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真是“鸟巢之下,岂容乞丐”?图片转载自互联网)
近日,北京市委书记、北京奥组委主席刘淇表示,希望在今年8月奥运前,执法人员用文明手段驱赶乞丐出城,并解决无牌经营等问题。
在城管、公安野蛮执法频频曝光的背景下,强调用“文明手段”对待乞丐,应该也算是一个进步。虽然很多所谓的“野蛮”执法实际上是违法犯罪,并非只是“不文明”而已,比如以城管为名而进行的打人甚至杀人的行为。但是为了奥运把乞丐和无照摊贩赶出北京的思路,却反映了治理思路的落后和法治观念的匮乏。
能够举办奥运是国人的骄傲,但是为了面子,为了创造出一个和谐繁荣的假象,而把乞丐赶走,就太过分了。乞丐各国都有,虽然各个城市对乞丐有不同的管理模式,但把乞丐赶出城市,却不符合基本的法治精神和人道主义精神。一方面,乞讨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因此强制其离开城市没有执法依据。另一方面,乞丐处在社会的最底层,乞讨是他们基本的生存来源或生存方式,强制他们离京而不管死活,违背基本的人道主义。同样,无照摊贩也有权利在城市谋生,如果\”解决无证经营问题\”意味着将他们赶走,同样与法无据。
为了城市形象、为了市容,为了所谓公共秩序,我们周围已经发生了太多的悲剧。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05年,江西赣州市崇义县有关部门“为整治市容环境”,对县城的沿街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实施收容遣送。他们把7名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强行押上一辆福田汽车,随后把他们扔到了邻县的荒郊野外,其中有5人失踪,已经没有生还可能。这类行为不但违背基本的人道主义底线,而且已经构成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天门市城管在5分钟内打死公民魏文华,也只是为数众多的城管打人杀人事件的一个较近的例子。很多城市曾对小排量汽车上街极力限制,理由无非是小型车影响城市形象。现在还有一些城市禁止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上路,也同样荒唐可笑。为了北京奥运,很多牌匾被强行撤换,严重侵犯了私有财产权,在“市容”管理的堂皇理由背后,实际上隐藏的巨大的利益和权钱交易黑幕。
各地驻京办把来京的上访者关押在黑监狱,或者强行遣送,使收容遣送制度有死灰复燃的趋势。
2003年各地的收容遣送站改成救助站之后,大面积侵权的情况大有改观。但是经过实地调查,我发现救助站的情况仍然不容乐观。以北京为例,每到两会、五一、国庆、领导来访、重要会议在京召开或其他“敏感”的时候,就会把乞丐、流浪者、甚至一些上访者强行抓到救助站关押,剥夺人身自由,与《救助管理办法》所确定的自愿原则背道而驰。虽然打人的情况比收容遣送站要少得多,但是仍然存在。薛宝玲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河南妇女薛宝玲在南宁市救助站被保安猥亵后精神失常。2006年,笔者以“来京打工、钱包被偷”为由进入某救助站“卧底”,在半夜亲眼看到救助站工作人员对强制进站的人实施暴力。在那个救助站,除了笔者和另一个人之外,没有一个是自愿要求救助的。有些乞丐经常被抓到救助站,有些被剥夺自由长达半年以上。
乞丐问题不知难到了多少干部、专家:既要城市的面子,又怕野蛮执法被曝光;既要保护本地居民,又不想背上侵犯人权、排斥外地人的骂名。其实解决问题并不难,不如换一下脑筋:何必要消灭乞丐?城市形象有那么重要吗?何必由政府对乞丐问题大包大揽?民间的、非政府组织在各国都发挥了巨大了作用,为什么不给他们更多的空间?一个更宽容、更人性、更讲法治的城市,不是最大的城市形象吗?
对一个城市来说,奥运不常有,而乞丐常有。即使乞丐没有了,如何保护民权也是一个永远要面对的问题。如果可以为了奥运而把乞丐、无照摊贩赶出城,那么这是无比危险的一步。如果是这样,为了亚运会,也可以让出一些权利,为了“两会”,也可以牺牲一部分自由,到最后,为了市委书记的一个生日Party,我们也不得不做出让步。同样,乞丐、无照摊贩的自由可以因奥运而被限制或剥夺,上访者、农民工、异议人士的自由也可以因同样的理由而被限制或剥夺,到最后面对雅致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找不到理由为自己的自由辩护。
一百多年来,奥林匹克运动所到之处,给一个城市、甚至一个国家,带来的是开放、宽容、团结和自由,这也是国人期盼奥运的真正原因。如果以奥运为名,带给我们的不是开放、宽容、团结和自由,而是封闭、冷漠、隔离和压制,像那个女主持人在奥运频道开通仪式上的激情演讲中所说的那样——“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