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约一年的细节修改,中国4月28日批准了境外NGO管理法,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约1000家外国在华NGO将面临严重的限制。德国墨卡托中国研究中心(Merics)以问答的形式对此进行分析。

Symolbild Taiwan Zurückweisung des chinesischen Sicherheitsgesetzes

德国墨卡托中国研究中心(Merics)政治、社会、媒体课题研究团队负责人古思亭(Kristin Shi-Kupfer)就中国批准《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作出分析。

这部新法最重要的变化何在?

外国非政府组织(NGO)如今成为国家安全部门监管的对象。公安部负责其注册和监管工作。如果有关部门认为,外国NGO工作人员触犯了一些很有弹性的概念,如”国家利益”或”社会秩序”,或者”企图颠覆国家政权”,未来将面临严厉的惩罚。

北京政府通过该法用意何在?

中国领导层希望限制外国NGO的政治以及一部分社会领域的影响力。这主要针对来自西方民主政体的组织。中国希望防止”西方敌对势力”的渗透。北京认为,西方价值观和政治秩序观念可能推动政治自由化,比如独立利益代表和法治国家。

与此同时,北京希望在特定的、非政治敏感领域继续从外国NGO的知识和参与中获益。中国政府近期将公布这些具体领域有哪些。学校、医院以及自然和工程科学方面的合作已经写明不在该法律的管辖范围内。显然,北京不希望国家安全考虑给这方面的项目以及工业创新能力带来损失。

该法律草案审议期间,不少外国政府代表和专家表达了严重忧虑。这些表态是否起到效果?

北京显然做出较小的让步。法律更名后,更明确指外国NGO在中国境内的活动,而不是此前间接涉及外国NGO在其它国家与中国有关的活动。此外,据媒体报道,有关五年后重新注册的规定也被删除。外国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智库未来可在中国申请注册多于一个代表机构。

此前的法律草案显然在中国领导层内部也受到批评。为什么呢?

中国内部的权力与利益派别日益复杂。比如民政部对于移交权限以及随之而来的预算减少并不高兴。两天前,中国新华社不同寻常地详细报道了中国人大等部门做出的努力。这暗示政治领导层存在较大的利益冲突。中国的研究机构和教育机构也认为其合作项目–以及相应的资金受到威胁。媒体报道中也强调相关领域中外学者合作的重要性。过于严格的限制被认为有损研究工作和中国的声望。

Kristin Shi-Kupfer Mercator Institute for China Studies Berlin

德国墨卡托中国研究中心(Merics)政治、社会、媒体课题研究团队负责人古思亭(Kristin Shi-Kupfer)

有观察家担心这意味着”中国公民社会的终结”,您怎么看?

对公民社会人士(如新近针对记者和律师)的系统性监控和打压不断增加,使中国公民社会的活动空间明显受到限制。对于提供法律咨询、代表或联络利益群体的中国NGO而言,争取合作伙伴和资金几乎成为不可能。

但3月底通过的慈善法,北京却发出明确信号,将扶持从事慈善活动的中国NGO。注册规定放宽,募款和退税的可能性加大。北京由此对数年来日益受欢迎的私人基金会等予以扶持。数年来,国家不断从慈善领域撤回,让私人资本流入。

外国NGO接下来该如何活动呢?

外国NGO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在法律咨询和代表利益团体领域的工作必须减少甚至放弃,否则不单危及自身,在最严重情况下还会给其中国工作人员带来司法后果。另一种可能是,将这些活动放在受批准的类别之下重新申报。这是否行得通,取决于在政府所宣布的额外规定之下,该法律的落实力度是否弱于此前的预计。

在中国的对外合作意愿上,该法律的通过意味着什么?

中国发出信号,其自信心不断增强,同时也有些自相矛盾。在外交和对外经济政策上久已观察到这一迹象。我观察到一种对内对外的”选择性关闭”。所有可能推动政治自由化的价值观和政治秩序观念都受到打击。在诸如德中法治或人权对话等平台上,中国领导层日益拒绝有关法治国家和三权分立的交流。与此同时,北京扶持在现有体制框架内特定领域的国家公民社会组织,并逐渐由私人企业基金会提供资金。

以上问答由德国墨卡托中国研究中心(Merics)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