华则呼吁人们“反思国企产权改革须注意甄别方向”,他认为,国有企业改革中资产流失现象的本质在于不受约束的权力所导致的腐败。而根治腐败,归根结底要靠民主和法治。这些经济学家被舆论称为“主流经济学家”。


 


 “主流经济学家”以外的人们指责官商、权贵、既得利益者以改革之名行肥已之实,大搞官商勾结、官学勾结、学商勾结,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流失,使大多数百姓的利益受损。这些人呼吁,宁愿全面停止改革,也不要扭曲的、不公正的改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左大培、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杨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研究员韩德强三人还就阻止国有资产流失、搞好国有企业问题,发表了致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信,呼吁立即停止对国有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管理层收购,反思国有企业的改革思路。上海财经大学海派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程恩富为首的十位学者也在媒体上发表了《关于郎咸平质疑流行产权理论和侵吞国有资产问题的学术声明》对郎咸平予以支持。声明说,要分清两种改革开放观,即分清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开放观和新自由主义的改革开放观的界限。他们认为,中外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不顾大量的客观事实,一味替“国退民进”的错误方针和由此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进行辩护。


 


“郎顾之争”挑起了关于国企产权改革路径与方向争论,也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关注。2005年4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颁布《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规定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不向管理层转让。


 


2005年7月29日,顾雏军在北京首都机场被广东省公安人员带回接受审查。就此,沸沸扬扬的“郎顾之争”结束,但是关于国企改革路径的争论仍然在继续。


 


“改革年”成为“反思改革年”


 


2004年中共中央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改革。从年底到年初,中央领导先后在多个场合发表讲话,将2005年定位为中国的“改革年”。他强调“要用更大力量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并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但是,就在顾雏军被拘前一天,即2005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发表研究报告称:“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该报告和顾雏军被拘事件,以及卫生、教育、住房改革中出现的看病贵、上学贵、房价高等问题,引发了对市场化改革的整体反思,直接导致2005年“改革攻坚年”成为“改革反思年”。


 


一些学者提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垄断资本主义在全球扩张,新自由主义开始蔓延。新自由主义的核心观点和理论是:强调市场机制,反对国家干预;主张私有制,反对公有制。中国社科院“新自由主义研究”课题组发表的报告说:“当前,正是新自由主义在我国传播走向深化的阶段,也是我们对新自由主义的传播与研究实施正确导向的关键阶段”。北京大学教授吴树青、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吴易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胡代光、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杨斌等认为,国际上一直有人反复向我们宣传西方公认的反共分子哈耶克的新自由主义,企图用新自由主义误导我国改革开放的方向。我们如果失去警惕,听任新自由主义泛滥,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就会丧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会蜕变成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他们强调,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决不是走新自由主义理论所描绘的资本主义道路。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应当积极行动起来,回击新自由主义理论对马克思主义的挑战,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和哲学社会科学中的指导地位。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呼吁人们警惕“现在有的人借批判自由主义来否定改革,我们千万不能被这种思想和言论所迷惑,千万不能上当”。他主张应该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去分析、判断过去的改革。他发出警告:“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排除干扰,千万不能因为批判新自由主义而否定改革,千万不要上当,否则会有灾难性的后果”。


 


在第二次改革争论中名声雀起的“皇甫平”(本名周瑞金)发表了文章《改革不可动摇》,认为“中国又走到了一个历史性拐点”。文章说,我们面临着国内矛盾凸显期与国外摩擦多发期的交织,社会上出现一股新的否定改革、反对改革的思潮。他们把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上纲为崇奉西方新自由主义的恶果,加以批判和否定,似乎又面临一轮改革“姓社姓资”争论的轮回。文章指出,目前有些人把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统统归罪于市场化改革本身,动摇改革,否定改革,这显然是片面的、错误的。现实中诸多矛盾主要是由于市场经济不成熟,市场机制作用不充分所致,而并非是市场经济、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作者呼吁“改革不能动摇,不能停步,更不能后退。以批判新自由主义来否定改革实践,是从根本上否定我国改革的历史”。


