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

“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

这是在文化大革命初期的中国流行的两幅对联,被称为“血统论”。

在中国大陆,自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七九年整整三十年间,共产党实行着一种堂而皇之公然宣告的等级贱民制度——成分论:国家政权以阶级出身对国民进行等级式划类。这一划分及其造成的社会氛围,从50年代至60年代逐步强化,至文化大革命初期达到顶点,由半遮半掩的档案内部划类,走向赤裸裸的“红五类(工人、贫下中农、革命干部、革命军人、革命烈士)、黑五类(地主、富农、反革命份子、坏份子、右派份子)、和麻五类”等公开的侮辱性分类。这种出身歧视导致的最极端后果,则是发生在北京大兴县、湖南道县、广西宾阳县的对黑五类及其家族进行的大屠杀,甚至吃人。譬如,在当局怂恿下,红卫兵在北京大兴县杀死300多位 “四类份子”,最年长者80岁,最年幼者竟是38天的婴儿!1967年,广西诞生所谓“贫下中农最高法庭”,提出“斩草除根一扫光”,满门杀戮“四类分子 ”及其子女。

在1966年北京的“红八月”中,北京市第六中学的校舍变成审讯室,墙壁上就有用人血狂书“红色恐怖万岁!” 整个中国,笼罩在一片疯狂猩红的恐怖之中。

在这种恐怖和高压的氛围下,一个孱弱而内向的青年,站了起来,战胜恐惧,昂然挥笔,写出了长篇文章《出身论》。该文笔锋犀利,逻辑谨严,情感充沛,严正抗议并激烈批判出身歧视,激起了广泛的反响。藉助文革初期中共高层权力斗争的混乱,文章发表在《中学文革报》上,获得长期受压的“贱民”们深深共鸣与支持,一纸风行,洛阳纸贵,产生了某种雪球效应,激发出了被压在社会底层的“贱民”们的权利意识。

这位青年作者的名字是:遇罗克。 遇罗克,1942年生,北京市人,家庭出身资本家,本人成份学生。他因为撰写《出身论》于1968年1月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判处死刑,1970年3月5日被枪决。年仅27岁。

遇罗克在《出身论》中,凛然指出:“在表现面前,所有的青年都是平等的。”“任何通过个人努力所达不到的权利,我们一概不承认。”在他的另一文章《谈鸿沟》中,他更是明确宣称“无论什么出身的青年,都应该享受平等的政治待遇。”虽然在其文章中,他所使用的术语还难免带有时代烙印和马克思主义痕迹,但其文的核心宗旨,清晰明确,是呼唤平等与尊严,是吁求基本的人权。这在当时的中国显然是离经叛道的。因此,虽然当年毛泽东及其文革小组因为权力斗争的需要而批判了“血统论”,但那仅仅是权宜之计。他们是绝对不允许像《出身论》这种从根本上颠覆其阶级斗争理论的人权思想流传的。作为一个意识形态笼罩一切的极权国家,统治者是以(无产)阶级的名义进行统治的。阶级路线、阶级斗争是他们窃取政权的理论基地,也是他们在统治权术上“一抓就灵”的通灵宝玉,万万动摇不得的。由于这个根本原因,《血统论》虽然遭到中央文革的批判,但那只是上层权力搏斗中的权宜之计。有鉴于此,人们注意到,到后来,《血统论》的始作俑者,一律无事,全部豁免。但《出身论》的遭遇就完全不同了,文章很快被中央文革打成了“大毒草”,而作者遇罗克也终于因此而以身殉道。

在对待《出身论》的根本立场上,当时中共内部激烈权斗的两派——文革派与反文革派——实际上并无二致。

二、

在共产党统治中国的前30年时段里, “出身”,像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在人们头上,像一块烧红的烙铁,烫在人们心上,阴霾、流血永无止期。中国人,无论长幼,都在阶级路线的名义下被分成了三、六、九等。而那些先天的“贱民”,从识字开始,就对填写各种与出身有关的表格,有一种天生的抗拒与恐惧。在一生中,他们遭遇了无数障碍:参军、招工、 “提干”、求偶、进大学……一代又一代,像一群吃草的动物,天性驯良、柔弱,离群索居。在众人面前,他们总是保守沉默,不愿谈说自己的亲人,甚至回避自己。渗透一切的国家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强力灌输下的日常生活,学校、单位,街坊…点点滴滴,早已教会了他们认明自己的身份:即,异类,卑贱者,准专政对象的下等身份。等到文化大革命起来,就又多出了一个称谓:“狗崽子”。他们的一生无所期待:没有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没有爱与被爱的权利,没有写作发表的权利,没有发展自己兴趣和施展自己才能的权利,……只有绝望,只有看不到头的黑暗的隧道,漫长无尽。正义、平等、自由、良知、爱情,事业,幸福,对他们而言,都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是遇罗克,在文革混乱之际,终于,把那些人多年来憋在心里的话说出来了! 当他在《中学文革报》上点燃野火时,其气势,逆风千里;顷刻间,朝野震动。人们排着长队购买它,如饥如渴阅读它,读者来信从全国各地像雪片一样飞去,以致邮递员不堪重负,要他的伙伴蹬着三轮车到邮局自己领取邮袋;袋里的来信,每天都有几千封。《出身论》!多少怯弱的心灵因它而猛烈地跳动!多少阴郁而干涸的眼睛,因它而泪水滂沱!多少绷紧的嘴唇因它而撕裂般地号啕不止……在那个疯狂的年代,遇罗克难免要使用一种近乎狂热的语言,表达属于自己的思想。但是,他抨击的目标是明确的,那就是中国式的“新的种姓制度”,中国式的“贱民划分”。这是平等的诉求,这是抗议的声音。他为他广大的同类向社会吁求,从“阶级路线的歧视”那里要回来应有的权利:平等的权利,公正的待遇,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

虽然,遇罗克用了一些当时流行的语言,但他与当时那些洋洋大观的“理论体系”都不相同,它们之间在根本上毫无关系,他的思考带有根本的性质,即:人道的性质,人权的性质,平等的性质,自由的性质。他思考的出发点与当时时髦的思想完全是南辕北辙,根本上不在一条轨迹上。在这个意义上,如果我们拨开其文章表面的文辞,拨开他自称的马克思主义的术语,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说,《出身论》就是当年中国的人权论,就是赤色烈焰遍地炙烤的中国大地底下喷薄而出的清凉自然的自由主义言说。因此,虽然缺乏严谨的自由主义的学术语言包装,但遇罗克,在思想上是当之无愧的应归属于1957年以及1949年之前的中国自由主义脉络之中,他是他们的毫不逊色的精神传人。

这个孱弱的青年,内倾的青年,二十出头就开始变得驼背的青年,他最主要的思想贡献,就是在铁桶一般的封闭中国大陆内部,开启了当年的异端思想——人权意识。当大批的黑五类及其子女,在光天化日之下迅速陷入死亡,仅仅因为出身而死于无妄之灾,当被枪杀的,被棍棒打死的,被捆绑了推到河里淹死的,被活埋的,被害死后还不见尸首的事件如潮涌来,有如一场鼠疫时,当遇罗克自己也饮弹死去时,《出身论》的出现和传播,在冥冥中已经开始向那场血腥的杀戮伸出了一支隐形的巨大的制止之手。

在这个意义上,遇罗克是为千千万万“贱民”殉道而死的,是为中国大地上的人权殉道而死的,是为未来的自由民主平等的中国殉道而死的。在这个意义上,遇罗克虽然只活了短暂的27年,但他已经不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