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利比亚和早先的突尼斯和埃及人民用武装斗争和大众反抗把独裁者们赶下台,向全世界显示暴力革命仍然是政治变革的迫不得已的选择时,东南亚岛国新加坡今年以来的大选和总统选举则向全世界表明,在一个更文明开放的社会中,有著长久专制历史的统治者如果认清时代潮流,不想把国家的兴亡和自己的去留绑在一起,那么宪政道路是唯一的也是最好的出路。
遵循这条出路,社会可以避免动荡,权力可以和平交接,掌权的特殊利益集团还可以在公平的条件下和其他社会利益集团和平竞争,避免被彻底扫进历史垃圾堆的下场。对于国家民族,这样的结果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并非偶然的是,这些国家的政治体制都曾经被中共认可,和所谓“中国模式”相呼应。北非的这些政权被认为是第三世界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样板,因为它们都有强有力的国家政权和大权独揽的执政集团或者执政党。
而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和中共在政权问题上的所谓共识则达成得更早,始于邓小平1978年访问这个东南亚岛国。邓小平那次访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越南发动边界战争争取东盟国家的支持,但一个附带的结果是他对人民行动党一党独大的同时新加坡经济和贸易的高度发达印像深刻。在毛泽东无法无天地统治了中国几十年后,痛定思痛的邓小平当时对政治改革还有相当的兴趣。所谓“新加坡模式”就是这样进入了中共的政治语言,其含义无非是一党独裁不但和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并存,甚至是后者的保证。从80年代至今,中共官方理论界和迎合官方的学者就这个“模式”出版了大量的书籍和文章,还用所谓“儒家伦理”来论证东亚现代化不需要引进在西方发展起来的宪政民主制度。
但是,中共对所谓“新加坡模式”的理解是有根本缺陷的。这个根本缺陷就是虽然都是一党执政,新加坡和中国有根本的不同。这个不同就是在法律上,新加坡允许反对党,允许反对党参加竞选,虽然在实际操作上人民行动党对反对党竭尽打压之能事,但在宪法意义和制度层面上反对党这个口子始终是留在那儿的。李光耀这么做,实际上也说明尽管他提倡“亚洲价值”,反对“西方民主”,但为了自己的国际形像,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和他毕竟是受英国制度和文化的教育有关,他还是不得不向反对党这个“西方政治”的产物让步。新加坡甚至规定,如果在大选中没有一个反对党的候选人为进入国会获得最起码的选票,那么国会将给予得票最多的那个反对党的候选人一个议员的席位,哪怕他只有几十张选票。
1975年李光耀第一次访问中国时,代表团中有一个叫李绍祖的国会议员,他就是60年代和人民行动党激烈斗争的社会主义阵线的领导人,是毛泽东的崇拜者。到了80年代这个社会主义阵线早已分崩离析,并入新加坡工人党,算是人民行动党的反对派。
所以,今天新加坡的国会大选和总统选举并不是凭空而来的,这个民主有它制度上的依据。只不过在过去,人民行动党从各方面打压反对党,但今天在全球化和新一代崛起的情况下,这种打压已经不能阻止反对党的发展了。那么在行动党的面前无非就是两种选择:第一,修改宪法,根本取消反对党的生存空间,建立一个独裁政权;第二,落实宪法,停止打压,和反对党在同一个制度下竞争,让反对党成为监督自己的力量。幸运的是,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选择了后一条道路。
和新加坡相比,中国的宪法上根本没有反对党这一条,只有所谓“民主党派”。这些党派不但不是反对党,而且还是中共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的一部分,因此,它们在法律意义上就是中共的附庸。
如果说在过去,所谓“新加坡模式”可以被中共拿来为一党专制辩护的话,那么今天新加坡民主从法律到现实则使得“新加坡模式”成了对中共的挑战。今后中共还有脸面再谈什么“新加坡模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