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第四波民主化浪潮与中国民主转型”征文
今日探讨中国当代改革历程都绕不开安徽凤阳小岗村的那十八个血手印,然而,人们常常忘记了与代表争取“承包经营”的小岗村并行着“大集体”的南街村;虽然近年来媒体也对三十年来这片土地上顽强存活的“大集体”有过关注,但当中国改革步入今日深水区时,比较小岗与南街模式,对于厘清改革中的得失,审视再启改革航程的基点与路向,无疑是有镜鉴意义的。
一、同样的辉煌历程
三十几年来,如果说中国这片土地上发生过不少奇迹,那么人们总会忆及1978年冬夜安徽小岗村民那份敢冒天下先的手印,那是开启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先河的手印,应该说今天中国社会的改革仍然奋争在这些手印上,即仍然没能跳出小岗手印的宽度。从历史来看,小岗手印按下后,贫穷的小岗村30余年来,的确发生了巨大变化。
据资料反映:小岗村位于凤阳县东部的小溪河镇,“大包干”前隶属于梨园公社,当时仅仅是一个有20户、115人的生产队,以“吃粮靠返销、用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的“三靠村”而闻名。1978年冬,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农民以“托孤”的方式,冒险在土地承包责任书按下鲜红手印,实施了“大包干”。这一“按”竟成了中国农村改革的第一份宣言,它改变了中国农村发展史,掀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大包干”第一年,小岗村发生了巨大变化。全队粮食总产13.3万斤,相当于1955年到1970年粮食产量总和;油料总产3.5万斤,相当于过去20年产量的总和;人均收入400元,是1978年22元的18倍。 自强不息的小岗人创造出了小岗村精神,那就是“自力更生的奋发图强精神,实事求是的和谐求真精神,敢为人先的突破创新精神”。小岗村也由普普通通的小村庄一跃而为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村。
目前,小岗村下辖23个村民小组,拥有849户、3823人,耕地面积8713亩。30年来,小岗村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修建多条水泥道路,实施农村“改水改厕”工程,有112户农户通上自来水,修建了“大包干”纪念馆、档案馆和信息中心等;从人均纯收入来看,小岗村2007年人均达到6000元,比当年安徽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56元高出2400多元,比该村2003年的2300元增加了近2倍,年均增长近千元。随着村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绝大多数家庭都购置了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基本家用电器和小型农用机械,许多农户看上了数字电视,有4户村民购置了高档轿车,102户翻盖了新房,28户村民搬进了住宅新区。
然而,当人们醉心于谈论挣脱“人民公社”的手印,而热切地将中国社会几十年来的改革成果归因于承包制时,却忽视了这片土地上那些30余年来坚持人民公社“大集体”制的农村的变化。只要我们不心存偏见的戴有色眼镜,翻开最近三十余年来的改革历史扉页,我们就不难发现,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经济改革并行着“一大二公”的农村“人民公社”。据一些调查显示,中国至今保持大集体的村落约有九千余个,而从媒体已经披露出的一些代表性大集体来看,它们大多也过得不错,不仅相对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的“大集体”有了巨大发展,而且也比许多实行承包责任制的村庄要好,因此这些保持“大集体”的村落也如当年的小岗承包一样,成为这个时代不承包的典范。
据2008年02月28日凤凰网《南街村欠银行16亿元不还的背后》的文章披露全国一些实行大集体的“明星村”人均产值状况:江苏华西集团有11大公司。固定资产75亿,2006年产值400亿,村民职工5万多人。人均年产值达80万元;江西进顺村有村民1399人,2005年实现产值6.7亿元,安置了外来务工人员600多人就业,村民加外来工人均年产值约37多万元;奉化滕头村,全村296户,787人,有6500外来人口。2007年,实现社会总产值30.21亿元、利税3.25亿元。村民加外来工人均年产值约45多万元。可见这些保持大集体的村庄经济发展相当惊人,是大多数实行联产承包制农村所无法比拟的。
