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走出“敌我意识”的死胡同
1.“消灭敌人”与“和平共存”——应对冲突的两条路径
自有人类以来,人性与兽性,文明与野蛮,进化与退化就一直在较量。人类文明是在不断克服野蛮的经验中累积,人性也是在不断克制兽性中升华,人类社会的进化正是在不懈抵制退化中前行。面对自然资源有限与人口日益增长的矛盾,人类经过多方努力探索、求解,这些努力中就交集着文明与野蛮、人性与兽性、现代与返祖的拉力较劲,而这些拉力较劲的历史就揭示着人类“和平共存”和“与人为敌”两条最主要的应对路径。
本文前面集中探讨的是人类所走的那条与人为敌、弱肉强食的争夺杀伐之路。这条路源于人口增长与自然资源有限的矛盾,本于人类的原始动物本性,由蛮荒时代的一山不容二虎,一地不养两人,有我无你,有你无我的你死我活野蛮存亡竞争,发展到后来地球被瓜分,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反而带来贫困、饥饿与动荡,强化了人类对出路的焦虑意识,在中国汪士铎与英国马尔萨斯等人口论催逼之下,人类由焦虑转向恐慌,进而在精明的马克思阶级斗争历史法则与达尔文适者生存自然法则下,人类陷入了理性迷误,将历史法则与自然法则揉合成社会达尔文主义,为人类互相屠杀与灭绝提供起理论支持,为国家高度集权、垄断提供法理依据。人类由原始的竞争上升到意识形态敌我的灭绝,进而走向放弃个体服从集体与政权的国家主义,最终导致了人类有史以来祸及面最广、持续时间最长、危害最深重的人权灾难。支持这条路径的理论是1793年洪亮吉的《意言》之中的《治平篇》,1798年马尔萨斯的《人口学原理》,1848年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1855年-1856年汪士铎的《汪悔翁乙丙日记》,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1920年《二十五点纲领》(即纳粹党章) ,1934年《联共(布)党章》等等,这些理论灌输的价值标准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阶级使命、民族兴亡,是人类生而有等级与优劣的不平等,强者统治弱者,人类需要不断的斗争才能进步,阶级敌人需要长期持续清理等等。建立在这套人类不平等价值上的阶级斗争与民族优胜理论,就成为独有、独享、独占、独裁、专制、集权的极权主义摇篮,其直接导向是人类的歧视、仇恨、分裂、战乱。
与这条人类理性迷失的互相灭绝之路对应的是“和平共存”之路。这条路从原始竞争中相互协调,共谋发展,族群间走向融合共存,以壮大人类来应对自然,解决生存发展问题。这条路面对人口增长与资源有限的矛盾,倾向于采取改进劳动生产技术,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增长社会整体财富,平等分享社会成果,来保障人口增长需求;面对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人与国家等等的矛盾冲突,采取的是和平协商,互利谈判,而不是刀枪相向。这一切立足的是人“生而平等”,国家是用来保护公民权利,国家为公民而存在,而不是公民为国家而存在。这条以充分尊重个体权利,信守人“生而平等”,消除敌对、分裂、冲突寻求和平、共存之路,历经了1215年英国《大宪章》、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1789年《美国宪法》、1945年《联合国宪章》、1946年法国《新人权宣言》、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1966年《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等,从而凝聚起:“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并且不得因一人所属的国家或领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国际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区别,无论该领土是独立领土、托管领土、非自治领土或者处于其他任何主权受限制的情况之下”。(《世界人权宣言》)通过人类这一系列不懈努力,奠定了人类:平等、尊严、自由、民主、博爱、良心、仁义、人权,公平、公正、正义,共富,非攻、和平、和谐、慈悲、宽容等等的价值基础。
人类在应对人口增长与自然资源有限矛盾中,在处理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的冲突中,所走出的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两条路,给人类带来的利与弊、安与乱、福与祸、是与非、存与亡的教训,已经在过往人类历史中彰显出来。人类应该依从什么,应该警惕什么,理当明刻肺腑,永警后世!