 


吴敬琏批评道:“某些传统社会主义体制的‘老近卫军’利用大众对我国社会中消极黑暗现象的正当不满和学界人士对改革和发展中一些问题的有理有据的质疑,重倡他们在十几年前提出过的‘取消计划经济,实行市场化就是改变社会主义制度,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命题,指称过去20多年的中国改革是由‘西方新自由主义主流经济学’主导的,执行的是一条‘修正主义路线’,或称‘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改革路线’,力图把人们引向反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上去,并且取得了某些成功。”但是,吴敬琏也承认,改革存在四大缺陷:第一,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即“有进有退”的方针,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第二,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转所必须的民主法治环境迟迟未能建立;第三,政府必须提供的教育、基本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不但没有加强,相反有削弱的趋势;最后,与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社会体制相适应、基于高投入的粗放增长方式也难于向基于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的集约增长方式转变。由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行政腐败扩散等造成的社会矛盾呈现日益加剧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才爆发了关于我国改革和发展问题及中国应当何去何从的大争论。


 


 “刘国光旋风”


 


刘国光是对我国早期改革有影响、有贡献的学者之一,他一直坚持中国改革的市场经济取向。但是2005年3月24日,在首届“中国经济学奖”颁奖会上,刘国光在发言中批评道:这些年来强调市场经济多了,强调社会主义少了,并提醒人们部分人士要用西方“主流”经济学取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这种情况需要关注”。


 


2005年7月15日,刘国光就经济学教学和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看法。“刘国光讲话”核心内容是:当前经济学教学与研究中西方经济学的影响上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削弱,他提出了“中国的经济改革与发展究竟是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为指导还是以西方经济学为指导”的问题。尽管讲话内容以“经济学教学研究中的一些问题”为主,但直接触及西方理论是否会误导中国经济改革、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问题,矛头直指目前风头正劲、对政策制订颇有影响的“主流”经济学者。他提出,现代西方经济学整体上不适合于社会主义的中国,中国需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来指导,而不能用西方经济理论特别是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来指导。他要求清理经济学队伍,“要检查一下高校领导干部,包括校长、书记、校长助理、院长、系主任、研究室主任、研究所所长等等,是不是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手中,不是就换”,“领导岗位一定要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手里”。


 


刘国光的谈话立即在社会上,特别是在经济学界、教育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光明日报》、《经济研究》等中央一级的报刊杂志,以及许多网站纷纷发表文章,对刘国光的这篇“谈话”表示支持与赞同。不少“非主流”经济学者纷纷举行各种形式的研讨会,支持刘国光的讲话。有人说继郎咸平掀起“郎旋风”之后,刘国光掀起了“刘国光旋风”。“郎旋风”刮的是微观经济,而“刘旋风”则是直指宏观经济问题,因此“刘旋风”刮得越大越好。与此同时,不少人也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公开反驳刘国光的观点。


 


深圳市新世纪文明研究会会长徐景安连续发表了多篇与刘国光讨论的文章。徐景安认为,有人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仍然停留在斯大林式的传统社会主义水平。关键的问题是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传统社会主义不是我们的选择,中国改革的出路是创新社会主义。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何伟则认为,如果说中国改革的方向有问题,不是市场取向有问题,而是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不能跟着什么人刮“旋风”。解决目前中国存在问题的办法,就是政治民主化、垄断市场化、舆论监督社会化。政治体制改革应赶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这才是目前改革的方向。


 


“非公经济36条”风波


 


2005年2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这份被业界广泛称之为“非公经济36条”的颁发,被称为“共和国成立56年来第一次以中央政府的名义发布的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是中共十六大之后,中国民营企业期盼已久的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一份非常及时和重要的纲领性文件。”


 