值得特别研究的还有河南最早的“亿元村”——南街村,这是个保持大集体的号称“共产主义农村”。 南街村位于河南省临颍县城南隅,紧靠107国道,西临京广铁路,东临京珠高速公路。全村有回、汉两个民族,2007年的统计显示有848户,3180口人,1000亩耕地,总面积1.78平方公里。村里有26家村营企业,诸如拉面工厂等。1984年,村办企业的总产值只有70万元,到1990年南街村集团产值是4100万,1991年是1.01亿,1992年是2个亿,1993年是4.2亿,1994年是8个亿,1995年是12个亿,1996年是15个亿,1997年16亿,1998年16亿,1999年14.2亿,2000年是14亿。 这种发展速度是16年增长2100倍。用南街村书记王宏斌的说法:南街村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因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明星城市深圳的速度。2007年,南街村集团声称销售收入14亿,利税7000万。但是村里不允许办个人的商店及私营企业,也不允许从事卡拉OK等营业。这是因为,上述的营业被认为不利于贯彻集体主义。
比较这些保持大集体的村庄与中国普遍实行承包责任制的村庄,可以看到这些保持大集体的村庄最近三十年来经济发展非常迅猛。耐人寻味的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家庭承包责任制固然给农村带来生机活力,而那些保持集体经济的村庄却也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就此而论,土地承包与否应该不是经济改革与否的核心价值分野,而经济改革,即商品与市场经济的引入,才是使得无论是大集体或者承包制焕发活力的机制。
这种“大集体”与“承包制”并存下的改革三十几年,结果显示都取得了辉煌的发展速度,说明无论承包与集体都是这三十几年经济发展奇迹的共同组成部分。两种完全不同的经营方式,却创造着相似的经济奇迹,这有力地说明“承包制”与“大集体”并不是改革本身,它们只是改革的一种外在媒介,其实质应该是这两种形式背后的在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内涵中的村民部分自主经营权的获得。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不是经营方式的改变,没有商品经济的引入,在上世纪80年代前的“大集体”为什么就不能有好的经济发展,而同样,如果在文革中那种严格的计划之下,纵使让人实行承包,那可能也是种没有活力与生机的承包,也不会创造出什么奇迹。所以80年代后的中国,无论是“大集体”还是“承包制”,其实都是冲出了国家权力严格计划的窠臼,而使农民自身获得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的结果。
二、同样的困境
既然“大集体”与“承包制”在过往的三十几年历史中创造了同样的辉煌,那么今后就继续各自按照自己的方式辉煌好了,用不着探讨什么如何改革的问题。如果真是如此,那的确是没必要杞人忧天地争辩中国今后如何改革的问题。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虽然我们从短期来看,应该承认三十几年来的发展奇迹,但是,中国经济走到今天,已经无法再延续曾经的发展,无论“大集体”还是“承包制”都出现种种问题,不仅发展后劲乏力,而且已取得的成果也在日益丧失,各种腐败横行,各种侵权肆虐,各种矛盾激发,各种弊病突显,使发展无以为继。
据南方新闻网《南街村真相》 (南方新闻网http://www.kaoyansky.com/archiver/index.php?tid-404647.html)的报道:2003年5月,南街村主任王金忠因病死亡。清理其遗物时至少发现了2000万现金及多本房产证。追悼会当天,有几个抱着小孩的王的“二奶”来到现场,对王生前拥有的财产提出要求。
河南南街村一度被广泛报道“红色亿元村”,在改革开放的年代里,它一直被当成一个历史符号、一种异类的典型:每日清晨,村民们在《东方红》的乐曲中齐齐走进工厂,每天下午又在《大海航行靠舵手》的乐曲中齐齐走出工厂;他们强调着自己的集体主义,每月只有少量的工资,领导与职工同工同酬,每月只拿250元,村民所需多为集体统一配给。这样一个村居然出现村干部如此多的现金、房产,还有中国特色的“二奶”。并且可以肯定这一切只是村干部中问题冰山之一角。
作为“大集体”典型代表的河南南街村,不仅村干部已经暴露出腐败,而且村中经济发展速度近年来已经严重放缓,且效益低下,村财经早已债台高筑,据媒体披露南街村欠银行16亿元贷款。更为震惊的是,就在改革开放进入30周年之际,突然有媒体披露,这个所谓的“共产主义”样板村早在2004年11月就进行改制,自称每月仍拿着250元工资的村党委书记王宏斌(称呼是“班长”)名下拥有9%的股权,“共产主义引路人”变身“红色资本家”。 另据《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所看到的相应资料显示:2004年11月,南街村集团第25次股东会议后,原本由5家集体股东构成的南街村集团股权结构进行了变更:中原工贸40%、王宏斌9%、郭全忠等6人共36%、邓富山等6人共3%。这些自然人股东全是南街村的相关负责人。与南街村类似,全国那些保持“大集体”的村庄,在经济发展中都先后暴露出干部腐败、资产流失、产权私化、经济低效、产业落后、发展乏力等等问题。
