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产党领导下,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毛泽东的这句名言再次被他家乡衡阳的“人民代表”验证:在湖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来自衡阳的76名代表中,只有20人“干净”。其余56人均经贿买选票当选,总额达1.1亿元人民币,人均196万余元。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平均每人收了19万人民币。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只有7人没有受贿,人大代表受贿率高达98.67%。行贿人层级分布之广泛(涵盖市、县、乡、村四级),职务分布的重要性(书记、区长、局长、董事长、总经理),行业分布的多样性(从党政机关到农业、工业、房地产、电信、金融等),受贿的68名大会工作人员来自市人大常委会、市委、市政府,无不显示贿选已不是潜规则,而是摆在桌面上的通行证。这在世界选举史上恐怕是绝无仅有,也创造了世界议会史上的“奇葩”奇迹。
一、“衡阳模式”早已是“中国模式”
中共喉舌媒体在报道此案时多用“罕见”两字,以此说明这是个案。新华社对此案的述评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的话说:“此案已呈现一定的群体行为,如不严厉打击,一些代表为了获利而行贿并形成惯性思维的话,个案就会变成窝案,进而演变成一种新的腐败犯罪动向。”事实上,个案早已经变成窝案了,早在2007年,《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黄志杰到湖南进行贿选调查,采写刊发了《衡阳人大代表贿选黑幕》,报道了一个代表候选人如何连夜送红包的“罕见”故事,以及为什么企业主们纷纷卷入贿选。时任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在省“两会”上,拿着刊发那篇报道的《瞭望东方周刊》,质问现场的代表:“你们是贿选出来的吗?”请读者注意,张春贤不是在单独质问来自衡阳的省人大代表,而是质问全省的人大代表。
《检察日报》曾经报道,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一名私企老板是该县69名市人大代表候选人之一,为了当选市人大代表他花去了十几万元,但在2007年11月29日进行的选举中,还是名落孙山。随后,他向有关部门举报了这次选举中存在的问题,但没有结果。一位县委常委向记者透露说:“选市代表花20来万是普遍的事情。”记者还发现,一些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将信封、香烟或者购物卡、充值卡按照每个代表团的人数,集中给该代表团的某一个人或者两个人,再由他们分发。衡山县代表团一位市人大代表向记者透露:“市人大候选人送来的红包每个数额在1000-2600元。”人大选人民代表时上级候选代表要向下级代表行贿,人大任命政府官员时下级候选干部要向上级领导行贿,两条箭头相反的线接在一起,就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生态循环圈。
张春贤及后任省领导在当地已经出现了多起类似事件,并被媒体曝光的情况下,不但没有追究有关责任者,而且提拔重用这些责任者,姑息纵容,以至于养痈为患。2013年1月17日,湖南邵阳人黄玉彪在凯迪、天涯等多家网站发出实名举报称,邵阳市的省人大代表选举中存在贿选,他自己就是一例,花费32万元给300多名有投票权的邵阳市人大代表,最后仍落选。当时,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找来一名“区退休的人大常委会主任”,此人拿来一本花名册,让他“按这个名册上的代表联系去送,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主任各送3000元,市人大代表每个1000元”。在黄实名举报后,湖南省纪委曾派员介入调查,称部分已查证属实,但截至目前,湖南官方还未通报邵阳市贿选事件的调查结果。
衡阳亿元贿选案之所以被曝光,并非湖南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得力,也并非中央显示反腐败决心,而是缘于黄玉彪冒着摊上行贿罪名在网上自我曝光的结果,是网民不断在网上“造谣”的结果。网民的追问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裸奔,于是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衡阳市人大主任胡国初成为“替罪羔羊”。童名谦先后任邵阳市委书记、衡阳市委书记,高升省政协副主席才四个月,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由中纪委立案调查。
“衡阳模式”和“邵阳模式”代表了“湖南模式”,而“湖南模式”就是“中国模式”。在民间盛传人大代表明码标价:省级人大代表300-500万元,全国人大代表3000-5000万元。而能出得起这些钱的人,要么是富裕的企业家和企业主,要么是官商一体的其他人。据《南方周末》2010年统计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总数为2987人,其中,民营企业员工只有 16人,农民只有 13人,农民工代表只有3人。早在2006年,我做新闻记者时,黑龙江的一位烤羊肉串的饭店老板要花2万元求我给他买一个区级人大代表,我说办不到,他很失望。我当时只知道当上人大代表可以交通违章免罚,可以赌博嫖娼免抓,但不知道当上人大代表还可以坐收渔利,可以“不到半年本就回来了”。新浪博客大V曹开林算了一笔账:“1.1亿平均分给这518名人大代表和68名工作人员,人均约19万,这对于衡阳市的普通职工来说,约等于5年的工资总额。也就是说,这些人大代表开一次会,有‘清水衙门’之称的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就可以轻松吃到相当于5年工作总额的“夜草”,不想肥也难啊。”