但是,不久就出现了一份万言书《对于〈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万言书指责“非公经济36条”的基本内容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会从根本上动摇乃至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万言书发出警告:“一旦私有制经济占居主体地位,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被挖空了,则《宪法》规定的人民民主专政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意识形态迟早要变质,几千万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人民江山将在红旗招展之下悄然变色!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老老实实地说出了马克思主义早已揭示的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万言书建议立即撤销“非公经济36条”,依据《宪法》制定《基本经济制度法》和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单行法律,“保障我国经济建设沿着社会主义的正确轨道向前发展”。


 


这份万言书一时间在坊间广为流传,不但引起人们对“非公经济36条”命运的忧虑,而且与国企改革争论汇流在一起,使得争论声音越来越激烈,也导致“非公经济36条”在落实过程中遭遇“肠梗阻”。到2006年初“非公经济36条”推出一周年的时候,这个当初出台之际被誉为将开启“中国民营经济春天”文件却显得有些苍白无力。一方面是人们强力推行民营经济发展,但是2005年却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最为艰难的一年。从地方到中央不断有人出来抨击民营企业的种种弊端,这种批评一度到了对民营企业在改革中所扮演角色的质疑。直至2005年9月“郎顾之争”以顾雏军被捕而宣告结束后,争论又迅速扩大到民营企业家参与国企产权改革以及社会责任范围。一场对经济改革总体思路的辩论也由此拉开。其中产权体制改革因为过程的种种不规范成为争论的焦点,民营企业家成为学术讨论之外社会民众的矛头所指。来自社会各层面对民营企业的质疑,让民营企业家们感觉到更大的压力。


 


物权法风波


 


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而物权法是民法的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之一。物权法规范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对明确财产归属,合理利用资源,保护权利人的财产权益,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建国以来,我国一直没有完整的民法典,也没有物权法。在多方面的努力下,物权法草案终于在2005年完成。2005年7月1日,新华社向全社会公布了物权法草案全文,广泛征求意见,不想却引起一场轩然风波。


 


北京大学的法理学教授巩献田发表公开信,指责《草案》在形式上是平等保护全国每个公民的物权,核心和重点却是在保护极少数人的物权,是在鼓吹私有化。公开信认定《草案》核心条款的废除是违宪的,是一部背离社会主义原则,开历史倒车。公开信在网上公布后,教育部下属的一个研究机构以机构的名义把该学者的意见向中央进行上报。近一个月后,巩献田来到全国人大,与法工委的数位领导进行了长达“80分钟的谈话”。


 


巩献田、左大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晓青和毛泽东旗帜网评论员红木等对《草案》持批判态度,支持现有《草案》的则有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王利明等。支持和反对的双方,很快就形成了鲜明对立的两方,围绕《物权法》草案展开了激烈的论战。


 


反对方认为,物权法草案是一部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开历史倒车的草案,实质上妄图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神和原则取代“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违宪的行为。在物权法制定上,要么走社会主义道路,要么走资本主义道路,决不存在第三条道路;支持方则认为:物权法是在宪法基本原则指导下制定的,它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历史潮流的。物权法不是财产分配法,是对财产分配结果的确认。无论富人穷人的财产,只要是合法获得的,物权法都要确认和保护。不能说苏俄民法典就是社会主义的,就一切以它为范本,也不能认为德国民法典就是资本主义的,没有可取之处。以苏俄民法典作为我国制定物权法的标准,是教条僵化。


 


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中国民商法权威江平教授说,这实质上是要不要改革开放的问题,是巩献田等人先将对《草案》的争议上纲上线,“已经超出了《物权法》的范畴,他们实际上是觉得改革开放出了问题。”


 


2005年9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听取对《物权法(草案)》修改意见的座谈会上提出三点要求:起草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立足于中国实际,决不能照搬照抄西方;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是公有制,这与西方资本主义私有制有着本质区别。2005年12月,在10月正常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并没有按预期程序,出现在刚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审议项目之列,这就意味着,2006年3月的全国人大会议,它不会被提交表决了。草案的被通过,至少又被推迟了一年。


