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的学术视野中,谣言是“第一自由广播电台”,作为社会舆论受到关注。但在中国的学术视野中,谣言却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似乎不灭此绝不朝食。同为学术,中西之别何以如此巨大? 这里不妨就此从考察二者对谣言的定义这一简单问题入手。

一、

谣言研究是社会心理学的基本内容之一,一般放在传播与社会心理研究领域。纯学术研究在这里暂时不做讨论,这里仅以两部影响极大的教科书作为分析对象,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教科书所代表的是一种公认的结论,培养的是受教育者的常识。

由沙莲香主编的《社会心理学》是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其中观点可以当作“权威”对待。根据《韦伯斯特英文大字典》的定义“谣言是一种缺乏真实根据,或未经证实,公众一时难以辨别真伪的闲话,传闻或舆论”,并以孙本文谣言“是无根据,或传闻未实之言”的说法,沙莲香对谣言进行如下界定:“谣言是某些人或团体、组织、国家,根据特定的动机和意愿,散布的一种内容没有得到确认的,缺乏基本事实根据的,通过自然发生的,在非组织的连锁性传播通路中所流传的信息。”(第283-284页)

这个极为复杂的定义,看似严谨,其实却即不具有定义所要求的“简明”,也不具备学术意义上的严谨,有自相矛盾之处,这里不论。沙莲香定义所关注的,重点在“特定的动机和意愿”以及“来路不明,传无根据的言论”,也即她所强调的包括两项因素,“动机”(特定意图)与“真实”(缺乏事实根据)。

周晓虹主编的《社会心理学》是“普通高等学校社会学专业主干课系列教材”之一。在社会学专业领域的影响举足轻重。这部教材对谣言的定义没有回避而是一定程度上接受了“常识”看法:“一般认为,谣言是不实之词”,且“会对社会对个人带来伤害”。但这种常识性定义毕竟缺乏严谨性与学术含量,难以得到学界认同,需要进一步深化。其学术化处理是对谣言等人际传播现象进行分类,“根据传言制造者的动机不同,传言可以细分为流言和谣言,前者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无意识传播,后者则是有目的地捏造,一般怀有恶意,为的是造谣生事。”(第236页)

在周晓虹对谣言的定义中,“真实性”(不实之词)与“动机”(捏造与恶意)也是两个关键因素。

上述两部教材对谣言的定义直接影响到应用研究,限于篇幅这里仅举两例作为分析对象。

苏萍的《谣言与近代教案》(上海远东出版社2002年版)是一部历史学著作,其中谣言的定义直接采纳她老师周晓虹的。与她老师一样,苏萍同样对谣言等人际传播做了分类处理,将具有部分真实内容的称之为“流言”,没有真实内容的叫做谣言,并与完全虚假的信息“谎言”进行对比,“谣言是彻头彻尾的假言,凭空捏造,毫无依据。即谣言的构成因素中没有一点真实的条件”;“流言,事出有因,谣言,有意捏造。谎言则是一个人在他人并非心甘情愿的情况下以隐蔽真实目的的方式给他人以虚假式错误信息,意在使他人受骗。”“谎言的目的是为了掩盖真相,谣言的目的是为了制造一个真相”。

显然,与周晓虹相比,苏萍的谣言定义明显强化了“动机”(“有意捏造”、“制造真相”)与“真实”(“毫无依据”)。

这种以“虚假”、“捏造”为核心的界定方式,在“流言学家”徐锦江的《流言导读》中被进一步强化并权威化。徐锦江说:“根据社会心理学的解释:流言是提不出任何信得过的确切的依据,而人们相互传播的一种特定的消息。它同谣言的细微区别在于动机不同:谣言是敌意的攻击,是谣言制造者故意捏造、散布的假消息,更具人为性;流言却可能只是一种无意识和无害的游戏,接近于中性。其共同点是:它们都缺乏明确而可靠的事实根据,但都广为传播。根据这种解释,我们可以这样认为,谣言是有意识的毁谤中伤,感情色彩和贬义更为强烈;流言则是无意识的以讹传讹,虽然在使用中常常有轻蔑之意,但从学术研究的界定来说,它应当是中性的。”

在这种溢出学术界之外的“研究”中,以“真实性”为标准,“谣言”成了“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消息。依据“动机”标准,谣言就不仅仅是“有意捏造”而且成了“毁谤中伤”。谣言定定义过程中的情感色彩进一步强化,学术的中性完全丧失,“谣言”被完全“妖魔化”了。