那些为社会主义民主背书的媒体人和专家,怎能昧着良心说“罕见”和“个案”?早在2010年,红顶商人朱思宜、何帮喜、徐顶峰和就告诉全国人民,人民代表资格和政协委员资格是“大黑社会”卖给“小黑社会”的保护伞。“粤北首富”朱思宜于2003年当选广东省人大代表,但他想更上一层楼。2007年第11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朱思宜向时任广东省人大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成勇行贿37万元,杨为其指路策划。朱思宜找到韶关市人大和组织部相关人士送上丰厚礼金,朱思宜被韶关市推荐为候选人报省人大。之后,朱思宜花了1000多万元上下打点官员,最终成功当选全国人大代表。(2010年8月12日南方日报)安徽巢湖企业家何帮喜、徐顶峰分别向巢湖市委书记周光全行贿3万和6万元,取得了省人大代表资格,还“升级”为全国人大代表。在周光全被判刑半年后,《中国青年报》发现周光全任职期间“亲自安排”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仍占据着“光荣而神圣”的资格。(2010年1月8日中国青年报)
今天的“湖南模式”再次告诉全国人民,花钱买人大代表已经由“潜规则”变成了“明规则”,已经形成了制度化,就像当年苏联各级党组织贩卖党证和官职那样,已经发展成了一个产业,并形成了“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的“产业链”,形成了“批发市场”。
二、从黑龙江“婆婆垫臀模式”到湖南“窑姐叫床模式”
什么是“垫臀模式”?我用中国移动的一个品牌故事来解读(括号里的文字是我加的):一个婆婆(党),在傻儿子(人民代表)入洞房时(开“两会”时),亲自到现场指导,把一块验证处女的白布(选票)垫到儿媳妇的臀部(投票箱),完后指导儿子“投票”,儿子“联通”后不“移动”,婆婆指导儿子“移动”(活动)。婆婆退出门帘后(暗箱操作),只听儿子爽叫:啊!“移动”(社会主义民主)就是比“联通”(资本主义民主)好!此时,我猜那婆婆的心情一定是:这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这是一次求实的大会!这是一次胜利的大会!
什么是“窑姐叫床模式”?这就好理解了,就是给钱就干,一手金钱一手选票,但窑姐叫床是忽悠人的,是欺骗嫖客的感情,刺激嫖客早泄,为接待更多的嫖客节省体力消耗和劳动时间。
2004年,韩桂芝卖官受贿案被查处后,新华社记者在《瞭望》新闻周刊发表《民主与权力,该谁监督谁》一文,文中生动地再现了黑龙江“婆婆垫臀模式”的情景:“不同意的举手”,“一掏笔就和党不保持一致”。
2000年1月,黑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发是唯一的候选人。徐发在任佳木斯市委书记时,一首民谣成为孩子们“跳皮筋”的口歌:“徐发徐发,四海(四海大酒店)为家,工业不懂,农业不抓,白天剪彩,晚上摸咂(乳房)。”1997年徐发被调回到省里,成为省政协副主席候选人,但在选举时没有通过。1998年3月,他被安排到黑省委党校任党委书记。在这次人大会议选举检察长投票之前,各代表团以党委名义对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做了大量思想工作,要求统一思想,顾全大局,与党保持一致。这次大会公布的选举规则是:同意的在选票上不划任何标记,不同意的划“×”,弃权的划“O”。在小组讨论时,许多人大代表对划票方式提出了质疑,一位人大代表提出三条反对意见:第一,这种划票方式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思维习惯,因为中国人向来是摇头不算点头算,这种划票方式等于一动笔就公开表明自己不同意,很难表达划票人的本意;第二,以不作为的方式行使选举权力是不合法的,一张选票从印刷厂印出来,没有任何动笔痕迹就投进票箱就产生了法律效力,这不能让人理解;第三,影响公正性,这种方式造成了“一掏笔就和党不保持一致”,谁还敢划不同意或弃权。
谁也想不到,在第二天大会通过这个选举规则时,会议主持人宣布“不同意的请举手”,偌大的会场,只有一个人举起了手,就是那个在小组讨论时提出三条反对意见的人大代表。更戏剧性的是,主持人在环顾一周后,竟宣布:“不同意的没有。”这时旁边一个人冲着主席台喊道:“这儿有一个”。这时,会场上所有的记者都把镜头对准了这个孤立的人大代表。当晚9点,这位可敬的人大代表刚进家门,就接到哈尔滨市委组织部负责人打来的电话,他说:“不管怎样,还请您在明天划票时不要投反对票。”
到了投票时,在代表们一个挨一个端坐的选举会场,哪怕不是很大的动作,主席台上的人也会看得清清楚楚。会场两旁的过道有很多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不停地来回走动,电视台的摄像镜头对准了代表。许多代表根本就没带笔,因为不需要带也不敢带,拿到选票后就直接扔进了票箱;有的代表为避免被怀疑和党不保持一致,进会场时干脆不穿外套以表明自己没有带笔。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代表还是冒险做“小动作”以维护自己的选举权力,他们在进会场前把油笔的笔芯抽出来,用剪刀从笔尖处剪下很小一段,夹在两个手指缝里,划票时挺直腰板、目光前视,胳膊肘不动,这样手上的动作就不会让人察觉。一位代表看到邻座代表不经意地把票放在桌面上,身体上半身趴在了桌子上,他提醒说:“旁边的工作人员都瞅你半天了。”邻座代表一抬头,果然看见一位工作人员盯着自己,他赶紧挺直身子,用双手拿着选票冲着工作人员举了起来。整个会场上,许多代表从拿到选票后就是这么举着,让人觉得很奇怪,然后举着走向投票箱,直到把票投进箱里。就是这样的划票,徐发还是丢了几十张票。这种划票方式后来被沿用到许多次选举上,包括韩桂芝案牵涉的众多高级别官员。
对比黑龙江的“婆婆垫臀模式”,湖南的“窑姐叫床模式”有很多“优越性”和“先进性”。一是体现了“与时俱进”和“科学发展观”,前者是以权压人,很不“人性化”,没有做到“以人为本”,而后者是以钱压人,在金钱至上的今天,钱是中国最干净的东西,可以一了百了,谁也不欠谁的,因为湖南人比较讲黑道信誉,如果省人大代表候选人落选,市人大代表会主动把钱退回去。二是体现了“政治体制改革”,像黑省那样,只有领导能收到钱,而代表们收不到,就害红眼病“仇富”,而湖南模式搞的是上下双向送礼,走的是“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三是体现了“政治清明”,像黑省那样搞暗箱操作太黑,非常笨拙,非常痕迹、非常卑鄙、非常小人加流氓,而湖南模式以金钱为唯一标准,不玩游戏,提前实现了三中全会提出的反腐目标:“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黑龙江“婆婆垫臀模式”与湖南“窑姐叫床模式”的结合,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坚实基础,有力地保障了“红色江山代代传”。
