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办主任张晓明周六(12日)指出,香港政治体制是中央政府直辖下的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从来不实行“三权分立”。特区行政长官具有超然于行政、立法、司法三个机关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处于特区权力核心位置。
此番言论周一(14日)继续引发中国内地及香港各界人士讨论。中国官媒《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周一刊登社评称,中央政府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要通过“行政主导”模式加以体现。
香港时事评论员刘锐绍则对BBC表示,“行政主导”论可以等同于推翻了《基本法》。
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当天则呼吁,多些就《基本法》的讨论是一件好事。对张晓明的演说应该用客观和持平的态度来看,亦不应断章取义只取一句、两句,然后无限放大。
管辖权分歧
《环球时报》在社评中指出,香港的各种冲突都来源于对管辖权的基本分歧。香港立法会中的反对派一直认为,他们的制约权可以是无限的,不仅可以挑战香港政府,而且可以否定中央的决定。
这篇社评认为,香港的三权相互制约从来就是受更高权力管治下的“子系统”。泛民派追求一种香港与中央实际上“平起平坐”的权力,要求特首要“完全”由香港人定,“只听”香港立法会的,这是对基本法的严重背离。
《环球时报》这篇社评进而指出,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要通过“行政主导”模式加以体现。但目前香港的行政权受到了太多打压,政府过于软弱,整个法治体系出现紊乱,这时候强调“行政主导”因此很有意义。
背离《基本法》
刘锐绍接受BBC采访时认为,张晓明选择了一个相对宽松的时机讲出了中央政府的意见,是精心安排的举措。
曾在北京亲身参与基本法起草过程的刘锐绍认为,“行政主导”论和“一国两制”的初衷相违背,甚至可以说推翻了当年制订的基本法。因为基本法里从未提到过“行政主导”,也没有看到相关会议记录说各方对此有过共识。
他认为,虽然基本法同样未提“三权分立”,但有关表述指向的是三权互相监督,而不是现在中央政府提倡的三权配合。
刘锐绍表示,中央政府现在提出这个问题,意味着强调中央话语权和加强对香港的控制。其原因可能是担心香港权力失控,甚至进一步影响国内政治。
各方争论
香港各方两天来也就此发表了各种意见。
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称,张晓明有关行政长官具有超然于行政、立法、司法三个机关之上的法律地位的说法实际上“并无新意”。她认为,在基本法角度,特首的确凌驾于三权之上,但行政机关同时亦受司法机关及立法机关制衡,故特首并非“无王管”。
叶刘淑仪认为,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互相制衡,是香港制度的独特优势,有助香港和国际接轨,值得保护和保留。
香港工商总会主席王庭聪认为,基本法第43条清楚列明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所以不可以亦不应该将香港的政治体制等同是三权分立,更不应该挑战行政长官的权力和认受性。
香港政务司长林郑月娥认为,张晓明的说法并非新观点,也不是说特首不用守法,针对张的批评是为批评而批评,无限上纲。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则表示,整个《基本法》内有很多条文涉及中央有参与,当然亦有香港高度自治。不可以单从香港的角度,亦要从中央的角度同一时间考虑,才可令“一国两制”发挥最大和最好的作用,亦可以保持香港的独立优势。
他同时认为,对张晓明的演说不应断章取义只取一句两句,然后无限放大。比如演讲并不是说行政长官有独大的权力,好像做了“土皇帝”,这绝对没可能。行政长官不可能超乎法律制度或司法制度,一定要受香港法律制度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