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普林斯顿大学著名的选举专家向我们谈到美国选举制度和技术存在的问题时苦笑着说:“谈过恋爱和结婚的人都知道,只有爱是不够的。”

  那潜台词就是,在恋爱和婚姻中免不了要有摩擦、怀疑、争吵、背叛、失望,偶尔还会有分手和离婚,但多数还会在磕磕碰碰中维持下去,并不断尝试修复出现的裂缝和伤痕。

  美国的民主也是如此。

  1、美国人自己挑毛病

  观察美国大选回来后,一些媒体记者和周围的一些朋友往往会直接或间接地表示一个想当然的判断:美国人请你们去观选,就是要你们学他们的民主。还有一些国人一向习惯于以一种阴暗的心理揣测美国人的动机。似乎美国人不怀好心,邀请我们去观选,就是向我们兜售他们的民主。

  其实,此次观选活动中,我们多次听取选举专家的报告并与他们座谈,这些来自斯坦福、伯克利、耶鲁、普林斯顿、美利坚大学、卡特中心的选举专家很少谈到美国民主的优越性之类的话题,也很少为美国民主辩护,相反,他们主要是在讲民主(主要是选举环节)存在的问题:原来的问题是什么,现在进行了怎样的改进,而新的选举制度或技术还存在着什么问题,人们的争论是什么等等。

  美国人将存在的问题讲得非常充分,用中国人的思维去判断,他们与其说是在宣传美国民主,不如说是在败坏美国民主的声誉。我听到同行的一位民政部官员说:看来美国的选举还不如我们的村委会选举搞得好。她热情地邀请我回国后去看看她领导下的村委会选举。另一位官员说:美国民主还有那么多问题,凭什么强迫我们学他们呢?

  的确,听美国学者讲,美国的选举弊端多多:

  重新划分选区时的猫腻。执政的党可以按对自己有利的方式划分选区,这是操纵选举的最常用办法之一。选区是按人口划分的,当人口发生变化时,就需要重新划分选区。这时,在一个州中掌握权力的党就会按以自己有利的方式划分选区,有时竟因此而将选区划分得非常荒唐。弗吉尼亚本来是共和党的地盘,此次以微弱差距落入奥巴马之手,据说与此前的划分选区不无关系。

  玩弄选举规则。执政的党修改或制定有利于自己党的选举规则。比如在选民登记中是否需要出示带有照片的证件。在一些民主党掌权的地区,就可以不出示这种证件,因为民主党选民中没有这种证件的人多于共和党的选民,如驾驶执照等。2006年中期选举,许多州的政权落入民主党手中,他们大量修改选举规则,进行所谓的选举“改革”,为他们在这次大选中获胜准备了前提。

  投票机的漏洞。2000年佛罗里达州的蝴蝶选票出现的问题影响了选举的最终结果,这震惊了美国社会。于是,联邦政府拨巨款更换选举机器,如今,美国大部分地区已经装备了先进的电子投票机。但电子投票机也有它的问题,且如果作弊,影响更大。因为电子投票机的软件属于商家专利,不能公开,这样,对它的监督就受到极大限制。有的专家干脆认为电子投票机应该废弃。在弗吉尼亚,投票站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的电子投票机坏一台扔一台,不再增加,直到完全淘汰。

  其它工作中的漏洞更是不胜枚举。一位选举专家一口气向我们讲了几件趣事:

  一个人早晨起床,发现门外摆着三台投票机。县选举委员会弄错了地址,将他家当成了投票站。

  一个教堂被定为投票站,但大选那天牧师睡得太死,无法敲开他的门,只好把警车开来,用警笛声吵醒他。

  一个地方仍在使用纸质选票,结果被雨打湿,没有办法扫描。

  我们在观选的过程中还了解到出现的其它一些问题

  比如,在弗吉尼亚,有人宣传,由于今年参选的人多,所以,4号(大选日)民主党投票,5号共和党投票。以至于政府不得不出面辟谣。

  同样在弗吉尼亚,听说有的地方在投票机屏幕的第一页只有奥巴马,没有麦凯恩,麦凯恩被放到选票的第二页,使一些选民找不到他的名字。

  总之,美国的选举搞了二百多年,还到处是漏洞。

  2、中国人监督美国选举

  美国人不仅不讳言他们的问题,还希望我们能够帮他们发现问题。

  每次与美国专家座谈,他们都会虚心听取我们提出的问题。我发现,中国人还特别适合监督美国人,给美国人挑毛病。我们在考虑作弊和作弊的可能性时,思路往往非常开阔,提出的问题一个接一个,并且常能提出些刁钻的问题,让美国选举专家也一时发愣。

  美国人也让我们对他们的选举过程进行监督,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大选那天,我们每个人都领到一叠表,对每个投票站的情况做出记录。

  这张表上的问题包括:

  (1)投票环境

  投票站是否有恐吓、干扰现象?

  投票站是否有竞选的标语、口号、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在投票站影响选民的活动?

  各党是否有工作人员观察投票?(各党和社会团体都有权派人观察选举,监督选举过程。)

  (2)投票资料和设备

  投票机器的摆放位置是否可以预防未经许可的干扰,并保障选民的隐私?