三、湖南官方公开承认社会主义民主是婊子的牌坊
湖南省委通报亿元贿选案连用三个“挑战”;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我认为,这样的定性是一种天大的冤枉,所有涉案者都没有“挑战”,恰恰是“支持”了社会主义民主。试想,如果把真正的人民代表选上去,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谁来维护?官员的财产不公开能行吗?税收钱不放在人大支配能行吗?官员们还能吃喝嫖赌全报销吗?……离开了这三个“挑战”,依靠腐败来维持的各级政府一天也运转不下去。
更严重的问题是,在三个“挑战”中,第三个“挑战”泄露了国家机密。“党的纪律”与人民代表大会怎么能扯到一起?“挑战”的方向只有朝上才能称得上“挑战”,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挑战”意味着“党的纪律”高于人大,党可以凌驾于人大之上,凌驾于人大之上就等于凌驾于法律之上,因为人大是一个立法和监督宪法及法律实施的机构。把人民代表的事与党的纪律扯到一起,暴露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是民主监督权力,而是权力监督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原来就是党内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原来是“婊子的牌坊”。
“民主监督权力”与“权力监督民主”,看上去只是词序的颠倒,可它导致的是主人与公仆、邪恶与正义的颠倒,违背了程序正义。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生态循环圈”里,官员的选任提拔,是由一种号称“组织程序”的东西决定的,操控这个程序的,是某几个人甚至某一个人,他们和被选任提拔官员有千丝万缕的利益共存关系,根本谈不上公平公正。韩桂芝卖官受贿案牵涉的所有高管都是走了“组织程序”的,但韩桂芝不仅是个“程序婆婆”,而且是个“程序软件设计大师”和“程序监控大师”。
在中国,“组织程序”和“民主程序”都是可以操控的。选举村长,镇党委操控不了一人一票的程序,但可以操控党委推荐候选人的程序。招聘公务员,政府人社局操控不了“笔试”这个民主公开程序,但可以通过操控“面试”程序让劣币淘汰良币,通过操控“体检”程序让成绩第一名“被性病”。事业单位招聘机关干部,单位领导操控不了“凡进必考”的民主公开程序,但可以操控“招聘启事”这个程序,为自己的亲朋好友定制应聘标准和条件,搞“萝卜招聘”,把事业单位办成“亲朋好友就业基地”。富平县委副书记白兵权把“坐台小姐”操控到法院做法官,也是走了“组织程序”的。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的妻子曲松枝原是在某医院当勤杂人员,李为了提拔妻子,在省卫生局专门设立科教处并委任处长,3个月后曲松枝被任命为成都红十字会副会长,一年后李春城又用各种手段逼迫一把手辞职而让曲松枝坐上该位置,这些过程都走了“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度”,完全符合社会主义民主程序。29岁的清华大学硕士周森锋当选湖北襄樊宜城市市长,网民在“人肉搜索”时发现周森锋是通过“坐火箭”这个程序上去的,并发现他的博士论文是抄袭的。但湖北官方只回应“破格提拔”,对“抄袭”一字不提。让网民惊讶的是,2011年5月12日,神农架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任命周森锋为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林区人民政府区长,级别为副厅级。面对网民的质疑,湖北省委组织部回应,周森锋交流提拔任职,在推荐、提名、考察、公示、任用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执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选拔程序规范。这里的“公示制度”,说是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实际上是改以往的“强奸民意”为“顺奸民意”。
权力必须在民主的监督下运行,这是人类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真理。而要真正做到“民主监督权力”,实现政治文明,就必须实现程序正义,因为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和基础。台湾学者张朋园在《中国民主政治的困境》一文中,分析了1918年安福系国会贿选及1947年国民党立委与国民代表选举中的贿选状况,将之归为威权主义下民主程序的操控。但更为可怕的是极权主义下的“婊子牌坊”,美国学者拉里•戴蒙德对之有精湛批评:“选举在民主国家是凯旋门,是立国之道;选举在极权主义下是一个谎言,是统治工具。独裁者以选举获得合法性,严加控制,长保权力。看似民主,实为极权”。在极权政治下,选举已经沦为纯走形式的工具,完全是“既要当婊子,还要立牌坊”,根本谈不上程序正义不正义的问题了,就连“贿选”和“挑战”都是伪命题。
四、“不能动摇”的政治一定是邪教的政治
