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由于埋头研究自己的选题,不知从哪天起,居住的院子门口挂起了一张牌子,黄铜的,上面嵌出一行黑色的字:\”进入电子监控区\”。牌子挂在从门房进出的侧门上方的栅栏上。居住的院落是1980年代后建起的那种典型的机关大院,里面是办公宿舍一体的院落。院落临街的一面,被建成两层的门面,出租给店铺赚些钱贴补机关内部支出。\”进入电子监控\”的警示显然不是针对门口沿街店铺,而是针对院子里面的。进到院落里,进门的右边是办公大楼,左边是并排而建的两栋家属楼。我住在左边靠西的一栋里,回家需要先左拐,从家属楼与门面楼夹起的短巷中经过。进大门后左拐的拐角上方,离地约三米五的墙上,不知何时,静悄悄地,竟有一个监控探头在监视着院落。那是个圆且硬挺的家伙,约三十厘米长,银灰色喷漆均匀且精致,由一支支架直直地固定在外墙上,圆形的最前端,铸成从下至上的弧形,挡住雨水和直晒的阳光,仰首望上去,眼球能接收到圆形玻璃反射的黑黝黝的恐怖的光。这光让你马上意识到自己的一举一动,包括此刻的仰视,都在它的监视之下。
短巷很短,只有大约不到二十米,走到头就只有向右拐弯,因为尽头是门面房与煤棚连起的直角,向前,向左都是墙壁,是没有路的,惟有向右拐才有路,回家的路。家属楼的每个单元的门洞,就开在煤棚前面的过道上。煤棚就是附属在家属楼后面的一长排平房,其中也有属于我的一间。门面房与煤棚连起的直角处,在离第一个监控探头十几米的墙上,也有一只监控探头,静悄悄地埋伏在那儿很长时间了。它被安装在门面房的墙上,与煤棚平行,正对准煤棚前面的过道,离通往我家的西单元第一个门洞,只有约十米的距离。我经常想,通过它,我裤子的拉链哪天忘了拉上,也许都会被人看得一清二楚,并成为偷窥癖者暗中讥笑的笑料。
每次进出家门,我几乎都会不自觉地联想起奥威尔的著名小说《一九八四》,想起温斯顿与裘利亚最后一次做爱时,墙壁上被撕掉伪装的那个致命的电幕。
二、
有朋友建议,找个墙头顽皮小子,用弹弓把探头给干掉。我没有采纳。原因是,断定两个监控探头都是冲我而来的,目前还没有证据。不能肯定它们是冲我而来的,就把它们给废掉,未免有自作多情之感。我一个普通公民,民间学者,不以\”篡党夺权\”为志,只以探求真理为乐,为民众伸张权利在我眼中是体现自我人生价值的最为可取的方式,虽然经常批评共产党,但那只因为我认为共产党的理论基础与执政理念多是谬论和谎言,认为共产党的所作所为属于\”篡民夺权\”,而且我的言论自由权是得到共产党的宪法承认的。我自认为不是什么重量级政治人物,共产党当局如果过于\”赏识\”,在我是\”受宠若惊\”,在它,则未免小题大作了。
目前我只能这样认为,两个监控探头是为了保护院子里全体居民的安全而安装的,因为此前院子里确实经常发生被偷盗的事件,我家的大门就曾被人踢开过。当时是中午,我们全家都在家里,踢破我家大门的人,见屋里有人,立即就转身跑掉了——我对加强治安持赞同观点,因为治安直接关系到我和我家人的安全,我对把力气用在维护治安而非侵犯人权上的警察,也一向持尊重和支持的态度。然而,即使是为了我们的安全,也不可以擅自作主对居民区作如此严密的监控。安装这些探头时,没有问过我同不同意。如果勉强说大门口的一个是为了防盗,那么,第二个,直接针对居民进出的探头,就毫无必要。院落是家庭的延伸,在这儿势必涉及到部分隐私权。我根本就不同意自己在院落里的一切活动都被不知名姓的人们尽收眼底,根本不愿意自己何时回家、何时出门、何时长期不在本地、何人来访等等被他人悉数掌握,更不愿意自己的某些疲态、窘态、醉态等等隐私都被别人记录在案。
警察是负责维护社会安全的,我们作为公民,却没有这个责任。警察无权把这个责任转嫁给我们。我们在回到私人性空间中时,需要负责的是自己与家人的生活自由和幸福。警察是公民花钱聘来为公民服务的,而不是花钱请来捆绑自己的。确实,这些年来随着国家里贫富两极分化日趋严重,社会治安也日趋繁重,警察为维护安全采取某些必要措施我并不反对,但是,我们不是为了国家和社会安全而活着的,安全仅仅只是生活中最基本的需要,而不是生活的目的和全部,保障安全的任何措施不得侵犯人权,除非得到公民明确授权,否则,影响到公民私生活的安全措施就不得采取。我们的生活,与生活直接相关的环境,只能按我们自己的意愿来设计安排,而不能按警察的意愿。因为按照警察的意愿,国家和公民的一切都应该服从安全的需要,并进而服从于警察的主子维护特权的需要,除非把整个国家变成监狱,否则总有安全隐患。如果我们按警察的需要而生活,除非甘愿成为服服贴贴的囚犯,否则总有让警察不顺眼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