 


树欲静而风不止


 


2006年2月底,原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吉与一位中央高层领导进行了一次谈话。刘吉对当前围绕改革的大争论忧心忡忡。他认为,改革开放是共产党建国以来对中国最伟大的贡献,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因此千万动摇不得。这位中央高层领导鼓励刘吉把自己的看法写出来,送给中央最高层领导参考。在与那位中央高层领导进行谈话后不久,刘吉写成一篇6000多字的文章,通过特殊渠道摆上中央领导案头。


 


在文章中,刘吉质疑郎咸平是从根本上否定国企改革,认为目前社会上有一股否定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反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反动思潮,郎咸平不久前在《亚洲周刊》上发表的《人吃人的中国亟待和谐化》一文不过是其中最突出的一篇。这个思潮是“文化大革命”后遗症的继续,在邓小平发起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伊始就一直存在。这次全面否定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反动思潮的一个特点是,老“左”派新“左”派大联合,是“左”派与海外右派大联合;与以往历次“左”潮不同,这次不是直接进行意识形态斗争,而是集中攻击经济现象和所谓的“主流经济学家”。刘吉建议:中央应明确表态,及时拨正中国前进的方向,决不能让否定改革开放的“左”的右的观点继续自由泛滥。


 


2006年3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参加人大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说到底要靠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努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要不失时机地推进改革,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的新突破,同时注重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使改革兼顾到各方面利益、照顾到各方面关切,真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这是中央对前一段时间以“反思改革”为名否定改革思潮的回答,表明了中央继续改革的鲜明态度。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重申了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指出“尽管中国目前的改革有很多困难和问题,但是只能向前进,倒退是没有出路的。”


 


6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文章《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文章署名“钟轩理”。知悉内情的人知道,这其实是“中宣部理论局”缩写的谐音。文章说,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重大抉择。改革要取得成功,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要注重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要注重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要坚持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市场经济的长处,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人民日报》发表的同时,新华社发出通稿,全国各大媒体予以转载。


 


既然中央明确表了态,“改革之争”似已该划上了句号。然而,事情没那么简单。2006年3月4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在杏林山庄举办了“宏观经济与改革走势”座谈会。这本是一次内部的专家例会,会议的主题是为了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针对近一、两年来社会上有关改革的大讨论,通过实事求是地分析,澄清认识,坚定方向,以期形成改革的共识与合力,提出措施建议,加快推进改革。出人意料的是,有一位学者发表了一些出格的言论,更没有想到的是,有人私自将会议的原始速记稿刊登在海外的华人论坛网站上。个别网站以大批判开路,无限上纲,断章取义,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有人还把一个普通的座谈会与当年国民党“西山会议派”扯到一起,戴上“西山会议”的帽子,进行恶意炒作。


 


7月1日,“《刘国光旋风实录》出版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上许多发言人呼吁展开“改革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大讨论”。有人在书面发言中指出,在目前,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意识形态领域,都存在着阶级斗争。要提醒全党同志不要忘记我们党的无产阶级性质,不要忘记工人阶级是我党的阶级基础。


 


改革争论至今仍未有止息的迹象,让一些有识之士忧心忡忡。


 


与前两次的争论不同,第三次改革争论与前两次不同,这次争论由国企产权改革发端,从经济学界迅速扩展到整个学界,并通过网络等媒介全面走向公开,转化为全社会的一次反思,一步步上升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一场关于改革开放何处去的大讨论。


 


被称为“社会主义时期的遵义会议”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改革与开放就成为关系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两个核心命题。从农村改革的局部破题,到城市国企改革的全面推进,由经济特区、经济开放区,到最终“入世”,改革开放大步前进,中华民族也踏上了伟大的复兴之路。孙中山先生说:“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中华民族终将融入法治、民主、开放的现代文明世界之中。虽然其中仍然将充满曲折,但是“青山隔不住,毕竟东流去”。


我们不敢乐观,但是我们充满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