2013年12月29日,新华社发表述评《衡阳破坏选举案不会动摇中国根本政治制度》,述评立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的共同意愿和根本利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不容挑战和不能动摇的。”接着述评以一位网名为“望哥”的网友留言为论据:“从历史来看,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发展,都会跌宕起伏甚至充满曲折。对于中国政治、经济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都要认真看待,不能讳疾忌医。”述评说完这个论据后,没有任何过渡语句,突然来了一句“实践证明”,让你猜不透是黑龙江的实践还是湖南的实践:“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了其优越性,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权力,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为什么不能动摇?我今年56岁了,没有见过选票是什么样子的,我的妻子和孩子都没有见过,我公司的46名员工也没有见过,可人家硬说这是保证我“当家做主的制度”。我的父亲见过选票,但他没有见过被他“划勾”的那个代表长得什么样,也没有听到过他的演讲,更不知道他的电话号码。我的父亲要反映煤矿退休职工养老金太低的问题,可他找不到人民代表。
为什么不能动摇?“上访妈妈”唐慧11女儿被100多个嫖客蹂躏后公安局不立案时,因上访被劳教时,人民代表你在哪里?陈庆霞因上访被关进医院“停尸房”里长达三年之久,人民代表你在哪里?徐武因上访被关进精神病院四年之久,人民代表你在哪里?……我知道你在哪里,你在二奶家,你陪市委书记在会所的包房里,你陪市长在“天上人间”,人民代表在哪里我管不着,但新华社不能再用谎言欺骗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权力,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请问,我自己的命运在哪里?
为什么“不能动摇”?当年毛泽东在《新华日报》上说“建设民主自由的新中国”,无数中华儿女为这句话献出了生命,而今天的中国,民主成为“财主”,选举成为“钱举”,社会主义民主已经变成了权贵资本主义民主、垄断资本主义民主,买办资本主义民主,裙带资本主义民主,普通人的民主权利变得一无所有。民主被标了价,只能是有钱人的专利。黄玉彪之所以落选,只因为投入太少。56名人大代表投入1.1亿资金贿选,人均投入就是近200万,而黄想用区区的32万去办人家要花200万才能办成的事,他的“中国梦”怎能不变成黄粱美梦呢。
为什么“不能动摇”?一个不能动摇的现实是:在市、省人大代表的结构比例中,最大的两块:担任领导职务的职务代表、企业老板代表。也难怪坊间流传着对人民代表大会的嘲讽:“拍拍手、举举手、挥挥手”。原来,那些决定我这个“人民”命运的法律和政策,就是一群花钱买代表资格的“美国孩子家长”做出的。
为什么“不能动摇”?那个党委推荐的申纪兰,连任12届全国人大代表,没有一次投过反对票和弃权票。“两高”的工作留下千万上访大军,但“两高报告”年年在申纪兰的热烈掌声中顺利通过。这样的代表能代表我什么?她只能代表我去坐飞机、吃国宴、领笔记本电脑、看明星表演,代表我对记者说“养老保险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做到”。
为什么“不能动摇”?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杰人在《中国衡阳贿选丑闻背后的深层原因》一文中说:“我不知道衡阳这种事情在湖南全省还有多少市州存在,但我相信那不是个案。对此若深究下去,如果发现更多问题,整个湖南省人大代表的组成合法性恐怕值得打个问号,由此而言,此前湖南省人大选举产生的一府两院和诸多立法、人事、经济和社会事务,恐也失去了合法性和正当性。”按照陈杰人的推理,此前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一府两院和诸多立法、人事、经济和社会事务,同样也失去了合法性和正当性。
即使我能说出十万个为什么“不能动摇”,但人家也“不能动摇”,只能让它自己腐烂到底。不能动摇的政治一定是邪教的政治。邪教的基本特征是:1、有一个拥有真理的大师或者是神的传话人,他的决定权不受任何怀疑。2、邪教的教义被视为是唯一正确、永久正确的知识,拒绝传统的科学,拒绝理性思维,拒绝理智,认为这些只重视脑,是负面的,是属于魔鬼的等等。3、因为邪教认为自己拥有不可改变的真理,所以认为一切关于自己的教义和组织的讨论都是多余的;4、来自邪教外的批评被当作邪教正确的证据。5、邪教总感觉自己被敌对势力包围,外部的人都在对自己施展阴谋。6、邪教只认识两种人:要么是朋友,要么就是敌人,谁不是我们的支持者,谁就是我们的反对者。从邪教的基本特征中,不难发现“不能动摇”的原因。
一提到社会主义民主,我就会想到民国时的“曹锟贿选”和西方议会制度初始时期的贿选。1923年6月,直系军阀首领曹锟先逼走国务总理张绍曾,再以“劫车索印”的强横手段迫总统黎元洪下台。随后,拥曹之津保派在甘石桥成立议员俱乐部,以众议院议长吴景濂为核心,掀开贿选大幕。据当时的《京报》揭发,贿选支票在总统大选会之前数日就已发放,因担保人是边洁卿,每张支票的签字都有“洁记”两个字。肮脏的钱居然签字为“洁”,这是多么大的“牌坊”。贿选在罗马时代就有了,当时议会职位也被视同官位,可以买卖。罗马人常常通过一种叫“舌人”的议会工作人员行贿。英国人继承了罗马的传统,也用“舌人”行贿。议会制度传到美国后,美国人认为“舌人”这个称呼太难听,将“舌人”改名为“选区售票员”,听起来是一块“洋牌坊”。我建议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每个“红包”和每张选票上都印上“社会主义洁记”,在所有大会“工作人员”和“会议联系人”的胸牌上都印上“社会主义选区售票员”。
一、“衡阳模式”早已是“中国模式”
中共喉舌媒体在报道此案时多用“罕见”两字,以此说明这是个案。新华社对此案的述评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的话说:“此案已呈现一定的群体行为,如不严厉打击,一些代表为了获利而行贿并形成惯性思维的话,个案就会变成窝案,进而演变成一种新的腐败犯罪动向。”事实上,个案早已经变成窝案了,早在2007年,《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黄志杰到湖南进行贿选调查,采写刊发了《衡阳人大代表贿选黑幕》,报道了一个代表候选人如何连夜送红包的“罕见”故事,以及为什么企业主们纷纷卷入贿选。时任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在省“两会”上,拿着刊发那篇报道的《瞭望东方周刊》,质问现场的代表:“你们是贿选出来的吗?”请读者注意,张春贤不是在单独质问来自衡阳的省人大代表,而是质问全省的人大代表。
