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人死不能复生”,古今皆然。但近年来在中国大陆却出现了两起“死人复活”的“突发事件”,借用大陆网络上的流行语,实堪称最“牛”、最“雷人”的“突发事件”。但可惜的是,非但不是中华“太平盛世”的祥瑞之兆,反而因这个“复活门”把冠名“人民”的“公、检、法”弄得一脸尴尬。
 
一件就是湖北省京山县何场村农民佘祥林的“杀妻”冤案。在佘祥林被判处死刑、后因疑点多多被改判为15年徒刑,且被关押11年后,其妻“复活”于2005年从外地返回家中,才迫使当局将佘祥林宣告无罪释放。
 
谁知2010年同样的怪事又出现在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该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振晌10年前因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赵振晌失踪。1年多后,村民在淘井时发现一具无头尸体,以为死者就是赵振晌,其家属报警,当地“公、检、法”有关部门,在证据不足疑点多多的情况下,竟将赵作海判处死刑(后改判有期徒刑29年)。直到2010年5月2日上午,被“杀死”10多年的赵振晌竟突然出现,原来,赵振晌是出去做生意。此时,赵作海已经入狱近11年了。
 
这两件因“死人复活”而使蒙冤者重见天日的“怪事”,之所以引起了大陆民众广泛关注和热议,是因为两件事都有如下的共同点:
 
—是有关警方、检察部门捕风捉影便可随意批准逮捕抓人。—具已经腐烂无法辨认的女尸,便认定是被佘祥林“杀害”的妻子;同样,一具无头、无脚且己腐烂的男尸,便断定是被赵作海“打死”的赵振晌。由此可见,警方和检察机关,抓捕民众就像逮鸡捉狗一样的随心所欲。国家颁布的《逮捕拘留条例》形同废纸—张。这就是挂在中共官员口头上的“民主与法治”?
 
二是只要—被抓捕,无罪之人也顿成有罪之身。他们说你犯了什么“罪”,你就必须遵照其指示,走“坦白从宽”之路,否则你就是“抗拒从严,死路一条”。根本不准许任何申辩。其实这个所谓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仅从法理上看是狗屁不通,胡说八道。事实上他们也只是用于诱供骗供,一旦诱骗到手,照惩不误。所以民众早有顺口溜讽之曰:“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但要想“抗”得到“回家过年”,若没铜头铁臂恐怕难于上青天。因为在“诱”你“坦白”软的一手之后,人家还有硬的一手,那就是严刑逼供。没有在那个环境中去亲身体验过的人,根本无法想像那残酷与恐怖。笔者1957年“反右”中被捕入狱后,当时四川叙永看守所的“预审员”在审讯我时,因为我拒不承认自己的某些“反革命罪行”。 那个姓吴的“预审员”就给我上了个他们取名为“左右开弓”的手铐。即把一个手铐圈铐在我左手腕上,另一个手铐圈铐在右手膀上,两个圈用力一捏,不消十分钟,本人的手因血液回流障碍便成青紫色。那个疼痛法,真是想马上死了才好。只有一切照他说的“坦白交代”。这时那个吴某得意洋洋地说“你想给老子较量,你娃娃还嫩了点。我今天才请你吃个‘左右开弓’,还没有请你吃‘苏秦背剑’咧”。他接着就给我示范地比划了一下,即把你一只手反扭到背后铐上,然后将手铐的另一个铐圈从肩上拉过来铐在另一只手的膀子上。谁不信,可去试试那是个什么滋味。
 
赵作海被无罪获释后,问到他没有杀人为何要认“罪”时说:“我不说,他们就弄死我”。为了证明自己被打,赵作海指着头上的疤,说这些都是用棍子和枪把打的。佘祥林也同样如此。由此可见几十年过去了,这些极具“中国特色”的“坦白从宽”的审案方法仍野蛮依旧。如果说还有什么“文明”进步的话,那就是人家现在更拥有诸如电警棍之类的“高科技手段”可用来对你进行“坦白从宽”的“教育”了。
 
三是法院的草菅人命滥用死刑、重刑令人震惊。司法本应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保障。上面所讲的佘、赵二案仅靠捕风捉影,严刑逼供,便罗致成狱,其中疑点多多,漏洞百出自不待言。作为法院本应注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何况是严刑逼出的口供)。然而法院根本不秉公执法,反而与警方和检察部门沆瀣一气,上下其手,共同作恶。且视人命如草芥,拿死刑当儿戏。稍微慎重一点,对无名死尸作个DNA之类的鉴定,便立马真相大白,可人家嫌那“成本”太高,太花钱了,便凭主观臆断胡乱下判,而且动辄就是死刑。其草率粗暴胜过《十五贯》中的过于执大老爷,若不是佘、赵二家亲属苦苦质疑抗争,他二位早成了比《窦娥冤》还冤的冤死鬼。而如今赵作海一家妻离子散,房屋倒塌,四个孩子,三个送人,血淋淋的事实,拷问着中国公、检、法部门的良知。假如你们还有良知的话,纳税人养活了你们,让你们吃香喝辣,锦衣玉食之余,你们就这样的将纳税人的身家性命不当一回事,视若儿戏吗?其实当地公、检、法部门与佘、赵二人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他们之所以如此胡来,无非就是要追求个“破案率高”或“判案效率”好,便不惜以别人的家破人亡来染红他们的顶子,成就其青云仕途。如此丧尽天良的卑劣事,也只有在没有民主法治的国家里才能大行其道。

直到今日真相大白后,有关法院还说,当年正因为此案有疑点,故改判为死缓,言下之意,他们还“刀下留人”大有“功德”了。谁都知道,证据不足,疑罪只能从无。而关押赵作海的监狱某负责人还说,赵作海对“监狱多年的教育和照顾表示感谢”。到这份上了,官方还在不忘为自己丑表功,真不知人间有羞耻事。
 
不过还是赵作海有句话说得好。人家问他,你蒙冤受屈这么多年在监狱怎么不申诉呢?他回答说:“在社会上生活得并不好,入狱后感觉“生活稳定”,就不想再折腾,安心服刑”了。这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的一句大实话,不禁使人想起宋代诗人梅尧臣的两句诗:“嗟哉生计亦如此,谬入王民版藉论”(见梅尧臣《小村》)我们这位谬入“人民共和国”版藉的“二等公民”(农民)赵作海先生,其在“社会上的生活”,竟然使他觉得还不如在监狱的“生活稳定”。如此“嗟哉”的“生计”,真可为所谓“改革开放”的中国和中华“太平盛世”作一个最好的注脚!

2010年5月14日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