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立(香港)

“民主转型与社会运动”征文



大陸流行某電視劇插曲:法海法海你不懂愛,雷峰塔要坍下來。我想對中共說:中共中共你不懂真普選,紅色江山要坍下來。

港人佔中為爭真普選

震驚全世界的香港79天佔中行動,唯一的政治目標就是真普選,數十萬香港民眾湧上街頭,寒風冷雨中在馬路上扎營堅守兩個多月,為的就是要推翻中共「人大常委會」8月31日橫蠻無理的所謂「關於香港2017年普選特首的決定」,即香港建制派所謂「袋住先」(粵語:放入口袋,暫且接受)方案。該決定規定2017年特首選舉實行一人一票普選形式,但候選人必須由所謂1200人組成的以前小圈子選特首的「選舉委員會」變身的「提名委員會」提名,且規定須獲半數委員提名(以前是1/8委員提名) 方可成為特首候選人,還只能提名2-3人。香港泛民主派斥之為「三重落閘」(為普選設下三重關卡,不讓泛民人士當候選人) ,批評不符合普選的國際標準;而滿頇橫蠻的中共政權竟稱不存在普選的「國際標準」,其喉舌「人大常委副秘書長」(從令港人憎惡的喬曉陽換成了厚顏無恥的李飛)在香港面對世界媒体大言不慚地宣稱「根本不存在什么普選的國際標準」、「泛民以自己能否入閘當候選人作為「國際標準」是似是而非」…….。

港人喜用「不知所謂」形容野蠻無知之徒及其滿嘴歪理,現時野蠻封殺香港真普選的中共簡直就是不知所謂!

真普選的基本要義和國際標凖

衆所周知并舉世公認的普選最基本的定義乃是「普及而公平的選舉」,其中的普及是指一人一票,票票等值;而公平則指平等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對選舉人和被選舉人不得有任何不合理的限制。據此原則,世界各民主國家行之有效的普選方式:包括只要符合永久居民身份和法定選舉年齡,不論民族、种族、性別、年齡、宗教信仰、政治取向和貧富均可登記作選民取得一人一票投票選舉的權利和作為候選人報名參選的權利,特別強調不能因政治取向的不同限制公民成為選舉候選人的權利;所有這些就成為了公認的普選「國際標準」,并因此載入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怎么能說「不存在普選的國際標準」?這就是「國際標準」! 請看: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五條規定選舉應是「普及和平等」,以保證選民的「意志的自由表達」。
 
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人權事務委員會就《公約》第二十五條關於「普及和平等」原則作出了詳細理解,載於其《第二十五號一般意見書》。根據 《意見書》,「普及和平等的選舉」至少有三點要求:一、每一名選民享有的選票數目是要相等。二、選民所享有的每一選票的票值是要相等。三、公民參選的資格 不受不合理的限制。

選民應該沒有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政治見解等任何附帶條件的限制。參政權利應該根據一個公民的資格或居留權利、年齡來釐定,而不應根據種族、性別或信仰等標準來決定。任何違反選舉法的規定,用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非法手段破壞公平選舉,或者妨礙選民自由行使選舉權及被選舉的權利,應予以法律的制裁。

因此,嚴格地說,只應有候選人的「報名程序」,而不應有或不需有什么「提名程序」!

港英時期的基層民主選舉

令筆者想起97回歸前的一次區議會選舉,當時筆者住西環堅尼地城,以登記選民資格選舉中西區區議會議員。記得當時大街小巷到處是各候選人助選團的拉票宣傳活動,到處掛滿競選橫額、幾乎每天信箱里都塞滿了各式各樣的競選宣傳單張,還有逐門逐戶拍門宣傳拉票的「拜票洗樓」…….,熱鬧非凡,或許有市民覺得不厭其煩,我卻親身感受到了民主普選的動人气氛,報名參選的候選人男女老少,各行各業,似看社會萬花筒。有一天,隨意翻翻信箱裏取回的候選人宣傳單張,赫然發現有一青年女子竟是我以前的租客!

筆者在本區有一閑置一廳一房小單位,几年前經地產介紹租予一對新婚夫婦,男的是香港本地人,大學畢業在內地辦廠經商,女的是北京人,新移民,在上環的寫字樓當秘書文員,粵語還不太熟練,住了幾年大概存到首期買樓搬走了,此後一直沒見過,但名字和模樣還是記得的,真想不到還住原區并還大膽地站出來參選區議員有心為社區服務。筆者留意到當年的區議會議員的報名參選條件十分寬松,衹要是香港永久居民,願意服務社會,向選舉委員會報名并交納五万元按金,都可成為候選人;還記得有一條規定是選舉結束點算若未能取得5%以上選票者,將不獲退還5萬元按金,充公作選舉委員會行政費用。記得因當時是首次參加選舉投票故興奮之余,對選舉活動和過程中的一切印象深刻,体會到了這是百年老民主國家英國式的民主。以當年港人的平均收入計,5萬元按金不過一兩個月的收入,大多數人都支付得起;像她這樣一個來港剛滿7年剛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的新移民祇要願意服務社會有心從政都可以報名參選,可見當時民主普選的「普及和平等」的程度!