《检察日报》曾经报道,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一名私企老板是该县69名市人大代表候选人之一,为了当选市人大代表他花去了十几万元,但在2007年11月29日进行的选举中,还是名落孙山。随后,他向有关部门举报了这次选举中存在的问题,但没有结果。一位县委常委向记者透露说:“选市代表花20来万是普遍的事情。”记者还发现,一些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将信封、香烟或者购物卡、充值卡按照每个代表团的人数,集中给该代表团的某一个人或者两个人,再由他们分发。衡山县代表团一位市人大代表向记者透露:“市人大候选人送来的红包每个数额在1000-2600元。”人大选人民代表时上级候选代表要向下级代表行贿,人大任命政府官员时下级候选干部要向上级领导行贿,两条箭头相反的线接在一起,就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生态循环圈。
张春贤及后任省领导在当地已经出现了多起类似事件,并被媒体曝光的情况下,不但没有追究有关责任者,而且提拔重用这些责任者,姑息纵容,以至于养痈为患。2013年1月17日,湖南邵阳人黄玉彪在凯迪、天涯等多家网站发出实名举报称,邵阳市的省人大代表选举中存在贿选,他自己就是一例,花费32万元给300多名有投票权的邵阳市人大代表,最后仍落选。当时,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找来一名“区退休的人大常委会主任”,此人拿来一本花名册,让他“按这个名册上的代表联系去送,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主任各送3000元,市人大代表每个1000元”。在黄实名举报后,湖南省纪委曾派员介入调查,称部分已查证属实,但截至目前,湖南官方还未通报邵阳市贿选事件的调查结果。
衡阳亿元贿选案之所以被曝光,并非湖南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得力,也并非中央显示反腐败决心,而是缘于黄玉彪冒着摊上行贿罪名在网上自我曝光的结果,是网民不断在网上“造谣”的结果。网民的追问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裸奔,于是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衡阳市人大主任胡国初成为“替罪羔羊”。童名谦先后任邵阳市委书记、衡阳市委书记,高升省政协副主席才四个月,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由中纪委立案调查。
“衡阳模式”和“邵阳模式”代表了“湖南模式”,而“湖南模式”就是“中国模式”。在民间盛传人大代表明码标价:省级人大代表300-500万元,全国人大代表3000-5000万元。而能出得起这些钱的人,要么是富裕的企业家和企业主,要么是官商一体的其他人。据《南方周末》2010年统计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总数为2987人,其中,民营企业员工只有 16人,农民只有 13人,农民工代表只有3人。早在2006年,我做新闻记者时,黑龙江的一位烤羊肉串的饭店老板要花2万元求我给他买一个区级人大代表,我说办不到,他很失望。我当时只知道当上人大代表可以交通违章免罚,可以赌博嫖娼免抓,但不知道当上人大代表还可以坐收渔利,可以“不到半年本就回来了”。新浪博客大V曹开林算了一笔账:“1.1亿平均分给这518名人大代表和68名工作人员,人均约19万,这对于衡阳市的普通职工来说,约等于5年的工资总额。也就是说,这些人大代表开一次会,有‘清水衙门’之称的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就可以轻松吃到相当于5年工作总额的“夜草”,不想肥也难啊。”
那些为社会主义民主背书的媒体人和专家,怎能昧着良心说“罕见”和“个案”?早在2010年,红顶商人朱思宜、何帮喜、徐顶峰和就告诉全国人民,人民代表资格和政协委员资格是“大黑社会”卖给“小黑社会”的保护伞。“粤北首富”朱思宜于2003年当选广东省人大代表,但他想更上一层楼。2007年第11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朱思宜向时任广东省人大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成勇行贿37万元,杨为其指路策划。朱思宜找到韶关市人大和组织部相关人士送上丰厚礼金,朱思宜被韶关市推荐为候选人报省人大。之后,朱思宜花了1000多万元上下打点官员,最终成功当选全国人大代表。(2010年8月12日南方日报)安徽巢湖企业家何帮喜、徐顶峰分别向巢湖市委书记周光全行贿3万和6万元,取得了省人大代表资格,还“升级”为全国人大代表。在周光全被判刑半年后,《中国青年报》发现周光全任职期间“亲自安排”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仍占据着“光荣而神圣”的资格。(2010年1月8日中国青年报)
今天的“湖南模式”再次告诉全国人民,花钱买人大代表已经由“潜规则”变成了“明规则”,已经形成了制度化,就像当年苏联各级党组织贩卖党证和官职那样,已经发展成了一个产业,并形成了“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的“产业链”,形成了“批发市场”。
二、从黑龙江“婆婆垫臀模式”到湖南“窑姐叫床模式”
什么是“垫臀模式”?我用中国移动的一个品牌故事来解读(括号里的文字是我加的):一个婆婆(党),在傻儿子(人民代表)入洞房时(开“两会”时),亲自到现场指导,把一块验证处女的白布(选票)垫到儿媳妇的臀部(投票箱),完后指导儿子“投票”,儿子“联通”后不“移动”,婆婆指导儿子“移动”(活动)。婆婆退出门帘后(暗箱操作),只听儿子爽叫:啊!“移动”(社会主义民主)就是比“联通”(资本主义民主)好!此时,我猜那婆婆的心情一定是:这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这是一次求实的大会!这是一次胜利的大会!