2.破解后极权社会的“敌人”困局
后极权主义社会的“泛敌化”,使每个公民都随时可能成为政权的“敌人”,原因不是公民做了什么,或者他们违反了什么法律,有时事实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他们没有做什么(比如对权力的表忠,及时附和权力的声音等等),或者恰好是坚守了法律,而使他们成为了权力认定的“敌人”。这种“关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的“被敌人化”的可能性,导致了后极权社会弥漫着恐惧,造成后极权社会人心惶惶、万马齐喑的状况。这个充斥谎言、恐惧与随时“被敌人”的社会是没有生机、幸福与希望的。如何突破后极权社会“被敌人”的困局?这是后极权社会中人性深处的时时呼唤。在探讨突破后极权困局上,许多东欧曾生活于后极权社会的先贤有过多方努力,积累下诸多宝贵的经验,值得今天生活于后极权社会中的人们学习借鉴。面对当今世界一些后极权社会的现实,结合先贤们的探索经验,在如下一些方面努力显然是必要的。
其一,跳出历史循环怪圈,告别暴力革命路向。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后极权社会因为敌对意识占住绝对主导地位,促使统治者倾全国之力以维护权力之稳固,其利用高新科技(硬件上)及人性的弱点(软件上)达到极致程度,人在这个社会处于时空无间隙的控制之中,在这种时势下,任何沿袭人类过往王朝更替的权谋或暴力都是徒劳的,是注定要失败的。所以坚守和平、理性、非暴力原则是没有选择的选择,是没有出路的出路。对此哈维尔先生说:“倘若事实上仅有两条为自由社会而斗争的道路——一条是通过合法手段,另一条是通过暴力手段(武装或非武装)——那么,在后极权制度下采取第二条道路显然是极不恰当的。只有当各种条件都处于公开和明显的动荡状态,比如战争时期,或社会和政治冲突达到危机状态的情况下,才适合起义。起义同样适合于刚刚建立的、或处于崩溃边缘的旧式专制制度”,“每个人身上都经历着各种根本的冲突,在这种情形下,任何起义的企图都无法在其他社会阶层得到丝毫反响,因为社会正处于‘酣睡’状态,沉浸在消费者的狂热竞赛之中,并且完全卷入进后极权社会(即加入该制度的行列并充当其‘自动作用’的代理者),从而无法接受任何暴动。社会把暴动看成是对社会本身的攻击,不但不支持暴动,反而极可能加深对社会制度的偏爱,因为它觉得制度起码能够保障某种半法制性。此外,另一个事实是后极权制度手中掌握一个直接或间接监控的复杂机器,这架机器史无前例。显然,暴动的企图不但在政治上死路一条,在技术上也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暴动的意图还没来得及付诸实施之前,就会被扼杀。即便暴动是有可能的,那也不过是几个散兵游勇的孤立行为,不但面临国家(和超国家)政权机构强大的反对,而且会受到他们以其名义来造反的社会本身的反对。(随便提一下,这就是当局及其宣传机构一直把‘恐怖分子’的罪名强加在‘不同政见运动’头上,谴责这些运动采取非法谋反手段的另一个原因)”(《哈维尔文集》:无权者的权力——纪念扬•巴托契卡)。正如前面已经谈到,从某种意义来说,后极权统治者甚至都希望那些努力想改变现实的“不同政见者”采取暴力手段,这样极权的暴力统治就不再孤独,因而会获得一些合法性救济。
其二、坚守人权原则,立足律法平台。充分利用后极权社会的一切法律、法规中关于人权保护的条款,在后极权宣称建设法制社会的言说下展开工作。后极权社会由于面临国际的(联合国)人权保护公约与国内的公民权利意识觉醒的双重压力,而不得不加入联合国一些人权公约,并在形式上引用一些人权保护的条款进入自己的法规,以显示自己与时俱进而现代文明,来应对各种指责。而这些人权保护的条款正是合法博弈的平台。后极权社会转型的推动者(或不同政见者)正是在这个平台获得合法空间,争得与体制内外力量融合点,从而为向民间宣讲提供起安全保护。所以,将那些在后极权社会法规中的保护人权书面条款落到社会现实,正是转型推动者的着力点,也是撬动极权的支点。
