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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名义下窃取国财民脂的权贵集团(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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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公有制是先验共产主义的主题,他们对此寄予美好的期望。公有制下,人剥削人的现象消失了,少数人富裕、多数人贫困的不合理现象也销声匿迹了。社会财富共有,人们共同劳动,人与人之间平等友爱,那是一幅多么美好的前景呀!

那么,实行了公有制后的情况却是如何呢?

 

推行公有制首先得消灭私有制。我们且不细说,消灭私有制是多么残忍多么血腥。在暴力土改中中国有3000万人被打成地主分子,其中200万人被处决或迫害致死。苏联有约200万富农在集体化运动中有的被处决,有的被投入集中营,有的被扫地出门,驱赶到寒冷荒凉的西伯利亚地区。在中国,农民的土地在合作化运动中无奈地交给了集体,成了失去自由劳动权利的农奴;资本家多半辈子所积累的资本在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一夜之间被共产了……原来,要进入天堂,你首先得入地狱!

 

公有制后庞大的财产属于公有了。一类为国家所有,一类为集体所有。前者称全民所有制,后者称集体所有制。这里,发生了所有者与他们的财产脱节的状况。属于全民所有的那部分资产,全民是无法直接占有、支配与经营的,甚至连监督、关心的权利也没有。所以,全民所有实际上是个伪命题。众所周知,这部分资产被安家落户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僚们的手中了。他们大权在握,对这堆巨大的资产赋有支配与经营的权力。但从法律层面讲,他们不是这一资产的所有者。他们只是在履行公事。经营的好坏与他们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于是,公有制下出现了这样的一个怪现象,公有财产没有敢于承担所有者责任的所有者。这里,堆积着巨大的财产,却没有所有者。无论是全体人民还是专门管理这一资产的官僚们,对公共财产都没有休戚与共的感受。公有财产成了弃儿,谁也不去关心他们的命运。

 

公有制下出现上述体制弊端,马克思的先验主义理论没有估计到吧!

 

在这种体制下,一连串令人焦虑、痛心的现象发生了。

 

一是经济建设中重大决策的屡屡失误。这些决策来自长官意志,并不考虑客观规律和群众的意愿。如为了实现赶超目标大跃进运动;为了备战,工业生产基地实行大西南战略转移;三门峡、三峡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的失算等等,都未达到预期的目标,造成巨大的损失。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官员为了政绩所纷纷推出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也强行上马。事实证明,由长官意志拍板的决策,留给后世的都是败绩工程。

 

二是生产力陷入疲软状态,经济发展低迷。国有企业低效运行,亏损是许多企业的家常便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大家一起混。农业生产长期徘徊,粮食短缺。公社体制下农民出工不出力。什么时候能为自己劳动,吃上饱饭,是农民的梦想。普遍的贫穷,竟是实行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令人沮丧的风景线。

 

三是直到今天,国企虽进行了多种方案的改革,但仍难以摆脱经营不善、亏损连连、政府输血、资产流失、挥霍浪费、高官们贪污腐败,以及对国有资产和企业经营监管的疲软甚至缺失的状况。庞大的国企群体是一个黑洞,每年掉入这个黑洞的巨额经济损失却要由非国企与国民来埋单,这多么的不公平!

 

四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虽然推出了市场经济,但这个市场经济是政府权力控制下的市场经济,是国有经济即垄断经济占主体地位的市场经济,是权力与市场交媾、官商联姻的市场经济,因而导致社会财富迅速集中于少数权贵特权阶层,形成今天中国贫富两极与有权与无权两极的异化社会。

 

公有制体制下存在这些问题,除了体制根源外,还因为社会生产活动中的主体与客体发生了错位。这是公有制体制下各种弊端的总根源。

 

原来,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自古以来就是亿万民众,而不是政府;政府是为社会生产发展和维护社会秩序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可在公有制的体制下,亿万民众由生产活动的主体沦落为生产活动的客体,成为受政府摆布的雇佣劳动者(虽然在名义上他们被称为是国家的主人)。生产活动虽仍然需要他们的参与,但他们失去了生产资料的实际所有权和生产活动的自主经营权,他们只能被动地接受政府的安排,去完成指令性的计划(生产指标),主动性受到抑制,创造性受到挫伤,责任心抛到脑后,生产效率自然大大下降。

 