在“大集体”的村庄问题重重时,“承包制”的农村同样暴露出重重问题。正如媒体披露安徽小岗当地干部与村民都不得不承认:小岗村30年来变化很大,进步明显。“大包干”虽然激发了农民种田积极性,迅速实现了丰衣足食愿望,但从整个发展过程来看,“大包干”本身却难以全面推动小岗村走上小康之路。还有2011年底广东乌坎村事件,更集中反映出中国沿海及城市周边经济发达地区实行承包制的农村的普遍现状。乌坎村几十年来,村中6000多亩土地在村民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外卖,村民只得到500元修路占地补偿与50元不知名补助;村中财务不清,数亿款项与财物不知去向;村支书41年没有变动,村民从来没见过选票,不知村干部是如何产生的。为此村民要求清查土地、帐目及重新选举村干部。
土地承包责任制实施后,中国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虽然部分获得,但是各自独立生产的小农模式,使得村民相互联系纽带松驰,团体力量弱化,进而出现人情淡漠,农村凋敝。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村集体资产缺乏村民监督管理,而且村民自身对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等财产权的捍卫也缺乏力量,从而导致村干部侵吞集体财产,公权力抢夺村民土地、强拆村民房屋情况普遍发生,村民几十年经济发展的成果屡屡被剥夺殆尽。
由此可见,今日无论是“大集体”,还是“承包制”下的农村,都面临着:其一、集体财产被各级有权者侵夺。不管采取的是“大集体”下的股权转换私有化,而或“承包制”下的资源化公为私与强征、强拆下的掠夺,都是村民财产权、生存权、发展权、环境权等等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其二、“大集体”与“承包制”下的农村共同面临着产业提升、经济转换乏力的问题,这显然与“大集体”和“承包制”产权均不明晰,无法长远规划,也缺乏长远理想密切相关;其三、农村文化、道德、人伦均出现全面危机,这与“大集体”理念空泛(唱着文革时期的歌等)和“承包制”各自分散、社会沙化紧密相关。这种困局不仅严重阻碍着今日中国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吞食着曾经三十几年来改革的成果。所以必须尽快找到突破路径,否则社会灾难将日益加剧。
三、落实民权,再启航程
由昔日“承包制”与“大集体”共创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辉煌,到今日中国农村面临的困境,昭示出中国单一的归还村民部分经营自主权上的经济改革已经步入绝地,要想突破困局,再启经济长远持续发展的征途,必须有更广泛意义的改革,那就是落实民权,使村民由享有部分经营自主权,扩展到立足产权上的完整经营自主权落实,还要有土地、房屋等等财产权为核心的经济权利,同时还要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等政治权利。
可以说,中国三十几年来改革的核心只是还给公民部分经营自主权,也就是那十八个血手印争取的权利,而别的方面的改革基本上没有。为什么说中国社会几十年来的改革就只是在公民经营自主权上得到部分解放?因为任何经营权都必须立足于产权,如果没有产权为前提与保障,一切的经营权都是“半拉子”的,是临时性、局部性的。正如,一块不属于农民的土地,农民经营时不可能对土地作出长远规划,这种经营权就是租赁前提下的经营,是打折扣的经营,也是无法真正自主的经营。由广东乌坎村民在获得部分经营权三十几年后,结果却失去了土地,这事实就是经营权也被彻底剥夺,就形象地揭示了经营权在没有产权保障前提下的虚空。
由河南南街村股份转换到乌坎村土地被干部私卖,都昭示出中国农村因村民土地权、房产权及其他财产权没有真正得到落实,而给了村干部侵吞村民财产权的可能,再加上村民对村干部在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上也没有保障,以及对村中干部工作及村中财务没有知情权、监督权,进而为干部侵吞提供了现实条件。在这种民权缺席的情况下,农村经济必然陷入干部侵吞财产,经济出现混乱,发展后劲不足等等困局。而要想突破这种困局,就必须是将村民缺失的权利归还给村民,使他们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成为权利的主人。这就是乌坎村民后来感知到的,要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就必须落实自己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选出属于自己的村民自治理事会,由此追查村中帐目与土地,进而讨还失去的其他权利。
所以,今天中国农村再改革就是落实村民的“民权”,夯实公民权利之根,同样中国社会要深化改革必须是“还权于民”!唯有落实民权,即保障公民的经济与政治权利,才能再启中国改革航程!