对此哈维尔说:“在东欧的‘不同政见者运动’中,保卫人类通常采用捍卫人权和民权的形式。各种不同的官方文件,诸如《联合国人权宣言》、《国际人权协约》、《赫尔辛基国际会议最后决议》以及各国的宪法均以捍卫人权和民权有明文规定。这些运动的旨趣在于保护所有因为按这些权利精神行动而受到迫害者;他们转而按同样的精神继续他们的工作,不断坚持要求当局承认并尊重人权与民权,提醒大家注意人权受到践踏的情形。因此,这些人的工作是建立在法律原则基础之上的:他们公开地工作,毫不掩饰;他们不但坚持他们的行为与法律一致性,并且坚持尊重法律是他们的一项主要目标。 这个法律的原则为他们的活动提供了构架及出发点。 这一现象在东欧所有‘不同政见’组织中颇为普遍,虽然各组织对此不曾达成共识。这个情形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在权力被广泛地滥用的情形下,人们还会普遍而自然而然地接受法律原则呢? 首先,强调法制是后极权制度的特定条件下的一种自然表现,亦是初步了解其特征的必然结果”。 (《哈维尔文集》:无权者的权力——纪念扬•巴托契卡)
其三、复苏人性、良知,扼制兽性、野蛮。极权是原始、野蛮下的人类社会一种返祖现象,所以抵制极权主义就是“保卫人类”的行动。极权主义假民族性或阶级性而充分诱发助长着人类与人为敌、互相残杀的兽性。在后极权社会反复强调人的“党性”,以“党性”来湮没人性。用所谓集体或国家名义下的高远理想,来蛊惑人们放弃良知、尊严,将个体完全献身于集体或国家意志中(其实常常是掌控国家命运的权贵集团意志),个体以完全机械式的服从来做一切的事,来完成消灭其他阶级“敌人”的使命。这样人性中的同情、关怀、悲悯、包容、宽恕、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良知都一概被斥之为“资产阶级温情”而遭到批判、唾弃;这样人的兽性躲藏在炫目的阶级使命言词下而泛滥,人在失去人性、良知约束下的动物性就会肆虐,从而丧失作人的起码底线。中国在坊间之所以传讲着胡耀邦、习仲勋两老人一生最受人尊重,是体制内那个时代最无道德缺憾的人,原因就是他们在那个兽性肆虐的蛮荒时代能捍卫住人性的底线,没有违心地去陷害过一个人。所以,在极权主义社会人性被党性扼杀,个体被国家湮没,独立被独裁吞噬,自由被专制禁锁下,一切外在制度设计都指向违背人性,反制文明,躲避法制,剥夺人权时,人性最根本的善恶、是非、悲悯、同情、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就成为人类最后的也是最根本的防御底线。就此而言,努力唤起、恢复体制内外个体的人性、良知,就是绝望体制下社会变革的原动力。
其四、去政治化,回归生活,回归常识。后极权社会将一切都政治化。由于后极权社会政治合法性危机日益深重,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统治者利用一切现代科技将人们日常生活都纳入政治的角度来审视,而对所有非权力主导下的社会自发性活动一概产生恐惧、仇视,于是将网友聚餐、网友旅游、网友爬山、QQ群聊、论坛交友等等日常生活中的活动都政治化、敌对化。公民面对这种状况,就是要求过一个正常的人的真实生活,坚决抵制将生活政治化。政治化、敌对化的生活严重毒化着人的灵魂,使人完全丧失自我,形成唯权、唯上与唯利。所以后极权社会人们要大声极呼“还我生活!”