否定谣言中的真实性,而以纯动机来界定谣言,必然面对着操作性的困难,这一点社会心理学家周晓虹已经意识到了,因而在她的教材中对于“动机”的追溯有所保留,其定义因此具有一定程度的“权宜”性质:“在社会生活中,面对流言,我们常常无法确定信息传播动机,从而无法区分它们到底是流言还是谣言,所以在此我们将之统称为传言。”这种保留显示着一个学者的真诚。但这种保留,在她学生苏萍的著作中却完全消失了,消失的理由并没有解释,我们自然无法得知。而徐锦江却完全不顾这一问题,即使是自相矛盾也不在意。在上段徐锦江的引文之后,其实还有一段西方研究者观点的插话,徐用以支持自己“谣言是捏造的甚至是毁谤”的观点,其实这段插话正足以否定徐自己的定义,因为徐锦江坚持的是“谣言主观意图是恶意”,而插话所说的却是谣言并非全然出于“恶意”,这样的引文岂非咄咄怪事!(那段插话是:“两位美国流言学家罗斯诺和费恩也指出:‘流言不仅出自恶意动机,也来自善意动机,而且也不是所有流言都是有计划扩散的’。”这里需要解释的是,由于徐锦江坚持将“谣言”翻译作“流言”,故西方的“谣言”学家,便被他翻译作“流言学家”,上面一段话其实是说“谣言”的)。

 

二、

无法回避的真实性,正是谣言研究最吸引人的地方。

对于谣言研究大家卡普费雷来说,谣言之所以有魅力,也正是因为它的真实性,“事实上,正是因为谣言被视为似乎是真的,它才得以流传开了。在谣言流传的群体中,它必须是很现实的。”(卡普费雷《谣言》,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6页)

直面谣言的“真实”性尴尬,是西方谣言研究的切入口与突破口,是谣言研究的学术增长点。

奥尔波特的《谣言心理学》被公认为谣言研究的经典之作。在这部著作中,奥尔波特对于谣言的界定极为慎重,他说:“我们将使用‘谣言’一词,是一种通常以口头形式在人们中传播,目前没有可靠证明标准的特殊陈述。”并认为,谣言总是含有一些真实的信息。这一定义,至少包含几个内容,第一,对谣言传播形式的规定;第二,坚持认定谣言的标准在“缺乏可靠的标准”,第三,强调它是一种具有重要性的特殊陈述。“真实性”问题在奥尔波特看来,首要的是“可靠证据”的问题。

卡普费雷对谣言的研究,是在奥尔波特基础上推进的。他对谣言的定义,就是以对“真实性”问题的质疑为切入口。卡普费雷说:“谣言这个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预示它的内容的真实和虚假”,因为,“一般来说,所有建筑在真实或虚假基础上的谣言定义都导向一个死胡同,无法解释谣言的勃勃生机。对真实与虚假的对立进行逻辑检验,结果表明将信息与谣言区分开来的界限十分含糊不清。通常,当一个新闻通过口传媒介的方式传来时,公众是无法区分真伪的。”

从这样的角度,卡普费雷对谣言做如下定义:谣言是“社会中出现并流传的未经官方公开证实或已经是为官方辟谣的信息”,它“通过非正常的渠道而不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以口传媒介或散发传单的方式进行传播”。

对“真实”问题的追溯构成了卡普费雷定义的要点。如果真实性只能以“官方证实”为依据,那么谣言自身的传播方式决定了谣言必然是对官方证据的拷问,真实性问题不仅与证据相关,而且也与官方的信息控制相关,因此,真实性问题就成为一个需要论证,而非自明的问题。

对于这一问题,卡普费雷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这里只集中介绍两点,因为这两点正是我们的知识与心智的缺陷所在。

首先,真实性受个体偏见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表明,一旦我们对某人有一定的看法,我们对事实的感觉就会产生倾斜。而事实本来是能够或者证实,或者否定我们的看法的。我们低估了否定我们最初看法的事实。我们的遗忘和肯定是有选择性与肯定性的。”

其二,尤其重要的是,我们的常识在专业化社会里已经不再起作用了。“知识的专业化和我们与物理世界关系日益抽象化”已经使常识脱离了日常生活而词语化——抽象化了。“甚至在同一学科内,不同的专业也使人们难以分享知识。”一般说来,我们今后与我们周围世界保持着一种抽象的关系:知识是非真实的,与日常生活中我们所体验的物理现象毫无关联。

“总之,词语已经失去了它们所指的物质对象:它们只是代表了一些形象,一些精神构图。它们变成了独立的了。我们今后对句子的反应,就像对一些抽象符号(语词)组合。唯一具有重要意义的是词的神奇效能,以及它在句子中语法的正确位子。”