  机器部件和选举资料是否在投票日全天根据规定保持密封和安全?

  (3)投票过程

  工作人员是否依照规定将选民证与选民名单核对?

  是否发放了临时选票,如果是,为什么?

  是否所有的选民都能够在其投票资格和能力不被质疑的情况下画票?

  在使用直接记录机(DRE)的投票站,是否有多于5位选民使用该机器?(出于保护隐私的考虑,有的州规定使用DRE的投票站,至少需要5位选民使用该机器。)

  投票工作人员是否为选民提供了清楚而准确的指南?

  投票站是否为残障选民提供了相应保障以使其正常投票?

  是否有多种语言的选票和投票指南?用非英语投票的选民在投票过程中是否接受了清楚而准确的指示?

  投票工作人员在投票过程中是否遵守相应的程序?

  此外还有投票机器和处理意外方面的问题等。

  我们的监督虽然没有法律上的意义,但这张表相当于一个挑刺的指南,大体上把投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都囊括其中,它指导我们如何去发现选举中出现的问题。

  我虽然对选举技术没有什么研究,也从来没有观察过选举,但我按这个表格去对照,并在它的启发下去观察,真的发现过一点儿问题。

  我在一个投票站看到,选民进来后,先确认身份。确认身份时不发任何证明,选民要到旁边另一个桌子上领一个黄色卡片,然后凭这个卡片投票。确认身份的有5个人,而发卡片的只有一个人。这个人有时与领卡片的人交谈,有时又起身去指导领到卡片的人去投票,这时,他不会看到在前面确认身份这一关,谁通过了,谁没有通过。我想,如果一个没有被确认身份的人仍然来领卡片,或有的人没弄清楚,不去确认身份,直接来领卡片怎么办?

  我向投票站负责人提出这个问题,他想了想说,这的确是个问题,到晚上,如果人多时,她考虑由核对身份的人同时发卡片,或将核实身份的人手上盖个章(这使我想起伊拉克人投完票时手上醮上洗不掉的蓝墨水的情形)。她感谢我发现的问题。

  我曾要求试一下供残障人用的投票机,经请示得到允许。他们教我听着语音提示演示一个一个的步骤,到最后,屏幕上出现一个vote(投票),我刚想去触,他们急忙叫住了我,说如果我触上去,票就投出去了。我被吓了一跳,要知道,一个没有投票权的外国人如果冒充投票,会被视为“干预美国内政”而判重罪的。

  但惊吓之余我疑惑地对旁边的工作人员说:你们岂不是有机会多投上几票?他们面面相觑,尴尬地笑笑,没有回答我。我想,他们的确有机会多投几票,而触屏式投票机不能留下纸质选票那样的存档记录,事后难以查证。这只能靠他们的诚实和对法律的畏惧了。

  3、在个位数上的公正之争

  美国的选举存在这么多问题,仔细想一下,无非是一些细节上的问题。在大的方面,无论在基本制度上,还是选举程序和选举技术上,都是非常成熟的。特别重要的是,政治家和普通公民的良好素质,成熟的公民文化,使这个民主制度能够健康运作。在他们看来的许多严重问题,其实主要是细节问题,其影响如果不恰当地用数字来表示的话,大多是个位数的问题,是小数点之后的问题。也就是说,90%以上的问题都解决了,大家没有争议,还有不到10%的问题需要解决,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在这上面。所谓弊端,被媒体放大的选举不公正,其实大都在个位数上。

  选民登记上有多大误差?2000年,佛州选举的纷争中,有一些黑人说,他们的名字被误登为有重罪记录而被剥夺了投票权,这样的人在有一千多万选民的佛州有多少呢?

  选举人团制度赞成的误差有多大?2000年,戈尔比布什多53万张选民票(popularvote),但选举人票(electoralvote)却输给了布什,从而造成一些人说的“错误的人当选”(wrongwinner)。53万张票是个大数字,但在一亿多选民中,连1%都不到。

  当年,误差主要是佛州棕榈滩县著名的“蝴蝶选票”和相关的错误造成的,这个误差有多少?佛州点票当天显示布什领先戈尔1700票,即万分之三。由于两者差距小于0.5%,根据佛州法律重新点票。重新点票的结果,布什仅领先900票左右。就是这不到万分之二的优势,决定了布什当选而戈尔败北。

  对候选人而言,百分之一或不到百分之一的误差,就百分之百地决定了他的命运。但如果我们在评价一个民主制度,这个在个位数上的误差可以忽略不记,或只能将其视为民主制度不可避免的瑕疵。所有制度都有弊端,任何选举制度都有它的问题,人们需要做的是,如何使问题尽可能少些。

  有一种选举制问题最多,那就是不成熟的民主制度下的选举,各种丑剧都会充分表演,甚至刀兵相向,血染票箱;有一种选举制问题最少或者没有问题,那就是仪式性的和非竞争性选举:我选一些人来选我,或选我的人是我选的。选举过程完全在掌控之中,选举结果没有悬念。这种选举就会平静得多,人们甚至连作弊的欲望都不会产生。美国的选举在这两者之间,它有许多弊端,但还不至于太严重。这是成熟的民主。

  的确,光有爱是不够的。爱的过程有很多问题,但爱情是存在的、美好的。