其五、重建社会价值。人类是休戚与共、唇亡齿寒的关系,而不是相互为敌,存亡竞争的关系。人类相互间矛盾关系的处理,从历史来看,存在凭经验断对错的“胡子时代”,凭暴力定是非的“刀子时代”,最后过渡到和平共处协商谈判的“桌子时代”。后极权社会就是人类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权力中心就是真理中心,也是道义中心的最极端的“刀子时代”。这个时代摧毁着人类数千年积累的价值准则,颠覆着人类数万载沉淀的人性良善,离散着人与人的互爱互信与互助互利,导致社会人心涣散、人人自危、互相为敌、冷漠自私、丧失责任等。在这种情况下,人与人互相猜忌,互相提防,以致出现小孩在街头压死无人管,老人在街头倒毙无人问,甚至出现屠童事件,社会泛滥毒食品、毒空气、毒水土。这都是人类基本价值被摧毁后的敌视生命的恶果。所以,摆脱被“敌人”化时代,就得恢复起人类和平共处、团结友爱、平等互利、包容协商、公平正义的精神,培养信任、坦率、责任意识,养成敬畏生命、悲天悯人、独立自主、自由尊严的习性。从根基上消除极权“敌对”的社会土壤。
其六、行出公民新气象。后极权社会通过普遍树敌,将社会沙化,使个体的人湮没在社会整体话语下,而成为忽略不计的对象。公民个体存在价值的追求与复归,需要活出一种新气象,即立足法制,践行权利,恪守独立尊严与自由,以最大的和平来化解敌对,以最大的包容来平和分歧,以最大的善意来消止仇恨。每个肩负社会变革使命者都努力行出现代公民的范式,点滴积累社会的良性、健康因素,凝聚社会的积极、上进成份,促成社会最终改变“敌对”思维,步入现代平等、自由、人权、民主、法治殿堂。
纵观世界,苏联东欧已经挥手告别了后极权社会,那些国家的人民正在享受着和平、自由与幸福,再看越南也在阔步向前,一步步远离了后极权社会而即将跨入现代民主宪政的行列。相信世界的未来必将能彻底告别极权主义,以人类的理性、智慧和良善重建平等、和谐、自由、人权、法治、民主、公正的新秩序!
(全文完)
2013年5月-7月初稿于桂林,8月定稿于北京
1.“消灭敌人”与“和平共存”——应对冲突的两条路径
自有人类以来,人性与兽性,文明与野蛮,进化与退化就一直在较量。人类文明是在不断克服野蛮的经验中累积,人性也是在不断克制兽性中升华,人类社会的进化正是在不懈抵制退化中前行。面对自然资源有限与人口日益增长的矛盾,人类经过多方努力探索、求解,这些努力中就交集着文明与野蛮、人性与兽性、现代与返祖的拉力较劲,而这些拉力较劲的历史就揭示着人类“和平共存”和“与人为敌”两条最主要的应对路径。
本文前面集中探讨的是人类所走的那条与人为敌、弱肉强食的争夺杀伐之路。这条路源于人口增长与自然资源有限的矛盾,本于人类的原始动物本性,由蛮荒时代的一山不容二虎,一地不养两人,有我无你,有你无我的你死我活野蛮存亡竞争,发展到后来地球被瓜分,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反而带来贫困、饥饿与动荡,强化了人类对出路的焦虑意识,在中国汪士铎与英国马尔萨斯等人口论催逼之下,人类由焦虑转向恐慌,进而在精明的马克思阶级斗争历史法则与达尔文适者生存自然法则下,人类陷入了理性迷误,将历史法则与自然法则揉合成社会达尔文主义,为人类互相屠杀与灭绝提供起理论支持,为国家高度集权、垄断提供法理依据。人类由原始的竞争上升到意识形态敌我的灭绝,进而走向放弃个体服从集体与政权的国家主义,最终导致了人类有史以来祸及面最广、持续时间最长、危害最深重的人权灾难。支持这条路径的理论是1793年洪亮吉的《意言》之中的《治平篇》,1798年马尔萨斯的《人口学原理》,1848年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1855年-1856年汪士铎的《汪悔翁乙丙日记》,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1920年《二十五点纲领》(即纳粹党章) ,1934年《联共(布)党章》等等,这些理论灌输的价值标准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阶级使命、民族兴亡,是人类生而有等级与优劣的不平等,强者统治弱者,人类需要不断的斗争才能进步,阶级敌人需要长期持续清理等等。建立在这套人类不平等价值上的阶级斗争与民族优胜理论,就成为独有、独享、独占、独裁、专制、集权的极权主义摇篮,其直接导向是人类的歧视、仇恨、分裂、战乱。