今日探讨中国当代改革历程都绕不开安徽凤阳小岗村的那十八个血手印,然而,人们常常忘记了与代表争取“承包经营”的小岗村并行着“大集体”的南街村;虽然近年来媒体也对三十年来这片土地上顽强存活的“大集体”有过关注,但当中国改革步入今日深水区时,比较小岗与南街模式,对于厘清改革中的得失,审视再启改革航程的基点与路向,无疑是有镜鉴意义的。
一、同样的辉煌历程
三十几年来,如果说中国这片土地上发生过不少奇迹,那么人们总会忆及1978年冬夜安徽小岗村民那份敢冒天下先的手印,那是开启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先河的手印,应该说今天中国社会的改革仍然奋争在这些手印上,即仍然没能跳出小岗手印的宽度。从历史来看,小岗手印按下后,贫穷的小岗村30余年来,的确发生了巨大变化。
据资料反映:小岗村位于凤阳县东部的小溪河镇,“大包干”前隶属于梨园公社,当时仅仅是一个有20户、115人的生产队,以“吃粮靠返销、用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的“三靠村”而闻名。1978年冬,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农民以“托孤”的方式,冒险在土地承包责任书按下鲜红手印,实施了“大包干”。这一“按”竟成了中国农村改革的第一份宣言,它改变了中国农村发展史,掀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大包干”第一年,小岗村发生了巨大变化。全队粮食总产13.3万斤,相当于1955年到1970年粮食产量总和;油料总产3.5万斤,相当于过去20年产量的总和;人均收入400元,是1978年22元的18倍。 自强不息的小岗人创造出了小岗村精神,那就是“自力更生的奋发图强精神,实事求是的和谐求真精神,敢为人先的突破创新精神”。小岗村也由普普通通的小村庄一跃而为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村。
目前,小岗村下辖23个村民小组,拥有849户、3823人,耕地面积8713亩。30年来,小岗村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修建多条水泥道路,实施农村“改水改厕”工程,有112户农户通上自来水,修建了“大包干”纪念馆、档案馆和信息中心等;从人均纯收入来看,小岗村2007年人均达到6000元,比当年安徽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56元高出2400多元,比该村2003年的2300元增加了近2倍,年均增长近千元。随着村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绝大多数家庭都购置了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基本家用电器和小型农用机械,许多农户看上了数字电视,有4户村民购置了高档轿车,102户翻盖了新房,28户村民搬进了住宅新区。
然而,当人们醉心于谈论挣脱“人民公社”的手印,而热切地将中国社会几十年来的改革成果归因于承包制时,却忽视了这片土地上那些30余年来坚持人民公社“大集体”制的农村的变化。只要我们不心存偏见的戴有色眼镜,翻开最近三十余年来的改革历史扉页,我们就不难发现,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经济改革并行着“一大二公”的农村“人民公社”。据一些调查显示,中国至今保持大集体的村落约有九千余个,而从媒体已经披露出的一些代表性大集体来看,它们大多也过得不错,不仅相对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的“大集体”有了巨大发展,而且也比许多实行承包责任制的村庄要好,因此这些保持“大集体”的村落也如当年的小岗承包一样,成为这个时代不承包的典范。
据2008年02月28日凤凰网《南街村欠银行16亿元不还的背后》的文章披露全国一些实行大集体的“明星村”人均产值状况:江苏华西集团有11大公司。固定资产75亿,2006年产值400亿,村民职工5万多人。人均年产值达80万元;江西进顺村有村民1399人,2005年实现产值6.7亿元,安置了外来务工人员600多人就业,村民加外来工人均年产值约37多万元;奉化滕头村,全村296户,787人,有6500外来人口。2007年,实现社会总产值30.21亿元、利税3.25亿元。村民加外来工人均年产值约45多万元。可见这些保持大集体的村庄经济发展相当惊人,是大多数实行联产承包制农村所无法比拟的。
