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是50年未遇的大面积雪灾刚过去不久,又该是痛定思痛的时候了。

几年前在“非典”灾难刚刚过去之时,我曾写过一篇文章,题为《痛定思痛话非典》,表达了我对有关方面是否能认真吸取教训的担忧。因为我国的宣传往往报喜不报忧,灾难过后不去追究造成灾难的原因以为前车之鉴,而是大肆宣传领导事后如何重视、关怀,为“战胜”灾难唱颂歌。中国人对于惨痛的经历确实是相当善于忘却的,更确切地说,是容易被导向忘却的。

我的担忧不幸而言中。两年以后,吉林省一家化工厂爆炸引起松花江水污染的特大事件震惊全国。然而,在事故的原因还没有查清,全部受害百姓尚未得到善后安排,直接应为此事负责以及隐瞒不报的官员未见有所问责之际,已见媒体开始赞扬恢复供水之“功”。而且,居然飞快地制作上演了一出歌功颂德的大型专题文艺节目《水之情》。转眼间,丧事变喜事,速度之快,热情之高,文过饰非能力之强,与对待人命关天的灾难之冷漠、拖延、暧昧成鲜明对比。真是“化腐朽为神奇”!

我在愤慨之余又写了一篇文章谈此事,却遇到所有媒体噤若寒蝉,此文终未能见天日。言犹未了,几天以后,同一个省,又发生重大煤矿爆炸,又是上百条人命……

在以后的岁月中,大大小小煤矿爆炸、大桥坍塌、大型火灾、湖水污染又不知凡几。其中不得不与公众见面的方式基本上大同小异。有关责任者本能的反应是控制舆论,定调子、限口径,对记者如临大敌。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就急忙大肆歌功颂德,而公众最关心的事故起因、各方责任、教训何在,以及如何“亡羊补牢”,却少见诸公开报道。

天灾不可抗拒,但是天灾中暴露出多少人为的问题,是否应该认真调查、总结呢?实际上,灾难考验下,我国应急准备之薄弱,各级政府反应之迟钝,行动之滞后,某些有关部门和官员之漠视民瘼、怠惰、失职,以及工程设备之劣质、脆弱,已经无法掩盖,有些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全国人民捐献救灾的热情和踊跃是感人的,但是救灾物资的分发效率如何呢?我们看到温总理风尘仆仆亲莅灾区,还两下湖南督战,并且向人民鞠躬道歉,确实令人感动,也感到总理以及其他中央领导的焦急和诚意。但是其他所有各级、各部门的责任人呢?如果每逢大灾都必须由少数党政最高领导出马亲自推动工作,不得不令人对我国行政机构之运转深感忧虑。

再者,政府的力量终究有限。发达国家在遇到灾情时,在第一时间、第一线组织自救的往往是民间组织。我国在需要时也呼唤和鼓励“志愿者”,但是现有政策却使民间志愿者组织平时没有发展的空间,一旦有事,难以临时抱佛脚。草民习惯于,也只能——眼睛向上,等待官府救济。更有甚者,据了解,这次有些地方确有志愿者自发组织起来,愿尽一份力量,却不得其门而入,根本无法接近受灾人群。也就是想做好事而不得。

凡此种种,都有极为丰富的经验教训,足以认真总结,以为后事之师。可是,我们现在见到的充斥于电视屏幕和主流媒体的,又是带有庆功性质的种种宣传。面对这么多问题,这么多未知或已知的隐患,哪些是天灾,哪些是人祸,尚未有科学的令人信服的估计,如何逐级严肃追究尸位素餐、玩忽职守以及过去的工程质量的责任,今后准备如何亡羊补牢,尚未见发动讨论,就急忙高唱“全民族战胜灾难的凯歌”,是不是太早了?

往好里想,也许在对“外”歌舞升平的同时,“内部”也在查问题、行赏罚、总结经验。只是照例“内外有别”。这里的“外”是谁?不是外国人,因为国际舆论倒是瞒不过的,他们对于面对灾难所暴露出的中国的弱点已有大量披露和分析。那么,这“外”就是广大中国百姓了。对执政者来说,百姓是外人吗?既然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已经见诸正式文件,让百姓行使一回这些权利,共同参与总结经验教训如何?难道这又是奢望?

(作者系知名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