与这条人类理性迷失的互相灭绝之路对应的是“和平共存”之路。这条路从原始竞争中相互协调,共谋发展,族群间走向融合共存,以壮大人类来应对自然,解决生存发展问题。这条路面对人口增长与资源有限的矛盾,倾向于采取改进劳动生产技术,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增长社会整体财富,平等分享社会成果,来保障人口增长需求;面对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人与国家等等的矛盾冲突,采取的是和平协商,互利谈判,而不是刀枪相向。这一切立足的是人“生而平等”,国家是用来保护公民权利,国家为公民而存在,而不是公民为国家而存在。这条以充分尊重个体权利,信守人“生而平等”,消除敌对、分裂、冲突寻求和平、共存之路,历经了1215年英国《大宪章》、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1789年《美国宪法》、1945年《联合国宪章》、1946年法国《新人权宣言》、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1966年《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等,从而凝聚起:“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并且不得因一人所属的国家或领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国际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区别,无论该领土是独立领土、托管领土、非自治领土或者处于其他任何主权受限制的情况之下”。(《世界人权宣言》)通过人类这一系列不懈努力,奠定了人类:平等、尊严、自由、民主、博爱、良心、仁义、人权,公平、公正、正义,共富,非攻、和平、和谐、慈悲、宽容等等的价值基础。
人类在应对人口增长与自然资源有限矛盾中,在处理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的冲突中,所走出的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两条路,给人类带来的利与弊、安与乱、福与祸、是与非、存与亡的教训,已经在过往人类历史中彰显出来。人类应该依从什么,应该警惕什么,理当明刻肺腑,永警后世!
2.破解后极权社会的“敌人”困局
后极权主义社会的“泛敌化”,使每个公民都随时可能成为政权的“敌人”,原因不是公民做了什么,或者他们违反了什么法律,有时事实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他们没有做什么(比如对权力的表忠,及时附和权力的声音等等),或者恰好是坚守了法律,而使他们成为了权力认定的“敌人”。这种“关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的“被敌人化”的可能性,导致了后极权社会弥漫着恐惧,造成后极权社会人心惶惶、万马齐喑的状况。这个充斥谎言、恐惧与随时“被敌人”的社会是没有生机、幸福与希望的。如何突破后极权社会“被敌人”的困局?这是后极权社会中人性深处的时时呼唤。在探讨突破后极权困局上,许多东欧曾生活于后极权社会的先贤有过多方努力,积累下诸多宝贵的经验,值得今天生活于后极权社会中的人们学习借鉴。面对当今世界一些后极权社会的现实,结合先贤们的探索经验,在如下一些方面努力显然是必要的。