卡普指出,我们的体验已经不是个体化的,而依附于精神结构(精神参考资料),因此,“一个信息作为真实的信息而接受,取决于一个人的对这个信息进行估量时所采用的参考资料。如果信息与我们所使用的参考资料相吻合,这个消息就很可能被认为是真实的。”(81页)

对于个体来说,不可能每个人都能直接面对事实,而只能将通过人际传播所接触到的事实与个人的背景知识(精神参考资料)相比较才能得出结论。这种结论是典型的主客观混同的认识,而这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认识”的基本类型。可以说,真实性问题,不再是哲学上的客观问题、或物理学中的客观问题,而是一个社会真实问题——“人们太容易忘记,一个信息真实性首先是协议一致和委托核实的结果。真实性概念,核实的概念,是源于社会的一致同意。因此真实主要是社会真实。”

谣言的“真实”,考量的是我们的常识。我们总是想当然地认为,常识是个人最坚硬的感觉知识,最接近真实的知识,其实这正是一种“常识性”错误,或者正是一种被塑造的“常识”。其实,所谓“常识”乃是教育、是权力规训的结果。而这种作为“规训”结果的“常识”,在一个教育日益抽象化、教育与个体经验完全脱节甚至背离个人经验的时代,在一个知识、信息被强烈封闭的体系中,往往只是意识形态的神话。按照奥威尔的说法,“常识”就是“正统思想”,而“正统的思想是不想——不需要思想。正统即没有意识。”

因此,身处我们的时代,需要我们作双重的抗争与逃离,不仅抵抗那种强加的思想,更需要抵抗那无处不在的“常识”,而且对“常识”的反思必须是首先的,第一位的。因为不能反思、反思能力的消失,本来就是意识形态的目标。而“谣言”的流播,往往就为我们反思常识提供了一个机会,谣言是对“常识”的拷问。

这也是为什么“真实”在我们这里不成问题,而在卡普的研究中却成为关注点,成为知识增长点的的原因。

 

 

三、

因此,借助谣言研究,拷问我们的知识结构,拷问我们对“真实”认识的来源,就非常必要。问题自然可以从这里切入:真实性,在西方构成了需要论证的内容,何以在国内学术界从来就不需要论证呢?

因为“常识”告诉我们,有一种客观真实,而且只有一种客观真实存在,那就是官方的真实、是大众媒体的真实。我们的真实性何以被塑造成这样的简单而武断?这样的单一且坚实?其实,这种“坚实”的真实,是建立在一种更加坚固的权力基础上的“真实”。只有当一切信息来源被官方控制,“真实”不再需要社会达成“协议”,而只需等待官方的通知,官方消息来源的绝对单一,造成真实的绝对单一。消息来源的单一与消息内容的单一无法分离。这就是我们单一真实的来源,真实性的唯一,其实是权力唯一的反映。正是这种权力结构的单一,造成所谓“事实”的单一与真实性的单一。在单一的事实与单一的真实之外,均是“谣言”(“未经官方证实”),非黑即白真实观的形成,本身就是社会控制的产物。

有多元的权力系统,就会有多元的社会存在,有多元的社会存在,就会有多元的真实性标准、有多元事实面相的存在。没有一个群体或个人能说自己所见到的是全部,因为没有一个群体或个人可以宣称自己代表整体。多元真实其实是对多元世界的承认。

  这其实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学术问题了,作为学术研究的谣言研究所显示的是深层次的政治文化。不同的谣言观代表着不同的政治文化与学术研究:民主社会的政治文化、学术研究与专制社会的政治文化与学术研究,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政治文化与学术研究。

谣言研究作为一个技术问题,之所以值得追究,就是因为它背后所包含的决不仅仅是技术,而是政治文化——一种对学术权力的看法。在民主社会的政治文化中,知识生产、学术生产不会也不再被当作一种超然的精神创造,而是被看作权力机制,作为权力生产过程受到关注(更确切地说是受到对一切权力进行制衡的审视)。学术生产自身的合法性,需要程序合法的保证与检验,学术生产过程的民主是保证学术合法性的基础,也可以说是学术道德的基本内容。

