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不久前曾发出号召,我们“不仅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而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我们今天的话题就从这里说起。对此,有网友点评说,温总理多年来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吁,终于清清楚楚地落在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上,如果有人再问,什么是政治体制改革?这,就是答案 (网友赵光勇)。

不过,如何将温总理的中国政改蓝图付诸实施,人们至今仍未见到执政当局的只言片语。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同为社会主义国家的越南,近年以来不断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成功经验,也有意无意地被国内舆论所忽略。

FT中文网上作者罗天昊的文章回顾说,事实上,1986年开始的越南“革新开放”,相对于中国改革开放,可谓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政治领域,2002年,越南国会便可以直接质询越共中央政治局等权力核心机构;2006年,越共在其十大上,就已经实现了总书记的差额选举;同年,越南加入世贸组织,国会议员也实现了直选,越南国会甚至可以否决其政府总理提出的关于高铁投资的计划;到2009年,越南又实现了地方党委书记由党员直选的制度;2010年,越南就已经建立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党政军及社会组织、国有企业副科级以上的干部,都必须公开个人财产。

与此同时,越南基本实现了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并且正式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方略,行政权力基本不干涉法院的运作。在经济领域,越南也是成绩斐然。革新开放以来,越南的综合经济增长率,大约为7%左右,居东盟各国之首,在亚洲也是仅次于中国。尤为值得骄傲的是,2005年,越南更是被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高度评价为“一个同时达成发展与均衡的国家”,其基尼系数为亚洲国家最低,可谓名副其实的“藏富于民”。

文章又说,打破旧世界与建设新世界,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能力。在那些传统社会主义国家里,由于革命领袖们的巨大贡献,往往都享有崇高的威望,但由于他们的威望,大都是由革命而派生的,于是,继续革命乃至终生革命,以致于无法完成自身角色转换的革命领袖比比皆是,他们大多都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致使在这些国家,总是要等到那些传统革命领袖们自然老去,第二代领导人才有力量启动国家现代化的计划,而类似的教训,在前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里屡见不鲜。

在越南,胡志明是无可争议的革命领袖,其数十年的革命生涯,为举国上下所折服,以致于当胡志明于1969年去世之后,越南已经没有了绝对权威。胡志明的继任者黎笋,虽然也很强势,却仍然无法制衡党内的各种势力,这反而为越南政治的多样性,预留了巨大的战略空间。虽然黎笋奉行亲苏反华的政策,并直接引发了中越边境战争,但即便如此,在黎笋当政的十年间,越共党内的中间派和改革派,均有幸保留了相当的实力,并没有像某些国家那样,被残酷清洗一空。因此,当黎笋于1986年去世之后,继任的温和派领导人长征,很快便利用其体制内程序,解放了被称为“越南的邓小平”的改革派领袖阮文灵。正是阮文灵的上台,促成了越南全面走上“革新开放”之路。

虽然阮文灵后来因为改革触动官僚阶层利益而下台,但是,掌管意识形态的所谓“北方派”却始终没有实现一派独大,越南国内亦从未有过大规模的政治清洗和残酷内斗。自胡志明始,越南总共经历过八位总书记,其中,黎笋和农德孟当政十年以上,其它人都是五年左右,代际更替多,新老元老健在者多,越南由此形成了更多的互相制衡的势力。领袖的早死,无意中去掉了越南的历史包袱,使其轻装上阵,缺少强势领袖,反而使越南幸运地加速开启了现代化历程。

罗天昊的文章回顾说,越南在1976年宣布南北统一,1986年即开始革新开放,在此十年间,越南的南北经济模式之优劣,对比明显。南北分治的时候,越南南方基本上由美国人经营,实行现代体制,经济相对发达,具有比较强的市场经济基础。其繁荣程度,已经超过了当时的泰国,西贡更是被称为“东方的巴黎”。而在越南统一之后,在南方采取了跟北方一致的政策,对所有的企业实行国有化,对农村实行集体化,把资本主义“扫地出门”。南方“北化”之后,越南人才发现,不仅北方不行了,原本繁荣的南方,亦开始凋敝。整个越南,就开始了反思和对比,在维持“政治正确”的前提下,南方搞经济的那一套,还是赢得了相当多的越南高层的认同。

同时,大批在南方工作的干部,纷纷进入越南高层,他们相对而言更具有现代眼光,这样,在改革的“顶层”设计上,越南即与中国不同,他们的步伐更大,更容易接受新事物,富有闯荡的勇气。除越南改革的灵魂人物阮文灵外,前总理武文杰、前国家主席阮明哲、现总理阮晋勇等,都是越南党内改革派的棋手。而现在风头正劲的阮晋勇,正是典型的南方派,他的政治生涯,即从胡志明市发生飞跃。由此可见,越南的革新开放之后,对于现代文明的承接,要比中国成功得多。

文章接着说,虽然中国方面非常忌讳谈论越南的政治改革,但事实上,作为学生的越南确实已经将老师远远甩到了身后。越南政改的最大突破,莫过于越共总书记顺利实现了差额竟选,而这一职位,在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至今仍然是讳莫如深,无人敢于对其产生方式提出质疑。事实上,在实现总书记差额竞选之前,越南就先期对其政治局的设置进行了改革。早在2001年,越共就取消了政治局常委,恢复设立了中央书记处,总书记是中央书记处成员,却不能担任国家元首之职;总理实权较大,但却无军权和党权;国家主席只具有名义上的军权和政权;总书记也仅有实际军权和有限的党权,但却无政权;国会主席职权虽虚,但近年来有一定充实。

文章最后强调说,而正是有了前期的铺垫,使得总书记不再是一权独大,再推出总书记的差额竞选,才不致引来巨大反弹。由此可见,在越共高层,党政军权力相当分散,呈现出程度不同的相互制衡色彩,这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越来越接近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了。此外,在核心实权职位改革的同时,越南最大的突破,是国会代表这种相对虚职的普遍竞选制度。2007年,在越南第十二届国会选举中,越南推行了国会代表差额竞选制度,从875位候选人当中选出500位新任国会议员。

在很多“社会主义兄弟国家”,人大代表或者国会代表,要不就是官员,不是官员的代表,也多数是“花瓶”和门面。而越南的直选则是真刀真枪,越南共产党中央推荐的代表,甚至都有两位数的落选。国会代表的竞选,增强了整体政治活力,亦使国会更能代表多数国民的意志。 (注:文章作者为中国长江商学院前高级研究员,致力于国家及企业竞争战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