其一,跳出历史循环怪圈,告别暴力革命路向。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后极权社会因为敌对意识占住绝对主导地位,促使统治者倾全国之力以维护权力之稳固,其利用高新科技(硬件上)及人性的弱点(软件上)达到极致程度,人在这个社会处于时空无间隙的控制之中,在这种时势下,任何沿袭人类过往王朝更替的权谋或暴力都是徒劳的,是注定要失败的。所以坚守和平、理性、非暴力原则是没有选择的选择,是没有出路的出路。对此哈维尔先生说:“倘若事实上仅有两条为自由社会而斗争的道路——一条是通过合法手段,另一条是通过暴力手段(武装或非武装)——那么,在后极权制度下采取第二条道路显然是极不恰当的。只有当各种条件都处于公开和明显的动荡状态,比如战争时期,或社会和政治冲突达到危机状态的情况下,才适合起义。起义同样适合于刚刚建立的、或处于崩溃边缘的旧式专制制度”,“每个人身上都经历着各种根本的冲突,在这种情形下,任何起义的企图都无法在其他社会阶层得到丝毫反响,因为社会正处于‘酣睡’状态,沉浸在消费者的狂热竞赛之中,并且完全卷入进后极权社会(即加入该制度的行列并充当其‘自动作用’的代理者),从而无法接受任何暴动。社会把暴动看成是对社会本身的攻击,不但不支持暴动,反而极可能加深对社会制度的偏爱,因为它觉得制度起码能够保障某种半法制性。此外,另一个事实是后极权制度手中掌握一个直接或间接监控的复杂机器,这架机器史无前例。显然,暴动的企图不但在政治上死路一条,在技术上也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暴动的意图还没来得及付诸实施之前,就会被扼杀。即便暴动是有可能的,那也不过是几个散兵游勇的孤立行为,不但面临国家(和超国家)政权机构强大的反对,而且会受到他们以其名义来造反的社会本身的反对。(随便提一下,这就是当局及其宣传机构一直把‘恐怖分子’的罪名强加在‘不同政见运动’头上,谴责这些运动采取非法谋反手段的另一个原因)”(《哈维尔文集》:无权者的权力——纪念扬•巴托契卡)。正如前面已经谈到,从某种意义来说,后极权统治者甚至都希望那些努力想改变现实的“不同政见者”采取暴力手段,这样极权的暴力统治就不再孤独,因而会获得一些合法性救济。
其二、坚守人权原则,立足律法平台。充分利用后极权社会的一切法律、法规中关于人权保护的条款,在后极权宣称建设法制社会的言说下展开工作。后极权社会由于面临国际的(联合国)人权保护公约与国内的公民权利意识觉醒的双重压力,而不得不加入联合国一些人权公约,并在形式上引用一些人权保护的条款进入自己的法规,以显示自己与时俱进而现代文明,来应对各种指责。而这些人权保护的条款正是合法博弈的平台。后极权社会转型的推动者(或不同政见者)正是在这个平台获得合法空间,争得与体制内外力量融合点,从而为向民间宣讲提供起安全保护。所以,将那些在后极权社会法规中的保护人权书面条款落到社会现实,正是转型推动者的着力点,也是撬动极权的支点。
对此哈维尔说:“在东欧的‘不同政见者运动’中,保卫人类通常采用捍卫人权和民权的形式。各种不同的官方文件,诸如《联合国人权宣言》、《国际人权协约》、《赫尔辛基国际会议最后决议》以及各国的宪法均以捍卫人权和民权有明文规定。这些运动的旨趣在于保护所有因为按这些权利精神行动而受到迫害者;他们转而按同样的精神继续他们的工作,不断坚持要求当局承认并尊重人权与民权,提醒大家注意人权受到践踏的情形。因此,这些人的工作是建立在法律原则基础之上的:他们公开地工作,毫不掩饰;他们不但坚持他们的行为与法律一致性,并且坚持尊重法律是他们的一项主要目标。 这个法律的原则为他们的活动提供了构架及出发点。 这一现象在东欧所有‘不同政见’组织中颇为普遍,虽然各组织对此不曾达成共识。这个情形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在权力被广泛地滥用的情形下,人们还会普遍而自然而然地接受法律原则呢? 首先,强调法制是后极权制度的特定条件下的一种自然表现,亦是初步了解其特征的必然结果”。 (《哈维尔文集》:无权者的权力——纪念扬•巴托契卡)