什么是“窑姐叫床模式”?这就好理解了,就是给钱就干,一手金钱一手选票,但窑姐叫床是忽悠人的,是欺骗嫖客的感情,刺激嫖客早泄,为接待更多的嫖客节省体力消耗和劳动时间。
2004年,韩桂芝卖官受贿案被查处后,新华社记者在《瞭望》新闻周刊发表《民主与权力,该谁监督谁》一文,文中生动地再现了黑龙江“婆婆垫臀模式”的情景:“不同意的举手”,“一掏笔就和党不保持一致”。
2000年1月,黑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发是唯一的候选人。徐发在任佳木斯市委书记时,一首民谣成为孩子们“跳皮筋”的口歌:“徐发徐发,四海(四海大酒店)为家,工业不懂,农业不抓,白天剪彩,晚上摸咂(乳房)。”1997年徐发被调回到省里,成为省政协副主席候选人,但在选举时没有通过。1998年3月,他被安排到黑省委党校任党委书记。在这次人大会议选举检察长投票之前,各代表团以党委名义对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做了大量思想工作,要求统一思想,顾全大局,与党保持一致。这次大会公布的选举规则是:同意的在选票上不划任何标记,不同意的划“×”,弃权的划“O”。在小组讨论时,许多人大代表对划票方式提出了质疑,一位人大代表提出三条反对意见:第一,这种划票方式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思维习惯,因为中国人向来是摇头不算点头算,这种划票方式等于一动笔就公开表明自己不同意,很难表达划票人的本意;第二,以不作为的方式行使选举权力是不合法的,一张选票从印刷厂印出来,没有任何动笔痕迹就投进票箱就产生了法律效力,这不能让人理解;第三,影响公正性,这种方式造成了“一掏笔就和党不保持一致”,谁还敢划不同意或弃权。
谁也想不到,在第二天大会通过这个选举规则时,会议主持人宣布“不同意的请举手”,偌大的会场,只有一个人举起了手,就是那个在小组讨论时提出三条反对意见的人大代表。更戏剧性的是,主持人在环顾一周后,竟宣布:“不同意的没有。”这时旁边一个人冲着主席台喊道:“这儿有一个”。这时,会场上所有的记者都把镜头对准了这个孤立的人大代表。当晚9点,这位可敬的人大代表刚进家门,就接到哈尔滨市委组织部负责人打来的电话,他说:“不管怎样,还请您在明天划票时不要投反对票。”
到了投票时,在代表们一个挨一个端坐的选举会场,哪怕不是很大的动作,主席台上的人也会看得清清楚楚。会场两旁的过道有很多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不停地来回走动,电视台的摄像镜头对准了代表。许多代表根本就没带笔,因为不需要带也不敢带,拿到选票后就直接扔进了票箱;有的代表为避免被怀疑和党不保持一致,进会场时干脆不穿外套以表明自己没有带笔。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代表还是冒险做“小动作”以维护自己的选举权力,他们在进会场前把油笔的笔芯抽出来,用剪刀从笔尖处剪下很小一段,夹在两个手指缝里,划票时挺直腰板、目光前视,胳膊肘不动,这样手上的动作就不会让人察觉。一位代表看到邻座代表不经意地把票放在桌面上,身体上半身趴在了桌子上,他提醒说:“旁边的工作人员都瞅你半天了。”邻座代表一抬头,果然看见一位工作人员盯着自己,他赶紧挺直身子,用双手拿着选票冲着工作人员举了起来。整个会场上,许多代表从拿到选票后就是这么举着,让人觉得很奇怪,然后举着走向投票箱,直到把票投进箱里。就是这样的划票,徐发还是丢了几十张票。这种划票方式后来被沿用到许多次选举上,包括韩桂芝案牵涉的众多高级别官员。
对比黑龙江的“婆婆垫臀模式”,湖南的“窑姐叫床模式”有很多“优越性”和“先进性”。一是体现了“与时俱进”和“科学发展观”,前者是以权压人,很不“人性化”,没有做到“以人为本”,而后者是以钱压人,在金钱至上的今天,钱是中国最干净的东西,可以一了百了,谁也不欠谁的,因为湖南人比较讲黑道信誉,如果省人大代表候选人落选,市人大代表会主动把钱退回去。二是体现了“政治体制改革”,像黑省那样,只有领导能收到钱,而代表们收不到,就害红眼病“仇富”,而湖南模式搞的是上下双向送礼,走的是“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三是体现了“政治清明”,像黑省那样搞暗箱操作太黑,非常笨拙,非常痕迹、非常卑鄙、非常小人加流氓,而湖南模式以金钱为唯一标准,不玩游戏,提前实现了三中全会提出的反腐目标:“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黑龙江“婆婆垫臀模式”与湖南“窑姐叫床模式”的结合,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坚实基础,有力地保障了“红色江山代代传”。
三、湖南官方公开承认社会主义民主是婊子的牌坊
湖南省委通报亿元贿选案连用三个“挑战”;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我认为,这样的定性是一种天大的冤枉,所有涉案者都没有“挑战”,恰恰是“支持”了社会主义民主。试想,如果把真正的人民代表选上去,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谁来维护?官员的财产不公开能行吗?税收钱不放在人大支配能行吗?官员们还能吃喝嫖赌全报销吗?……离开了这三个“挑战”,依靠腐败来维持的各级政府一天也运转不下去。
更严重的问题是,在三个“挑战”中,第三个“挑战”泄露了国家机密。“党的纪律”与人民代表大会怎么能扯到一起?“挑战”的方向只有朝上才能称得上“挑战”,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挑战”意味着“党的纪律”高于人大,党可以凌驾于人大之上,凌驾于人大之上就等于凌驾于法律之上,因为人大是一个立法和监督宪法及法律实施的机构。把人民代表的事与党的纪律扯到一起,暴露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是民主监督权力,而是权力监督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原来就是党内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原来是“婊子的牌坊”。
