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国艾滋病事件,国际、国内各种政府、非政府的力量相互较量牵引制约。掌握话语权的官方主流价值,强调“政治正确”,安定压倒一切;民间草根则高呼“艾滋有理”,艾滋病是一株眼泪之树,孤儿在树的顶端;国际机构引进资源“作项目”,同时带来全球观念在地化,包括对人权、民主等政治观念的输出。——这一切牵动着中国社会中制度环境、秩序环境、组织环境、政治环境的变化。通过以上种种,我们看到事件何以发生的背景、事件中的各种力量的影响。现在,让我们尽可能超越意识形态,对事件背后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加以综合审视,牵出事件的内在逻辑。
艾滋病的真实角色意义
在整个事件这一过程的演进中,艾滋病究竟充当了什么角色?
很显然,在这里“艾滋病”已不单单是一种疾病也不是一个单纯的事件,而成为一个符号,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扮演不同角色:时而是一类人群的身份表征,时而是各种势力博弈中的棋子、谈判中讨价还价的筹码,时而是“罪名”,时而是“资本”,甚至会成为一种“资源”。而最难解读也最意味深长的,是事件内在的逻辑:所有故事背后的力量撞击较量彼此消长,最终变成推动整个政治制度运作的合力。
回到政治
超越意识形态罗生门,才会看清围绕中国艾滋病事件呈现出的图像: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官方还是民间,打着艾滋病旗号的各种机构,互动的逻辑是权力和权利竞争,运作的核心与目的表面是艾滋病实则是机构自身的利益,艾滋病是标签,艾滋病人是工具。越到后来越发现,最终目标所指,还是回到政治而不是艾滋病。
的确,艾滋病从来就不是一个单纯的医学问题和公共卫生问题,而是一个被意识形态化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一国政府能否有效应对艾滋病,关系着其国际信誉、经济贸易、社会发展,以及国家内部政府和民众的关系、社会政治的稳定。艾滋病几乎使人类社会的所有问题都显现出来,其中所表征涵盖融汇包纳的意义早已超越了艾滋病的爆发流行这一事件的本身,而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路径直接相关,引发人们对社会公正和公平、人类责任和道义、终极关怀和目标,等等更深层次问题的思考。而在中国,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政府如何依法行政并真正承担起政府的职责;司法如何独立并真正维护法律的尊严;如何做到信息公开、实现公众的知情权和政治参与权;如何使政策向弱势人群倾斜、使更多的人生活在主流社会之中而不是相反;特别是如何突破中国改革发展中存在着的难以逾越的结构性制度性的障碍。
当下中国的现实,正如负责查办于安的监察室主任所说,一切为政治服务,办案也是为政治服务。“7.15”事件的办案者(办案警察、法庭庭长、律师)也不约而同指出其中的“政治因素”:万家乐是全县最大一家投资商,县委书记直接的联系户,关系到书记的政绩和仕途升迁。不同之处在于:于安一案是上面压下来不能不查,“7.15”事件是万家乐一方施加压力县委要求严判;一个是“有明确界限只弄他一个”,一个是坚决打击严惩绝不姑息迁就6人判刑。将一场商业欺诈在先的普通民事纠纷升级为犯罪案件,事情还被夸大为“一、二、三,三天,连着三天每天砸三场,定位在打砸抢犯罪团伙,还不只是扰乱社会秩序罪”,而且“艾滋病的事,不准宣传不准报导不准调查不准研究。对艾滋病的打击力度要比平常人大。”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政治的需要”。
在知识/权力的理脉中
事实上,中国的“农民”早已不是一个职业的概念,而成为一种身份的印记。上个世纪50年代就开始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已把农民制度化地归入社会的底层。在80年代之后改革开放的社会转型之中,农民在向外向下的流动中承续着被剥夺和被限制发展的体制惯性,农民艾滋病人群更因歧视被挤压至社会的边缘。而长期以来,主流话语——包括学界和政界,对话语弱势处于社会底层和边缘却占人口相当部分的贫困阶层的人们,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困难、他们的想法、他们的感觉,他们的担心和忧虑、他们的痛苦和欢乐是什么,他们争论、参与和诉求的又是什么……等等问题,有多少真实的了解和表达?