其三、复苏人性、良知,扼制兽性、野蛮。极权是原始、野蛮下的人类社会一种返祖现象,所以抵制极权主义就是“保卫人类”的行动。极权主义假民族性或阶级性而充分诱发助长着人类与人为敌、互相残杀的兽性。在后极权社会反复强调人的“党性”,以“党性”来湮没人性。用所谓集体或国家名义下的高远理想,来蛊惑人们放弃良知、尊严,将个体完全献身于集体或国家意志中(其实常常是掌控国家命运的权贵集团意志),个体以完全机械式的服从来做一切的事,来完成消灭其他阶级“敌人”的使命。这样人性中的同情、关怀、悲悯、包容、宽恕、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良知都一概被斥之为“资产阶级温情”而遭到批判、唾弃;这样人的兽性躲藏在炫目的阶级使命言词下而泛滥,人在失去人性、良知约束下的动物性就会肆虐,从而丧失作人的起码底线。中国在坊间之所以传讲着胡耀邦、习仲勋两老人一生最受人尊重,是体制内那个时代最无道德缺憾的人,原因就是他们在那个兽性肆虐的蛮荒时代能捍卫住人性的底线,没有违心地去陷害过一个人。所以,在极权主义社会人性被党性扼杀,个体被国家湮没,独立被独裁吞噬,自由被专制禁锁下,一切外在制度设计都指向违背人性,反制文明,躲避法制,剥夺人权时,人性最根本的善恶、是非、悲悯、同情、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就成为人类最后的也是最根本的防御底线。就此而言,努力唤起、恢复体制内外个体的人性、良知,就是绝望体制下社会变革的原动力。
其四、去政治化,回归生活,回归常识。后极权社会将一切都政治化。由于后极权社会政治合法性危机日益深重,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统治者利用一切现代科技将人们日常生活都纳入政治的角度来审视,而对所有非权力主导下的社会自发性活动一概产生恐惧、仇视,于是将网友聚餐、网友旅游、网友爬山、QQ群聊、论坛交友等等日常生活中的活动都政治化、敌对化。公民面对这种状况,就是要求过一个正常的人的真实生活,坚决抵制将生活政治化。政治化、敌对化的生活严重毒化着人的灵魂,使人完全丧失自我,形成唯权、唯上与唯利。所以后极权社会人们要大声极呼“还我生活!”
其五、重建社会价值。人类是休戚与共、唇亡齿寒的关系,而不是相互为敌,存亡竞争的关系。人类相互间矛盾关系的处理,从历史来看,存在凭经验断对错的“胡子时代”,凭暴力定是非的“刀子时代”,最后过渡到和平共处协商谈判的“桌子时代”。后极权社会就是人类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权力中心就是真理中心,也是道义中心的最极端的“刀子时代”。这个时代摧毁着人类数千年积累的价值准则,颠覆着人类数万载沉淀的人性良善,离散着人与人的互爱互信与互助互利,导致社会人心涣散、人人自危、互相为敌、冷漠自私、丧失责任等。在这种情况下,人与人互相猜忌,互相提防,以致出现小孩在街头压死无人管,老人在街头倒毙无人问,甚至出现屠童事件,社会泛滥毒食品、毒空气、毒水土。这都是人类基本价值被摧毁后的敌视生命的恶果。所以,摆脱被“敌人”化时代,就得恢复起人类和平共处、团结友爱、平等互利、包容协商、公平正义的精神,培养信任、坦率、责任意识,养成敬畏生命、悲天悯人、独立自主、自由尊严的习性。从根基上消除极权“敌对”的社会土壤。
其六、行出公民新气象。后极权社会通过普遍树敌,将社会沙化,使个体的人湮没在社会整体话语下,而成为忽略不计的对象。公民个体存在价值的追求与复归,需要活出一种新气象,即立足法制,践行权利,恪守独立尊严与自由,以最大的和平来化解敌对,以最大的包容来平和分歧,以最大的善意来消止仇恨。每个肩负社会变革使命者都努力行出现代公民的范式,点滴积累社会的良性、健康因素,凝聚社会的积极、上进成份,促成社会最终改变“敌对”思维,步入现代平等、自由、人权、民主、法治殿堂。
纵观世界,苏联东欧已经挥手告别了后极权社会,那些国家的人民正在享受着和平、自由与幸福,再看越南也在阔步向前,一步步远离了后极权社会而即将跨入现代民主宪政的行列。相信世界的未来必将能彻底告别极权主义,以人类的理性、智慧和良善重建平等、和谐、自由、人权、法治、民主、公正的新秩序!
(全文完)
2013年5月-7月初稿于桂林,8月定稿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