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作为中共党员,异议“贵”中央,不服从组织纪律,在阿伦特的《极权主义起源》那里,就是极权主义组织与极权主义运动的冲突。不打着民主的旗帜搞极权主义组织和运动呢,还有吗,全世界哪个独裁者不以民主的名义独裁呢,你还找得到嘴巴上大喊“朕,独夫也”的独裁者吗。
如果把国内的内心流亡和内心移民,也算做跑路运动的话,其实改革派和政治反对派,都是伟大的跑路运动成员,反对向心力的离心力,自然有脱离跑路的倾向,从他们身处共党之粉红地界和过渡骑墙的楚河汉界中间(给政治反对一个好听的比喻,改革派在河里摸石头,反对派在河里扔石头砸人)来看,不断跑出去,跑出去到民主阵营。他们都是跑路运动的先驱。推墙是顺带的工具性的。
从他们心属民主阵营就幻觉身属民主阵营的角度来看,他们是屁股向后脸蛋向前落雁平沙式,是不断匍匐后退式跑路,也是向民主阵营靠拢。但不是用双手推墙,改革派是用屁股推墙,反对派用双腿往后蹬墙。相反只有跑路运动的,才是正面对墙然后绕墙跑掉。
既然幻觉身属民主阵营,就把自己脚下所踩的共党地盘,卒子所在的地方,幻觉为民主阵营。既然在楚河汉界之前摸石头的改革派地方,都是民主阵营,那么在楚河汉界扔石头的更是咯。幻觉嘛,就是提前预支工资消费,就像美国人的消费国策一样,争一百块花一万,反正有信用卡可以透支。
那么摸石头与扔石头的都朝原来自己一方的大本营进攻将军,都把自己所在的地方化为民主阵营楚河汉界,摸石头的认为自己所在地就是民主阵营最前沿的楚河汉界进攻地带,自己屁股后面的都是后勤部队,包括扔石头的家伙。扔石头的家伙,认为自己所在的,才是楚河汉界,摸石头的已经把自己摸成共党的人了,已经是拱卫将帅的啦。
但是象棋里面比较清楚,楚河汉界,也可能是共党的,也可能是民主阵营的,这是我们民国派的认识。扔石头嘛,也会扔得自己迷糊,比较是石器时代的武士嘛。
政治反对派,还是知识分子,逼格不够,位格不高,还受知识分子共同伦理的规约,不足以撕裂贺卫方的张力和弹性。政治反对派,是不是也是共党极权主义运动,是作为共党极权主义群众运动的改革的下一步群众运动,我认为是,主力是八九学生,党妈的乖乖小宝贝,被打了离家出走了,还有以异议知识分子身份出现。
当然,正是包子法西斯运动没有完全吞噬的能力,吸纳不够,维稳还没有折磨够,政治反对派还此起彼伏的,这是极权主义组织与极权主义运动之间的关系。就像改革派认为身在曹营心在汉,反对派认为自己在野,身在楚河汉界的中间,试图做过河小卒那样。没过河就在共党极权主义运动的范围内,即使有突破的能量和渴望,也会被封印住。能过河,政治反对可以洗干净自己的极权主义运动气息,过不了,就那样。成王败寇。
政治反对派认为自己是彻底的,不过是提前预支了过河之后的道义资源。提前发了工资。扔个石头,还真可以幻想为核武器。
没法组织化,政治反对的结果和积累,就只能以政治反对派的身份建构和道义资源积累来收藏。但是问题以个体来承载,那么就有个问题,政治反对派还能是个自由派吗,如果是个自由主义者,那么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一定也要站在政治反对立场,能够说服,但不能以大多数人的道德暴政。如果是个无政府主义者,那更糟,别人是不是政治反对派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贺卫方对朝他后背扔石头的家伙说,砸我后背的衣服上的“党”字干啥呢。
政治反对派质疑贺卫方作为自由派,不应该有党员身份,贺卫方说,既然是自由派宽容原则,就不应该背后开枪扔我后背马甲“党”字石头。从贺卫方来说,做一个自由主义者自由派在党内,是问题不大的,身份构建没有太大的冲突,不说从延安到八十年代的不反自由化时期都有。
还有从消极自由来说,法律之下的自由来说,贺卫方是个法学家,司法改革推动者,在法律人共同体与专政之间没有彻底冲突不可调和时,法律人共同体尚可以维系时,自由主义者身份与党员身份冲突撕裂不大。从积极自由来说,霍金一个小儿麻痹症患者坐在轮椅上植物人一样,都可以成为顶尖天体物理学家,不是问题。
那么凭什么贺卫方作为自由主义者,不能是个党员。自由至上,是不是党员不重要。在民国二三十年代有个小说,是战国策派思想家写的,说北平市伪警察局局长,都认为自己是个自由派,自由主义者。当年王怡余杰“白宫门”排郭飞熊,冉云飞写个文章,说自由主义者可以这么干。可见自由派这个词,这个身份,没法对贺提出道义要求。