更不要说对艾滋病人群这一特殊事件造成的特殊群体。这里将之作为主要书写的对象,讲述河南艾滋病人群的故事,并非是要刻意美化他们,也无意攻击什么或者抹黑什么,只是道出这样一个事实存在,一个很重要的目的便在于使人们了解他们的真实状况,从而能理性看待他们,用智慧与爱心与之相处。必须认识到:他们的存在并不仅仅是他们单独的存在,他们的病痛贫困并不只是他们个人的苦难,而与整个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从根本上说,与每一个个体人的生存利益密切相关。我赞成马克思的这一观点:“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我们自己。”每一个个体的人都是鲜活的生命,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应当受到尊重,每一个个人都应当是自由的、独立的,所有这样的人加在一起,就是马克思讲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只有每个个体的人都充分享受到应有的权利和生命的尊严,这个社会才是合理的。我们的改革,我们人类——包括我们每一个普通人,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应当朝着这个方向。结合当下中国学界和政界的现实,把一向敏感的河南艾滋病事件放到知识/权力的理脉中加以省思,可以更切要地理解其何故至今依然是学界/政界的“政治敏感问题”。
都说河南艾滋病“太政治”“太敏感”,而这正是其特色独具之处——正是由于它的“政治敏感性”,使之具有成为一个可以操作的“政治的符号”的可能。在河南艾滋病问题上,既可以生产“政治的资本”,也可以制造“政治的罪名”,它是一柄双刃剑,握其柄者既可伤人也极易自伤。非常时期非常事件,对政府和领导人的政治智慧提出更高的要求,也使事件本身更具学术研究的“实用价值”,并使研究的成果,更具政治的社会实践意义。
历史的反思
时至今日,较之艾滋病这一事件的发生演进,人们对于事件本身的理性关照和认知研究显然滞后。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由于社会歧视与政治敏感,研究者大多不屑或不能为之;二是事件中人囿于文化素养话语弱势等种种原因,而难以为之。
这场灾难性事件似乎过去了,由艾滋病引发的社会性的恐慌动荡似乎业已平息。但是,真的一切都过去了吗?我们不乏类似的历史记忆。右派作家丛维熙有一篇纪实作品《走向混沌》,非常真实地记述了反右派运动期间同一场境中所有人的群体混沌的样态。那种整体混沌状态难道不是中国历史上不断重迭着的影像?反右、文革当然不仅仅只是反右、文革的一场又一场“运动”,至今仍属敏感禁区的“信阳事件”( 用官方的话语表述“信阳事件”是指1959年10月至1960年4月发生在信阳地区的大批农民饿死的事件。当时信阳地区所属的18个县市,有15个县市出现了大批农民非正常死亡。信阳事件是“大跃进”和“反右倾”两个运动的直接产物,也是三年困难时期最惨烈的典型。)当然也不是仅仅发生在信阳的悲剧“事件”,跟当下刚刚发生的殃及千百万人生活生命的艾滋病灾难,究其根源,难道没有内在关联而都是偶然?
谁对这场灾难事件负责,谁对那许许多多人丧失了的生命负责?如何负责?像对以往许多次灾难的追问一样,没有人回答。
只有一点是无疑的:人民不断付出惨重代价。
对此,我们的确需要做严肃的认真的政治思考——
人类历史演进至今,一个现代社会的国家体制应当对自己的人民负责。但是,在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场又一场灾难性事件中,找不到责任人;在找不到责任人的体制中,谁也不必负责;没有人负责的体制,是一个不负责的体制;一个不负责的体制,其实是一个“有组织地不负责任”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就不可避免地还会发生灾难和悲剧。必须有人负责,人民的生命财产才能安全,社会才能安定和谐。
历史往往就是这样,人们在黑暗中摸索看不清方向。但一切绝非偶然。只有认真对待历史特别是历史中的失误,认真对待历史事件特别是政治性灾难性事件,从事件性的角度去理解以及对事件作具体分析,才能恰切地理解具有很大偶然性的历史进程中之必然。让我们透过事件反思历史,厘清历史厘清思路,走出混沌走向清明。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