“民主监督权力”与“权力监督民主”,看上去只是词序的颠倒,可它导致的是主人与公仆、邪恶与正义的颠倒,违背了程序正义。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生态循环圈”里,官员的选任提拔,是由一种号称“组织程序”的东西决定的,操控这个程序的,是某几个人甚至某一个人,他们和被选任提拔官员有千丝万缕的利益共存关系,根本谈不上公平公正。韩桂芝卖官受贿案牵涉的所有高管都是走了“组织程序”的,但韩桂芝不仅是个“程序婆婆”,而且是个“程序软件设计大师”和“程序监控大师”。
在中国,“组织程序”和“民主程序”都是可以操控的。选举村长,镇党委操控不了一人一票的程序,但可以操控党委推荐候选人的程序。招聘公务员,政府人社局操控不了“笔试”这个民主公开程序,但可以通过操控“面试”程序让劣币淘汰良币,通过操控“体检”程序让成绩第一名“被性病”。事业单位招聘机关干部,单位领导操控不了“凡进必考”的民主公开程序,但可以操控“招聘启事”这个程序,为自己的亲朋好友定制应聘标准和条件,搞“萝卜招聘”,把事业单位办成“亲朋好友就业基地”。富平县委副书记白兵权把“坐台小姐”操控到法院做法官,也是走了“组织程序”的。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的妻子曲松枝原是在某医院当勤杂人员,李为了提拔妻子,在省卫生局专门设立科教处并委任处长,3个月后曲松枝被任命为成都红十字会副会长,一年后李春城又用各种手段逼迫一把手辞职而让曲松枝坐上该位置,这些过程都走了“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度”,完全符合社会主义民主程序。29岁的清华大学硕士周森锋当选湖北襄樊宜城市市长,网民在“人肉搜索”时发现周森锋是通过“坐火箭”这个程序上去的,并发现他的博士论文是抄袭的。但湖北官方只回应“破格提拔”,对“抄袭”一字不提。让网民惊讶的是,2011年5月12日,神农架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任命周森锋为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林区人民政府区长,级别为副厅级。面对网民的质疑,湖北省委组织部回应,周森锋交流提拔任职,在推荐、提名、考察、公示、任用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执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选拔程序规范。这里的“公示制度”,说是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实际上是改以往的“强奸民意”为“顺奸民意”。
权力必须在民主的监督下运行,这是人类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真理。而要真正做到“民主监督权力”,实现政治文明,就必须实现程序正义,因为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和基础。台湾学者张朋园在《中国民主政治的困境》一文中,分析了1918年安福系国会贿选及1947年国民党立委与国民代表选举中的贿选状况,将之归为威权主义下民主程序的操控。但更为可怕的是极权主义下的“婊子牌坊”,美国学者拉里•戴蒙德对之有精湛批评:“选举在民主国家是凯旋门,是立国之道;选举在极权主义下是一个谎言,是统治工具。独裁者以选举获得合法性,严加控制,长保权力。看似民主,实为极权”。在极权政治下,选举已经沦为纯走形式的工具,完全是“既要当婊子,还要立牌坊”,根本谈不上程序正义不正义的问题了,就连“贿选”和“挑战”都是伪命题。
四、“不能动摇”的政治一定是邪教的政治
2013年12月29日,新华社发表述评《衡阳破坏选举案不会动摇中国根本政治制度》,述评立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的共同意愿和根本利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不容挑战和不能动摇的。”接着述评以一位网名为“望哥”的网友留言为论据:“从历史来看,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发展,都会跌宕起伏甚至充满曲折。对于中国政治、经济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都要认真看待,不能讳疾忌医。”述评说完这个论据后,没有任何过渡语句,突然来了一句“实践证明”,让你猜不透是黑龙江的实践还是湖南的实践:“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了其优越性,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权力,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为什么不能动摇?我今年56岁了,没有见过选票是什么样子的,我的妻子和孩子都没有见过,我公司的46名员工也没有见过,可人家硬说这是保证我“当家做主的制度”。我的父亲见过选票,但他没有见过被他“划勾”的那个代表长得什么样,也没有听到过他的演讲,更不知道他的电话号码。我的父亲要反映煤矿退休职工养老金太低的问题,可他找不到人民代表。
为什么不能动摇?“上访妈妈”唐慧11女儿被100多个嫖客蹂躏后公安局不立案时,因上访被劳教时,人民代表你在哪里?陈庆霞因上访被关进医院“停尸房”里长达三年之久,人民代表你在哪里?徐武因上访被关进精神病院四年之久,人民代表你在哪里?……我知道你在哪里,你在二奶家,你陪市委书记在会所的包房里,你陪市长在“天上人间”,人民代表在哪里我管不着,但新华社不能再用谎言欺骗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权力,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请问,我自己的命运在哪里?