贺卫方当然是参加过八九的,在军车上演讲过,参加了,可以退出六四政治反对精神共同体,正如六四之子没参加,可以自带干粮,带个投名状,在贺卫方背后扔个石头,也可以加入。
那凭什么就一定要像八九一代六四共同体成员一样,自我放逐开除出党员身份(我认为这样对贺的道义资源积累更好)。即使是潜伏,也是可以的吧。我这里是说,六四之政治反对共同体伦理,不是理所当然的。八九六四之学生战斗共同体,之政治反对派立场,还是自由主义者立场吗。政治反对派,还是自由派吗。
如果算自由派,那么就会遭到宽容原则,多元主义的瓦解,凭什么就一定要政治反对,我逃跑跑路不行吗,我像北平伪公安局长一样做自由主义者不行吗。
如果贺卫方没有党员身份,那么就是比较纯粹的法律人共同体或者法政系的代表人物,如我经年来写文章揭示的,在整整二十世纪的中国,和整个世界的政治现代化历史上,法律人共同体穿越于改革与革命之上,不管怀着改革或者革命的动机,其效果总是落实于保卫国家_社会共同体。总是压舱石。在一个没法革命的年代里,六四之后的时期,革命仅仅是个立场,是一种幻觉,是一种鸦片,除了八九和将来的广场上接近夺取外,其他时间的革命立场,仅仅是空洞的能指,用来激励吸纳,以革命之心,做改良维权之事。
真正革命暴力爆发,属于不法状态,就在于法律人共同体之外,法律人共同体不起作用,法律人以个体身份参与革命。就像教会一样,参与政治只能以基督徒个体身份,不能以教会的名义。所以法律人共同体有点梁启超“不问国体,只问政体”,可以说成“不问革命,只问法律”,这是法律与革命之问题,经历过二十世纪之后的审慎之理性思考而站位。我是法学院毕业的,扎根于改革时期之法治化土壤,而被当做自由派或者自由知识分子,我自己对此暧昧,说我右,我还左得很,总之对民国以来的自由派认同保持很大的警惕,我的自由主义认知来自法律,不来自改革,并且借着陈夏红的书《百年法律人剪影》等的书评,指出像江平这样法律人自我贬低为改革派,贬低为右派,是主体性的丧失。
我一直保持法律人共同体在改革与革命之上,能够打通鸿沟断裂的两个事情,是个桥梁。难道不觉得我们所背书的维权律师,正在做打通改革与革命,为革命预备,起桥梁作用的事情吗。做个右派,自由派,自由主义者没啥了不起的,比起法律人,小儿科而已。
在逃跑的过程里,沿路看到有共党制造的武器丢在路边的,顺手捡起来防卫一下是对的,例如维权运动拿着共党法律抵抗,但是共党武器拿久了舍不得丢,就会成为新“共党”,拿着红旗反红旗,最后只有红旗获得胜利。跑在前头的,可以扔给后面的,自己去制造或者寻找更少“共党性”的武器,用了一阵子在往后面递送,走在越后面的,越对越具有“共党性”的武器感到顺手,越前面的,越不顺手越厌烦越警惕,所以要有带动,而不是前面的学着后面的假装和后面的在一起,而是而拉开距离带动起来。
以舆论泡沫为例,让源源不断加进来的反五毛士兵去反五毛,这是海量士兵干的活,而且会战斗出一大片舆论意见领袖,就像战斗英雄一样;走在前面的,要想军官或者参谋部或者司令官干的活,没法指挥但可以带动,如果走在前面,如果去抢战斗英雄位置,或者只想做战斗英雄,这个战役就算完蛋了。拿破仑说,宁可一个狮子带领一群绵羊,也不要一只绵羊带领一群狮子。
舆论是个泡沫,但我们只有舆论泡沫作为工具,石器时代的原始人,只有以石器作为武器,要么河水里摸石头,要么河边仍石头。所以一个坚持做一个礁石,做自己的议题坚持几年下来,一个以舆论军司令部,而不是士兵的方式设计策略战略。
我们今天如此恶狠狠地打击希望,来自我们生存世界的希望和来自我们自己的希望,莫非“有希望”已经成了堵路党了。
经过二三十年努力传播,八千万党员主流知道赞同贺卫方没问题。但是知道了和赞同没用,没法知行合一。我有个朋友见过四川省的一个副省长,副省长说非常崇拜贺卫方,赞同他的每一个观点。但是有用吗,他敢于见下贺卫方吗,更别说站在一起。点赞是没用的。
美国有个男孩子上厕所忘了带手纸,他在脸书上说了,我忘了带手纸,结果几十个网友给他送手纸去。中国有个男孩,同样,结果几十个网友点了赞,这个男孩至今还在厕所里屁股上有屎。党内组织之内,没法知行合一。党外组织之外,没法凝聚力量,没法成气候。都知道贺卫方有啥用。
上次我去于建嵘哪里,我和他说,不用太计较反改革思潮,一旦有点真改革的影子,会发现我们这一些彻底反的,除了少数的,边上的全跑了,就剩一小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