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荣获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在中国国内以及在国际社会造成了十分强烈的震撼。这在整个诺贝尔和平奖的历史上都是极其罕见的。由此可见,这次挪威诺贝尔委员会真是选对了人。

刘晓波获诺奖,在全球华人社会,特别是在异议人士群体中,得到广泛的赞同。是的,也有人持反对意见。不过平心而论,我们应该承认,这次诺委会把奖授予刘晓波是相当正确的。

多年以来,中国人民为了争取人权与民主,进行了长期的、艰苦卓绝的、可歌可泣的斗争,涌现出许许多多的英雄人物,他们都是值得肯定,值得表彰的。站在诺贝尔委员会的角度,当他们决定要把今年的和平奖授给一位中国人时,那么显然,给一个在国内的人就比给在海外的人更合适,给一个从事人权与民主事业的时间很长的人就比给一个从事的时间短一些的人更合适,给一个拥有很广泛的影响力的人就比给一个影响面较窄的人更合适,给一个正在承受沉重苦难的人就比给一个受难程度相对轻一些的人更合适,如此等等。这样考虑下来,刘晓波就成了最合适的人选。

正像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公告所指出的那样,刘晓波是“广泛的中国人权斗争最重要的象征”。所谓象征,就是用来表示某种特别意义的具体事物或人物。公告在以下几个方面说明了刘晓波的象征意义:第一,刘晓波“为中国基本人权所做的长期非暴力抗争”。刘晓波对非暴力抗争不但在理论上有深刻的阐发,而且始终身体力行,百折不挠。刘晓波无疑是当今中国非暴力抗争的一个优秀代表。第二,公告说:“过去二十多年,刘晓波已经成为要在中国应用这些基本人权的强有力发言人。”这句话又包含两重意思,一是指时间长,“二十多年”,二是指影响大,是中国人权事业的“强有力发言人”。刘晓波发表的文章和讲话不但数量大,而且质量高。举一个例子,在独立中文笔会的网站上,为大部分笔会成员都分别设立了专栏,其中,刘晓波栏目下的文章不但篇数最多,而且点击量也最高。对当今中国社会的各种重大问题以及发生的重大事件,刘晓波总是迅速地作出反应,发出自己的声音。尽管由于当局的严密监控,刘晓波很难身临那些发生事件的现场,但他始终密切关注这些事件并及时地发表评论;很少有什么重要的问题或事件被他遗漏。与此同时,刘晓波还是中国异议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多年以来,中国异议群体发表了大量的公开信、抗议信、呼吁书以及纲领宣言,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他起草、发起或组织的。第三,公告特地提到,刘晓波“参与了1989年的天安门抗议”,提到他“是零八宪章的一位主要作者”。最后,公告提到刘晓波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正是刘晓波被重判,使他一下子就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关于刘晓波被重判11年这件事,有必要多讲两句。记得去年圣诞节时,当局宣布判处刘晓波11年徒刑,举世皆表震惊。当时就有人说,这是当局在制造诺贝尔奖得主。后来的情况也证明,当局的这一重判,是促使诺贝尔委员会下决心颁奖给刘晓波的重要原因。可是我们又都知道,早在六四之后,当局就想出花招,决不制造英雄。手法之一就是给那些大名鼎鼎的异议人士判处特别重的刑期,让当事人感到不堪重负,或者是觉得坐这么久的牢没意义,值不得,因此不得不接受以保外就医的名义流放海外;而一旦到了自由的海外,英雄的光环势必就会黯淡下来了。魏京生在1994年第二次被捕,95年被重判14年,然后在97年流放美国;王丹在1995年第二次被捕,96年被重判11年,然后在98年流放美国。有人说,刘晓波被重判也是当局重施故技,按照当局的计划,刘晓波在2008年被捕,2009年被重判,那就是为了逼迫刘晓波在2011年或什么时候流放美国。只是这一次,当局没有料到的是,刘晓波被捕不到两年,诺贝尔和平奖就落在了他的头上。假如这种说法是有根据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晓波这次得奖也有偶然的因素——就像很多历史事件有偶然性一样,但绝非出自侥幸。

考虑到以上方方面面,我们不难发现,在这一方面或哪一方面,或许都有人比刘晓波更出色,但是综合各方面做整体考虑,刘晓波就占有更大的优势。把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是值其所得,实至名归,而且也是对中国人权民主事业的最好选择或最好选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