为什么“不能动摇”?当年毛泽东在《新华日报》上说“建设民主自由的新中国”,无数中华儿女为这句话献出了生命,而今天的中国,民主成为“财主”,选举成为“钱举”,社会主义民主已经变成了权贵资本主义民主、垄断资本主义民主,买办资本主义民主,裙带资本主义民主,普通人的民主权利变得一无所有。民主被标了价,只能是有钱人的专利。黄玉彪之所以落选,只因为投入太少。56名人大代表投入1.1亿资金贿选,人均投入就是近200万,而黄想用区区的32万去办人家要花200万才能办成的事,他的“中国梦”怎能不变成黄粱美梦呢。
为什么“不能动摇”?一个不能动摇的现实是:在市、省人大代表的结构比例中,最大的两块:担任领导职务的职务代表、企业老板代表。也难怪坊间流传着对人民代表大会的嘲讽:“拍拍手、举举手、挥挥手”。原来,那些决定我这个“人民”命运的法律和政策,就是一群花钱买代表资格的“美国孩子家长”做出的。
为什么“不能动摇”?那个党委推荐的申纪兰,连任12届全国人大代表,没有一次投过反对票和弃权票。“两高”的工作留下千万上访大军,但“两高报告”年年在申纪兰的热烈掌声中顺利通过。这样的代表能代表我什么?她只能代表我去坐飞机、吃国宴、领笔记本电脑、看明星表演,代表我对记者说“养老保险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做到”。
为什么“不能动摇”?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杰人在《中国衡阳贿选丑闻背后的深层原因》一文中说:“我不知道衡阳这种事情在湖南全省还有多少市州存在,但我相信那不是个案。对此若深究下去,如果发现更多问题,整个湖南省人大代表的组成合法性恐怕值得打个问号,由此而言,此前湖南省人大选举产生的一府两院和诸多立法、人事、经济和社会事务,恐也失去了合法性和正当性。”按照陈杰人的推理,此前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一府两院和诸多立法、人事、经济和社会事务,同样也失去了合法性和正当性。
即使我能说出十万个为什么“不能动摇”,但人家也“不能动摇”,只能让它自己腐烂到底。不能动摇的政治一定是邪教的政治。邪教的基本特征是:1、有一个拥有真理的大师或者是神的传话人,他的决定权不受任何怀疑。2、邪教的教义被视为是唯一正确、永久正确的知识,拒绝传统的科学,拒绝理性思维,拒绝理智,认为这些只重视脑,是负面的,是属于魔鬼的等等。3、因为邪教认为自己拥有不可改变的真理,所以认为一切关于自己的教义和组织的讨论都是多余的;4、来自邪教外的批评被当作邪教正确的证据。5、邪教总感觉自己被敌对势力包围,外部的人都在对自己施展阴谋。6、邪教只认识两种人:要么是朋友,要么就是敌人,谁不是我们的支持者,谁就是我们的反对者。从邪教的基本特征中,不难发现“不能动摇”的原因。
一提到社会主义民主,我就会想到民国时的“曹锟贿选”和西方议会制度初始时期的贿选。1923年6月,直系军阀首领曹锟先逼走国务总理张绍曾,再以“劫车索印”的强横手段迫总统黎元洪下台。随后,拥曹之津保派在甘石桥成立议员俱乐部,以众议院议长吴景濂为核心,掀开贿选大幕。据当时的《京报》揭发,贿选支票在总统大选会之前数日就已发放,因担保人是边洁卿,每张支票的签字都有“洁记”两个字。肮脏的钱居然签字为“洁”,这是多么大的“牌坊”。贿选在罗马时代就有了,当时议会职位也被视同官位,可以买卖。罗马人常常通过一种叫“舌人”的议会工作人员行贿。英国人继承了罗马的传统,也用“舌人”行贿。议会制度传到美国后,美国人认为“舌人”这个称呼太难听,将“舌人”改名为“选区售票员”,听起来是一块“洋牌坊”。我建议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每个“红包”和每张选票上都印上“社会主义洁记”,在所有大会“工作人员”和“会议联系人”的胸牌上都印上“社会主义选区售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