政府呢,则由生产活动中的客体转变为生产活动中的主体。这个主体享有很大的权力——生产资料和各类社会资源(如土地、矿产、森林等)的占有者、支配者,生产活动的决策者,指挥者,各种环节的管理者。十分遗憾的是,他们对生产经营却缺乏内在的动力。因为生产经营的结果:好与坏,盈或亏,与它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譬如,作为公有制企业的管理者,他无权从巨额利润中获取相应的报酬;更为致命的,他也无需因企业的巨额亏损而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政府派往的一名管理人员,说他是一个经济人,不如说他是一个政治人,是政府这架机器中的一颗螺丝钉。在市场信息和政府指令面前,他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所以,说他是一个生产经营者,不如说他是一个行政长官。这种一身二任的角色虽然不全是他自己所愿,却决定了他不可能兢兢业业地在生产经营中付出一切。与此同时,这个主体(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的管理者)还缺乏内在自我约束意识。他们对于企业的亏损和资产的流失不怎么心疼,对于企业经营中的浪费和种种不应有的损失麻木不仁。这是因为,他们只是企业管理的代理人,而不是像私营企业那样是企业的实际所有者。社会生产活动中这种主客体的错位,导致双方都失去了内在的动力自我激励之力。这就好比是一艘没有动力装置的巨轮,虽然目标宏大,却只能在大海中漂泊。

…………

公有制就是全民枷锁制。此概念创意人是易中天。文革时提出的全面专政早在十年前就实行了。但表述不对。不是什么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而是极权囯家对全体人民的全面专政。公有制下,工人、农民除了一切行动听指挥地奉命扛活,一切权利皆被剥夺,连毎个人的飯碗也是被操控的。不劳动者不得食成了不听话者不得食。易中天认为,公有制使中国倒退到了井田制时代。1958年毛泽东主观地强行推行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驱使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直接导致19591962年的全国大飢荒,饿死四千万囯民就是这个公有的枷锁制造成的恶果。

 

公有制就是特权阶级所有制;实质上是官僚们的私有制;这是特殊形态的私有制,是良性私有制的变异;由此孵化出了一个新阶级——一个在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上拥有和享有种种特权的新阶级,一个在人类历史上还未出现过的新阶级。对此,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先验共产主义者把公有制社会设想得那么美好,但现实所展示的竟是如此丑陋。20世纪公有制实验报告上写着两个字:失败。

 

这个实验的失败,最根本的原因,或者说最根本的错误,是对人性的蔑视。

 

马克思强烈主张,在消灭私有制的同时也要消灭人性。他说: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共产党宣言》)一个是同私有制彻底决裂,一个是同私有观念彻底决裂。于是,共产空想家向人性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进攻。

 

以往的岁月充斥着这样的说教:个人主义是万恶之源。集体利益至上。不要计较个人得失。要一心为公,毫不利己。要斗私批修,兴无灭资。集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要狠斗私字一闪念。个人要无条件地服从组织的需要。眼前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党指向哪里我们就要奔向哪里。……

 

消灭人性所耗费的力气远比消灭私有制要大得多,结果又如何?在那个年代,人性中的自利性横遭压抑。那是一个有希望有奔头的社会吗?

 

其实,《乌托邦》(1516)一书的作者莫尔早在五个世纪前就预言:在公有制下,人们不可能过着很富足的生活。当人们感觉工作不是为了自己,却可以享用他人的劳动成果,谁还愿意努力工作?”“大家都不努力工作,物质当然就不会丰富。……那里不可能如此理想,因为人的本质良莠不齐,要在短时期内改善人性,绝无可能。就是说,人性不支持共产主义。

 

亚当斯密在《富国论》(1776)中揭示了国民财富增长的原因。他认为,个人天生是为自己的利害打算的,只要不妨碍他的自由竞争,他个人由此获得的利益愈大,社会就会愈富有。他的著作成为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经典。他的观点在中国1992年以來的市场经济中再次得到证实。

 

施京吾在“‘乌托邦’”五百年祭一文的结尾处,写了以下的一段文字——“即使时至今日,人们仍须对乌托邦主义者的虚幻想象保持适当的警惕,它不过是人类逃避不如意现实的一方迷幻剂。试想想,一个经济上绝对平等,每个人任劳任怨,只奉献而不索取,彻底放弃个人权利,完全听从调遣,乃至被剥夺思想及个体意志的无差别社会,在哪儿能成为现实呢?答案只有一个:监狱。

 

毛泽东说:共产主义是不可抗御的。其实,人性才是不可抗御的。共产主义者认为,私有制是万恶之源。其实,强制推行公有制才是万恶之源。共产革命曾如暴风骤雨,雷电闪鸣,无孔不入。现在它不得不鸣金收兵,悻悻然偃旗息鼓。

 

自利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它与生俱来,具有天赋性、与生命体共存的特性。应当根据人性设计人类社会的制度,规范人类社会的文明发展,而不是相反。根据人的自利性,近代以来提出了人权的概念。社会应当尊重人权,法律应当保障人权。人权是宪政的基石 。宪政制度由此而立。

 

但是,这种自利性如果不当扩张,就会损害他人和社会。因此法律和舆论又必须约束人的自利性的不当扩张。特别是那些拥有公共权力的人,在制度设计上必须对为官者行使的权力进行制约,以防滥用。这是宪政制度的另一个侧面。

 

近代以来的文明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一方面尊重人的自利性,保障人权;另方面又防范自利性的不当扩张。这是多么巧妙、多么精致的制度设计。我们能离开这条普世大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