值得特别研究的还有河南最早的“亿元村”——南街村,这是个保持大集体的号称“共产主义农村”。 南街村位于河南省临颍县城南隅,紧靠107国道,西临京广铁路,东临京珠高速公路。全村有回、汉两个民族,2007年的统计显示有848户,3180口人,1000亩耕地,总面积1.78平方公里。村里有26家村营企业,诸如拉面工厂等。1984年,村办企业的总产值只有70万元,到1990年南街村集团产值是4100万,1991年是1.01亿,1992年是2个亿,1993年是4.2亿,1994年是8个亿,1995年是12个亿,1996年是15个亿,1997年16亿,1998年16亿,1999年14.2亿,2000年是14亿。 这种发展速度是16年增长2100倍。用南街村书记王宏斌的说法:南街村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因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明星城市深圳的速度。2007年,南街村集团声称销售收入14亿,利税7000万。但是村里不允许办个人的商店及私营企业,也不允许从事卡拉OK等营业。这是因为,上述的营业被认为不利于贯彻集体主义。
比较这些保持大集体的村庄与中国普遍实行承包责任制的村庄,可以看到这些保持大集体的村庄最近三十年来经济发展非常迅猛。耐人寻味的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家庭承包责任制固然给农村带来生机活力,而那些保持集体经济的村庄却也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就此而论,土地承包与否应该不是经济改革与否的核心价值分野,而经济改革,即商品与市场经济的引入,才是使得无论是大集体或者承包制焕发活力的机制。
这种“大集体”与“承包制”并存下的改革三十几年,结果显示都取得了辉煌的发展速度,说明无论承包与集体都是这三十几年经济发展奇迹的共同组成部分。两种完全不同的经营方式,却创造着相似的经济奇迹,这有力地说明“承包制”与“大集体”并不是改革本身,它们只是改革的一种外在媒介,其实质应该是这两种形式背后的在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内涵中的村民部分自主经营权的获得。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不是经营方式的改变,没有商品经济的引入,在上世纪80年代前的“大集体”为什么就不能有好的经济发展,而同样,如果在文革中那种严格的计划之下,纵使让人实行承包,那可能也是种没有活力与生机的承包,也不会创造出什么奇迹。所以80年代后的中国,无论是“大集体”还是“承包制”,其实都是冲出了国家权力严格计划的窠臼,而使农民自身获得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的结果。
二、同样的困境
既然“大集体”与“承包制”在过往的三十几年历史中创造了同样的辉煌,那么今后就继续各自按照自己的方式辉煌好了,用不着探讨什么如何改革的问题。如果真是如此,那的确是没必要杞人忧天地争辩中国今后如何改革的问题。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虽然我们从短期来看,应该承认三十几年来的发展奇迹,但是,中国经济走到今天,已经无法再延续曾经的发展,无论“大集体”还是“承包制”都出现种种问题,不仅发展后劲乏力,而且已取得的成果也在日益丧失,各种腐败横行,各种侵权肆虐,各种矛盾激发,各种弊病突显,使发展无以为继。
据南方新闻网《南街村真相》 (南方新闻网http://www.kaoyansky.com/archiver/index.php?tid-404647.html)的报道:2003年5月,南街村主任王金忠因病死亡。清理其遗物时至少发现了2000万现金及多本房产证。追悼会当天,有几个抱着小孩的王的“二奶”来到现场,对王生前拥有的财产提出要求。
河南南街村一度被广泛报道“红色亿元村”,在改革开放的年代里,它一直被当成一个历史符号、一种异类的典型:每日清晨,村民们在《东方红》的乐曲中齐齐走进工厂,每天下午又在《大海航行靠舵手》的乐曲中齐齐走出工厂;他们强调着自己的集体主义,每月只有少量的工资,领导与职工同工同酬,每月只拿250元,村民所需多为集体统一配给。这样一个村居然出现村干部如此多的现金、房产,还有中国特色的“二奶”。并且可以肯定这一切只是村干部中问题冰山之一角。
作为“大集体”典型代表的河南南街村,不仅村干部已经暴露出腐败,而且村中经济发展速度近年来已经严重放缓,且效益低下,村财经早已债台高筑,据媒体披露南街村欠银行16亿元贷款。更为震惊的是,就在改革开放进入30周年之际,突然有媒体披露,这个所谓的“共产主义”样板村早在2004年11月就进行改制,自称每月仍拿着250元工资的村党委书记王宏斌(称呼是“班长”)名下拥有9%的股权,“共产主义引路人”变身“红色资本家”。 另据《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所看到的相应资料显示:2004年11月,南街村集团第25次股东会议后,原本由5家集体股东构成的南街村集团股权结构进行了变更:中原工贸40%、王宏斌9%、郭全忠等6人共36%、邓富山等6人共3%。这些自然人股东全是南街村的相关负责人。与南街村类似,全国那些保持“大集体”的村庄,在经济发展中都先后暴露出干部腐败、资产流失、产权私化、经济低效、产业落后、发展乏力等等问题。