中共先天缺乏民主選舉的基因

中共的歷史,從他成立的那一天起就從未有過真正的民主選舉,有的衹是權力斗爭和宮廷政變,奪權以來所有的什么「人大代表」「人大選舉」「党代會選舉」全是欽定代表指定候選人、甚至規定投票所屬的假選舉。可以說共產黨根本先天就沒有選舉的基因、不懂真選舉。為永保他們的「紅色江山」,就算全世界都實現普選了,就算同是中國人的台灣在海峽對岸用「九合一」選舉作出了最好的示范,中共也不會在大陸實行普選,也不會讓香港人有真普選。

早在抗日戰爭中的1938年3月,當時全國發行量最高的《掃蕩報》記者批評共產黨「陝甘宁邊區」甘泉縣長選舉:「共產黨提出候選名單,名單上是兩個人……,民衆要普遍參加競選,共產黨的限度卻是兩個人中間選出一個,……朋友,這就是共產黨誇耀的民主嗎?這就是共產黨所說的普選嗎?這和指定、包辦又有多少差別呢?」(1)

中共企圖用普選的技術問題混淆普選的原則問題

中共透過他在香港的代理人喉舌企圖用普選的技術問題混淆普選的原則問題忽悠港人。

其一是說為确保未來民選特首符合職位的資質要求,候選人必須由「提名委員會」予審篩選。他們完全忘記了他們的祖師爺毛澤東的教導了,毛說:「群衆是真正的英雄,而我們自己則往往是幼稚可笑的。」又說「群衆的眼晴是雪亮的,沒有什么可以瞞得過群眾的眼睛。」既然可以讓選民一人一票選特首,那為什麼要擔心有候選人「不夠資格」呢?誰合格,誰不合格?選民自會用手中的選票說話。

其二是說為防目標分散得票率低,必須由「提名委員會」篩選限2-3人出閘作候選人。其實,公認的普選原則及國際標準并沒有限制候選人的人數,之所以普選成熟的國家和地區諸如歐美、台日的總統大選多是兩人對決,那全是普選發展成熟的結果,多元政治不斷爭鬥磨合,最後必趨向二極,而非普選的原則和標準。香港現時還處在民主選舉的起步階段,政治取向多元化在所難免,特首候選人多幾個,有什么不可以?無非是候選名單長一些、選票大張一些而己,筆者個人管見,就算如本文前述港英時期自由報名參選也未嘗不可,更可充分体現民主自由和選舉的普及程度,若擔心自願報名參選人數太多,不妨由選舉委員會提高按金金額,比如由區議會選舉的5萬元提高到立法會議員和特首的100萬元,即可阻擋任何無厘頭湊熱鬧的參選人,而有志從政又得民衆廣泛支持者,籌足按金也不是困難的事。總之,不能讓中共侮辱700萬港人的政治智慧,拿選舉的技朮問題來偷換真普選、無篩選的原則問題。

港人除了用佔中對抗中共爭取真普選之外,還有一個最後的斗爭手段那就是全民罷選!佔中發生前,筆者曾在2014年8月號《開放》雜誌發表「佔中不如罷選」一文說:共產黨既想選一個他們信得過的「自己人」當特首,那何不保留目前的「選舉委員會」小圈子選舉,甚至干脆赤膊上陣直接指定特首,還費那么多心思冒那么大風險讓港人一人一票選特首干什么?他們這樣做,一方面假惺惺大發慈悲許諾給港人一人一票普選特首,另一方面又費盡心思搞什麼「提名委員會」偷偷行預選篩選,無非就是想敷衍《中英聯合聲明》,欺騙世界與論, 香港的建制派應聲蟲在哄騙我們與他們一起合作在全世界面前演一齣「假普選」的雙簧戲,讓世人以為他們真給了香港普選, 欺騙國內人民, 達其「維穩」的目的。 我們就對著他的死穴用力, 偏不和你合作演雙簧, 要演你自已演, 我們來個「全民罷選」, 讓「全港罷選」震惊全世界,讓全世界都知道香港人要的是真普選,不要他們強加給我們的「提名委員會」”那一套假普選! 讓他受到世界與論的嚴勵遣責;讓全世界都來聲援香港,讓大陸人民知道真相,看清他們的陰謀和流氓伎倆,群起聲援香港, 掀起新的民主運動, 動搖他們的一黨專制。

寫於2014年12月28日

(1)裴毅然《烏托邦的幻滅——延安一代士林》P145台灣新銳文創2014年4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