这种学术道德(学术民主),不仅是学者之间的民主,更是对学术作为认识、作为分析世界工具这种权力的民主意识。

这个问题极为复杂,需要专文介绍。这里还是以谣言研究为例,说明作为一种权力的学术,该如何对待它的研究对象。

在周晓虹、苏萍、徐锦江等的研究中,对于谣言中的真实性问题,采取的是一种概念规避手段。即通过将“真实”划拨到非“谣言”等类的概念之中(如将真实性归如传闻、流言等概念中),把现实中谣言的“真实”在语义上掏空,从而将谣言定性为“虚构”、“捏造”、“毁谤”。这其实是一种“正名”手段,是通过语义学运作,将仅仅只具有学术分析工具功能的概念(暂时性的操作性概念)加诸现实生活之上,在语义层面分割生活而不是在生活自身中寻找概念分类的依据。这种学术其实是将社会生活当作可以自由控制的客体对待,是将研究对象“物化”。在这样的客体化过程中,学术成为宰割与宰制生活的独断权力,至于它是否与现实生活相一致,那已经不在关注之内,这其实是一种学术专制,对于研究对象的不道德的操控霸权。

从学术道德(学术民主)而言,概念的可操作性不是研究者的方便门径,而应是现实与现象对研究者的考验,一种心智的折磨。在很大程度上,这里所谓的可操作性不仅仅是研究者的技术问题,而是指研究者面对生活、面对存在的态度问题:在面对生活与存在时有没有一种平等对待的姿态,有没有直面的真诚与不回避的勇气。概念不能成为切割事实的权力,而应该是理解事实的工具与解释事实的框架;概念不能成为筛选事实、过滤那些不安分事实的筛子,而应该是安抚事实中的不肯归复者的容器;概念不能成为控制事实的权力系统,而应该是聆听容纳事实的网络。在这种学术道德下使用概念,就不再是可以由研究者任意操作的一组语词,而是一组具有坚硬度和抵抗力、拒绝化约的事实,是等待着研究者的理解与解释的另一种“主体”,学术研究也因此成为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主体间”交流与对话。这种学术规则不仅是对研究者的引诱,也是对研究者智力挑战。在这样的考量中,概念不是研究者的起点,而是学术研究的终点,至少是一个中继站。概念形成的过程,其实就是学术展开的过程,是研究者接近——理解——掌握事实的过程,而不是研究者分割事实与“屠杀”事实的过程。

不幸的是,大多数研究者,尤其是应用研究者,往往只是借用概念——不加思考地借用。这种借用,往往又仅是顺从操作者之方便,而不是遵循事实自身的逻辑,这样,学术研究就成为权力的扩散过程,成为一种对事实全面控制的复制过程,成为权力话语的诠释与笼罩过程。

 

    四、

如何面对概念,是学术操守,但更多的时候是一种文化心态,不自觉的文化心态的流露。学术,在社会中,是作为控制系统,还是作为理解系统;学术,是一种权力复制,还是一种人类心智的扩展?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与政治生态。

其实,对于学者提出这样的责难,确实是过于苛刻了,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的处境,他们便不值得责备。

但如果将学术作为人类心智的扩展来理解,那么,学术研究者对于自身处境的理解,对于学术自身定位的理解便应是题中之义。认识自己,乃是爱智者的第一义。没有反思的学术研究,其实已经是将学术当作工具,也是将学术人生当作工具,甚至是将人类自身当作工具对待。这样的学术人生其实已经是奴隶中的奴隶,工具下的工具了。

受诱惑而进入的,往往容易成为概念的奴隶,掉进概念陷进而不自知,成为学术话语霸权之不自觉的维护者、扩散者与传播者,成为意识形态的帮凶,被意识形态捕获而成为它借尸还魂的“替身”——工具与途径。概念(包括观念与理论)寻求自我实现,寻求建立普遍的笼罩性,寻求对世界的统治,这是概念、也可以说是所有抽象化、普遍化理论的基本冲动,是黑格尔所谓的“理念”之自我实现过程。在这样的过程中,历史将沦为理念自我实现的工具,个体的人也将沦为理念自我实现的工具。理念捕获着每一个人,将它作为献祭的牺牲,奉献在理念的祭坛上,这是理念肉身化的过程,其实也就是宗教仪式中的血食过程。不加反思的研究者,最终将失去任何抵抗力,而为诱惑所捕获,并沦为牺牲品。

接受诱惑,只需要本能,拒绝诱惑,却需要力量与智慧。需要强大的意志力与自我反思的能力。需要面向真(存在)的真诚。那是对于研究对象、对于这个世界的平等视野与尊敬的心态,是一种放弃权力的傲慢,而俯身大地的心态。

在纸上操纵世界自然容易,但那样的操纵无非是操纵于自己的幻想。对于学术无与焉,对于存在无与焉,对于人生,却可能是灾难。

面对谣言的存在之“真”,定义的政治,无非是纸上的胜利。

 

  2008年7月1日初稿

  7月17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