在“大集体”的村庄问题重重时,“承包制”的农村同样暴露出重重问题。正如媒体披露安徽小岗当地干部与村民都不得不承认:小岗村30年来变化很大,进步明显。“大包干”虽然激发了农民种田积极性,迅速实现了丰衣足食愿望,但从整个发展过程来看,“大包干”本身却难以全面推动小岗村走上小康之路。还有2011年底广东乌坎村事件,更集中反映出中国沿海及城市周边经济发达地区实行承包制的农村的普遍现状。乌坎村几十年来,村中6000多亩土地在村民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外卖,村民只得到500元修路占地补偿与50元不知名补助;村中财务不清,数亿款项与财物不知去向;村支书41年没有变动,村民从来没见过选票,不知村干部是如何产生的。为此村民要求清查土地、帐目及重新选举村干部。
土地承包责任制实施后,中国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虽然部分获得,但是各自独立生产的小农模式,使得村民相互联系纽带松驰,团体力量弱化,进而出现人情淡漠,农村凋敝。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村集体资产缺乏村民监督管理,而且村民自身对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等财产权的捍卫也缺乏力量,从而导致村干部侵吞集体财产,公权力抢夺村民土地、强拆村民房屋情况普遍发生,村民几十年经济发展的成果屡屡被剥夺殆尽。
由此可见,今日无论是“大集体”,还是“承包制”下的农村,都面临着:其一、集体财产被各级有权者侵夺。不管采取的是“大集体”下的股权转换私有化,而或“承包制”下的资源化公为私与强征、强拆下的掠夺,都是村民财产权、生存权、发展权、环境权等等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其二、“大集体”与“承包制”下的农村共同面临着产业提升、经济转换乏力的问题,这显然与“大集体”和“承包制”产权均不明晰,无法长远规划,也缺乏长远理想密切相关;其三、农村文化、道德、人伦均出现全面危机,这与“大集体”理念空泛(唱着文革时期的歌等)和“承包制”各自分散、社会沙化紧密相关。这种困局不仅严重阻碍着今日中国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吞食着曾经三十几年来改革的成果。所以必须尽快找到突破路径,否则社会灾难将日益加剧。
三、落实民权,再启航程
由昔日“承包制”与“大集体”共创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辉煌,到今日中国农村面临的困境,昭示出中国单一的归还村民部分经营自主权上的经济改革已经步入绝地,要想突破困局,再启经济长远持续发展的征途,必须有更广泛意义的改革,那就是落实民权,使村民由享有部分经营自主权,扩展到立足产权上的完整经营自主权落实,还要有土地、房屋等等财产权为核心的经济权利,同时还要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等政治权利。
可以说,中国三十几年来改革的核心只是还给公民部分经营自主权,也就是那十八个血手印争取的权利,而别的方面的改革基本上没有。为什么说中国社会几十年来的改革就只是在公民经营自主权上得到部分解放?因为任何经营权都必须立足于产权,如果没有产权为前提与保障,一切的经营权都是“半拉子”的,是临时性、局部性的。正如,一块不属于农民的土地,农民经营时不可能对土地作出长远规划,这种经营权就是租赁前提下的经营,是打折扣的经营,也是无法真正自主的经营。由广东乌坎村民在获得部分经营权三十几年后,结果却失去了土地,这事实就是经营权也被彻底剥夺,就形象地揭示了经营权在没有产权保障前提下的虚空。
由河南南街村股份转换到乌坎村土地被干部私卖,都昭示出中国农村因村民土地权、房产权及其他财产权没有真正得到落实,而给了村干部侵吞村民财产权的可能,再加上村民对村干部在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上也没有保障,以及对村中干部工作及村中财务没有知情权、监督权,进而为干部侵吞提供了现实条件。在这种民权缺席的情况下,农村经济必然陷入干部侵吞财产,经济出现混乱,发展后劲不足等等困局。而要想突破这种困局,就必须是将村民缺失的权利归还给村民,使他们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成为权利的主人。这就是乌坎村民后来感知到的,要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就必须落实自己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选出属于自己的村民自治理事会,由此追查村中帐目与土地,进而讨还失去的其他权利。
所以,今天中国农村再改革就是落实村民的“民权”,夯实公民权利之根,同样中国社会要深化改革必须是“还权于民”!唯有落实民权,即保障公民的经济与政治权利,才能再启中国改革航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